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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省直属体育场地
一、民国时期省公共体育场 民国7年(1918),省府在省会所在地——安庆北门内黄花亭建造第一个省立公共体育场(俗称:黄家操场),占地2万余平方米。当时,省公共体育场隶属省教育厅,后于民国11年(1922)裁并省通俗教育馆,直至民国16年(1927)又归属省教育厅,不久再次裁并省通俗教育馆。反复变动体育场的隶属关系,深为教育、体育界指责。 民国18年(1929)底,因承办第四届华中运动会,把安庆东门外标营旧址辟为体育场,并作为省立公共体育场本场,原“黄家操场”作为省立公共体育场分场。民国19年(1930),第四届华中运动会结束后,由于分场地址适中,便于组织运动竞赛,而本场地址偏僻,使用极不方便,因此于民国21年(1932)把本场改为分场,分场改为本场。同年,对本场场地进行了修整,增加了部分设备。 民国27年(1938)夏,日本侵略军毁坏了省立公共体育场各种设备,把篮球房作为马厩。当时,省政府已迁至大别山区立煌县(现金寨),临时开辟一个体育场,名义上作为学校、机关体育场地,实际上成为军队练兵的场所。 二、建国后省人民体育场 〔田径场〕 1952年初,着手筹划省人民体育场,同年9月选定在合肥南门外原于岗乡周谷堆、棋杆郢等村一带(今东至马鞍山路,西至宣城路,南至屯溪路,北至芜湖路)建造场地,占地面积599363平方米。从1952年11月至1953年6月止,初步平整土方工程5万立方米,形成12万平方米场地。在此基础上,于1953年第二季度完成东运动场(400米8条跑道),建筑面积16403平方米。1956年完成西运动场(400米8条跑道),建筑面积17214平方米。1958年至1960年,完成固定看台田径场(400米8条跑道),内场有足球场,观众席位1.8万座,建筑面积7491平方米,后于1972年5月装备四座灯塔。 〔游泳池〕 1954年,在省人民体育场北部建成室外游泳池。游泳池长50米,池宽25米;跳水池长25米,池宽10米,池水深度3.50米,3米跳台2座,5米跳台1座,观众看台席位500位,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 1958年,在室外游泳池南端建成室内游泳池。池身钢架结构,池长25米,池宽20.50米,建筑面积879平方米。内设灯光、取暖设备,可供冬季训练。 〔体育馆〕 1956年,在省人民体育场中部建成体育馆。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43平方米。内设有灯光和电动计时、记分,可供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技巧、武术、摔跤、柔道等项目比赛。观众席位1800座。 1985年1月18日,在省体育场南部,开始破土动工建造安徽体育馆。此馆建筑面积19200平方米,可容纳6000名观众,以体育比赛为主兼顾集会、文艺演出、展览等多功能的综合设施。外观呈六角形,远眺颇似展翅飞燕,内观呈八角型,南北看台不对称布局,内场照明、音响和通讯以及计时、记分、均采用国内先进技术设备。 〔训练房〕 1956年以来,在省人民体育场中部先后建成各项运动训练房,建筑总面积12394平方米。详见下表: ![]() 〔航空运动场〕 1956年,在合肥东门外三里街建成航空运动场,占地面积466690平方米。航空运动机场滑行道面6000平方米(长1200米,宽50米,厚80厘米),并设有航空模型竞速场,航空模型遥控场和指挥场、机库,房屋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水上运动场〕 1958年,在合肥西门外董铺水库建成水上运动场。占地面积40002平方米(不包括水面)。可供划船(赛艇、皮艇、划艇)运动、航海模型运动和帆板运动。 〔球类场〕 1976年10月,在省人民体育场西部建成看台手球场。占地面积3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08平方米。场地长44米,宽为22米,设有灯光和电动计时、记分,观众席位8540座。可供篮球、排球、网球等项目的训练与比赛。 1978年,在省体育场内建成网球场,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场地长40米,宽为20米。后于1985年增建钢架风雨棚。 〔射击场〕 1982年,在省航空运动场滑行道南部建成射击场。设有50米小口径步枪靶场,42个靶位;25米手枪靶场,10组靶位;50米移动靶场,2组靶位;10米气枪馆,40个靶位。建筑面积13625平方米。 〔轮滑场〕 1982年,在省人民体育场西北角建成轮滑场。场地为磨光面。设有波浪滑道,备有灯光。建筑面积3460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