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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制片机构
一、安徽电影制片厂 1958年春,正值全国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高潮中,在中共安徽省委主要负责人的直接关怀下,于1958年4月,安徽电影制片厂正式建立。由王亦耕、任明负责。同年7月,省委任命王亦耕为安徽电影制片厂厂长,任明、郭筠为副厂长。下设:编导组、摄影科、洗印车间、录音车间、办公室等科室。设备有苏联产“埃姆”摄影机3台,后又购置了英国产“卡米”摄影机1台、苏联产“康瓦斯”摄影机1台、西德产高速摄影机1台及英国产“贝系豪”电影印片机等。 厂址经过反复选择,定在合肥市西郊大蜀山东北部的董铺水库南岸,占地约200多亩。首先建成制景车间,并修筑从交通主干道至厂区的一条柏油马路。 建厂初期,在国家文化部的支持下,得到上影、北影、新影、八一等制片厂的人力物力支援。上海电影制片厂支援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具有拍摄故事片能力的摄制组,共计业务技术人员28人。北京几个制片厂支援的有编导、演员、摄影、作曲、录音、洗印等20余人,其中包括著名编、导、演人员石方禹、黄祖模、郭筠、陈立中等。同时从安徽电影和其他单位抽调部分人员,又从全省各地招收了一批知识青年,并分别选送至上海、北京等老厂学习。总计共有干部职工270余人,初步建成了一个能够独立摄制新闻、纪录、科教片和故事片的中型综合性制片厂。在当时全国的省办厂中处领先地位。 1960年4月17日,为了加强领导,中共安徽省委任命赖少其为厂长、王亦耕为厂党委书记。先后任副厂长的有任明、郭筠、程默、言行、赵夫征等。厂内机构又增设了行政、人事、财务、保卫、服装、制景、照明、生产调度等部门和车间,并曾一度成立演员剧团(后并入省话剧团)。 1959年4月20日,为了加强对电影创作的领导,省委决定成立电影剧本审定委员会,以陆学斌为组长,赖少其为副组长,李凡夫、欧远方、钱丹辉、范源、余耘、那沙、王亦耕为委员。短短的几年内,就拍摄发行了一批新闻纪录片、科教片,独立摄制和与外厂合作拍摄了数部故事片。 但时间不久,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这个正在建设中的安徽制片厂,即奉命下马,厂房停建。原上影、北影、新影、八一等制片厂支援的主创人员被调回,制片设备被无偿调出。1963年8月16日,省文化局报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撤销该厂。 1970年10月,根据省委负责人提议,省革委会第70次办公会议决定,重建安徽电影制片机构,开始时为安徽新闻电影摄影站,站址设在合肥市宿州路20号(原中苏友好馆),1976年改为安徽新闻制片厂,1983年改为安徽电影制片厂。 新闻摄影站成立后,从电影系统调回和调进一批电影技术人员和曾在老厂工作过的创作人员,又陆续招收一部分转业军人和知识青年,并选送部分人员赴上海、北京等地进行培训,全厂共有干部职工5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9人,中级专业职称的24人,内设:办公、行政、生产、摄影、编导等科室。制片设备有八一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等单位赠拨的部分器材和自己购置的部分摄像设备,计有:英国产“卡米”摄影机1台、国产“和平牌”摄影机7台、“阿莱”摄影机1台、国产“跃进牌”Ⅱ型录音机2台,U 67型、U 47型话筒各1枚、国产35毫米洗片机1台、16毫米洗片机2台、调音台1部、“贝尔”印片机1台、“阿莱”印片机1台、光学录音机1台,并建造了一栋洗印楼。 在新闻摄影站和新闻制片厂时期,主要为政治宣传服务,以拍摄新闻纪录片为主,其次拍摄科教片和为外单位代制影片。1983年改为安徽电影制片厂后,开始独立拍摄和与外厂合作拍摄故事片。同时自筹资金添置了日本产4800型摄、录、编辑设备一套,开始拍摄电视剧和电视片。从1983年开始,该厂还与中国电影资料馆签订协议,每年为资料馆洗印复制黑白影片20~30部,约200~300本。 二、安徽幻灯制片厂 建国初期,电影、电视尚未普及,幻灯宣传深受群众欢迎。各县文化馆、站普遍放映幻灯。国家文化部亦指示,要各地发展幻灯事业,加强幻灯宣传。为此,省文化局决定,在接收上海内迁安徽的“艺丰幻灯制片社”等几家私营幻灯片生产作坊的基础上,于1956年5月22日正式建立安徽幻灯制片厂。当时有职工13人,厂址设在合肥市淮河路明教寺内。1957年3月,幻灯厂与安徽美术工厂合并,成立安徽美术幻灯厂,内设编绘、生产、业务3个组,有正式职工20余人,临时着色工数十人。1958年11月,文化部决定,将上海电影机械厂幻灯部生产幻灯机的冲床、镜头研磨机、元盘印刷机等机械设备支援安徽,由幻灯厂接收。 该厂曾先后两次划交合肥市领导,第一次于1957年12月,并入合肥模型厂,为该厂一个幻灯片生产车间。1959年交回省文化局,厂址迁至屯溪路55号(现349号)。第二次于1964年4月,下放合肥市,先后划交合肥市轻工业局和电子工业局领导。1971年2月,合肥市决定该厂转产电子产品,负责筹建合肥无线电四厂,将幻灯片生产作为该厂一个生产车间。1974年5月,省文化局收回幻灯制片车间,再次建立安徽幻灯制片厂。当时仅收回职工20余人和一些破旧制片设备,技术力量和生产能力受到很大影响。 1978年,在安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支持下,添置了元盘机、四开机和对开机等印刷机械和一部分资金,充实了印刷人员,将印刷组扩大为印刷车间,开始对外承接印刷业务,扩大了生产能力,职工增至80余人。 1980年11月,省文化局决定将印刷车间划出,建立省文化局机关知青印刷厂(属大集体性质)。1984年又划分为安徽幻灯制片厂和省文化厅机关印刷厂。1987年11月,再次合并,成立幻灯印刷总厂,分设幻灯制片和印刷两个分厂,统一管理,各自独立核算,对外仍挂两个厂牌,共有职工100多人,其中二级美术师2人、三级美术师2人、制片技师2人、经济师3人。 安徽幻灯制片厂,建厂30多年来,虽几经波折,由于他们能够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在建厂时,仅有5000元资金(国家拨款),十几名职工和一些陈旧制片设备的小厂,经过不断努力创新和自身的积累,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有百余名职工、全套制片和印刷设备,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幻灯印刷总厂。 多年来,通过组织编绘人员深入生活,或与有关单位合作,紧密配合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配合电化教学和电影宣传,自编幻灯画稿,生产和发行了各类幻灯片1000多部几十万套,发挥了重要的宣传教育作用。 在制片技术和工艺改革方面,由落后的手工制片到自行设计制造印片、烘干半自动流水生产线;由单一的生产玻璃湿版片,逐步发展到玻璃照相干版片、彩色空白玻璃片、印刷网纹套色片、染印片、塑料薄膜片、彩色玻璃纸片、教学投影片和135彩色片等,使幻灯片品种不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产值、产量逐年上升。1975年到1978年分别完成年产值15万、19万、26万和30万元,1979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完成产值100万元,上缴利润30万元,受到省文化厅的表彰。 在生产幻灯片的同时,从1958年起,试制和生产12色幻灯、照相透明颜色水,定名“牡丹牌”。产品供应市场后,深受广大用户欢迎,成为驰名全国的名牌产品,得到国家文化部的表扬,并要求该厂无保留地向全国其他省市幻灯片生产厂推广制造技术。 为了推动幻灯事业的发展,该厂曾分别向新疆、内蒙、浙江、南京、黑龙江、辽宁、吉林、广东、广西等省市幻灯制片单位传播翻拍制版和透明颜色水生产技术及编绘、发行等方面的经验。并先后为省电影学校中专班、省科协科普班、省军区电影站和各地市电影发行公司举办的幻灯制片讲习班,传授幻灯片制片技术和摄影知识,为基层幻灯放映单位提高绘制幻灯片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