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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恢复安徽省新华书店报告的批复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批复 政办字(73)86号 对恢复安徽省新华书店报告的批复 省出版发行局: 你局一九七三年六月五日(73)出发办字第41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恢复新华书店安徽省分店的意见。这个机构,对外挂出安徽省新华书店的牌子并启用公章,对内仍属省出版发行局的发行组,不增加人员编制。 此复。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 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七日 报:省革命委员会 抄:省编制办公室 |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批复 政办字(73)86号 对恢复安徽省新华书店报告的批复 省出版发行局: 你局一九七三年六月五日(73)出发办字第41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恢复新华书店安徽省分店的意见。这个机构,对外挂出安徽省新华书店的牌子并启用公章,对内仍属省出版发行局的发行组,不增加人员编制。 此复。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 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七日 报:省革命委员会 抄:省编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