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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民俗
一、禁忌 〔性别禁忌〕 安徽地区,建国以前妇女地位普遍较低,与城镇相比,农村尤甚。在民俗方面,妇女长期受到性别的歧视。人际交往时,家庭内一般都是由男性出面,主持接送,囿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女性绝不轻易出头露面。否则,就会被讥为“母鸡还年”,不成体统。农村遇到春节、清明、中元、冬至等节令,在举行祭天地、祖宗、扫墓、祠堂奠祭等祭祀活动中,只限于男性参加,妇女从不参与其事。有些家庭无成年男性,宁可要小男孩顶替,也不许成年女性参加。更有甚者,农村男人因事外出,如在途中遇到的第一个是女性,即为出门不利,马上折回家中,另挑选动身的日子。农村集镇商店清晨开门,如果第一个主顾是女性,便认为当天的财运不佳。农村晒衣服,一般只将男性衣服晒在广场的竹竿上,行人可以穿过其下,女性衣物只能晒在偏僻的角落,如有男性穿过其下,视为不吉,尤其是从女裤下穿过,更为不吉。禳解之法,是迅速取下女裤从男性胯下虚晃一下,就可以化凶为吉。妇女洗衣时,在篮子里放衣服,要将男衣放在女衣之上。农村春节时,解放前,一般常张贴“童言妇语,百无禁忌”的横联,乃事前预防不利之禁忌禳解方法。是将妇女和儿童的语言同等看待。以上禁忌,极大地贬低了妇女的社会地位,甚至视女性为“不吉祥之人物”。这是重男轻女观念体现在民俗中的现象。在男女性别中,男性从来在传统社会占优势地位,在民俗中,男性自然也被视为“吉祥”的“贵人”,在喜庆及节日的场合都受到人们的欢迎。其中最受欢迎的,又是男性中的读书人、年轻人以及福寿双全的老年人。也有不受人们欢迎,而被视为“不吉”的形象,如寡汉(独身汉)、“牵公猪”的(养公猪的人家)、要饭汉、和尚、穷汉等。这些男性也有在某些特殊场合而受到人群欢迎的,如在婚丧场合临时充当轿夫(花轿)和抬工(棺材)的男性乞丐,被称为“八大仙”,春节中挨门送财神的穷汉,以及做佛事的和尚等人。 〔年龄禁忌〕 全省各地,在人际交往中,与男性老人打交道时,不要轻易询问对方的年龄,特别要禁问“七十三”、“八十四”两个年龄,这是传说中孔子和孟子的终年。民间俗语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我自去”的说法。一般男性老年对此忌讳很深,比如,明明到了七十三岁,而又说成七十四岁。男性老年做寿,做九不做十,比如五十九岁可做六十岁。因为“十”与“死”谐音,不吉;“九”与“久”谐音,有寿命长久之意。淮北一带,无论男女老年,逢六十六、七十七、八十八等年龄,都视为大吉大利,儿女亲戚,都要登门拜贺。 中年男性,忌讳三十三岁,“三”、“山”谐音,三十三岁与“山”相近,不吉。中年男性也忌讳三十六岁,所谓“人人都有个三十六”。安庆地区群众遇到亲族子弟中三十六岁者,即赠送老母鸡一只,说吃了可以免除灾祸。 〔人体禁忌〕 忌小头小脑,认为这种人小心眼,不聪明;忌五官不正,认为这种人会弄歪门邪道;忌脚大,“脚大是小人”;忌屁股大,“屁股大不是好人”;忌手指伸直多缝,“聚不了财”,是“漏手”;人体分上下身(脐以上为“上身”,脐以下为“下身”),忌下身,因为“下身不洁”,由此而忌男女下身穿的裤、裤头、女裙、月经带等衣物,在晒这些衣物时,忌人们穿过其下,否则,成年人倒霉,小孩长得慢。 〔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安徽地区的城乡群众过去一般对此有下列传统看法:男女正式缔结婚姻,发生性行为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才谓之正式“成亲”;否则,只是“名义夫妻”。订了婚,虽有夫妻关系,但未正式举行结婚仪式,而先发生性行为的,谓之“偷猫饭吃”。公公与媳妇发生性关系的乱伦行为,谓之“扒灰”,称为“扒灰佬”,旧时要受到“家法”的处治。男女婚外发生性关系的,谓之通奸。此事往往归罪于女方,被称为“破鞋”,男方可以借此离弃。未嫁闺女与其他男性发生性行为的,谓之“败坏门风”,旧时也要受到家法的处治。男女在室外发生性行为的,谓之“野合”,见之者,不但加以鄙视,且认为不吉利。此外,在人际关系上,公公不要随意进媳妇的房,哥哥不要随意进弟媳的房,妹妹不要到已嫁的姐姐家中,外来男性不要进人家的内室,都与性的禁忌有关。房事本身,在传统习俗上,也有种种禁忌。如:大病之后、远行前后、雷雨声中、大寒酷暑等场合,忌房事;房事后,忌饮凉水、踩冷水、受寒。许多家庭,忌外姓夫妇在家里同住一房,即使新女婿、女儿回娘家,也不能同房睡;女儿结婚,必须临时借住岳父房子,需要写租约,办理租房手续。否则视为不吉。假如岳父家住农村大村子,甚至会引起全村群众的不满和反对。 〔时间禁忌〕 以月来说,城乡群众一般重视农历正月及十二月:因正月为一岁之首,过好了正月,全年就大有希望;十二月为一岁之末,过好了十二月,就是善始善终。以日来说,一般都重视农历的初一、十五两日,因初一为每月之始,十五为每月之中,这两天,忌出家庭事故,忌咒骂他人。初一出了事故,主上半月不利;十五日出了事故,主下半月不利。皖西、皖中一带,农村群众相互打交道,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往往信誓旦旦地说:“我假如不守信约,就活不到初一、十五!”以每天的具体时间来说,一般重视早晨,忌早晨出事故,忌早晨咒骂人。商店早上开门做生意,要一言为定,忌早晨讨价还价。 〔数字禁忌〕 人群在日常生活中,是离不开数字观念的。而数字的计算、选定,也有种种考究和禁忌。在安徽地区,无论城乡,旧时遇到喜庆的事件,必须选择双日,如二、四、六、八、十等日,忌选一、三、五、七、九等日。尤其是婚期,必须如此(参见人生礼仪、婚姻民俗)。 在喜期中,亲友们赠送新人的礼品,也必须是双数,它意味着夫妇双方白头偕老。推而广之,介绍人、傧相等,同样如此。参观婚礼、闹新房以及看热闹的宾客,也需要福寿双全的人,忌单身汉、寡妇等单人参加。但人们并不是事事、处处满足于双数,有些场合,却要追求巨大的数字,比如,城镇的商业户,春节的大门横联,一般都是“黄金万两”或“日进千金”,说明生意人追求利润的胃口不小。在传统婚俗中的“鸳鸯书”(婚书)后面,一般要写上“百年好合,五世其昌”两句吉祥语,说明人们理想中的美满婚姻,希望能长达百年之久。此外,小孩生下后,许多地区的农村人家,要向一百户人家化缘,请求对方布施一点米和花布,煮成“百家饭”给小孩吃,制成“百家衣”给小孩穿,有利于小孩的茁壮成长。病人吃了“百家饭”,也慢慢会好起来。从这些生活民俗看,人们以为数目大,“神力”也大。 〔生理禁忌〕 一般群众,对身材的看法,忌瘦弱;忌过胖;忌矮小;忌太高大,以为这些形态,不仅属于病态,也有人格上的缺陷:瘦弱的没有“后福”,过胖的笨拙,矮小的脆弱,过于高大的不稳重。以身材适中为好。忌在他人面前打喷嚏、放屁、吐痰,因为这些行为既有碍公共卫生,又失礼貌。在群众场合,如需要大、小便,应借故去厕所,也可以幽默地说:“我去办公!”忌直言大小便。 〔生活禁忌〕 忌吃饭时敲打空碗,所谓“叫化子敲吃碗”;抽筷子要成双,忌抽三只筷(皖西、皖中等地,给亡灵上供品用三只筷);吃饭时座位,忌坐“乌龟席”(上下各一人,两边各二人);吃饭时,忌用舌头舔筷子;吃饭时,忌用筷子在菜碗中乱翻菜;吃菜时,忌在别人夹菜时,越过去夹另一个菜;吃饭时,忌大声喧哗;忌服饰不整齐;忌歪戴帽子;忌踏半截鞋;……以上禁忌,涉及礼貌与卫生方面,也与亵渎神灵有关。 〔家禽、家畜禁忌〕 忌别人家的猪跑到自己家里,主贫困;忌养“五爪猪”,主不吉;忌杀鸡时连杀两刀,主不吉;杀鸡时,鸡连连发声,主不吉,禳解之法是一面持刀,一面低声念咒语:“鸡呀鸡,你红冠绿耳,脱去毛衣换布衣!”忌公鸡晚饭后啼叫,主火灾。忌母鸡发出类似公鸡的叫声,主不吉。以上禁忌,都与家禽、家畜的异常现象有关,因而被视为不吉。 〔动物禁忌〕 忌猫头鹰上屋,主不利;忌乌鸦在门前乱叫,主不吉;燕子来家做窝,吉,但燕子窝中的草漏出来,主丧事,不吉;燕子屙屎掉落在人身上,也不吉;忌见蛇交配,不吉;忌打死家蛇因家蛇被视为“护家龙”,也因蛇能吞食老鼠,有利于储存粮食。忌食乌鱼(黑鱼),传说中的乌鱼是“孝鱼”,当乌鱼衰老后,不能觅食,即以小乌鱼为食物。 二、民间崇拜 民间崇拜的对象范围很广泛,自然崇拜包括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珍禽、异兽、蛇、虫等等。以崇拜天地来说,全省农村季节及民间日常生活中,都有体现。如春节期间的除夕“祝福”(即“还年”或“换年”),大年初一的“出天方”等活动,都把天地神置于首要地位。婚俗中的新郎、新娘入洞房前先拜天地,生育民俗中的“三朝”,先由父亲抱新生儿拜天地;异姓青年结拜干兄弟,要先拜天地;人们相互打交道,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往往对天发誓;相反地,人们相互结仇,也指天诅咒对方;解放前,城乡群众家家户户的堂屋正中都贴上红纸写的“天地国亲师”牌位,每逢节日和家庭喜庆,都得向牌位虔诚叩首致敬。此外,农村每月初一、十五日祭祀灶神,是专门祭祀土地神;七夕祭牵牛星、织女星;五月端阳祭水神;八月中秋祭月神;九月重阳祭山神……凡此种种,都足以说明民间对自然崇拜的心态。 在自然崇拜中,还有对动植物和非生物的崇拜等。就动物崇拜来说,大至巨大的野兽如老虎、狮子、豹子以及传说中的麒麟、龙、凤等,小至狐狸、黄鼠狼、小蛇、喜鹊、燕子等,都可以成为民间崇拜的对象。其中虎、狮、豹凶猛无比,狮被称为“百兽之王”,虎是某些氏族的图腾(如巴人),而麒麟、龙、凤等则被认为有神力的动物。在安徽民间,小孩戴虎头帽,穿虎头鞋,春节灯会中有龙灯、狮子灯,都是民间崇拜的表现。狐狸、黄鼠狼等虽为小动物,但极其精灵,而又为害家禽,所以有的城乡群众称之为“狐仙”或“大仙”,并在家里设立“大仙”牌位,按时点香祷告。就植物崇拜说,最突出地体现在“荫树”方面,即村前屋后的樟树、柏树及坟墓四周的古树,群众认为这些树除有调节气候的作用以外,还有保护村庄、古墓的“保护神”作用,要加意爱护,禁止砍伐,否则,将给人们带来灾难。对非生物的崇拜,主要表现在石头上,特别是巨石、奇石、斜石等,往往为某些群众注目,而引起崇拜心理:有腰痛病者,可以折取树枝或小石插入斜石缝中,就可以将自己的病痛转移到石头上;害眼病的可用布剪成眼睛的形状,蒙在石头上,眼病也会好起来。民间传说中的石头有镇邪的功能,皖中、皖南一带,大村庄或大户人家的房子,大门两旁往往安上一对石狮或一对石鼓;在靠近墙脚处及街头、路口处,多立一石碣,上刻“泰山石敢当”五字,意思仿佛是说:“石头爷爷在此,敢抵挡一切邪魔鬼怪”!所有这些民俗,目的都是为的镇邪。 关于社会崇拜,包括祖先崇拜、历史人物崇拜与民间神崇拜等方面。在安徽各地,解放前无论城乡,群众家中的堂屋内都安置有“天地君亲师”的牌位,其中的“亲”即指祖宗,是与天、地、国、君、老师并列的,可以想见其在民间的崇高地位。祖宗大抵分远祖与近祖两种,以五服为界,五服以外者为远祖,以内者为近祖。无论远祖、近祖,在本族祠堂内,都安有祖宗名字的牌位,每逢清明、冬至节日,各户都要指派男性成员往祠堂致祭;重要的远祖,在清明节还要到墓地祭祀。近祖墓地多在村庄前后,有关节日要在家内堂屋致祭,并到附近上坟。春节前后,还要按时接祖、送祖,每日三餐,要在祖宗牌位前上供。平时家内遇有喜庆或灾难时,家主往往及时在堂屋祖宗牌位前焚香祷告,或报喜报忧,似乎活着的子孙们与祖先相处在一起(参见社会集团民俗)。 在历史人物的崇拜方面,限于在民间知名度很高的某些历史人物。其中首先是孔子,民间认为他是圣人,是老师们的老祖宗,“天地君亲师”牌位中的“师”就指的是他。解放前,儿童入私塾的第一天,要向他的牌位烧香磕头,以后每天早上学、晚放学时,也要向他的牌位作揖。另外是关羽,民间称“关帝”,又称“关夫子”,是最讲义气的“桃园结义”的成员,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好汉,在传说的他的生日那天,民间要做“关帝会”,淮北等地农村还有“关帝庙”。华佗,是名震千古的神医,民间尊为“华佗菩萨”,好些农村集镇有“华祖庵”“华佗庙”,有“药王会”一类的社会组织。岳飞,是“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许多地方有“关岳庙”和“关岳会”,他与关羽并称。包拯,是执法森严,不惧皇亲国戚的名臣,是誉满四方的廉吏。民间尊称为“包公”或“包老爷”,有些城乡有包公庙,合肥等地有包公祠。曹操,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又是被认为善于玩弄权利、极其机智的人物,民间有句流行的话,就是“说到曹操,曹操就到”,可以想到他在民间的历史影响。诸葛亮,是一位“掐指一算能知过去未来”的足智多谋的人物和有远见的政治家。李白是唐代的大诗人,又是传说中水中捉月的“仙人”,民间尊之为李太白。罗隐,也是唐代的诗人,是一位曾在皖南一带游历过与民间有联系的历史人物。在安徽民间有不少关于他的传说。朱元璋,是明代的开国皇帝,通过凤阳花鼓词及其他民间传说的传播,是民间极其熟悉的历史人物。太平天国和捻军的重要将领。安徽民间崇拜的历史人物还有不少。 在民间神的崇拜方面涉及很广,由于“万物有灵论”的思想影响,解放以前,安徽民间在好些群众的心目中(农民手工业者等尤甚),几乎无物无神,无处无神,无时无神。其中主要的神,似有下列多种:上天,有“天老爷”,或叫玉皇大帝;地上,有“土地爷”,或叫土地菩萨、社神;另外还有雷神,称雷公菩萨;电母,称霍母娘娘;风伯,即风神;雨师,即雨神;屋檐神,门神,或称神荼、郁垒;灶神,即灶君;路神;桥神;河神;龙王;山神;痘神;送子娘娘;财神,即赵公明;福神;喜神;瘟神,即闻太师;火神;床神;轿神;牛神,称牛王老爷;花神;树神;鲁班神,木工祖师爷;太上君师、铁工祖师;麻娘娘,主管小儿麻疹;五阎王,又称阎罗王。这些神只是民间神的一部分,它们少见经传,都是城乡群众长期“创造”出来的,并由此及彼,慢慢相互传播开来。建国前长期以来,在安徽省各地一些城乡群众的心目中,它们似乎都是自然变化、社会兴衰和人间祸福的主宰,因此人们遇到灾难或喜庆时,往往要向民间诸神或某神祷告或致谢。实质上是有神论的心理信仰起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