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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卖淫、嫖娼
一、赌博 安徽地区城乡家庭,旧时逢婚丧喜庆及春节等节日,宾客临门庆吊,为了招待客人,往往以牌九、色子、麻将等为赌具,以财物为注,进行赌博活动。还有茶馆、酒店、旅店等处,也聚众赌博。其中有的活动属于娱乐性的消遣;但大多是以输赢财物为目的,有少数人沉溺其中,倾家荡产,为旧社会的公害之一。在当时,这种公害所以禁而不止,由于社会上的有闲阶层嗜赌如命,一些城镇群众借赌谋生,还有当时政权基层机构利用赌案敲榨勒索所致。解放后,一直到70年代,安徽地区社会赌风有所收敛。但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赌风又有所抬头。 二、卖淫、嫖娼 解放以前,安徽地区的一些城市,包括某些大的集镇,有卖淫嫖娼的社会陋俗。这些城镇,除极少城市有公开的妓院以外,大多数城镇只有半公开地或隐秘地私设土娼,即“窑子”。土娼或暗娼,群众称之为“半开门”。旧时被迫为娼妓者,大都是城镇生活没有出路的贫家年轻妇女,也有受坏人勾引上当的妇女,而出入妓院者则多是生活腐烂、玩弄女性的社会渣滓。当时这种土娼接待嫖客的行规有:“带条子”,即嫖客住在旅馆,指名道姓,写在纸条上,由茶房送往娼妓本人,便前往旅馆与之伴宿。“打茶围”,即娼妓与客人密室共坐,喝茶取乐。“打干铺”,即只与妓女同室住宿,不发生两性关系。“打潮铺”,又叫“下水”,即与娼妓发生两性关系。嫖客根据以上不同情形,给予娼妓以“花粉费”。所谓“花粉费”,实际是这些被蹂躏女性的血泪钱。其时娼妓处境有三种不同情况:一是郯身,从小卖给鸨母,卖淫收入全部归鸨母;二是半身,与鸨母合伙分成;三是自身,卖淫收入全部或大部归己。绝大部分妓女生活极苦,在精神上备受折磨,由于当时民国政权公开征花捐,支持妓院的种种经营行为,妓女们只能长期过着暗无天日的悲苦生活。 解放后,人民政府严禁卖淫嫖娼,并安排妓女从良就业,经过教育改造,卖淫嫖娼,已基本上得到纠正,社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但改革开放以后,80年代以后城镇尤其是大城市,又有卖淫嫖娼的现象发生。 三、烟害 旧时安徽地区城乡群众中有极少数人,如地主、商人、乡保长及游手好闲者等,嗜抽鸦片。某些旅店、茶馆附设鸦片烟摊,出售鸦片,吸食者大都受害,其甚者,则倾家荡产。解放后,人民政府严令禁止吸毒,社会上吸食鸦片者基本绝迹。建国后,男性群众吸香烟者,甚为普及,无论城市乡村,吸烟已成为男性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在人际关系上,彼此见面,往往以烟相待。所谓:“烟酒不分家”,已成为某些男性群众之间友谊关系的一种表现。本来个人爱好抽烟,属于群众个人的生活嗜好,但吸烟近于公害,主要表现在: 一些嗜烟如命的人,抽起烟来不分场合:走路时,边走边抽,手上控一支,耳朵上夹一支;骑自行车、坐公共汽车、开大小会议、看电影、看戏、谈工作、走访亲友、营业、办公……都免不了要抽烟。不仅自己抽,还要送给对方抽,一人一支,否则,以失礼论。俄顷,斗室之间,烟雾弥漫,空气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不少嗜烟群众,不大考虑不抽烟人的健康问题。在家庭生活中,不考虑家庭其他成员受烟害;在社会生活中,不考虑社会上广大群众受烟害。特别是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和小孩受到烟害以后,对老年人的健康和小孩的成长,都要受到很大的损害甚至致命的影响。 由于制造香烟的烟草中含有一种生物碱,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在空气中变成棕色,味辣,有刺激性气味,对人体有剧烈的毒害,能使神经系统先兴奋而后抑制,是制造农作物杀虫剂的重要原料。城乡群众经常抽烟,把烟碱中的有毒气体散发到空气中去,对一切生物,特别是对人体必然要起到不同程度的毒害作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也是极其不利的。 四、酒害 在安徽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中,烟与酒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城乡群众招待宾客,必同时敬烟敬酒。请客人吃饭,往往不直接称吃饭,而称“吃酒”,或谦称“小酌”、“菲酌”。婚姻、寿庆的宴会,则称“喜酒”。有些男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吃中、晚餐饭时,要喝上几杯酒,二、三知己或亲友相聚,相互喝上几杯,既助消化,又增友谊,这样的小饮,增添了人们的生活乐趣。但是,社会上有相当多的人饮酒之所以近于公害,表现在: 有些人不满足于低斟浅酌的小饮方式,而以喝大碗酒的豪饮为乐;并且不满足于独酌,而以聚众痛饮为快,实为酗酒。喝酒时,不是根据彼此的酒量,适可而止,而是频频碰杯(碗),一口一杯,一醉方休。还有人酗酒失去理智,酒后发酒疯,说酒话,斗嘴打架,无所不为。与人说话,语无伦次;走路东倒西歪;开车则迷失方向,人仰车翻,危害社会。 80~9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安徽地区的吃喝风已成为一种公害。一些脱产或半脱产的“公家人”,假借“公务”,利用公款请吃喝,每席酒菜百元至千元以上不等。报载淮北某县某行政村十余“干部”每年吃喝开支就在20万元以上。此种巨款大都为民脂民膏,没有用之于发展生产,而消耗于少数人的杯盘之中。 五、脏害 脏害指的是建国前安徽一些地方群众忽视公共卫生,环境脏污。这种脏污之害,不是个别现象,已成为一部分群众自发地传承的一种习俗。 农村的脏害,突出地体现在一些较大的村庄方面:其一是厕所挨着住房,而厕所内又都存有人粪尿,空气污染厉害;其二是牛栏、猪圈、鸡埘等也都紧靠近住房,地面和空气污染,兼而有之;其三是农家多在河、塘、井内取水饮用,尤其是塘水,除农民饮用外,牛也在那里喝水,水牛还要在塘里“打汪”(洗澡),浇菜、洗衣物更离不开塘水,而塘水是死水,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不利。 城市集镇的脏污,解放以来有所改善,特别是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后,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了,环保工作设施改善了,合肥、马鞍山市已进入国家“卫生城市”的行列。但大多数城镇的脏污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治。城镇的脏污之害,主要表现在: 有的城市专门设了垃圾站,初步做到处理垃圾机械化。可是城市的垃圾,有点像白居易的诗中的“野草”那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说:原来的垃圾运走了,新的垃圾又成堆了。垃圾里夹杂了各种乱七八糟的脏物,其中有蜂窝煤灰、烂菜叶、破食品袋、旧纸张、残余食品、碎瓦片、破布片、灰尘、落叶、碎碗片、饮料袋、甘蔗渣等等。天暖以后,有苍蝇叮在上面,发出难闻的臭味。夏季西瓜上市时,垃圾堆里更少不了西瓜皮。 垃圾为什么源源而来,去之不尽呢?这点,首先涉及城乡群众对环境卫生习俗的看法。过去一部分老年群众(特别是老年妇女)忌讳“干干净净”,以为生活中的一切似乎都要留有余地,“干干净净”则意味着“精精光光”,面临“绝境”,没有余地,不利于“财源似水流”和子孙万代的绵长了。这种观念与中国古代哲人的“水至清则无鱼”的想法有相似之处。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他们对生活环境中的种种脏污物事,就见怪不怪,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 大多数城市群众为了赶上早班工作或孩子上早读,好些人家不做早饭,而在街上买早点,有的人边走边吃,吃完,便随手把包点心的纸丢在地上。 在水果摊上,买香蕉的顾客为了尝香蕉的味道,秤好后,剥两根吃吃,顺手把蕉皮丢在地上。 西瓜上市了,买瓜的大多要卖瓜的就地剖开品尝,品尝后,瓜皮也就随手丢下来。 此外,小孩买饮料,喝完就把塑料管或易拉罐甩在地下;老奶奶们在菜市买芹菜或其它蔬菜,为了省去带回家的麻烦,就边走边摘掉一些叶子和菜根……这样,半天时间,街上的零碎垃圾就相当可观了。特别要指出的,像丢在街上的香蕉皮、西瓜皮之类垃圾,不只有碍观瞻,而且妨碍安全,行人稍不注意,踩在上面,往往轻则滑倒在地,重则引起骨折,造成人体残废。 还有,行人迎着灰尘在露天下吃东西,既不雅观,也不卫生。行人在路上随意吐痰,小孩在街边大小便,小饭店、小吃摊门前乱倒涮锅水……也是不时见到的脏污现象。而刷锅中往往夹杂着菜、豆腐等残余,一到天暖,野狗、苍蝇不断去涮食,也增加污染。 另外,工厂、饮食店(铺)、烧锅炉、火炉、煤灰、煤烟、煤气等废物、废渣、废气,也对污染城市空气起了极其有害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