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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1、党员队伍1949年底,全区共有党员3707人,1950年底发展到5584人。1951年,吸收大批“土改”工作人员入党,增加党员1359人。1956年底,已有党员5.3万余人。1959年,在农业战线上吸收党员2万余人。1966年,党员总数达8.2万人,其中女性占11%。1972到1976年,全区党员由9.8万人发展到12.5万人,平均每年发展7000多名。1978至1985年,共吸收各类科技人员和其他知识分子入党6113名。1984年11月至1987年4月,遵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先后分地、县直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区、乡直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村支部与乡镇企业党组织进行了全面的整党。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共吸收27677名优秀干部、知识分子和回乡知青入党(其中女性3337名,占发展的14.7%),改变了知识分子入党难、农村党员年龄偏大和文化偏低的现象,优化了党员队伍结构。1988年,地直和10县党员共18.3万余人(其中预备党员7480人),男性党员16.3万多人,女性1.9万多人。2、党员教育建国初期,对党员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章》和历次运动中的路线、方针、政策。1963年,专、县、区、公社、大队5级,层层开办党员训练班,共培训党员6.8万人,占党员总数的78.2%。1971至1975年,对党员多数是进行政治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促使其掌握阶级斗争这个纲。其中1974年2月全区普遍开展“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10月,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1975年,普训党员9.5万人,占总数的85.8%。1979年,主要是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区共普训党员9.2万人。1980到1982年,地委组织学习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等文件,受教育的党员达12.9万人。1983年进行分批、分期轮训,重点学习整党文件。从1984年开始全面整党,到1987年,共开展了党的宗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党纪党风教育和法制教育等活动,受教育面达584090人次,其中脱产培训419022人次。
3、组织整顿在注重对党员教育的同时,区内多次进行过组织整顿,以提高党的战斗力。1955到1956年,全区整顿275个党支部,检查和批判了党内的右倾保守思想。1957年,在全党全民中开展反“右派”运动,出现了斗争扩大化的倾向。1961年,对469个基层党支部进行整顿,以克服“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组织不纯现象。1962年,又整顿了1091个支部。1963年,地委召开过8次生活会,各委员主动检查自己的思想作风和执行党的政策情况,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年,县区党委抽调653名干部,到试点支部开展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65至1966年,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面整顿了基层组织。1972至1973年,各级党组织普遍进行开门整风,发动群众揭露矛盾,改进工作。1976至1977年,基层组织均建立起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季一次党委“小整风”、半年一次开门整风的制度。1982年,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至1983年,对后进区委、公社党委和843个支部进行了整顿,健全了它们的组织生活制度。1984至1988年,地方党组织又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和党员扶贫制度,使党内生活更趋活跃而富有生命力。
4、干部配备建国初期,各级领导干部的来源,主要是由随军南下干部、部队转业干部和原来坚持地方斗争的干部组成。1956年全区有县级干部454人。1958年,调配区级以上干部1097人。1960年提拔各级干部1209人,其中县以上干部263人。1961年全区调整各级干部4158人,提拔359人。1963年精选了一批优秀干部到落后公社加强领导,1965年又抽调一批干部下放到基层做领导工作。1971年以后,大批干部通过“解放”(即解除“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遭遇)进入领导班子。1978至1983年,又有部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冤假错案迫害而平反的干部重新走上工作岗位。1985至1987年,配备干部注重选拔一批知识分子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之中。
5、干部管理与审查1953年区以上干部由地委管理,1954年改由县委管理。1955年,宣传、农业、工业部门的干部归口管理,财贸、党群部门干部由组织部管理,政法干部由人事科兼管。1957年底,专、县干部统一按分管系统管理。1971年底,地委只管理各大组正副组长,地直县级以上企事业领导干部则委托地革会政工组管理。1979年,地委宣传部、行署农办、工办、财办和计委代管本系统原由地委管理的干部。1982年地委管理县级企事业单位副职以上的干部,主管局党组代管中层干部。
1982年建立后备干部名单档案,县以上单位共提名934人。1983年各县机构改革,领导干部由174人减为131人,年龄由50.1岁降至44.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66人。1984年县委各机构领导成员的任免,由地委组织部审批;区级领导由各县委审批。1985年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下放了地直企业干部管理权。1986年4月,地委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调整部分干部管理权限的意见》,规定地直正县级企事业单位的党政副职、副县级企事业单位正职,各县直属标准集镇的党政正职和县法院、检察院正职,均由地委管理;地直部、委、办、局和群团、检察部门的内设科室正副职及各口所属副县级企事业单位的副职,由各委、办、局党组、党委自行管理。1988年根据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又规定地区中级法院、检察分院配备副处(县)级审判员、检察员,均由地委审批。
干部审查方面,1953年“三反”(反贪污、反盗窃、反浪费)运动审查出有问题的干部95人,并发现有关干部存在政治历史问题224起。1955年成立审干委员会,对269名县级干部和2100多名区级干部进行排队,并确定审查对象。到1956年,审干工作均结合“肃反”进行。1958年初,第一批审干弄清了1.4万人的政治面貌;第二次审干对6000余人进行审查,共处分700多人,限制使用1000余人;1960年第三批审干,清除出党、出团600余人,处分300余人,调动工作1000余人。1961到1963年,对前三批审干案件重新进行核实,纠正了部分案件。1977年,对“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1978年平反250余案件,对被迫害致死的190余人予以昭雪。1982年,对25517名干部职工的问题给予了平反,部分平反629人。对历次运动中的老案,经过复查而解除、撤销的有:“地下党”申诉案280件,革命战争时期遗留问题862件,其它历史老案318件。
1986年4月,开展对各县选拔干部情况的检查工作,地委组织部认真抓了10个县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的换届选举,全区共选出县委常委88人;下半年,对地直17个局,14个县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察,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民主测评考核,提拔了14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进县级领导班子。1988年3月,地委组织部召开各县组织部长会议,提出建立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对全区10个县和地直部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陆续进行全面考察。
二、宣传
民国38年(1949年)6月,地委成立宣传部。1968年,地区革委会成立宣传小组。1975年复设地委宣传部。
1、宣传内容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期,宣传重点多围绕中苏友好、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过渡时期总路线、《宪法》、《婚姻法》等方面进行。1958年5月,开展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宣传,8月又掀起全党全民大办钢铁为中心的宣传月活动。1962年10月,全区城乡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忆苦思甜活动。“文化大革命”中,主要宣传“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内容,并成立各种大批判战斗队、宣传队等。1976年10月后,主要是揭发、批判林彪、“四人帮”的罪行,宣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接着又开展批判“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活动。1979年4月,全区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981年10月,又组织学习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9月,重点宣传党的十二大文件,并开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教育。1983年在“振兴中华、建设安徽”的读书活动中,有5.6万人参加;11月,查禁、收缴了各种文化污染品1.1万件。1984至1985年,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制定出五年宣传规划提纲。1987年12月,地、县宣传部组织对1镇9村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试点;次年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宣传。
2、宣传渠道从1950年开始,地委即指示全区机关、学校、厂矿、农村建立宣传员组织89个,宣传员291人。1951年建立报告员制度,报告员由党员担任,共有185人;宣传员也增加到9312人。另外,全区还举办地专级报告会11场,县级报告会46场,区级16场,听众共91万多人次。1955年,全区报告员增加到637人,宣传员31918人。1985年,报告员有1084人,宣传员6870人。1988年,全区515个区、乡、镇,已配宣传干部505人,其中专职干部356人,占配备数的70%。
建国后,安庆地委机关报《安庆报》以及地、县广播、电视、文化中心,都紧密配合时事政策进行宣传,努力使宣传内容达到家喻户晓。1987年,全区有广播网76个,大、小喇叭6000余只;小功率电视差转台59个;文化中心282个,区文化站78个,文化户798个。
3、讲师团工作1957年1月,成立中共安庆地委讲师组;同年又更名为中共安徽省委讲师团安庆地委分团。“文化大革命”中讲师团工作停顿。1983年12月,恢复成立地委讲师团机构,归口于地委宣传部。
1957年,由讲师团组织地直与各县干部集中学习苏联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级组用)译本和省委宣传部编印的《政治经济学常识》(初级组用)。1957至1959年的时政学习内容,多围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及中央宣传部编印的《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阅读文件》。1960至1966年,主要辅导干部学习毛泽东著作。1984年6月,开始举办读书班,学习《政治经济学教材》,并于10月21日进行全区统一考试。1985年8至11月,全区办脱产读书班14期,人数达3173人,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并于1986年3月,进行考核,平均成绩为87.82分。1987至1988年,主要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加强廉政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的学习,教材有《坚持改革、开放、搞活》、《邓小平同志讲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等书籍。
为配合农村整党工作,地委讲师团组织10县讲师干部进行调查研究,并于1985年底写出7万字的《整党学习辅导材料》,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4.7万册。1986年,全区向省讲师团订购《干部理论学习文献》3.7万册,分发给在职干部学习;地委讲师团为学习文献编印了《问题解答》,共发放4.2万份。1987年11月,全区讲师团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完成,共评定出3名副教授(地区)、18名讲师(含地区3名)、16名助教(含地区2名)。1984至1988年,地委讲师团承担编辑安庆地区《社联通讯》刊物,先后发行8期。
三、统战
1952年6月,安庆地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广泛团结各民主党派、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工商业者及宗教界爱国人士。1966年底,统战工作陷于瘫痪;1968年9月,确定由地革会组织小组负责;1973年9月,政工组内增设统战小组,均为“文化大革命”中的特殊体制。1976年4月,恢复统战部的建制,至1983年12月,地委统战部内设有办公室、统战科、地委对台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行署民族宗教事务科等。
1、工商业、民族、民主党派工作1953年,全区有私营工商业23061户。1954年,执行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中型以上的企业转为公私合营,小商小贩则组成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全区385名资产阶级分子,按其社会地位和工作能力作了妥善安排。
1987年,全区有6个民主党派组织,共123人。地委统战部每年召集地直民主党派人员座谈会,通报全区各方面建设发展情况,激励他们为人民多作贡献。
1987年全区有19个少数民族共6073人。1979至1988年,复查出有关少数民族的冤、假、错案7件,件件都给予了落实。此外,还恢复回族“开斋节”休假1天的制度,增加回民饮食店4个。全区现有少数民族干部281人。
1984年,对宗教职业人员过去受到错划、错处的7人,全部予以平反改正,被查抄的财物,予以全部发还。1987年已恢复、重修寺观、教堂511间,退还山场800多亩,安排宗教活动场所23处。被选进各级政协、人大的宗教界代表20人,选为省佛教协会理事4人。
2、非党知识分子工作1950到1952年,地委决定在教育界利用假期集中进行思想改造学习,引导非党知识分子自觉地划清新旧思想界线。1955年,在“肃反”运动中,区内有59名专家、学者受到保护,如安庆师范的乌以风、沈曾荣等教授。1956年当选为副县长的非党知识分子有9人,当选为科局级干部有270人。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不少人被错划成右派分子。1978至1985年,平反改正了125名知识分子原受到的各种错误处理,补发了19人的工资,发还了380人被查抄的财物。各县七届人大换届时,知识分子被选任副主任职务的有10人,常委38人;被选任县政协副主席13人,常委104人,委员635人。1984年各县八届人大换届时,被选为人大代表的知识分子有1043人,省人大代表10人;县政协副主席31人,常委112人,委员453人,省五届政协委员10人。担任乡级以上职务197人,地直科局级13人,县级科局级66人。1987年各县九届人大换届时,全区非党知识分子有995人被选举为县人民代表,任人大副主任的有10人;省七届人大代表6人,选举为安庆市人大代表3人,省政协委员11人。1988年8月,全区有非党知识分子2万人,被评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共800人。
3、对台工作对台工作原属宣传部门管理。1981年6月,安庆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归统战部分管。1986年1月,开始使用“安徽省安庆行署接待台湾同胞办公室”名称。
1981至1983年,地委对台办共组织撰写对台宣传、广播家信、录音讲话121篇,被国家级广播宣传录用80篇。1984年共向省对台办供稿43篇;1985年,全区共发专稿、新闻、诗歌50篇,其中地直占20篇。1986至1988年,全区在对台宣传方面被全国20多家报刊、电台单位采用的稿子261篇,发挥了对台工作的职能作用。
全区有台籍同胞66人,离乡去台人员2171人(县团级以上166人);去台人员家属有2038户、10001人。至1988年,全区为台胞、台属平反冤、假、错案共188件,安排工作的有107人,恢复城镇户口的有369人;共归还被查抄的财产296件、被挤占的房屋103间;选举为省、县人大、政协委员的台胞、台属共168名。
4、政协联络处与黄埔联络组1986年5月,成立政协安徽省安庆地区联络处。其主要任务是联络各县政协开展宣传和研究工作,加强区内国家与省级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帮助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问题,并定期向省政协汇报工作。
1986年9月,成立安庆地区黄埔军校同学会联络员小组。围绕“发扬黄埔精神,联络同学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的宗旨,开展多方面的工作。
四、政法
1、机构1952年7月,安庆地委成立政法分党组,后改为政法党组,领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1956年8月,改设地委政法部;1957年3月,政法部被精简撤销。1958年4月,设立地委政法办公室;1959年1月,又改设政法部。1963年6月,成立地委政法领导小组。
1968年8月,政法工作由地区革委会人民保卫组分管。1975年2月,撤销人保组,成立地委案件审批小组,代表地委审批案件。1978年4月,恢复地委政法领导小组。1982年4月,改设地委政法委员会,至1988年9月,地、市政法工作机构合并。
2、审批案件1951年6月,根据中央的规定,批准逮捕犯人的权力一律由地委、专署控制。1955年在“肃反”运动中,对一般的刑事案犯,批捕权下放到县级掌握;1960年后,又收归地委管理,至1979年2月则另行改定。
在60年代前后,政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条例》,审批的范围是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凡区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人士、知名人士、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及全国人民代表和外国侨民,均由地委审查后,报省委批准才能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死缓、死刑的案件,也由地委审查报省委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于1979年2月公布,对一般案犯可直接移送县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不再报党委批准,对重大疑难案件,可请示同级党委并报上级检察院决定。此后,国家又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党委政法部门只领导、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并进行协调工作。
五、纪检
1950年6月,安庆地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3月改设中共安庆地方监察委员会,1959年更名为安庆地委监察委员会,1964年5月改称安徽省监察委员会驻安庆地委监察组。“文革”期间,纪检工作中止。1974年地区革委会设有专职纪检干部,1976年6月安庆地委组织部设纪律检查科,1980年4月,成立安庆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县纪检机构也于同年重新建立。
1、纪检内容在各个历史时期,纪检部门多协助党委进行宣传教育,奖励思想品德好、工作勤奋的干部,查处违反纪律的人员。1979年,纪检委调查61个单位,总结推广了宿松县农资公司和桐城县城关镇抓党风建设的经验。1984年,全区查出459人违反政策而谋得“农转非”户口关系,当即作了注销的处理;查出136人(其中县以上干部23人)占有超面积住房19224平方米,并动员他们作了清退。1985年,纪检委先后查出、纠正了55名党政干部的经商活动;查出并清退了723个单位滥发奖金补贴26.8万元;查出并清退了217个单位滥发40多万元的服装款等,在社会上震动很大。另外,还不断纠正了党员、干部在招生、招工、招干等方面的不正之风,销毁了原价值31万元的伪劣、失效商品。1950至1985年,全区共受理违纪案件26477件(“文革”10年除外),受到党纪处分的有18555人(含县以上的干部413人)。其中开除党籍4151人,留党察看4019人,撤销党内职务2126人,严重警告3808人,给予行政处分429人。1986至1988年,全区受理违纪案件并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1371人(含县干6人),其中作开除党籍处分的有136人,留党察看283人,撤销党内职务91人,党内严重警告326人,党内警告535人。1987年围绕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全区共处理违纪党员813人,其中开除72人,留党察看159人,撤职36人,严重警告191人,警告355人。
2、甄别平反1961年9月,全区开展第一次甄别复查工作。复查1957至1961年历次政治运动中被处分的党员20330人的情况。甄别结果,分别给予平反改正,有的则重新安排了工作。
1981年4月,地委和各县先后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工作。到1982年底,全区共复查案件35120件,其中“文革”案20040件,“反右”案4401件,反右倾案135件,“四清”案566件,历史老案9978件。复查后恢复党籍的有659人,恢复工作3969人,作退职办手续的有398人,办退休手续的有695人。
六、老干部管理
1978年6月,安庆地委成立老干部科。1981年4月,改设老干部工作委员会。1983年成立老干部局,负责管理地直及各县的老干部工作。
1、老干部状况1978至1985年,全区共有老干部11709人办理离休手续。其中土地革命时期参加革命的有87人,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有3064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有8558人。到1987年底,全区有离休干部3976人。其中地直905人,桐城359人,枞阳333人,怀宁240人,望江242人,潜山297人,岳西327人,宿松230人,太湖336人,贵池363人,东至344人。
2、老干部活动为使离休干部安度晚年,地委、行署召开过7次座谈会和茶话会;组织过11批地、专级以上的离休干部到国内各地参观,并多次接待外地离休干部来区内寻亲访友。1981至1985年,对离休干部作了2次体格检查;地区医院特设了老干部病房,安置15张床位。1986年全区组织3批共80名老干部,分别到黄山、滁县、延安等地进行过参观访问。
地直老干部书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举办过多次书法讲座和书法展览。1986至1988年1月,地区老干局共举办围棋赛2次,有15人参赛;象棋赛3次,有72人参赛;乒乓球赛3次,有32人参赛;麻将赛2次,有51人参赛。在此基础上,还组织赴省比赛2次,获1次团体冠军;组织气功集训2次,参训者为80人。
七、党校工作
民国38年(1949年)5月,成立安庆地方干校和安庆地委党校,开办干部训练班。1950年9月,党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55年7月,地委党校改名地委训练班;1958年9月,又改名地委初级党校,属组织部管理;1963年10月,初级党校划归宣传部管理。1966年底,党校停办;1968年11月,原党校教职工迁往黄湖“五七”干校参加“斗、批、改”。1970年4月,成立地区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1年5月,干校与学习班合并。1977年4月,改学习班为中共安庆地委党校,并于1978年4月,改党校直属于地委领导。1980年9月,在贵池又设立安庆地委党校池州分校(1982年2月撤销)。
1、训练班次1949年8至9月,干部培训班共办2期,每期为3个月。1950年1月,地委党校开办乡支部书记训练班,学习1个月。同年共办土地改革工作队队员训练班11期,每期为10至15天。
1951至1953年,共办10期训练班。1953年8月,党校附设专区工农速成初等学校,至1954年开办13个班,培训了一批乡以下基层干部。1955年和1956年又办3期训练班,继续培训基层干部。1960年,党校增设文化班,抽调公社党委正副部长、大队总支书记、大队长参加学习。1964至1965年,党校教学干部均抽调去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训练工作停顿。
地委党校理论骨干学习班和知识青年理论学习班分别举办于1974年8月和12月。1975年10月,举办第一期理论骨干轮训班;1976年11月,举办第二期学习班,学期分别为2个半与3个半月。
第一期党员领导干部训练班于1977年11月举办,学期为3个月。1978至1984年举办过多次领导干部进修班。1985年9月,开办大专班,学制2年,第一期学员为77名。1986年,继续招收大专班党政专业学员,1987年增设经管专业2个班。至1988年,4个班的学员计有209人毕业,均由省委党校和地委党校共同签发毕业证书。
地委党校还于1987年开设中专函授班课程,学制1年,招收党政专业学员712人;同年,与省委党校合办大专函授班,学制3年,函授党政、经济管理两专业共108人。1988年,中专函授班达1474人,大专班125人,均开设党政、经管两专业。
至1988年,地委党校举办各类学习班116期,培训县以下各级干部20406人。
2、培训对象建国初期,党校培训的干部有乡、区干部、积极分子和失业、失学青年。1962年,党校轮训班的学员为县委正副部长、党员副县长、区社党委正副书记、地直科局长等。
1978年,招收的学员为各县部委办科局主要负责人、区委正副书记、地直各局负责人与公司厂矿负责人。1984年,培训对象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地区部委办中层干部、地直各局副职及中层干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各县5大班子副职、县部委办科局负责干部和区委正副书记。1985至1988年,培训对象仍以地、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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