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初年,桐城县(含今枞、桐两县)国民政府设立森林施业所。1949年,桐庐县人民政府建设科,配备专职于部分管林业。1956年,成立县林业科,配有行政、技术干部9人。同年,林业科改为林业局。1957年,林业局、农业局合并,改为农林局。同年,建立白云林业工作站。1959年,农、林分离,林业局与县木材公司合并;1961年,林业局又与县木材公司分开。1962年,林业局与农业局又合为农林局;1980年,农业局、林业局又分成两局。1989年,林业局下辖林业站、林保站、县木材公司、国营黄华桥苗圃、将军庙林场、森林派出所等。
一、林业资源
(一)林地面积与积蓄量
据1956年安徽省林业厅调查,全县林业用地为56.91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约44.6万亩,立木蓄积量为6.1万立方米(不含毛竹)。1958年,因“大炼钢铁”和毁林开荒,境内树木被滥伐,林地面积急剧减少。据1976年省林业厅森林清查,县有林面积为38.1l万亩,立木蓄积量为1.5万立方米(不含毛竹)。198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提倡谁造林,谁管林,谁收益。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先后有集体或个体承包荒山植树造林。据1983年调查,县有林业面积为53.57万亩,其中用材林面积为29.65万亩,占有林地87.72%,经济林1.55万亩,占有林地4.59%,防护林2.01万亩,占有林地5.95%,竹木0.59万亩,占有林地1.7%。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19.8%。1987年,森林资源清查,县有林业用地为51.1万亩,其中有林地为36.04万亩,灌林面积为0.7万亩,疏林地面积1.01万亩,幼林地面积3.73万亩,苗圃地面积100亩,无林地10.32万亩,立木蓄积量为16.6万立方米(不含毛竹)。1989年,全县林业占地76.57万亩,其中江滩、湖滩、河岸、路旁、宅边地2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8.1%。
(二)林种分布
全县木本植物586种(包括变种、变形、引进栽培品种),隶属145科。其中裸子植物5科,16种;被子植物118科,538种。1980年,县政府与林业部门对县境地形地貌进行勘察,根据植物分布,将全县划分为4个林业区。
丘陵薪炭经济林区该区由义津、钱桥、麒麟3个区构成,总面积为48.9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18%,其中林业用地为6.18万亩。用材树种有松、刺槐、榆、枫、栎、乌桕、桑、臭椿、竹等;经济树种有茶、桃、梨、柿、枣、油桐、油茶等。全区森林蓄积量为2.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1%。
浅山用材林经济林区该区由白云(白梅乡)、陈湖、横埠3个区构成,总面积为34.79万亩,占全县总面积12.8%,其中林业用地17.01万亩,用材树种有马尾松、枫、栎、杉、刺槐、水桦、风尾竹、毛竹等;经济树种有柑桔、苹果、桃、杏、石榴、茶、油桐等。该区域1983——1989年,林业发展速度冠于全县,林业面积由17万亩增至21.03万亩,森林蓄积量由2.7万立方米增至3.5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1.5%。
浅山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区该区由官桥、城关镇、白云(白柳、白湖、白石、金渡乡)等区镇构成,总面积96.14万亩,占全县总面积35.4%,其中林业用地为26.1万亩,用材树种有松、柏、枫、栎、桧、杉、水桦、泡桐、刺槐、毛竹、水竹等;经济林种有梨、桃、石榴、柿、板栗、茶、柑桔等。森林蓄积量为5.0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8.2%。
堤岸农田防护林区该区由普济圩农场、老洲、汤沟、破罡、陈湖(水圩乡)、枞阳区构成,土地面积为91.7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33.8%,其中林业用地4.3万亩(长江绿化带约占二分之一)。用材树种有水桦、泡桐、水杉、梧桐、栎、刺槐、桑等;经济树种有桃、柑桔、杏等。森林蓄积量为5.6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3%。
(三)经济树种简介,
茶1949年以前,县有零星茶园,多属私有,以龙王尖茶为优质,但年产不足50公斤。新中国建立后,始有集体茶场、茶园。70年代后,乡茶场规模逐渐扩大,制茶技术从手工制作发展到使用红外线科学制茶。老洲、白云、横埠、官桥、麒麟、义津等区均有集体茶场和个体承包茶园,以大岭、长溪、龙王尖茶叶为优。1989年,县茶叶种植面积4278亩,年产量71吨。所产茶叶销往省内外。
梨梨树,县山区多有种植,义津、横埠、陈湖等区盛产。新中国建立后,原始梨树种苗已经淘汰,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利用嫁接技术,更新梨种,将梨产量提高约5倍。1989年,全县梨园面积271亩,产量36.5吨。
柑桔1970年起,县先后从浙江、江西等地引进柑桔苗,横埠、陈湖两区栽植成功。1986年,全县柑桔面积864亩,年产量46.8吨。1989年,柑桔面积866亩,产量86吨。
桑县山区坡地多有野生桑树,其叶小、生长慢。建国后为发展桑蚕业,钱桥、义津、横埠、汤沟、陈湖等区引进外地新品种,桑叶大,生长快,有效地解决了蚕饲料。据1986年统计,县桑园面积327亩,年产蚕茧6吨。1989年,桑园面积152亩,年产茧0.7吨。
除上述树种外,县境还有苹果、栗、油桐、油茶、杏、柿、石榴等经济林木。其中苹果、板栗、油桐种植面积较大,其余均系民宅周围零星栽植。
二、造林与护林
(一)造林
县植树造林历史悠久,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同安县令韩震号召百姓焚烧草木,栽植松杉。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安徽省号召绅民集股认垦,邑人殷本彝兴办“恒丰垦殖公司”。民国初年,孙中山注重林业发展,倡办林业,县境先后营造了“中山林”、“保育林”、“私有林”等。桐城县还设立森林施业所,造林经费由县国民政府核定,县财政拨付,分区分段,各区长兼管林业,联保主任或乡长兼任造林队长。私有荒山则限期由所属宗族族长负责造林,国有荒山由施业所分区承担造林任务。国有山林采伐权归县政府,私有山可自行设计造林,报验状况,给予保护。
新中国建立以后,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群众植树积极性很高,每至清明时节,均自发地在宅旁,空地培植树木,其主要树种有柳、槐、楝、桃、杏、梨、竹等。公路多植白桦、槐树,圩堤江岸边多植杨柳。1950年,造林面积达53亩。1952年,县人民政府发布《保护森林》布告。1953年全县成林面积498亩。1954年,成林面积达4880亩。1957年,成林面积2.47万亩,沿江堤岸防护林带基本形成。1958年,在“左倾”思想影响下,县提出“三天突击、八天完成”、“变黑夜为白天,宁可少活十年”、“破冰整地,扫雪造林”、“超桐城,赶岳西”等口号,组织人力连夜突击,从山上抽砍林木,埋在显眼位置,仅3天就造林27万亩,一跃变成了“绿化先进县”。1966年,钱铺人民公社,在党委书记唐志澄带领下,有3个大队办起了林场,“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3个大队还先后设立了场办林校,采取教学与生产相结合措施,培育了一批专门人才,成绩显著。安徽省农业厅把钱铺公社作为林业生产典型,派记者实地采访,专题报道,拍摄丁大量的“造林、采种、育苗、整地”的图片,向全省推广该公社植树造林经验。省农业厅副厅长周树德亲临钱铺公社考察指导。钱铺公社生产的板栗、油茶油、绿茶、毛竹等,作为样品被运送北京,参加全国林业生产实物展览。同年10月1日,唐志澄以林业先进代表身份,参加了“全国农业会议”,并参加了国庆观礼。
1967——1979年,因“文化大革命”运动,植树造林工作受到干扰,但公路两边植树常抓不懈,地处主干道公路的官桥、笔山、日升等社队,保护幼苗到生产成材,取得了一定成效。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下发后,县成立林业“三定”办公室,全面进行林业“三定”。据统计,全县确定山林权属的社队林场129个、生产大队290个、生产队3933个,处理山场纠纷1240起。县有43个公社、镇,在“三定”时,应定面积为51万亩,划定50万亩,占应定数98.1%;生产大队应定面积为326万亩,划定305万亩,占应定数93%;生产队应定面积为5842万亩,划定5592万亩,占应定数95.7%;山场应定总面积49.6万亩,划定46.2万亩,占应定数93.3%。县共划分自留山15.8万亩,确定责任山28.5万亩;专业场257个,经营面积7.86万亩;林业专业组528个,经营面积1.08万亩;林业专业户37852户,经营面积12.8万亩。全县发证4352件。
1984年,县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订造林承包协议。承包主要内容:“荒山造林12万亩,省补助造林经费89万元,共分5年完成造林任务”。县为积极完成造林承包任务,向全县人民发出“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枞阳”的号召,并将11个区,分为4个主要造林区和7个重点造林区,县、区、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荒山造林工作。1985年,经安徽省林业厅二级森林资源清查,县林木经营场地面积为3.39万亩,其中林场1.93万亩,疏林地307亩、幼林地5331亩。按全县林业总投资计算,每亩林地成本费为128.43元,每立方活立木成本费为85.2元。1988年,县北埂元宝洲与芜湖市木材公司签订营造用材林合同,在圩区造枫杨林3050亩。1989年9月,华东林业设计院受国家林业部委托,来县抽查了安凤、金渡、金社、后方、仪山5个乡的造林情况,历时8天,抽查面积3700亩,合格率达95%。同年11月,省林业厅、市林业局验收组来枞阳,对承包5年荒山造林任务进行验收,历时14天,验收结果:县共造林12.9万亩,补植面积3.06万亩,完成86%;封山育林面积3007亩,完成100.2%;人工造林面积6.8万亩,完成82.5%;合格面积9.84万亩,占造林总亩数76.3%;树苗保存率40%~70%;人工造林面积合格率为53%,需补植面积、封山育林面积合格率为100%。1989年,全县造林面积1.77万亩,四旁植树420.9万株。
林业科技应用与推广50年代,县多次举办造林、采种、育苗技术培训班,林业部门曾编写林业科学普及手册,供广大群众学习应用。国营、乡、村林场普遍应用采种刀进行采种。雪松、火炬松,采用播种机栽植。果类树木应用嫁接技术提高果树挂果的产量。1970年以后,将军林场创建白僵菌厂、竹、木综合加工厂等。黄华桥苗圃,应用科学技术进行杉苗全光育苗和用奈已酸激素扦插名贵花木成功。县林业部门在优化本地树种的同时,还不断引进外地优良树种,1950——1959年,引进树种有湘杉(湖南)、建杉(福建)、西杉(江西)香椿、蒲葵,柳叶梅(雷州半岛)、油桐、黄棕、油橄榄、油茶、火炬松、紫德槐、黑松、湿地松、水杉、枫杨、喜树、杞柳、加拿大杨、柑桔、山茱萸、枣皮、杜仲、核桃等。因环境气候,种植失败的有蒲葵、油橄榄、柳叶梅、雷州香椿等。
(二)护林
1949年以前,县境森林保护,多由民间自发进行,私有山林,由宗族族长等人制定护林措施,族人相互监督,违者按族规条款处罚。
新中国建立后,县设立护林指挥部。1952年,各区、乡纷纷建立群众性护林组织,乡政府设有护林委员会,各村均制定护林公约。为发展林业,县曾在将军庙林场附近设林业学校1所,先后培养一批林业专门人才。人民公社期间,区、镇下辖的大队护林组织,改为护林小组,其职责是调处山林纠纷,审查采伐林木的申请报告,组织群众植树造林,防治森林灾害等。1957年,县与邻县无为、庐江成立森林联合防护区,制定护林措施以及护林防火公约。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活动。1977年,县林业部门建立森林保护站和森林派出所。1980年,县遵照安庆地区布置,区、社、队恢复了护林机构,有林场的社队,确定专职人员驻场护林,各区、社交界的林场建立森林联防机构。枞阳、庐江、无为3县护林联防委员会也正式建立,各县县长轮流担任联防委员会主任。县内各区、乡也纷纷制定护林的乡规民约。1981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1981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即林业“三定”)等文件下发后,县成立林业“三定”领导小组。1984年,推行乡村护林承包责任制,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诞生(简称“两户一体”)。据统计,县内287个村,3933个村民组,实行林业承包责任制。林场山场实行承包,护林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管理。
灾害防治县森林灾害主要是风灾、火灾、雪灾、虫灾、病害等。1950年,县发布《严禁在林区玩火,禁止烧垦烧荒》的布告,1953年,发出“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兴山”的号召,群众护林意识增强,森林病、虫害发生较少。1964年,风、雪造成的灾害严重,部分地区山林遭到风雪袭击,其中白云、横埠两区受灾严重。1971年,横埠、陈湖等区的山场林木被风雪折断的面积达500多亩,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972、1973两年连续遭受不同程度的风雪灾,县内森林受害面积约600亩。1982年2月,陈湖、横埠、白云3区发生严重的冻雨灾害,林木受损面积达4047亩,造成经济损失达3000万元。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时有发生,树木病害有泡桐丛枝病、红椿日灼病、枫杨溃疡病、毛竹枯梢病、杉木黄化病等;虫害有松毛虫、竹螟虫、松梢螟虫、小卷蛾、天牛、杨天牛、天幕毛虫、红蜘蛛等。自50年代起,县重视林木防病、虫工作,其方法有人工捕捉幼虫、摘卵块、摘虫茧等。各山场林场配有专职护林员,发现灾害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冬季提前做好树木防寒防冻工作,方法有草绳围易冻的树木,白膜覆盖幼苗,石灰涂刷树干等。1964年,山林发生大面积松毛虫害,方法是人工捕捉幼虫、摘茧、摘卵块。将军公社将军大队发动3000人在5天内捕捉马尾松虫1.2万公斤,防治面积300亩。1969年,国营将军庙林场、周潭、吴桥、钱铺等公社山林发生虫害,县林业主管部门集资3万元,以飞机喷洒农药,防治面积8万余亩。1970年前后,主要方法是化学药物防治病虫害,白梅公社首先购置24台日本丸式背负喷雾器,接着各地林场也先后购置。1972年,山林先后发生病虫害,受灾面积20万亩,运用化学药物防治10万余亩。80年代,使用白僵菌粉,灭虫效果较优。
封山育林县境在明代,就有“封山育林”的先例,黄公山周围群众自觉封山护林。清朝宰相张廷玉笃爱黄公山风景,特在石壁上亲题“神林永禁”碑(石刻至今犹存)。新中国建立初期,县人民政府根据林情、地情提出“封山育林”,先后在将军乡鹿狮、井边、虎栈及阳和乡岱鳌、施湾乡桐树尖、章家大竹园、金社乡桃山、高甸乡云龙村等划定“封山育林”地。各区、乡在封山育
林过程中的做法:(1)封山之前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封山日期和注意事项;(2)每逢月初,护林员鸣锣喊禁;(3)放映“封山”电影,鸣放封山鞭炮;(4)插封山禁牌、禁约;(5)违禁者罚以30~50元人民币,或罚放专场电影,并在映前宣读违禁者“悔过书”等。群众自觉封山育林,林业发展较快。据统计:1953年封山育林面积为2390亩,1954年为2.4万亩,森林蓄积量约5.9万立方米。1957年封山育林面积8.25万亩。1958年,受“大跃进”左倾思想影响,封山育林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林木遭到破坏。1959年,森林蓄积量减至3.15万立方米。1976年,森林蓄积量为5.6l万立方米。1980年林业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封山育林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林业发展速度加快。1984年,林业总面积为53.57万亩,森林蓄积量7.53万立方米。1985年,森林蓄积量20万立方米。1986年,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封山育林》的通告,全县群众按照国家颁布的《森林法》有关规定,对浮山等风景区实行“死封”,对村前屋后的近山等实行“活封”,在有利于林木生长的情况下,发展多种经营。据统计,1989年全县封山育林面积为30.07万亩,其中林山面积15.76万亩;全县立木总蓄积量为38.85万立方米。
附一: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封山育林的通告》
〔枞政发(1986)116号〕
封山育林是整治国土,加速绿化荒山,促进生态平衡的一项科学营林措施,投资少,见效快。我县过去由于受到“左”倾路线的干扰,森林资源破坏严重,近几年来,通过宣传贯彻《森林法》,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森林资源有所恢复,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恢复生态平衡,必须切实做好封山育林工作。为此,特通告如下:
一、封山育林对象:按照《森林法》第二十四条和我县实际情况,凡是新造幼林地和有成林希望的疏林、次生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不宜造林的灌丛山及国营林场经营的山场,一律实行封山。
二、封山育林方法:本着既尊重客观现实,又符合群众愿望的原则,分别实行死封、活封、轮封。
(1)凡风景区、名胜古迹处都实行死封,封禁期间,禁止一切不利于草、木生长的人为活动。
(2)村前屋后的近山和柴山实行活封,封禁期间,只要林木不受破坏,允许在林内开展有益林木生长发育的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活动。
(3)水库上游、河堤两岸实行轮封,每隔三至五年,轮流封育管理。
在封禁期间,对违反本规定,破坏封山育林的,按照《森林法》的规定,轻者追回赃物,处以三至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绳之以法。
三、凡死封、轮封的山场,要报县政府备案。死封山场开封时,需经县政府批准。轮封山场时,必须经林业部门验收批准,未经批准而开封的,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四、各有关区、乡、镇都要把封山育林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恢复、建立封山育林组织,健全封山育林制度。对在封山育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部和护林员,因玩忽职守,造成封山育林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要按情节轻重,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此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986年8月6日
附二白柳乡旸岭村哄抢山林事件
1982年2月9日,白柳乡旸岭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哄抢山林事件,参加哄抢的有白柳、白湖、白梅3个乡15个大队的群众,以及庐江县店桥乡的部分群众,哄抢最高峰时,达6000余人,哄抢事件持续4天,共毁树32万余株,致使1770亩山林遭到毁灭性破坏,影响极大。同年“美国之音”作了报道。群众哄抢原因是该区、乡负责同志对林业保护不力,在开展林业“三定”时,没有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政策宣传贯彻不透,以致群众产生误解,认为“划定自留山,就是分山到户,砍光树木,捞眼前利益”。事件发生后,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1982)99号文件,将白柳乡旸岭村哄抢山林事件通报全省,并督促枞阳县对此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县委、县政府对个别为首的不法分子追究了法律责任,对个别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律处分。事后,县、区、乡领导对林业“三定”政策进行了反复宣传,教育了群众。为弥补严重损失,1982~1985年,旸岭村采取了造、封、管的育林措施,使“一刀光”的山头又披上了绿色的新装。
三、珍奇树木
珍奇树木,在自然界中有风、雷、水、火的袭击,或人为的伤害,有不少树种绝迹,所遗留下来的古树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也难免遭灾。现存的古树木,有的以灵秀神化而受保护,有的因带有宗教色彩而得到宗教群众“明批(判)暗保(护)”而幸存。至1989年止,县境古树木寥若晨星,屈指可数。
杉树(UnnignamiaSinensis):县内最大的一棵杉树俗称“杉树王”,生长在横埠区将军乡虎栈村凤形山脚王姓五世祖墓旁。该树高26米,胸围2米,立材积蓄4立方米,树龄在200年以上,树叶稀,顶端枝秃。
松(PinesMasscnidndldtdtnid):龙桥乡马兰村有一棵古松,树龄约150年,高21米,胸围2米,主干圆满通直,枝繁叶茂,其形如“丹凤朝阳”。
柏(CiunipernsChinensis):白梅乡黄石村章家庄生长两株并列的柏树,其形怪异,树龄约700年以上,民间称“双柏树”。该树高4.5米,胸围约1米,树冠约8.6平方米。
罗汉松(PodocarpusMdcrophreed):属常绿乔木,生长缓慢,具有观赏价值,可制作盆景。浮山金谷岩“仙凡此隔”处,生长l株罗汉松,树龄在330年以上。该树高11米,胸围约1.5米,属县内最大的一株。另长河乡麦元村“宝莲庵”前有3株罗汉松,为钱澄之辞官隐居时所栽,树龄约400年。
三尖杉(CepndlotdxusFortunei):俗称“红豆树”,常绿乔木,将军乡鹿狮、井边两村交界的。山沟旁,生长数株,最大的树高3米,胸围40厘米。1988年8月,县林业部门,摘其枝、叶、果送省农业厅鉴定为“三尖杉”。其杉的枝、叶可提炼三尖杉碱,具有抗血癌作用,是省重点保护树种之一。
银杏树(QinkOgluldbaLinm):俗称“白果树”,落叶乔木。将军乡、高甸乡等地均有。浮山会胜岩前生长一株最大的雄性银杏树,树龄320余年,树高26米,胸围约3.5米,枝干茂盛,雄伟壮观,游人赞叹。
辛夷树(MaNotidDenudatddtsg):又名“木笔”、紫玉兰,每年二月开花,花状如莲,又称“木莲树”、“望春花”等。高甸乡云龙村、将军乡鹿狮、井边两村均有此树。浮山金谷岩前有一棵最大的辛夷树,该树高22米,胸围约1.5米,树龄在110年左右,枝叶繁茂。
黄连木(pistdcidcninensis):县境均有生长,唯金社乡桃山村生长一株最大,其主干怪异,呈八角形,俗称“八方树”。该树高20米,胸围1.65米,树冠约21平方米,树龄约400年。
朴树(CeltisSinensis):属稀有树种。将军乡龙安、瘩石两村各有一株大朴树,其树龄均在300年左右,两树高度相近,约14米,胸围也相近,约6.6米。
枫香树(LiquddmbarPodrmasna):在高甸乡云龙村有一株古枫,树龄400多年,树高27米,胸围4米,树冠约2l平方米,盛夏纳凉可容百余人。
石楠树(PnotcnidSerrulata):俗称“逼火珠”。官桥乡东河村一株石楠树,树高13米,胸围1.1米,树龄约120年,常年青翠欲滴,树冠如伞。
黄檀(DdlberldNupednd):周潭乡枫林村有一株黄檀树,高15米,胸围2.67米,树龄约130年,至今长势良好。
无患子树(SapindusMukurdssiGutgn),浮山会圣岩有株无患子树,高15米,属县内稀有树种,树龄60年以上。
糙叶榆树(ApnantneAsperd):钱铺乡南岭村有株糙叶榆,树龄约250年,高20米,胸围2.95米,主干2米处生两杈,树冠约20平方米,叶面粗糙,可以磨刀。
山茶花(1nedSinennsisiinn):县内最大的叠瓣山茶花,生长在黄羹乡长安村梅庄队殷家堂屋中进。因年代久,山茶花已长成树状。该茶花高5米,主杆分3杈,基部围粗O.8米。树龄在500年以上,每年11月花蕾重叠,香气飘逸。
桂花(DsmdnthusFragrans):后方乡合龙村马岭生长2株桂花树,其古老、高大冠于全县。两树分别高7米、7.2米,胸围分别为0.4米、0.5米,树冠分别为35.5平方米、38平方米,树龄约100年,阴历每年八九月开花,花香两公里之外可闻。
四、林场
50年代,为发展林业生产,县境群众纷纷走上集体合作化道路,鹿狮、星火(原名一青)、金桥(原名云龙)兴办林牧社。“人民公社”期间,钱铺黄岗大队办起林业专业队,在幼苗地里兼种山芋、芝麻、瓜、豆等农作物。1964年,为发展农村经济,山区社、队纷纷建立林场,营造杉园、桑园、茶园、果园等。据1979年调查,县有社办林场9个,大队林场184个,生产队林场3个,林场职工2822人,经管面积19.92万亩。1959——1989年,社队林场营造杉树林28.12万亩、松树林3.8万亩、檫树林21.5亩、毛竹林491.6亩、油桐林4550亩、油茶林220亩。
国营将军庙林场该场位于县东北隅,东临枫沙河,东南与周潭、施湾、吴桥、将军4乡毗连,西接庐江县砖桥,北邻无为县昆山、新胜两乡山场。1949年前,将军庙林场山地权为周、章两姓所有,按房头分股植造山林。1956年,县建立将军庙林场,隶属县农林局。该场山权因在“土地改革”时未明确,时与附近乡村发生纠纷。1958年,经省林业厅调查队实地考察,明确山场权属,正式建立国营将军庙林场。山场总面积为3.39万亩,有11个专业队分片管理,其中场部专业队965亩,龙王尖队1054亩,倪家挡队2014亩,穿山岭队1926亩,西平沟队5242亩,东平沟队6041亩,草洼脑队2661亩,三公山队2741亩,白水塘队1751亩,黄梅尖队6899亩,黄洼队2582亩。1989年,将军庙林场干部职工约200人,该场坚持“自采苗、自培育、自营造”原则,每年造林时,根据气温、日照变化,因地制宜。山顶部营造纯松林,山脚、山凹处营造纯杉林,整个林场林种布局合理。
黄华桥苗圃该苗圃1956年建,位于官桥黄华村与龙桥中渡村之间。苗圃有土地346亩,其中梨、桃、苹果苗地229亩,树木苗地100亩,屋基园地17亩,灌溉塘6口,系县内植树造林种苗基地。该苗圃1957年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958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1961年果园面积缩小为150亩。“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处在无政府状态,当地农民先后侵占和蚕食苗圃土地,至1971年,土地仅有120余亩。1975年以后,黄华桥苗圃逐步以生产园林种苗为主,先后开辟育苗地98.9亩,共育国外松、川楝、广玉兰、雪松、罗汉松、水杉、花卉等苗木151.9万株。1956年至1989年,苗木总数达4227.2万株,支援外县苗木1.6万余株,总收入达35.82万元。
上一篇:第四节 种植业
下一篇:第六节 畜牧业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