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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1年(1932年),桐城县(含今枞、桐两县)成立衡器组。民国22年,改革度量衡,对县城、孔城、青草、枞阳、汤沟等五大镇的商行一律改用市尺、市斗、市秤,其他集镇与农村、仍沿用旧器。新中国建立前,各地度量衡器不标准,商行牙侩大进小出、克斤扣两,使生产者与消费者深受其害。
新中国建立初,县境仍沿用旧制,逐步推行市尺、市秤。1953年底,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打破几千年来粮食以升斗计量的传统习惯,一律改为市制衡器计量。1958年,县设立“标准计量检定所”,由16两制改为10两制。195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明确规定国际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1960年,国家确定长度单位为“米”,质量单位为“千克”(公斤),时间单位为“秒”,建立统一的计量制度。1963年,县发出《加强计量管理的规定》,成立县标准计量管理所。1978年11月,成立枞阳县标准计量管理局。通过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医疗卫生部门以克为单位,以毫克为辅助单位的计量改制任务(西药以“克”、“毫克”计量,中药以“两”、“钱”计量)。1984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5年6月,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需要,县政府在城关召开贯彻法定计量单位的动员大会,并发出《通告》,从1986年元月起,粮、油、煤的供应,均按公斤核批;新印刷的各种票证,物价标签,均采用国际单位和国家选定的计量单位为法定计量单位。
一、计量器具的管理
1949年,全县计量器具的生产与修理,由个体手工业户经营。随着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组成了城关镇五金社制秤门市部。1958年,安庆行署在桐城召开了商用衡器(木杆秤、台秤)检定试点会议。1959年,县发出《废除旧杂秤制,将16两制改为10两制的通知》,在全县推行秤改工作。1963年5月,县成立度量衡检修组;7月,在枞阳、汤沟、义津等镇设立“秤改中心”,培训24名检修秤工。1964年3月,县人委批准标准计量所成立的秤改委员会,对16两、3面星的绳纽秤和藤盘秤等旧式秤,进行改制。1965年3月,县人委发出《关于加强计量管理的通知》,开展全县衡器大检查。次年,县商业局作了《关于城关镇进行度量衡器普查工作的报告》。1970年9月,建立钱桥、义津、枞阳、汤沟4个计量站,采取定人分区包干的办法,将县内商用计量器具进行周期(年)检定,年终检定台称约536台、木杆秤1550支。1982年,对县内商业、粮食、供销、卫生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计量器具,认真进行全面检定。1984年起,狠抓检、修、制、管4个环节,对新生产的杆称,经检定合格后,钉上合格牌子,方可出售使用。1985年,国家颁布了《计量法》。1986年,县区乡组织大批人员,每逢星期一、三、五的上午和二、四、六的下午,到集镇市场检查,发现克斤扣两、短尺少寸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处罚。1987年,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其中城关地区检查了43次,区乡集镇检查了6次,计没收销毁严重失准失修的旧制秤810支。同时,设立复秤复尺处,以便于群众监督。1989年,对县压力容器厂等13家企业的压力表,进行了改制与使用期检定。同年,检查处理度量衡违纪案件6起。为了表彰先进,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授予了部分单位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的光荣称号。从1979——1989年止,县计量管理部门共检定台秤6万台次、木杆秤1.7万余支、量提628个、竹木直尺39把,年检率达85%。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197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授权县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1980年4月,县计量、邮电、轻工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执行信封国家标准的通知》。1982年,对县内62个工业企业(食品13个、轻工42个、机械3个、建材4个)执行产品标准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执行国标的有6个、部标的有7个、地方或企业标准的有13个。1985年,县计量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参照《安徽省监督检验产品目录》,将县内工业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对不合格的产品督促其改进达标,以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1986年,县计量局为13个企业提供了标准咨询服务。1987年,县工商、物价、税务、计量等部门,联合进行6次大检查,计查出伪劣产(商)品1252件,其中没收、销毁了812件。县液化气钢瓶、毛巾、菜籽油等12种产品经省检验,合格的10种,占84%。1988年,调查县办企业38个、乡镇企业197个,计94种产品,其中达标的占71种。1989年,县人民政府确定4月13日至19日为枞阳县《标准化法》宣传周。通过宣传,对40个县办工业执行标准化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产品达标的32个,占80%;县塑料二厂制造的“雅致牌”牙刷,达到国家标准,获安徽省优质产品称号,进入国际市场。
1989年9月,县政府召开宣传动员大会,11月份转发计量局、工商局《关于严惩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的意见》,组织工商、计量、商业、粮食、供销、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对5个轧花厂进行抽样检查;在城关镇检查了10家商业企业,现场查封伪劣商品132件。县商业、粮食、供销系统还配备质量验收员,建立商品采购、储运、验收、保管制度,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杜绝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同年,对县批量生产的56种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技术达标的有51种,标准覆盖面达83.35%。
附:新中国建立前新旧制度量衡折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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