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桐城县委给中央报告——政治、经济、组织、宣传、文件、全县代表会、县委经济
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中央:
兹将8、9、10三个月工作情形及现状,逐一详细报告,请给一个确切指导。
(一)政治经济——政治方面:(1)政权及县长——桐城政权向来全部操于豪绅资产阶级手里,而县政府行政司法,均须秉承豪绅意旨措办,否则诸事辣(棘)手,难久于位,所以历任县长,皆互相利用,便于剥削。现任李某更是园(圆)滑官僚,但幸其没有政治意识来防范党的工作。(2)改组派——今年7月间,彼即由省派来姚麟、张护采来桐参加刮(国)民党部,同时,并通知县中教员童孙等与之联络,又由西乡调来该党学生五六人到县中校(学)读书,所以城里则大肆活动。现约全县50余人,教员学生占其绝大多数。城里约25人,以党部县中学口(为)中心,浮山中学约10人,现已被我们浮中区委给以极大的打击,颇形衰萎。西乡以第五高小及十三初小为根据(中心),约有l0余人,他们目前决议,占领机关,发展组织,而宣传提纲,为揭破蒋系罪恶,信任三民主义,改组党政中央,欢迎汪精卫回国,并且夸大军事力量以及能抓住政权以利诱一部分小资产阶级,至于他们站在什么立场,尚未听着说明,对党(指共产党)则以不适合中国国情。一言以蔽之,县委对于他们,一以理论斗争,一以派人员参加破坏。(3)刮(国)民党——桐城县国民党员共有260余人,对于群众,没有什么影响,而工农青知要一谈到,尤其表示厌恶,群众组织也是一点没有。(4)国家主义派——除县中校长及三五学生以外,别无组织,虽以金钱买通学生20余人,组织护校团,但其目的是为拥护校长,非发展该党组织,在社会上则丝豪(毫)不能影响。(5)团防——官立或自立,共10大区,计枪500余杆,每月须用经费8万余元,附加公捐或直接指派不等,各区团防,例是保障豪绅压榨农民。还有东乡3个团防,有枪200余杆,均系匪首出身,对于农民压榨尤为残酷,今年3月间曾捕去农民同志4人,施行拷讯,嗣(后花)费200余元及好大周折,始行释放,该区工作颇受打击。
经济方面——本县工农数量约70万人,生产总额为1316万元,消费及担负为1416万元,又加今年旱灾170万元,农民今年实亏空280万元,纵即半熟(收)之年亦要实亏110万元,如此以往,怎么能不破产呢?据这个经济调查,农民革命仍为迫切的要求。
(二)组织——(1)党的方面——1、区支党员和领导斗争,A、城内工支1个8人、农支1个7人、学生支部1个12人、机关支部1个4人,曾经领导木业成衣工人经济斗争1次、学生政治斗争1次,于群众尚能影响。B、平坦支部1个9人。C、孔镇兵支1个5人,工支1个6人,领导蛋业工人经济斗争1次。七桥区委辖农支6个48人,领导农会抗租2次。罗昌河一带学校支部1个7人,农支2个15人,混支1个11人,东村(仓)农支1个7人,领导抗租1次。高隔农支1个9人,铁(钱)桥农支1个14人,浮中区委辖支3个22人。仓镇(方家仓)区委辖农支5个44人。汤镇混支1个5人。其(共)计区委3个,支部3l(29)个,同志(党员)257人。(2)群众方面——1、木业工会1个42人,经济斗争罢工5日,参加人数40余,结果条件达到目的,惟罢工领袖被店主殴打,以政治压迫无结果。理发小组6人、瓦业小组5人、孔镇蛋业工会32人,经济斗争尚在激烈扩大中。计分会3个、小组2个,人数查口百另6人。2、农运——城郊农会1个22人、桥区(钱桥区)7个分会1000人有零,抗租运动2次,参加200余人,结果达到部分目的。东村(仓)分会1个50余人,抗租运动1次,未结,闻该地主拟出卖其田。仓区(方家仓区)分会1个21人,公(堰隔)镇分会1个35人,计分会11个,人数1200左右。3、青兵运——浮山学生会1个80人,驱逐改组派教员势力斗争,参加人数120余人,现在正扩大中,但已得着部分胜利。县中驱逐国家主义派校长斗争,参加50余人,结果失败。兵士方面,现信(枞)阳团防有同志两人、孔镇有同志5人,现均以拜盟方式夺取群众。共计群众1400余人,斗争共8次,4次胜利,3次未结,1次失败。
(三)宣传——(1)目前宣传大纲:(甲)反对军阀混战。(乙)反改组派。(丙)将党的革命政纲及客观事实输送到群众中去。中间细目(甲)A、军阀利益的矛盾,战争乃必然现象。B、军阀战争必定加重工农生活痛苦,同时也是革命高潮之动力。C、变军阀战争为阶级斗争。(乙)A、改组派理论上没有根据。B、勾结军阀以达做官(目的)之可耻。C、改组派是争取革命领导权。(丙)A、工农革命之根据统治阶级力量分散与本身迫切要求之两条件,在军阀混战期间,必能可惊的发展。B、必须工农兵团结起来,中国革命在工人指导之下才能取得胜利。帝国主义矛盾之走极端,即将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C、中国工农及一切劳苦群众解放,必须在无产阶级及苏联援助之下才能成功。D、反对资产阶级与军阀勾结帝国主义进攻苏联。E、实行没收地主阶级的大(土)地,分给农民耕种。F、推翻国民党军阀及帝国主义的统治。G、取消苛捐什税,实行单一累进税。H、一切工农实行三八制待遇。以上纲领分油印册子及口头两种方式宣传。(2)油印——《十月革命》200分(份)《马克思与列宁主义》100册。(3)据各区支要求,开办农民夜校,需要课本,现已编就农民读本3编,常识l编,农歌3个,均设法筹款付印。
(四)各区支共发政治通告1分(份),工作计划大纲1分(份),指导信20余封,中心工作报告4分(份),普通信件6封,此次结(给)中央报告1分(份),省委取消时,由中心县委转(递)中央工作报[告]1分(份)。
(五)县代会——根据各地客观事实及县委力量薄弱,拟于11月23日开全县代表大会,请予批准及派有指导能力同志来桐指导,惟火(伙)食印刷□资等费最低限度须50元之巨,无力设法。
(六)县委经济——积月以来,县委已经亏空40元有零。在目前须印书费,除已筹付15元外尚须45元,再把代表会费及本月工作费加上合计起来须200元之谱,以桐委之力如何得了!!万请中央拨给,以挽危机。
余有代表面详。
附:组织报告1份、县委经济报告表4分(份)、农民经济调查表1份、群众组织报告表1份(略)
注:文中“□”为原件掉字,“()”内为编者所注。原件存安徽省档案馆。
中共皖西二地委关于划分县界的决定
各县委
我分区各县将全部解放,为便于领导起见,特决定县界划分如下:
一、各县旧原属地区一律归建,唯桐城县因地区辽阔,故划成两个县,即枞阳至白兔湖以至界河以东为一个县,划为桐庐县,以西为桐城县。
二、属其它分区部分地区仍然不变,如六合之张母桥老家店一带地区,庐江之湖西地区,桐庐之无为地区,俟区党委决定后再行接交。
三、各交界区之干部及区干队其所分配之任务均不得抽动,应随地区同样接交,以免双方争执,影响工作(允原桐庐一、七区干队已计划抽一部分为县大队之一个连)。
上述一、三两项,统限本月二十三号前由双方指定地点,分派县委一人并通知接交区之区长,分工办理接交,希将接交情形具报为要。
中共皖西二地委会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八日
(原件存县档案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罗塘洲划归湖东县的复函
湖东县人民政府:
桐城湖东县人民政府,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湖民政余第七四二号报告收悉。关于桐城县原罗塘洲划归湖东县管辖,业经前皖南、皖北行署呈报中央内务部批准执行,你们迄今尚未办理交接手续是不妥的,希仍遵照前案执行。其县界应以广济圩埂为两县之分界线,并将交接日期报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印)启一九五三年十月七日
无为、湖东县关于两县交界处小楼及茅山一带群众砍草公约
小屋楼及茅山一带山权原属湖东章周两姓公堂所有,坐落无为境内,土地改革时,除将一部分山场分给群众外,其余均收归国有,凡国有山场柴草由群众自由砍伐,由于过去公私界线不清及农民自私自利,无为、湖东两县靠山附近群众常为上山砍草发生纠纷。为了照顾双方合法利益,避免争端,经芜湖、安庆两专署及无为、湖东两县派来干部协同双方当地区、乡政府干部及群众代表,本着团结互让精神,根据护林保土政策,在互利合理的原则下,通过民主协商,商订出公约如下:
一、凡小屋楼及茅山一带国有山场柴草任何人不得藉故租借(贴山)或强占私有,由群众自由砍伐或采取绿肥,不论在山扼草成堆或随砍随挑,均不受限制,山上长草为公,砍下山草为私。不得无理阻止和有意偷窃,并准予堆草人在山搭棚看管(自砍草起至运完止)。
二、凡国有山场竹木,任何人不准自行砍伐。在山搭棚材料由堆草人自己解决,不得藉故砍伐国有山场竹木充用,坚决执行护林保土政策。
三、凡在土改时,分给农民山场,以土地证为凭,任何人不准侵犯,至于无为县臧文植私有山场界线问题,确定南至山顶(即分水顶),东至落水沟。长珠洼仍归国有,西至草湾塘当中落水沟为界,一半属臧文值私有,一半国有,其余山界不动。国有山场柴草之处理仍按照本公约第一条执行。
四、此公约自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七日起正式执行。过去所订公约同日宣布无效。今后如有任何人不论有意无意违犯以上规定者,均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五、本公约一式七份,交由芜湖、安庆两专署,无为县鹤毛区人民政府,湖东县陈湖区人民政府及无为县三公乡,湖东县鹞石乡、七井乡各存一纸,查明执行。
芜湖专署:郎振江
安庆专署:章易成周继润叶昌余
无为县人民政府:吴向农湖东县人民政府:方伯隆
周志景
鹤毛区人民政府:李又平
陈湖区人民政府:章汉琪
三公乡人民政府:臧文军
农民代表:马启贵、李宋成
鹞石乡人民政府:周文明
农民代表:章根友、章中树
章实甫
七井乡人民政府:谢开
农民代表:周达庭、周继胜
周松庭、周长久
公元一九五三年十月十七日
安庆专员公署给省政府关于处理三公山群众砍草纠纷问题报告中的三点意见
(1953年10月26日)
一、三公山一带(包括小屋楼、茅山等)山场,均系荒草山,除在土改时分给一部山场归农民私有外,绝大部分均收回国有,解放以来,均由湖东、无为、桐城、庐江等县群众自由砍伐,不好划分界线,且该山范围很大,亦无法确定砍草界限,群众又不同意,因此不能绘制地图,硬性分开山界。
二、当地人民政府除保护农民私有山场不受侵犯外,对国有山场竹木也应该保护,不许随便砍伐,以免破坏护林保土的政策,今后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公约规定者,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
三、根据政策及公约的规定向群众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家喻户晓,以达到保证公约的贯彻执行的目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三公山群众砍草纠纷处理结果的复函
安庆区专员公署:
一、你署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安民农(53)字第三○一号为处理三公山一带群众纠纷的报告及无为、湖东县关于两县交界处小屋楼及茅山一带群众砍草公约均悉。
二、同意报告中对三公山一带群众砍草纠纷的处理,及你们对今后双方群众认真执行公约所提的三点意见。今后双方必须抓紧对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教育。特复知照。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八日
(以上原件,均存县档案馆)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二、诗文选录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