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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内统计工作。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1952年7月,成立县计划统计科。国家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县计划统计科为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计划统计工作的职权机构。1956年,县计划统计科改置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后,设有专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对统计报表管理、统计调查,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可靠和及时上报,起过积极作用。但在“文革”中,统计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先后并入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工交组和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小组,统计机构被撤销。1978年后,归属县计划委员会。1982年,正式成立县统计局,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84年统计与计划分开,在县政府领导下,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一、统计报表管理
1953年,县计划统计科根据省、专统计部门的布置,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清理整顿统计报表,依照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建立了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基本建设、商业等统计报表制度。各类统计资料分别由县计划统计部门、乡镇和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统计机构或专职统计员统一管理。并规定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本单位领导人或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盖章后上报,以保证统计数字达到正确与统一。1954~1955年先后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有关部门、单位公布统计资料按程序报请审批的规定和《统计资料供应暂行办法(草案)》,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服务。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反映了地方工业建设的进程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为各级党政领导逐步了解和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成就。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社会主义建设进入“大跃进”时期。1958年国家统计部门提出“统计工作必须与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为当前政治斗争、生产斗争服务”的方针,强调因地因事制宜的灵活性,下放了一部分统计工作的管理权限。随之放松了统计报表的管理,从而造成“政出多门”,滥发统计报表,不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的现象,增加了基层单位的负担。1960年,县经济计划部门经过搜集、整理、审查、核定,编印了《怀宁县十年建设成就统计资料》(1949~1958年)。1962年4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后,国家又制订了统一的报表和主要指标,重申对统计报表中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统计目录、计算方法、计算价格、报送期限等,不得擅自修改。1965年,县人委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县统计部门对发往农村的各种报表进行了清理和精简,并停止了农村生产进度统计。在此期间,相继编印了1964、1965、1966年三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71年,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在“文革”动乱中,又搜集、整理、编印《怀宁县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基本统计资料》。粉碎“四人帮”后,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适应这一需要,1979~1981年,县革委会、县政府先后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革统计工作报告的通知》。县统计部门根据其精神,加强了专业统计,改革了统计方法,建立了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核算体系。1983年,国家颁布了《统计法》,将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985年,县统计部门编印了《怀宁县分历史时期统计资料》,供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使用。
二、统计调查
县内统计调查分全面普查和专业调查两类。县计划统计部门建立后,或直接或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了各种定期、不定期、临时性的统计调查。1952年,结合“五反”斗争,对私营工商业基本情况和公营、私营工矿企业进行了调查登记。1953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县第一次人口普查、私营工业及个体手工业普查,群众购买力典型调查,并颁发了农业互助合作报表。1954年,除建立农业生产组织定期报告表和农业生产统计基点工作外,还搞农村初级市场调查、基本建设工人调查和私营十人以上工业企业及手工业调查,为“对私改造”提供了大量统计资料。1955年,私营商业饮食业普查、私营和个体手工业重点行业情况调查、农民家庭收支调查、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主要物资库存量调查、职工调查、房屋建筑面积调查、未安装机电设备调查等,满足了“全面规划”和编制计划需要的统计资料。1956、1958年,先后进行了个体手工业情况调查、知识分子调查和农村人民公社经济调查。70年代,围绕农村经济、农民家庭收支调查、农作物面积产量调查、人民公社收益分配调查,接连不断,为各级党政领导作出决策、制定计划,进行管理,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统计资料。80年代,县内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查,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和1984年工业普查。同时,随着农业体制变革,县统计部门成立了农村抽样调查队,选定腊树、大洼、三桥、公岭、育儿、石镜7个乡为调查点,配备专职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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