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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乃至民国时期,怀宁县体育事业发展缓慢,运动技术水平落后,除少数地区开展一些武术和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外,现代体育也仅在县城安庆少数学校开展,很不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人民体育工作,随着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使怀宁县体育事业得到逐步发展。50年代初期,城镇先后自发地组织篮球队,相互进行友谊比赛。1955年怀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配备了专职体育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县体育活动,从而出现了“体育热”。3年困难时期,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转向低潮。直至1964年,由于经济好转,体育活动又陆续活跃起来。这一时期,乒乓球运动得到了广泛开展,少年乒乓球运动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地区比赛居上游水平。“文化大革命”开始,体育活动又被迫停止。70年代初期,体育活动逐步得到恢复,学校体育渐趋活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项目得到普遍开展,少年田径运动水平进入地区强队行列。这一时期是学校体育运动兴盛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经济的繁荣,群众性的体育活动逐步走向正轨,全县的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青少年田径、射击水平进入全区先进行列,乡村体育活动也开始得到发展,从而使全县城乡体育活动沿着协调、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群众体育
(一)武术活动
怀宁县早期就有武术活动。清末民初,大雄山凤家境的陈道主就收徒传艺。之后,一些外地的拳师陆续来怀宁石牌、小市、高河、江镇、洪镇等地传授武艺,均以私人名义开设教场,收徒传技。而学武的都是一些富人子弟,出钱请教,旨在防身自卫和争夺势力。抗日战争时期,石牌地区有朱子荣(河北人)传授北拳,路堂春传授华拳,韩金彪(江西人)传授南拳;巩凡瑶(山东人)传授力功拳和器械,江镇地区刘瘦子传授岳家拳,洪镇地区游方周和尚传授杨家四门功,小市地区宋万和传授八极拳。这一时期,怀宁县武术的主要拳械分为:
【形意门】由河北朱子荣传入石牌,并在杨成庙开设武场,传有五虎拳、少林拳、峨眉拳、先锋拳、形意拳、西洋拳、王虎刀、飞虎刀、九节鞭等。
【八极门】此功属北拳。由山东宋万和传入小市。传有洪拳、六合拳、六趟拳、罗汉拳、力功拳、八极拳、青龙棍、六合剑、六合刀、春秋刀、铁砂拳等。
【杨家拳】由游方周和尚在洪镇一带传授给吴佑明,主要传有猴拳和棍术。
【岳家拳】由江镇上丰刘瘦子从外地引进,并在洪镇一带传授有三门、四门、五法八门、梅花冲法、元手等。
民国34年,在上石牌成立了怀宁县国术馆,下设邱湾、曾渡两个分馆,收徒60余人,由巩凡瑶(现任县武术协会副主席)任教练。不久国术馆解散。
解放后,武术活动逐步开展。1957年5月,巩凡瑶、王小初代表怀宁县参加安庆专区和省武术表演,获专区优胜奖。1958年8月首次成立了怀宁县武术协会,发展会员170余人,开设3个武术训练班,共有学员百余人。节日期间,进行武术表演,活跃了群众体育生活。“文革”中,武术协会被迫解散,武术活动一度停止。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武术活动得到了逐步恢复和开展。石牌、洪镇、江镇、皖河等地一些武术爱好者自发地拜师求艺,学习基本拳械和套路。县体委利用春节期间组织武术表演。1985年4月,汪光旭(现县武术协会名誉主席)、巩凡瑶、吴大奇(县武术协会委员)、潘百庭(县武术协会委员)4人出席了地区武术挖掘整理工作座谈会,并进行了武术表演,博得好评。5月,再次成立“怀宁县武术协会”。10月,在石牌地区举办业余武术训练班,时间1个月,由巩凡瑶、王小初担任武术教练,培训学员30余人。
(二)民间体育
【赛龙舟】怀宁历来有赛龙舟的习俗,每逢端午节,村民在龙舟上装上龙头和龙尾,到河面上或湖面上来一番游弋、角逐,比划技,赛速度。竞赛时,龙舟上有指挥者、击鼓者、掌舵者、划桨者,他们相互配合,奋力夺标。50年代,皖河、石牌、广圩等地,赛龙舟活动比较经常。1959年,县里在石牌鲇鱼头举行了一次龙舟竞赛,来自县城附近的10余条龙舟300多人参加了竞赛,观众达4000余人。“文革”期间,这项活动被视为“四旧”,加以禁止。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项活动也仅在少数地区得以恢复。
【舞龙灯】舞龙灯是县民的传统习惯,解放前比解放后尤甚。大凡在农历正月初开始一直断断续续地舞到正月15达到高潮为止。龙灯系用布或纸制作而成,分龙头、龙身、龙尾3部分,有的3部分连成一体,构成龙形;有的3部分分成12享,即龙头、龙尾及龙身10享。内燃红烛,一般在夜间出灯。出行时,前有牌灯引路,锣鼓、锁呐伴奏;后有彩船、花旦伴随。表演时,一是龙身在龙头的带动下,在空中呈曲线盘旋;一是龙头、龙尾对舞,龙身10享间或配合,热闹非凡。“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以后,这项活动得到恢复,但亦渐稀少。
1984年春节,县城组织了一次元宵灯会,皖河地区的龙灯先后在人民广场和建设路进行了舞灯表演,所到之处,围观群众甚多。
【扔沙包】此是解放前青年人一项比较普遍的体育活动。沙包用帆布袋装沙制作而成。这项活动简便易行,一般2~4人,各站一处,相互仍接,反复进行。解放后,随着现代体育活动的发展,这项活动日渐减少,近来已消失。
【玩石锁】玩石锁是解放前农村中常见的一项体育活动。石锁是用石钻制而成的,是练习力量的一种器械。玩石锁,一般多采用举、抛、接等形式,练习者多为青年人或学武之士。解放初期,石牌和县城附近农村的一些青年人常玩石锁,间或练习举石担。近年来,这项活动日渐稀少,已不多见。
【抵棍】抵棍是农村青年极为爱好的一项体育活动。两人各执木棍(或竹、木扁担)一端,相互对抵,力强者胜。由于低棍不受场地、器材、时间限制,简便易行,所以这项活动在农村普遍开展。一些青年人利用劳动间歇时间,在田头、地角、场地练习抵棍,比比力气。1985年月山镇新光村举行的农民运动会,设置了抵棍项目。
【拔河】拔河也是一种民间体育活动,城乡普遍盛行。拔河,即一根粗绳子中间作一中心界记号,对准地面某一线(点),绳子两端用同等的人数,握住绳子,相互对拉,绳子中心点移向哪边则哪边胜利。这项活动多在冬季,中小学生间进行。
(三)农村体育
清末至民间时期,农村贫困,广大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不得温饱,没有参加体育活动的精力和要求。除在端午节和春节期间,村民们进行划龙船、舞龙灯民间体育活动外,就是少数青年人举石锁、练拳械,现代体育活动没有开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提高,现代体育活动在农村少数地区有所开展。60年代初期,县人武部政委杨效鹏,在皖河公社庆洲大队开展了民兵射击、篮球和其它体育活动。农民利用农闲时间打篮球、练单杠。每逢专区举行农民篮球赛,均以庆洲大队为主体并在全县各地抽调农民组队,参加比赛。1968年,皖河、小市公社下放知识青年周建民、丁新生、吕光等人自发地组织了一支“新农民”篮球队,经常到县城石牌与各单位的球队进行友谊比赛。1973~1976年,县体委先后在红星公社培文大队、平山公社安设了体育工作点,成立了篮球队和乒乓球队,有计划地开展农村篮球、乒乓球活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活跃,农村体育活动得到进一步开展。1984年国庆节,三桥区、新安区举行了篮球赛。1985年,月山镇成立了体育协会,开展了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全年参加体育活动达8000余人。同年“五四”期间,月山镇新光村举行了一次农民运动会,设有男子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慢速、抵棍、扑克、智力竞赛等6个项目,124人参加比赛。在此基础上,月山镇组建了6支篮球队,相互进行友谊比赛。是年,月山镇被评为安庆地区农村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四)城镇体育
怀宁县早期城镇体育活动项目主要是篮球。解放初期,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大都是年轻人,他们自发地组织篮球队,在每天下午业余时间进行篮球活动和友谊比赛。1950年以后,石牌地区先后组织了“飞虎”、“海燕”、“粮食”、“店员”、“海员”、“搬运”、“教工”、“银星”等男子篮球队和“刘胡兰”、“赵桂兰”等女子篮球队,这些球队,相互进行友谊比赛,活跃了城镇的文化体育生活。
1955年下半年,成立了怀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城镇的体育活动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除篮球外,增加了排球、乒乓球、田径等体育活动项目。由于县委重视体育工作,领导亲自参加,这一时期,每逢节日期间,都举行友谊比赛。
1956年,党政机关实行“两操”(早操、工间操)制度,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坚持做早操和工间操,并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先后组建了县男子篮球队和县女子篮球队。同年,由查士荃、潘帮艮、许闻、胡润之、张敬知、卞之声等人组成的县男子排球队参加了安庆专区排球冠军赛,由于刚刚组队,未获名次。
1957年5月,安庆市男、女篮球代表队首次来县进行友谊访问赛,交流球艺,相互学习,从而使城镇篮球运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运动水平也有所提高。
1960年3月,怀宁县男、女篮球代表队参加了安庆专区篮球大会战,并将县男子篮球队列为甲级队。
1964年开始,群众性的游泳活动普遍开展,每年夏季都可见到干部群众参加游泳锻炼。与此同时,青少年射击运动也得到开展,同年,组建了县青少年射击队,参加了安庆专区青少年射击比赛。“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体委被军管,球队解散,活动渐少,城镇体育活动一度处于低潮。
1971年以后,由于地区比赛任务不断下达,体委干部增加,体育场地条件的好转,城镇体育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不少单位修建球场,组建球队,每天晚上均安排篮球、排球友谊赛。节日期间,组织竞赛活动。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先后组织了30余支篮球队,其中商业、电厂篮球队水平较高。同年,商业球队前往潜山县进行友谊访问比赛,一举战胜了保持潜山县12年冠军之久的建筑队。从1971~1975年,县规模较大的体育竞赛近lO次,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则处于经常化。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镇体育活动得到新的发展,从1980年开始,实行了周末篮球比赛制度和传统节日竞赛活动,开展了篮球、乒乓球、象棋、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1985年,县医院、饲料厂、水电局等单位组织了乒乓球、象棋比赛;县医院、怀中和党政机关经常开展排球活动,现在足球、羽毛球活动也正在逐步开展,城镇的体育活动日趋活跃。
(五)老年人体育
老年人体育,是1980年以来才兴起的一项体育活动。内容多以跑步为主,次为走步、打拳和练习健身球。每天清晨,在县城、集镇或乡村大道上,常常可见到一些老年人在野外开展上述各项体育活动。1982年冬,县里举行了1次长跑比赛,设有老年组,最大的87岁。同年,石牌镇医院邱公仁参加了安庆地区第一届老年人长跑比赛,是这次比赛年龄最大的一名运动员。1984年11月,姚师崇、李可翔、郝醒、祝学珍等人参加了安庆地区第二届老年人长跑比赛,姚师崇获男子老年1组1000米跑第1名;李可翔获男子老年2组1000米跑第3名。在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的基础上,1985年5月,成立了怀宁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学校体育
30年代末及40年代初,学校体育活动只在县城安庆的少数学校有所开展,学校体育课内容多以篮球、田径和游戏为主。1940年汪光旭在怀宁简师任体育教师时,增设了武术课,向学生传教武术。1944年,县在黄家操场举行了一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怀宁中学、怀宁简师、崇文中学、模范小学等18所学校,500多名运动员参加。1948年春,怀宁简易师范在第一专区举行的一次运动会上,夺得女子组冠军,梁发荣以20米的成绩打破省铁饼最高纪录。
解放初,毛泽东提出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各级各类学校都努力创造条件,开设了体育课,开展了课外活动和小型体育比赛。50年代,怀宁一中(现高河中学)、怀宁二中(现怀宁中学)、江镇农校(现江镇中学)、石牌中心小学(现县实验小学)等学校,实行了“两课”、“一操”制度。在此基础上,怀宁二中、江镇农校、怀宁师范等部分学校组建了篮球队,每年进行1至2次校际间的篮球友谊赛。怀宁二中每年还举行1次田径运动会。
1954年,县文教科拨出一笔专款,解决学校体育器具不足问题,中学配备了专职体育教师。此后,学校的“两课”、“两操”得到正常地开展。从1957年开始,各中学开展了“劳卫制”锻炼活动。这对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1958年“大跃进”中,出现了一些不科学的做法,也发生了浮夸。为了达到劳卫制锻炼标准,获得证书、证章,早晚加班加点搞突出训练。1959年停止了劳卫制锻炼。60年代初期,学校体育渐趋活跃,县城学校开展了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举行校际田径运动会。县实验小学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和团体操比赛,每逢夏季组织学生到大河游泳。
“文化大革命”中,学校体育活动被迫停止,体育器材遭受损失。学校复课以后,体育教学主要是搞军体活动,如队列操练、行军拉练、游泳等。1972年9月开始,在全县各中学试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怀宁中学在这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1974年10月,安庆地区在怀宁中学召开了全区学校体育达标现场会,受到好评。此后,学校开始把“两课”、“两操”、“一活动”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逐步走上正轨。
1982年,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始推行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这项活动由城到乡,由中学到小学逐步得到开展。1984年怀宁中学、新安中学、大洼中学和石牌镇中心小学被地区评为体育达标先进学校,并给予奖励。1985年,全县通过体育锻炼标准的学生达1.70万人,怀宁县被地区评为学校体育达标先进县。同年11月份,省教育厅对怀宁中学推行学校两个暂行规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认为该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体育竞赛
(一)省赛
自1972年以来的14年中,怀宁县先后有30人47次参加全省田径、篮球、射击、乒乓球项目的比赛,其中1人1次参加全国田径分区赛。在这些比赛中,有的取得了较好的名次。
怀宁县部分年份参加全省运动比赛一览表

(二)地区赛
50~60年代,怀宁县参加地区比赛项目多以篮球,也有少数乒乓球、排球、射击项目。70年代参加地区比赛较为频繁,有篮球、田径、排球、乒乓球、射击、游泳等项目。进入80年代后,田径比赛每年皆有,多为中学生参加。
怀宁县参加地区部分比赛一览表

(三)县赛
70年代后,怀宁县举行过7次大型体育比赛。比赛项目为篮球、田径,多属中学生参加。通过比赛选拔组队集训,参加地区比赛。
怀宁县部分年份体育比赛一览表
四、人才培养
民国时期,怀宁县不重视体育人才的培养,致使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奇缺,未形成队伍。
解放以后,怀宁县重视体育人才的培养、选拔与输送。对体育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采取业余体校的形式进行。1973年创办了“怀宁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在怀宁中学开设田径项目的训练班,由郝集才具体负责培训工作。1982年,在县实验小学开设了乒乓球和田径两个训练班,由黄鸣明担任乒乓球教练员。至1985年底,业余体校有学生36人,专职教练员2人,聘请教练员4人。教练员尚建英,1985年被评为省业余体校系统先进个人。
其次是通过各种竞赛,发现、选拔体育人才,并向有关部门输送、深造。据不完全统计,从1973~1985年,陆续给体育院校输送了排球、田径、篮球3个项目的体育人才20名。
解放以后,怀宁县的等级裁判员队伍亦发展壮大。至1985年底,达到国家3级(包括3级)以上的裁判员已达34人,其中,篮球项目的国家3级裁判员17人,2级裁判员6人;田径项目的国家2级裁判员7人;乒乓球项目的国家2级裁判员4人。
怀宁县部分年份输送体育人才一览表
怀宁县部分年份体育比赛一览表

五、体育设施
民国时期,怀宁县体育设施简陋,比较大的场地只有民国18年兴建的黄花操场,后改称黄家操场。除此之外,城里少数学校有篮球场和不标准的田径运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与关怀下,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体育事业在发展,体育设施逐步改善,一些机关、学校、厂矿和乡村先后修建了体育场地。到1985年底,全县中、小学校有200~300米的运动场地5个,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有篮球场31个(其中怀宁二中于1985年上半年修建了一个长28米、宽15米的标准篮球场),占地面积1.1万多平方米,机关厂矿共有篮球场11个,占地面积0.4万多平方米;乡村有篮球场4个,占地面积0.1万多平方米;月山镇有乒乓球室30间,乒乓球台31付,羽毛球拍63付,足、排球27个,棋类660付,共投资2200多元;县体委70年代新建了灯光篮球场1个,80年代,又增建篮球场1个,1982年,新建乒乓球室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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