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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0月,市政府颁布《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办法》,接着又颁布了《合肥市城市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982年,在开展第一个全国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出创建文明街(路)的号召。经数月市民共建,跨越东市、中市、西市区的青年路、蚌埠路、明光路、和平路、芜湖路、金寨路、寿春路等,均被誉为“文明街(路)”。
1983年7月,市政府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两级管理体制,使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的居民户达到100%,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达到99%。城市各主要街道户门前都挂有“门前三包”责任牌。1984~1985年,在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的基础上,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采取了四项措施:(1)在主要干道上实行“百米一岗”制,增设痰盂、果皮箱等卫生设施,要求各种车辆定位停放;(2)对城市各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整顿,发动建设单位开展“文明工地”竞赛活动;(3)对全市商贸市场进行综合规划,重点治理“脏、乱、差”;(4)开展建设“文明大院”、“文明楼”活动。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全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1989年,市政府动员全市人民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市环卫处首先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改装,解决运输中垃圾沿途散落的问题;将生活垃圾由露天堆放改为卫生填理、机械筛分、堆肥处理。建立贮粪容量为600万立方米的城南粪库1座,沼气公厕6座,对粪便进行臭氧发酵净化处理;利用水冲式公厕三格化粪池对粪便进行沉降厌氧消化,开辟粪便无塞化处理的新路子。1989~1990年,市政府投资171万元新建改建公厕61座,投资188.5万元购置机动车辆33辆、平板垃圾车400多辆,投资10万元建垃圾果皮箱500多只,为全面改善卫生环境奠定了基础。
1990年8月,《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正式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1991年7月1日《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颁布施行。
道路保洁
1954年前,市区公共路段,机关、团体、学校门前地段的清洁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一般商业街道和居民区的清洁工作由“十邻卫生小组”轮流维护。清洁队负责收运垃圾和清扫主要街道,还要不定期地在长江路上洒水压尘。从1955年起,主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逐步由专业队负责。1978年后,市区小街小巷由居民义务清扫改为街道清洁员清扫。环卫部门将马路洒水压尘工作扩展到15条于道。每年5~11月,洒水车日洒水2次。
1958年前,清洁员都是在白天清扫。他们每天工作8小时,—上下班时间与社会上相同。1958年后,将清扫工作安排在每日凌晨3时至7时,并实行两班制:一班工人担任晨扫,下午参加保洁;二班工人上下午都在街上进行保洁。1984年后,统一改为夜间清扫,白天进行保洁。
公厕管理
1955年3月前,公厕管理先由街道负责,后由区卫生所负责。1955年4月,合肥市肥料公司成立,对市区公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粪肥价格,统一划区销售,以粪养厕。
1964年11日,市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粪便管理,严禁随意掏粪。“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进城抢掏粪肥现象十分严重,1968年曾发生过为争粪打架致死3人的严重事件。市革委会颁布《关于加强粪便管理的暂行规定》后,虽然制止了农民进城掏粪,但承包粪便清运的部分农业社队只顾取粪,不管清扫,严重地影响了公厕卫生。70年代初,全市公共厕所及所有机关、工厂、企业、学校、社队、居民厕所的粪便由市环卫处统一管理、统一清运、统一销售。1972年,市环卫处逐级落实非统管区公厕粪便管理承包责任,较好地改善了全市公厕的卫生状况。1979年后,农村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城市粪便购运量锐减。农忙季节或久雨之时,非统管区有的公厕粪便因无处销售而满溢。1982~1984年,建设单位因建房而先后拆除公厕48座。市政府于1985年7月发出《关于加强公厕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主动与环卫部门协商,将已经拆除的公厕,择地恢复。《通知》还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公厕。凡确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事前办理手续,经主管部门同意。经过批准拆除的公厕原则上由拆除单位在原地(或附近)按原蹬位数复建成水冲式公厕;否则,除令其停止施工外,还要处以罚款并限期复建。此后,随意拆除公厕的现象受到遏制。
1990年,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市政府将建城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主干道两旁的厕所都列入整修改造范围。整修改造工作由市建委组成的指挥协调领导小组,按照“谁家的厕所谁出钱整修”的原则,采取政府、单位、群众集资的办法,在短短的1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整修公厕980座,占全市公用厕所总数的2/3。
冰雪淤泥清除
冬季,合肥马路上的冰雪主要由环卫工人负责清除;人行道上的积雪由沿街机关、团体、商店、学校和居民各自负责就近铲堆,让其自然溶化。逢到大雪影响城市交通时,市政府紧急动员全社会一齐出动,自带工具车辆,分段包干,及时铲除。1984年1月17、18两日合肥地区连降大雪,雪层厚达37公分,交通阻塞。全市共出动50万人次突击清除,使道路于19日上午即恢复畅通。1984年6月中旬,合肥地区连降暴雨,道路泥沙淤积。全市干部群众清扫街路,铲除淤泥,洗涮路面,抢运垃圾,腾空粪池,及时消毒,不仅维护了市容卫生,而且有效地控制了疾病的流行。
1991年安徽遭受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灾害,合肥市区20多条干道被淹,60多座公厕进水,5座垃圾中转站被泡在水中,其他环卫设施亦不同程度地受到浸淹。环卫职工冒雨坚持清理路段,公厕管理人员冒雨筑坝挡水。大水退后,环卫工人又及时清除道路积泥污水,修复损坏的设施,使灾后城市环境卫生迅速恢复。
废弃物收运处理
生活垃圾解放初,市民用垃圾填塘、填坑。50年代中期市内垃圾中转站建成后,市区的垃圾都被运至中转站堆存,让其自然升温发酵沤肥,然后再用汽车运往郊区,或填埋或售往农村作肥料。1981年市区主干道布设垃圾桶以后,这一部分垃圾由环卫部门派垃圾桶车巡回收集,直接运往郊区填埋场。1983年10月,中市区三牌楼街道进行生活垃圾一次性清运试点,取消垃圾桶(箱),用垃圾车定时摇铃逐家逐户收集,然后将垃圾直接运往郊区填埋场。1984年拆除屯溪路垃圾中转站后,西市区环卫部门将垃圾桶设置于合同单位,每天开垃圾桶车到合同单位收集,然后再运往郊区填埋场。90年代初,郊区填埋场露天堆放的垃圾,除环卫部门定期派员喷药消毒外,未作其他卫生处理,污染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商业垃圾80年代,规模大的商场、菜市场、农贸市场、交易市场的垃圾基本上是由这些场所的管理部门自行组织收集,直接运往郊区填埋场。食品、饮食、蔬菜、水果门市部等单位的垃圾,由环卫部门与这些单位签订垃圾有偿代运合同,再由环卫部门派车定时收集、运送到市内垃圾中转站集中运出。
建筑渣土80年代,合肥市在北郊辟建建筑渣土填埋场,集中处置全市建筑垃圾。由于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少数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利用夜间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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