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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前,合肥的水运业务都由民间零散船只承担。1949年初,市航管部门取缔了旧有船行,合肥、三河、白山3个民船公会相继成立。1952年,三河木帆船联合社成立,有木帆船589只、5769吨位。1955年,合肥航办处将25吨级以上船只组成5个运输船队(108只船共4173.6吨位),将25吨级以下的船只组成127个运输组(570只船共8139.4吨位)、12个经济组(183只船共1358.8吨位)、2个劳动互助组(22只船共241.9吨位)。参加这些新的劳动组合的船只,占巢湖西水域船只总数的95.7%。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中,合肥航办处将所辖水域内的木帆船编成2个公私合营船队、11个运输合作社。1958年,将11个运输合作社合并为4个(合肥1个、三河2个、白山1个)高级运输合作社;将公私合营的第十五、十六两支船队,划归公私合营芜湖内河轮船公司统一领导。其后,这些企业逐步演变为水上运输社,向大吨位、拖带化方向发展。这时期,合肥航办处对水运物资实行计划配载制。60~70年代,因水运政策对国营企业有倾斜性照顾,使集体企业的发展受到了影响。80年代初,由于水运政策放开,新的钢质驳船投入营运,航运范围拓展,使集体企业的运力运量逐年提高,同时涌现出一批个体和联户挂桨机运输船户和货主自备运输船队。1985年,合肥水域专业水运企业、货主自备运输船队、个体(联户)运输户共拥有运输船舶601艘、19859吨位。到1987年增到849艘、33732吨位。
合肥市航运公司
位于铜陵路河下1号新货场。1953年,合肥辖区内成立了28个私营性质的水运互助组。互助组有20吨级以下的木帆船共2928吨位。
1956年元月,合肥航管部门指导船民带着30吨级以下的木帆船(251只、3100吨位)组成集体合作入股性质的木帆船初级运输合作一社、二社。当年,两社完成货运量15.6万吨,货运周转量566.6万吨公里,营运收入30.3万元,创利1.2万元。在收益分配上,实行拆账分成制。1958年,两社合并为木帆船高级运输社后,首次在芜湖江风造船厂订造了一艘50吨级、120马力的“卫星1号”木质拖轮,将部分25吨级以上的木帆船编成一列式,进行拖带运输。有社员说:“卫星1号咚咚响、减少篙撑和橹桨。”同年,运输社在合肥东门外五里庙南淝河左岸建立了船舶修理厂,承担木帆船维修保养。
1959年,市航运局按照国家“统一配载、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规定,在货源安排、船舶装卸方面,采取先国营后集体的做法,即把长途、大宗、好运利多的货物优先照顾给国营企业运载,促其发展;把内河、汊港的短途零散、难运、利微的货物交给运输社承运,制约其发展。在生产资料如木材、桐油等分配上,也是按先国营后集体的定例分配。运输社派遣王义安副社长率领40名青壮年职工和造船老职工王汉贤一道,前往祁门山区伐木造船。共建造50吨级木拖驳船10艘。1962年,木帆船高级运输社更名为市水上运输社,将80吨级以上的木帆船分期分批地改造为木拖驳船。同年,企业的收益分配形式由拆帐分成改为纯收益分配,即先扣成本后发工资,保证企业有盈无亏,再将职工工资由“死(固定)分活(不固定)值”工资改为运输社自定的一至十三级标准工资。1965年,运输社共拥有拖轮4艘380马力,木帆船131只2553吨位;年完成货运量19万吨,货物周转量1078吨公里;实现营运收入50.4万元,创利2万元。运输货物以砂、石、粮食、煤炭、农用肥为主。
1968年,运输社属市交通局领导,其运输业务、货源安排、船舶调度、船舶签证等仍接受市航管部门管理。是年,运输社从蚌埠船厂购买了1艘60吨级、160马力的木质拖轮,又自造了3艘60吨级木拖驳船。翌年在裕溪口渔轮厂建造1艘20吨级、120马力深水木质拖轮,1970年在江苏无锡红旗船厂订造1艘35吨级、160马力的木质拖轮,同时淘汰了10吨级左右、生产力低下的木帆船。
1971年,市水上运输社更名为市水上运输公司。时有固定资产95.6万元,拖轮5艘、660马力,木拖驳船106艘、2606吨位,木帆船2艘、24吨位;年营运收入64.29万元,创利2.6万元。翌年,改建木拖驳船100艘、2751吨位,使运输生产基本实现拖带化。除增辟合肥至金牛、丰乐河、杭埠河等航线外,还冲出巢湖水域,开辟了合肥至贵池及江苏各沿江港埠的黄砂运输。
1973年,公司采用省交通厅水泥拖驳船图纸,开始建造55吨级钢骨水泥拖驳船和25吨级水泥机动货船;同时将破旧的木拖驳船拖上岸,用钢丝网蒙在船体外表,再用水泥糊上,改建成“阴阳船”。1975年,公司船厂首次成功地自建了1艘51.5吨级、120马力的钢质拖轮投入运营。1977年公司对职工工资进行调整:最低23.58元,最多为59.33元。1978年建造了1幢3层计1170平方米的职工宿舍,使27户船员迁往新居。是年,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47万元,拖轮6艘、800马力,木质、水泥拖驳船113艘、3388吨位;完成货运量15.5万吨,货运周转量3347.5万吨公里,营收88万元,利润1.4万元。职工月均工资为48.22元。1981年,由于老职工退休多,熟练劳力减少,新手增加,部分木拖驳船年久失修需减载运输,加之巢湖闸关闭维修两个多月,沿江港口的货物停运等原因,使公司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亏损(7万元)。为此,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实行联产联利经济承包责任制,将职工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直接挂勾,实行全浮动和半浮动工资制,工资利益按完成任务(运量、运输周转量、营收、利润)情况核算,从而调动了职工积极性。1982年,从江苏无锡红旗造船厂购买了10艘65吨级深舱钢质拖驳船投入营运,当年营收125万元,利润10.8万元,一举扭亏为盈,盈利首次突破10万元大关。
1985年,市水上运输公司更名为市航运公司,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拥有职工515名,其中管理人员60名,工程技术人员111名;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86万元,净值255万元;共有驳船76艘,(其中木驳船13艘,水泥驳船23艘,钢质驳船40艘,拖船9艘)计5387吨位。年完成货运量18.9万吨,货运周转量5688万吨公里,营收175万元,税金5.476万元,利润20.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3329.5元/人,人均月工资69.98元。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6年,省、市航运管理部门下放了部分业务权。市航运公司有了自行承办、组织业务的自主权后,先后开辟了合肥至淮河、到上海等航线,西线延伸至江西,东线延长至江、浙各沿江港口,横跨四省一市。1987年购买了125吨级、2000吨位的深舱钢驳船和1艘60吨级185马力的钢质拖轮。至此,公司将木质拖驳船全部淘汰。是年,公司有职工2507名,其中管理人员57名,工程技术人员136名;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41.5万元,净值249.3万元;拥有驳船67艘、6176吨位,拖轮10艘、1520马力;完成货运量15.9万吨,货运周转量7783万吨公里。全员劳动生产率476.4元,营收244.2万元,上缴税金78326.02元,创利8.9万元;人均月工资80.38元。
肥西县航运公司
1950年,三河联运站周围的双河、新仓、丰乐、神灵、汪湾、新圩、前河、太公、新
河、沙滩10个船民行政村的船民,带着616只、717个吨位的木帆船,参加了三河船民同业公会和海员工会。1953年,三河部分船主、船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织了3个互助组参加运输。1956年,船民们响应政府“组织起来”的号召,在3个互助组的基础上成立2个运输合作社。社址位于肥西三河镇西街丰乐河右岸。入社时,最大的船28吨位,最小的船2.5吨位,总计6357吨位,从业人员1416人。至年底,2个运输合作社被划成8个运输合作社。1958年,8个运输合作社合并为2个高级运输社,共有6200吨位的运力,主要在合肥市区运煤和焦炭到大兴集供炼铁,将前家河、忠庙、夏家段地区的黄砂输送到合肥供城市建设。全年货运量43.25万吨。社员整劳力月收入33元,因公负伤或因病医治另有保障。是年,该社建起了船舶维修厂,并很快投入生产。
1959年9月,三河2个高级运输合作社合并,成立肥西县水上运输人民公社,时有木帆船575只、6202个吨位,其中货轮3艘、80吨位75马力。1960年,公社将“上游1号”木质拖轮和“上游2号”钢骨水泥拖轮投入营运,还抽调职工前往祁门县山区伐木造船,从而淘汰了部分小型、无维修价值的木帆船。
1963年,肥西县水上运输人民公社更名为肥西县三河水上运输社,时有木帆船389艘、4614吨位,其中木质货驳5只、295吨位,木质货轮1艘、30吨位25马力,水泥拖船2艘、120马力。年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为16.9万吨和542.3万吨公里,营收43万元。1968年8月,肥西县三河水上运输社更名为肥西县水上运输社革命委员会,船只减少到338只船、3799吨位。1970~1974年,该社以支农为主,从事支流小河运输,运力未能充分发挥。
1975~1978年,运输社的运力有所增加,特别是1978年年完成货运量38万吨,货运周转量1407.2万吨公里,营收84.13万元。与1966年相比,分别增长121%、60%和60%。1979年11月10日,肥西县水上运输社更名为肥西县水运公司,辖船厂、综合厂、医疗站、3个生产大队和驻肥工作组。拥有木帆船212只、2460吨位,木驳船76只、2292吨位,水泥货轮1艘、20吨位,钢质内燃机拖轮2艘、200马力,木质内燃机拖轮3艘、415马力,水泥内燃机拖轮一艘、250马力,挂桨机船58只、690马力。
80年代水运政策放宽后,公司开辟了到江浙两省的新航线,收入增加。1985年公司更名为肥西县航运公司,下设人秘、计财、运调、机料、安全保卫5科,还有船厂、医疗站、驻上派工作组和驻肥装卸队;拥有木帆船60只、642吨位,钢质半甲板货驳(75吨级)31只、2325吨位,125吨级钢质半甲板货驳10只、1250吨位,木质货驳62只、2810吨位,钢质内燃机拖轮5艘、840马力,木质拖轮3艘、415马力,挂桨机船39只、468马力。年货运量21.05万吨,营收160.48万元。
合肥义城水运公司
1955年,施口水上乡政府组织李荣、塘西、周坎3个自然村的120名船民,连同25艘12~40吨级捕鱼木帆船成立新新渔业社,在巢湖内从事捕鱼生产。1958年,该社改名为塘西渔业大队,所捕之鱼由国家统购统销。1964年以后,由于巢湖水位节制闸建成关水,长江水产资源不易进入巢湖,加之巢湖四周捕鱼船只及其他渔猎活动增加,队员人不敷出,企业出现亏损。为维持企业生存,经肥西县政府批准,大队安排船民旺季捕鱼,淡季到大通、贵池一带装运黄砂至南京。时有船只28艘、970吨位,职工220人,年产值10万元左右。1971年,更名为“上派运输大队”,归三河水上运输公司领导,业务由航管部门统筹安排。同年12月,恢复塘西渔业大队名称。1972年,购买1艘80马力拖轮搞拖带运输,主要是从巢县东关装石灰至南通。1978年5月,随义城人民公社划归合肥郊区领导。
1982年4月1日,渔业大队将集体的29艘木帆船和3艘渔轮船,按人均吨位分配给220名职工,实行单船联户承包责任制。翌年,将木帆船全部安上挂桨机从事营运。
1983~1986年,大队采用分船到人单船联产作业方式经营,船只46艘、1700吨位,最大单船73吨级,最小单船28吨级以上。年营运产值60余万元,上交利税5.4万元。1986年,在渔业大队基础上,合肥义城水运公司成立,行政隶属义城镇领导,营运由航管部门安排。营运航线已突破巢湖至长江,上达九江、宜宾,下至南通。
合肥市油运公司船队
1984年2月,合肥灯泡厂成立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肥市油运公司,承运厂内生产用的重油燃料。
1985年3月,公司购置了1艘钢质拖轮和4艘钢质油驳,编成1支运油船队。船队除继续承运灯泡厂的重油燃料外,还承运合肥玻璃厂、红旗玻璃厂、日用化工厂等单位所需的重油。船队拖轮“油拖1号”长23.7米、宽4.6米、深2.1米,排水量55.3吨,可自载60吨;4艘油驳船,长21米、宽4.74米、深1.67米,均为60吨级。1986年12月又添置1艘440吨级钢质油驳,并将“油拖1号”改拖带为顶推(440吨级)。船只重载时速8公里,空载时速12公里。该船队主要从安庆向合肥运重油供几家工厂使用,同时也从安庆装油至黄石、武汉进行营业性运输,还从上海向合肥运十二基苯。年航行约20个航次,年运量1985年4500吨,1987年1.1万吨。
合肥红旗矿渣厂船队
合肥红旗矿渣厂位于南淝河岸畔,生产所用石料来自巢县散兵。1983年该厂组建了1支拖船队。拖船队有钢质拖轮(原作防汛用船)1艘,装有120马力CA6135柴油机1台,排水量为46.3吨;另有钢质拖驳船4艘、460吨位。这是合肥水域最早出现的1支由生产厂家建立的船队。船队常年运石料供本厂自用,年航行约60个航次,运量2.76万吨公里。从组建至1987年,其运力和运量没有多大变化。
附:个体(联户)运输户
自1956年“对私改造”完成后至70年代末,合肥水域几乎没有个体船户参加运输。
80年代初,水运政策放开。自1982年郊区大圩乡慈云村——农民率先自筹资金购买1艘16吨级水泥挂桨机船加入运输起,到1985年合肥辖区内个体(联户)挂桨机船已有257艘、5891吨位。这些船有的是钢质挂桨机船,多数是被国营、集体船队淘汰的木质(水泥)拖驳船(安上挂桨机),其中最大的为50吨级。
1987年,合肥辖区内个体(联户)运输船舶达539艘、10104吨位,约占合肥辖区内船舶总运力33732吨位的28%。其中最大的1艘钢质挂桨机船装有3台S195柴油机、36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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