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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合肥办理新闻纸(即报纸、刊物)的邮寄业务。光绪三十一年(1905),为与民信局争夺市场,曾以低廉邮费甚至免费邮运或代销报刊,但不办理报刊发行、订阅业务。
中华邮政初期,合肥订销、零售报刊均为外埠出版。民国13年,合肥出版《新合肥报》,继又创办《皖中日报》、《庐州日报》等11种。油印、石印、铅印都有。抗战胜利后《皖报》、《安徽日报》迁肥,并增创《公正报》、《逍遥津》多种。这些报纸(包括刊物)都是自办发行,雇差投送或沿街叫卖。民国23年4月,合肥开办代订报刊、代购书籍业务。民国36年,合肥设立《中央日报》、《益世报》等商办分销处5个。邮局只办理代订、邮寄业务,不办发行,也不零售报刊。
1949年5月,合肥局办理现金代购书报。6月,全面开办报纸代订、代销业务。1950年2月,实行“邮发合一”,报纸发行即定为邮政部门的基本业务,同时又作为一项政治宣传任务。同年三四月,合肥局先后接管《人民日报》、《皖北日报》合肥代销处,并设立报刊发行股(后改设科)管理报纸发行与零售。邮发报刊贯彻“以订阅为主,零售为辅”的方针,重点抓整订,零售量极少。
1952年,在邮政部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掀起了发展业务的高潮,报刊发行量有较大增长。全市每百人订阅报刊25份。
1953年1月,新华书店将杂志(刊物)发行业务全部移交邮局(在此之前,有些杂志社已将发行业务直接交邮局办理),至此,报纸杂志发行渠道统合一体。6月,邮电部针对发展业务中的强迫摊派现象,开展“业务纠偏”运动,邮政部门等客上门,当年业务量明显下降。1954年开始好转。
1958年“大跃进”,报刊增到2593种,读者选择面广。邮电部门提出“以报为纲”。积极宣传,突击收订,全年报刊订销累计515.3万份。
1965年,报刊订销累计1549.3万份,比1958年增长2倍。由于订阅报刊实行低费率,报刊业务收入下降10.2%。
1967年1月后,由于“文革”运动冲击,大部分报刊停刊,为各类“新字号”或造反派的“派报”代替。1967~1970年,报刊年均订销量为1371.49万份,比1965年下降10~22%(其中杂志年均下降77%)。年均订销收入降至14.23万元。
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类报刊先后复(创)刊。1977年,订销累计3358.24万份。1980年,订销报刊1355种。订销累计5546.9万份。每百人订阅报刊增至79份。合肥市邮发报刊19种,发报刊收入35.9万元。
1981年,报刊零售调拨中心成立,担负安徽省内各局和外省市局报刊余缺调剂。
1985年1月,市局报刊零售公司成立,实行统一经营,独立核算,统管全市零售报刊业务,发挥邮发报刊主渠道作用。全年订销报刊2680种。订销累计7540.3万份。全市每百人订阅报刊109份。发报刊收入92.8万元,占报刊总收入(207.34万元)44.8%。
1990年后,纸张价格上涨,大部分报刊随之调高定价,订销业务量开始下降。因邮运费用上扬,邮政生产场地、设备、人力投入较多,部分报刊发行费率适当提高,报刊业务收入仍保持稳定增长。订销报刊5266.6万份,较1985年下降30.2%。报刊总收入536.7万元,较1985年增长1.6倍。其中发报刊收入187.3万元,占总收入34.9%。零售比重降到21.1%。全市每百人订阅报刊55份。
1985年合肥本地邮发报刊一览表

合肥市邮局报刊订销量及收入一览表

报刊订阅
民国23年4月,合肥邮局开始代订刊物(包括报纸,又称代订新闻纸),属代理业务。
1949年5月15日,合肥办理(零星)现金代购书报。6月7日,全面办理报纸代订业务。
1950年4月1日,正式对外办理本、外埠报纸整订业务。据不完全资料,已办理预订有《人民日报》、《解放日报》、《光明日报》、《皖北日报》、《皖南日报》等报纸21种;《展望》、《世界知识》等杂志13种。初期采取随订随收,由订户到局分段缴费,以30、60、90期为单位,邮局按期按址投送。
1952年12月,贯彻“计划发行和预计制度”,同时废止随订随收办法,改每年分4个季度整订,错过订期不再接受订阅。
1954年8月,报纸又改起订一个月,杂志起订一季,长期订阅可一季至全年。
1956年,方便读者,恢复随时起订报刊。
1973年,报刊收订期,实行分批截止。报纸分为4个批次,杂志分为特、1~8共9个批次。
1980年报纸,改为外省、本省2个批次;杂志改为特、1~6共7个批次。报纸分为:期报(二日报、三日报、周报、旬报、半月报)按季收订;日报(含周六报)仍按月收订。邮发报刊刊期种类划定:报纸为7种,即日、周、周六、周三、周二、旬、半月等(建国初期形成的周五、周四、月报等3种要求纳入前7种);杂志为6种,即周、旬、半月、月、双月、季刊等(过去的半年、年刊等2种,要求改为前定6种)。1983年,杂志双月刊按半年收订,其余按季收订。错过收订期,分别实行破月、破季、破半年订阅。
种类1950年,全国邮发报刊有140种,合肥订阅31种(其中报纸20种)。1958年,邮发报刊增到2593种(其中报纸1776种),合肥订阅770种,占总数33.6%。文革时期,报刊大量停刊,1970年邮发报刊锐减到60种。其中除去报纸索引(目录)12种,国内外文杂志30种,实际只有18种。主要是三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文汇报》、《红旗》)及部分省报。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报刊复兴。1977年,邮发报刊811种(其中报纸238种),合肥订阅635种,占总数78.3%。1980年,邮发1831种(报纸382种),合肥订阅1571种,占85%。1985年邮发3783种(报纸944种),合肥订阅3192种,占84.4%。1990年,邮发3944种,合肥订阅3345种,占84.8%。
限额1957年,因纸张供应不足,部分报刊被控制发行。1963年10月,对《红旗》、《中国青年》、《集邮》、《大众电影》、《时事手册》等57种报刊实行定额发行。1970年8月,《参考消息》扩大发行到党支部和国家干部。1973年,《人民日报》扩大到工厂车间、农村大队、上山下乡知青点、建设兵团的排。同年6月,《安徽日报》开始限额发行。此后,纸张供应再次紧张,畅销报刊供不应求,先后决定限额发行。1978年10月,中央级10种报纸、71种杂志限额发行,削减幅度在20~52%。1980年后,由于造纸业发展,大部分报刊相继敞开发行。
收订1950年2月实行“邮发合一”后,收订方式长期以窗口收订为主,上门服务为辅。统一收订后,再分区段投送。先后组建的社会发行站、网,边建边散或流于形式。1979年后,坚持窗口收订(自身力量)、站网发行(社会力量)双管齐下,并会同报刊社每年召开一次报刊发行员及代投员大会,宣传动员、表彰授奖。1982年10月,学习南京局经验,合肥按大西门(后改三孝口)、四牌楼、蚌埠路、铜陵路、徽州路、南七里站、大兴集、义城、五里墩等9个城乡支局,划定范围试行分区收订。为方便读者:一、各收订区办理互订,汇总转移,做好跨区订阅;二、报刊订阅10种以上,填写“(大宗)报刊订阅清单”,内部补做分类订阅卡,减少用户等待时间;三、规定报刊破订;四、会议订报按日程起止,其他破头不破尾;五、加强订阅(投递)卡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从汇总组到支局发行员、投递员,增制长短期分户帐,报刊分类分发表,减少差错;六、本月内(提前2~4天)改寄、转移、退订对外用红笔冲减加增。1983年9月,正式按四牌楼、铜陵路、南七、义城、五里墩、双岗等6个中心支局(含投递)分区收订。每年收订高潮,邮政局所、专业门市部对外张贴海报、广播、登报、放幻灯片、印发《报刊目录》、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促销收订;对内层层下达计划目标、公布进度,积极挤出人手前往重点单位上门收订。1985年后,每年上门收订2500~3000人次,同时充实前后台的订销处理力量,提高收订质量和速度。1990年,全市有48处综合和专业网点开展正常收订。大收订期间,另组织人手分批分单位上门服务。
要数1952年前,报刊种类少,订阅量小,要数分散。订销局直接向发报刊局(少数向报刊社)要数结算。1953年改为上报省局集中要数和结算。1970年1月,省局报刊定单科划入合肥局,担负全省的报刊集中要数和结算。1972年3月,该科复归省局,合肥仍负责本市区范围。1980年1月,省局决定在合肥出版的报刊(包括中央、省级),要数汇总任务交合肥市局接办。
费率订阅报刊,邮局根据“报刊目录”规定的定价,分别按月、季、半年、全年期收取报刊费。订阅局坐扣(报纸为25%,杂志为26%)后,余款汇解发报刊局。订阅手续费:
报刊退订手续费:1980年每种为0.20元,1990年为0.50元。
报刊改寄手续费:1980年每种为0.20元,1990年为0.50元。
发行业务宣传费:按发行收入3%,由省局列支。
报刊推广发行站活动费:按发行站订阅总额3%,由订销局列支、掌握。
代办代收报刊费:按收订总额4~5%,由订销局列支、掌握。
代办代投报刊费:按代投总额8~10%,由订销局列支、掌握。
报刊零售
民国13年后,合肥县城出版发行的《新合肥报》、《皖商周报》、《民报》、《新民报》、《民声报》、《合肥日报》(后改《皖中日报》)、《民国日报》、《庐州日报》、《新皖日报》、《江淮日报》、《公正报》、《逍遥津》、《淝津报》、《民意报》以及战后由安庆、立煌迁肥的《皖报》、《安徽日报》,均由报刊社自行组织销售,外埠通过邮局寄递。
民国36年12月,县城有非邮政系统的报纸分销处5家,销售10余种外地报刊(邮局作新闻纸类传递),5~6折批进,8~9折卖出。多由商铺柜台零售,也有少数报童沿街叫卖或戏园兜售。当月销售量:《中央日报》650份,《益世报》400份,《正言报》500份,《和平日报》、《救国日报》均50份,《大刚报》200份,《大公报》230份,《东南日报》150份,《申报》100份,《新闻报》30份,共2360份。
1949年6月,市局开办报刊代销业务。报纸和杂志分别由报社和新华书店(少数由刊社)进货代销,分别要数、结算。
1950年2月,为配合抗美援朝运动,合肥邮局扩大零售《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东北日报》、《解放日报》、《长江日报》、《大众日报》以及部分省市地方报。期刊以《和平民主》、《世界知识》、《展望》、《时事手册》、《人民周报》为主,兼售部分省、市综合时事刊物。除市(支)局营业窗口外,还组织流动零售、报贩批销。3~4月,先后接管本地《人民日报》、《皖北日报》分销处,并将其改为邮局的批销户。9月,据统计,零售报纸19种,代销期刊23种。是年《人民日报》销售61350份。
1954年8月,贯彻邮电部与出版总署联合决定,市局对私营派报(零售)业进行整顿。私营报刊零售比重,由年初的33%降到年底14%。
1955年1月9日,开始在江淮旅社、火车站零售省报。2月12日,在合肥停站列车上零售省报及部分期刊。2月26日,与蚌埠铁路分局正式签订在淮南线列车上“零售报刊合同”。5月1日,通过预约,一次性零售省报2981份。11月4日,在江淮、解放、曙光、光明等影戏院和政治课堂设立报纸零售站。
1956年,贯彻邮电部确定的“订阅与零售业务并重”的方针,11月10日,市局在宿州路中段正式设立报刊门市部,为省内首家报刊零售专业自办点。
1958年,邮政支局全部开办零售,市局另配备2名专职人员从事零售报刊流动服务,并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深入机关、工厂、学校、旅馆、饭店、影剧院零售。下半年零售报刊3.5万份,其中第一期《红旗》零售4000份。
1965年1月1日,增加科技报刊零售。1~10月,零售各类报纸9571份(不包括预约、批销,下同),杂志6103份。报刊零售流转额93567元。
“文革”期间,大部分报刊受批判停办。零售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为主,零售数量大幅度减少。《增刊》、《号外》、《活页文选》增多,有的免费赠阅。刊有
“最高指示”和重大政治新闻的报纸,多为单位集中预订,每期发行7~8万份。因必须预留,报刊损失率在2%以上。
1976年,零售报刊90万份,其中1~9月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毛泽东主席先后去世,售出报刊专辑5万多份。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群众期望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好转,购阅报刊极为踊跃,零售量大增。1977年党的十一大期间,零售报纸10.5万份,期刊2.2万册。
1978年,新闻出版事业迅速发展,大批报刊先后恢复和创办,报刊零售量也增大,流转额7.6万元,占总订销额5.3%。
1979年,合肥邮局定为省内报刊零售调拨局,负责报刊余缺调剂。
1980年,零售流转额31.6万元,零售比重升到12.8%。
1981年6月,市局制定“报刊零售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业务管理体制。8月,“报刊零售调拨中心”成立,带动自身零售业务发展,零售报刊比重14.6%。
1983年5月,第二、第三报刊门市部分别在火车站、明教寺挂牌营业。
1984年6月,由市公安、工商、城管、邮政、省市报社等6单位联合通知,规范流动零售报刊网点设置,要求零售员配带标志,领照售报。1985年1月,市报刊零售公司成立,下设3个门市部。10月,根据省局规定,对无特定读者的广播电视、采风、文摘类报刊,以零售为主,订阅、投递到单位。同时,针对漏订、漏收的订户,用零售抵破增、破减来补救。全年零售流转额140.1万元,零售比重达26.9%。
1986年,贯彻“计划发行,区别范围,扩大零售,发展代办”的报刊业务总方针。零售流转额172.7万元,零售比重为31.81%。
1987年5月,省内增设蚌埠、芜湖报刊零售调拨中心。合肥中心负责江淮地区的淮南、安庆、六安、巢湖等地、市26个市县局零售报刊的计划调剂。是年,全市零售流转额213万元,零售比重升至34.3%。
1990年,零售流转额230.3万元,由于订阅(整订)幅度增大,零售比重降到21.1%。
种类1950年零售报刊42种。1956年11月开办报刊门市部后,零售报刊逐步增加到206种。1970年减少至32种,零售主要是两报一刊及新华书店临时加印的《活叶文选》。1978年,零售报刊恢复到139种。1979年增为208种。1980年为245种。1985年增到608种(报纸为128种),其中各类文化娱乐、科技知识、文摘类小报、刊物大量增加。1990年,零售报刊1694种(其中报纸197种)。
费率1949年6月,代订、代销报刊费率分为发行费(手续费)和邮费,后合称为发行费。订阅与零售费率基本相等,各地区并不统一,由报刊社与邮局协商议定。
1950年,《皖北日报》、《皖南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均为30%。《解放日报》订阅为40%,零售为25%。《展望》、《中国少年儿童》订阅与零售均为35%。《新教育》、《中华俄语》为10~20%,批销低于零售。《人民日报》为7~20%。《皖北日报》5~10%。《展望》20~25%。全国报刊平均发行费:报纸为28.4%,杂志为33%。
1953年,报刊发行量少,普遍亏损。邮电部门为扶持新闻出版事业,适应政治宣传的需要,报刊发行费降为25%(含邮费5%),较新华书店、图书进出口公司的发行费低5~25%。1956年7月,中央级主要报刊的零售发行费调为35%。1964年9月,调至27%。
针对长期低费率使邮政亏损严重的状况,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1980年7月,对新接办报纸的发行费,订阅调为30%,零售为35%;杂志订阅、零售均为30%;县级报刊不分订阅、零售均为20%。
1987年4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省以上党报党刊(各限一种),发行费仍按25%;中央级工、农、青、妇、少、法、科(各限一种),由原25%提高到27~28%。其他报刊,本埠订阅为30%,零售为35%;外埠为30~40%;特发报刊发行费不低于35%。包销、代销、寄售费率,报纸控制在30%,杂志在26%以内。批销折扣率,市局规定报纸18%(后改为20%),杂志15%。
报刊邮发
报刊出版地的局为发报刊局,其任务是接办邮发报刊,汇总要(印)数、制签、分发(捆卷)、运输和结算报刊款。
1950年2月,实行“邮发合一”后,全省报纸发行业务,由省局发行科统管。
1952年5月1日起,在合肥出版的《皖南、皖北日报》联合版、《皖北大众》、《皖北文教》等报刊交合肥市局发行。
1958年4月16日,《合肥日报》交邮发,起数4千份,限合肥市内发行。6月扩大在肥东、肥西、巢县发行。是年,全市邮发报刊达到15种。1964年3月,省内发报刊业务统由省局(报刊)定单处理科管理。
1970年1月,省局报刊定单科划入合肥市邮局,统管全省发报刊业务。是年因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邮发报刊降至7种(报纸4种)。1972年3月,报刊定单科划回省局。
1980年1月,省局决定合肥地区出版的邮发报刊,仍由合肥市局办理。7月1日,《合肥报》(原《合肥日报》,“文革”中改名)停刊,《合肥晚报》复刊,仍交邮发。年底,市局接办邮发报刊19种(报纸6种)。
1981年12月,贯彻邮政总局有关邮发报刊一般均应敞开发行的规定。在供需矛盾尖锐时,中央级及面向全国的地方级报刊发行份数在20万份以上,省级报刊在10万份以上,经局社双方协商,可限额发行。
1985年8月,贯彻邮电部关于邮发报刊接办标准和条件的规定,中央级和省级、特区、计划单列市党委机关报可在全国发行。省级其他报刊发外省超过5万份,可暂时发行全国;数量不足,经批准每省发行全国限3~5种。(国内外)公开发行,可供国内外读者阅读。限国内发行,在华外国人不得订阅。专市(县)级报刊,原则限省内发行。此外,某些有特定读者、发行范围的报刊,实行凭证订阅。而特发报刊,则只零售,不订阅。同时规定批准内部发行或未经正式批准的报刊不得接办邮发。报纸发行量在3万份以下、杂志在1万份以下,原则上停止邮发。是年,合肥市邮发报刊52种(报纸20种)。
1986年,《合肥晚报》开始自办发行(市区自行投递,外地办理邮寄)。1987年《文摘周刊》、《安徽日报》农村版试行自办发行(1990年回归邮发)。1990年,合肥市邮发报刊60种(报纸17种)。
1987年2月起,发报刊局收取特发报刊发行费标准不低于定价的35%;对外批销:
报纸为30%,杂志为28%。其余报刊除按比例收取(坐扣)订阅、零售发行费(包括邮费)外,另收业务处理手续费。
报刊变动手续费:1980年7月发行全国每次500元,发行全省每次1OO元。1987年2月,分别调为1250元和250元。
报刊增版发行费:1980年,报纸每单页为1~2分。1987年,每版按原价25%计收。杂志装订成册,一律按正刊发行费率计收。
赠阅、交换、代发手续费:1980年,报纸按单张对开每张2分收费;大于、小于或装订成册,按对开比例计收,每张(册)不少于1分。1987年2月起,按定价40%计收。
停刊、减价退款手续费:1952年起即实行按退款总额15%收取。
报刊延期出版损失补偿费:1985年为定价5%,1986年改15%。
邮发报刊起点费:报纸为3万份,杂志为1万份,最多不超实际发行份数全部定价款额的80%。少数民族、中央级科技教育类报刊,按实发份数计收,地方报刊由省定。1985年部定邮发外省起点(收费)数,报纸为1.5万份,杂志为5千份。1986年1月起,省内(含专市县)起点(收费)数定为报纸2万份,杂志5千份。
报刊分发
进口的外地报刊由外报台分发处理,合肥出版的省市级报刊邮发、代发由本报台(卷报组)负责。分报纸、期刊、制签、报布4个班组协作进行,由报刊发行科管理。
交接验收本地报刊直接与报刊社交接,外地报刊在开拆专袋(捆)时点收。1951年3月,合肥局建立报刊总交监收制。1962年,在不妨碍发运前提下,抽查交(寄)到报刊数,改善包装,防止错发、漏发、包卷破损和标签脱落。1977年根据邮总要求,报社恢复刊登开印、印完时间,以检验时限完成情况。1983年8月,重新建立刊物交接签收制度。1985年8月,制定“各生产单位邮件、报刊交接办法”计12章67条,规范了17个科室、支局之间交接验收具体标准。1987年11月,贯彻邮总制定的“报刊社交报交刊规格标准”,严密了外部交接手续。
规范作业1950年后,逐步建立一套完整、合理的操作程序。1978年2月,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三核、两配、一平衡”的操作方法。“三核”是一核零头份数,二核整捆份数(500份一捆或1OO份一刀),三核发运方向包布数(贴有地名、发数标签)。“两配”是一配直封口大数(成捆、成刀),二配零头小数,两次配准分发数。“一平衡”是总收与总发数相符。1980年,在修订各工序岗位责任制时,划分3道流水作业线:一道是配好整数(捆、刀)零头;二道是复核配数、贴头(标签);三道是捆扎牢固,按序发运。1985年11月,贯彻邮总“散件转口报刊直封标准”,报刊散件够10件直封转口局。同一转口局,件数不足,够一袋也须直封。件、袋不满,封省会局或临近省会局。1986年1月,省内不计份数多少,全部实行直封。是年,省外转口局已由27个省会局,发展到169个市县局。
控短补缺报刊分发中常有合理损失,历来是协定补报(刊)率,由报刊社无偿加发。1950年3月,补报(刊)率为3‰。1952年规定,5万份以下为3‰,5~10万份2‰,10万份以上1‰。1980年4月,邮总统一规定补报率控制在3‰(刊另定)。1982年,合肥平均补报率为6.8‰,1985年为5.4‰。报刊在分发、运输过程中短缺,主要是供数不足或错发、漏发、破损及人为抽拿。1980年4月,重申拿1份报罚1月价款;拿1份刊罚3倍价款。1983年5月,对车站、码头待运报刊袋捆看管不间断;取消县以下支局杂志直封,改由县市局经转;加强包装质量,确保不散捆、不破卷;对畅销报刊试行装袋发运;严密交接,短缺追究赔偿,直至纪律处分。1986年4~6月,会同相关报社7次抽查21种报纸,准确供数仅为4种,短缺平均达14‰,最多达到68‰。对此,除要求社方配合改进外,严格接收点交制度,并配备检查人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报刊交发数字准确,安全运递。1990年补报率在5‰以下。
快速发运1950年决定选择最迅速有效的车船班次发运,邮运次序首列报纸,次为刊物。1956年10月,首开合肥至安庆自办邮车带运报刊,同时使用7条委办汽车托运报纸。1957年3月,合肥至阜阳省内航线开通,首用航空运报。1959年1月,先后对宣城、马鞍山、屯溪等5个市县实施报纸空投。是年,14个地市(全部)和18个县看到当天省报,占全省地市县42.1%。文化大革命中,要求赶发“重要新闻”,又常因“政治差错”,印刷忙乱,出报时间拖迟,少则几小时,多达十几小时,邮车等报,邮件也因此延误,发运时限已无保证。1973年1月,开始执行各路邮车依行程远近制订的发报顺序(装车)。1975年5月,经邮局与报社商定并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省报除特别规定外,晚点一小时可予等候,超时不再等待。1979年7月,启用报纸捆扎机,加快了内部处理速度,使封装更加牢固。1982年,增加邮车,合理调整邮路,42个地、市、县(占53.8%)看到当天省报。1985年,52个市、县(占65.8%)可看到当天省报。1988年1月,研制出“报刊制签微机系统”,通过省局鉴定投入使用,结束了40多年人工制签繁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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