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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1962年,化工轻工物资品种由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分管。1963年纳入计划分配的有硫酸、硝酸铵、盐酸、纯碱、烧碱、电石、漂白粉、精萘、轮胎、汽油、柴油、润滑油。计划按“条条”下达,指标交各主管局或区掌握。同年二季度改按“块块”下达,由实施单位统一申请。1964年,汽油、柴油、润滑油由市计委分配;轻工品种的甘油、硬脂酸、烤胶、钢纸管和化工产品,由省化轻公司代订,全年一次性订货。为编制物资申请计划,市化轻公司对市属16个使用化工轻工产品的企业进行调查,初步掌握企业对化轻物资的数量、规格以及质量的要求,建立了16个厂化轻物资供应的档案。1965年,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明确提出:各省、市公司在分配计划内,可在本省、本市自行调剂、调度,但省、市之间的计划调整一律需报总公司审批,不得借“支援”为名互相调剂。
1966年,化工物资的订货方式为内部计划衔接,省、市公司统一组织,不集中召开订货会议。
“文化大革命”中,物资计划管理工作一度瘫痪。1969年后,物资管理权限高度集中。6月,市物资革委会生产业务组规定:省、市革委会下达的物资分配、供应计划,需要转发或分配的物资,由物资革委会管理;在计划范围内需要调剂串换的品种(除硫酸、烧碱、纯苯、纯碱、橡胶外)由经营公司掌握,但必须定期向物资革委会汇报;需要大批加工产品的,应由公司提出加工产品名称和数量,经物资革委会批准。1971年,市化轻公司组织人员对合肥市社会车辆拥有量进行调查和统计,建立了各单位汽车档案(包括车型、数量、轮胎规格)。为节约橡胶,1973年,市化轻公司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供应汽车轮胎。此外,市化轻公司还对合肥地区6个系统的重点厂矿进行调查,以了解合肥地区对化工品种、规格、数量的需求,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优先安排轻工市场对化工轻工原材料的需要。
1978年,为贯彻国家经委、计委《关于重新核实燃料、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的通知》精神,市化轻公司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对橡胶、硫酸、烧碱、纯碱、盐酸的消耗定额进行核实,避免了计划分配的盲目性。1979年,橡胶资源紧张,市化轻公司学习锦州市化轻公司轮胎供应管理方法,对合肥地区2642辆汽车轮胎进行普查、打印。普查、打印数占全市汽车拥有量的42.2%。此后规定各单位在购买新胎时,要将旧胎送交有关部门检验,凭《轮胎供应证》和《轮胎报废证明》购买同规格的轮胎。同年,省物资局将属于六安、巢湖两个专区的肥东、肥西、舒城、金寨、霍山、庐江6个县的化工物资供应任务划归合肥市承担。这6个县新需的统配物资,由行署将分配指标划转合肥市化轻公司,由市化轻公司组织订货、供应;二、三类物资由各县直接向合肥市化轻公司申请,由公司核定供应(以后供应范围又扩大到10个县)。1980年,省计委颁发《安徽省轮胎管理办法》,规定《轮胎供应证》由省物资局统一管理,各级供应部门核发。
1981年,为加强计划管理,确保社会安定,国家对火工产品实行严格管理,采取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分配、统一价格、统一组织订货的“五统一”供应办法。物资部门在保证完成分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敞开供应。1983年,化轻统配物资只有硫酸、烧碱、纯碱、橡胶、硝酸等5种。1984年,国家除指令性计划物资实行供销严格兑现之外,其余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物资,供应时只作宏观调节.不加以干预。市物资分配计划比例逐年减少,计划资源只占总资源的45%左右。1985年,市场调节比重增大,大部分资源通过计划外组织。国家除对极少数品种实行计划分配外,允许资源大部分品种实行产销见面,直接洽谈。是年,物资计划兑现水平低,市部分物资到货率约50%。1987年,市物资计划的申请和分配在“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下进行。计划申请分为统配和部管两大类,统配物资只有橡胶、纯碱、烧碱、硫酸4种;部管物资47种,火工产品8种。
财务管理
1963年,物资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的60%由财政拨款。市化轻公司成立时,流动资金约60万元。其中,自有流动资金(财政拨款)50万元,银行借人资金9.15万元。随着经营范围扩大,物资流转额由1966年的633.40万元增加到1987年的5601.18万元。1966年,公司开始陆续增加仓库、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1987年,固定资产原值136.83万元,流动资金533.94万元。流动资金中,自有133.94万元,银行借款400万元。公司除了遵守《物资企业会计制度》外,还对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经营需要重新拟定或修改。在固定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并按时、按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六七十年代,物资部门财务属“分配调拨型”。市化轻公司在流动资金管理上,认真贯彻“钱出去,货进来”和“货出去,钱进来”的原则,严格划分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界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打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框框,物资企业由单纯的“分配调拨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1982年,物资企业开始承担的资金风险增大,市化轻公司于1984年重新拟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在流动资金的平衡、调剂、使用上,紧紧抓住进货、在途、销售、库存、清算等环节,积极地了解各业务科室签订经销合同的情况,协助业务科室一起筹集进货资金;定期清仓利库,调整库存结构,积极处理超储积压物资,及时办理开单、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回笼;及时处理债权、债务、悬帐,减少资金占压;积极向银行反映情况,取得银行的密切配合,勤贷勤还,减少利息支出。对各种流动资产,财务部门均列出入帐,定期盘点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
价格管理
60年代,国家物资管理总局颁发了全国统一的管理费收取标准,对物资供应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市物资供应部门遵循“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作价原则,对外供应价格=进价(出厂价)+物资流转费。其中,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的供应价格=国拨价+收费标准;地管物资供应价格=地方价牛收费标准。1980年4月起,市化轻公司执行安徽省物资局《关于物资企业贯彻执行收取1%银行贷款利率的通知》,其收费标准采用综合费率(进货费率+管理费率+利息率)。1965~1984年,公司按照1965年安徽省物资局综合费率执行。执行中分有机产品、无机产品、火工产品、胶制品。其中:无机产品供应价格=出厂价×[1+进货费率(10%)+管理费率(2%)+利率(1%)];有机产品供应价格=出厂价×[1+进货费率(2%)+管理费率(2%)+利率(1%)];火工产品的供应价格=出厂价×[1+进货费率(4.5%)+管理费率(2%)+利率(1%)];胶制品的供应价格=出厂价×[1+进货费率(1%)+管理费率(2%)+利率(1%)]。
1981年,国家决定把物资供应部门“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作价原则,改为“合理计算,合理盈利”的原则。通过对物资流转费用开支情况的进一步测算,市化轻公司于1984年7月重新拟定了计划内物资的收费标准,并经省、市物资局审定。
有机一类对外供应综合费率为7.6%[进货费率(3%)+管理费率(1.2%)+利率(1.2%)+利润率(2.2%)],包括的产品有钛白粉、高压聚乙烯等37个产品。
有机二类的对外供应综合费率为14.4%[进货费率(9%)十管理费率(2%)牛利率(1.2%)+利润率(2.2%)],包括的产品有苯、精萘、尿素、电石等11个产品。
无机一类的对外供应综合费率为13.4%[进货费率(8%)+管理费率(2%)+利率(1.2%)+利润率(2.2%)],包括的产品有硼砂、氯化铵、磺化媒等9个产品。
无机二类对外供应综合费率为26%[进货费用(60元/吨)+管理费率(2%)+利率(1.2%)+利润率(2.2%)],包括的产品有硫酸、硝酸、漂白粉等10个产品。
无机三类对外供应综合费率为19.4%[进货费率(14%)+管理费率(2%)+利率(1.2%)+利润率(2.2%)),包括的产品有硫化碱、纯碱、烧碱等8个产品。
橡胶及其制品对外供应综合费率为6.9%[进货费率(1.5%)+管理费率(2%)+利率(1.2%)+利润率(2.2%)]。
对计划外物资,市化轻公司实行“高价进、高价出,低价进、低价出,薄利多销”的作价原则。1984年,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为保障供应、平抑物价,市化轻公司对纯碱、橡胶等主要物资实行“均价供应”。在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同时,公司坚持自查和配合上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价格监督和管理。
仓储管理
1965年,市化轻公司刚成立时,化工物资主要存放在市物资局所属的宁国路和明光路2个仓库内。仓库由市物资局统一管理。是年,新建和平路仓库,建筑面积695平方米,系市化轻公司、金属公司、机电公司3家共用。“文化大革命”后期,金属和机电公司相继搬出。1979年,和平路仓库改为前站后库形式的和平路门市部。
1969年,濉溪路仓库破土动工,建成后,实际面积1032平方米,最大储备量850吨。
1976年,公司自筹资金9.2万元,在省物资三库西南边(永青乡万大郢村)征用土地6.8亩,新建危险品仓库和职工宿舍各500平方米(1980年正式启用)。1982年8月,增盖简易库300平方米。1985年,为了加强仓库安全保卫工作,便于统一管理,市物资局将市化轻公司濉溪路1032平方米仓库交市建材公司,原市机电公司4幢仓库2032平方米交市化轻公司使用。是年,公司自筹资金2万元,在库区北边搭建简易库800平方米,当年建成投入使用。至此,危险品库库容面积为1100平方米,储备量达650吨。两仓库设施简单,物资进出主要利用人力推拉装卸,劳动强度较大。
1980年,危险品仓库存放散装沥青,沥青进出凭保管人员估计,准确性很差,常引起存取双方争执。1983年,安装一台地磅,使散装物资进出较为方便。1987年,又添置了3吨铲车一辆,使仓库笨重物资装卸的劳动强度减轻,工作效率提高。
仓库管理工作由1名副经理分工领导。具体业务由储运科负责。库内工作由保管员组长直接安排。
运输管理
1966年,公司只有一辆上海581型三轮车,系省化轻公司拨给。物资的提运主要靠社会车辆。1987年底,公司仓库有货车4辆,总载重量15吨。
货运汽车由储运科负责统一管理。汽车驾驶班长负责调度工作,给每辆汽车定人、定任务。公司规定对自己动手修理汽车或节约燃料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开私车和违章开车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奖金,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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