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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款
1949年,合肥市无大中型企业,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39.4%;年末企业存款余额13万元,占存款总额85%。在企业存款中,工业5万元、商业6万元、其他2万元。为推动企业存款工作的开展,人民银行皖北分行营业部主动登门办理收付款业务,开办了单位折实存款、保本保值存款。1950年,中央规定:凡机关和公营企业及合作社除按规定保留少量库存现金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皖北分行营业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决定,在核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的同时,通过与私营企业签订存放汇合同,促其将资金存入银行。是年6月末,全市共有企业存款257户,存款余额105.48万元。其中国营企业存款83户计83.47万元,占79.13%;供销合作存款10户计19.9万元,占18.87%;私营企业存款146户计1.95万元,占1.85%;个体经济存款18户计0.16万元,占0.15%。1952年末企业存款余额达1056万元,比1949年增长80.2倍,其中工业存款300万元,商业存款475万元,其他存款281万元,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
1953年至1956年,合肥市基本完成对私改造,生产与流通均有了较大发展。1957年末企业存款余额1560万元。其中,工业存款526万元,商业存款818万元,其他企业存款216万元。从企业所有制分:公营企业存款817万元,占52.4%;合作企业存款476万元,占30.5%;公私合营企业存款19l万元,占12.24%;私营企业存款0.4万元,占0.03%;其他企业存款75.6万元,占4.83%。
1958年“大跃进”中,由于国家对钢铁工业加大投入,企业存款迅速增长,存款余额比上年增长2.98倍,1959年又翻一番,达12398万元。其中工业存款达10587万元,占企业存款的85.4%;商业存款占企业存款的9.3%。1961年开始国民经济调整,1963年,工业企业存款回落近50%。1965年末,市区企业存款8524万元。其中工业存款5373万元,占63%;商业存款2540万元,占29.8%;其他存款61l万元,占7.2%。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企业存款年递增10.4%,其中工业存款年递增10.7%,商业存款年递增4.69%,其他存款年递增14.7%。
1978年后,企业数量逐年增多,经济活力增强,企业存款稳步增长。1978年企业存款为21499万元。其中,市区企业存款:工业1.47亿元,商业0.31亿元,其他0.33亿元。1980年,农业银行设立。专业银行的出现,改变了人民银行统一经营各项存款的格局。1981年,全市企业存款增长1.62倍。1984年,商业企业存款占企业存款的比重,由1978年的14.5%提高到24.2%。同年,基本建设企业存款余额并入企业存款项目。1985年,为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增加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帐户,扩大了吸收存款面。年末,全市企业存款88273万元,其中工业企业27276万元,商业企业24831万元,国营农业3772万元,集体企业与个体7710万元,建筑企业20713万元。在企业存款中,市工商银行48929万元,市农业银行10494万元,市建设银行20713万元,中国银行三孝口办事处8137万元。
在信贷资金偏紧的情况下,各专业银行都把组织存款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召开座谈会,聘请企业信息员,密切银行与企业的联系;同时实行存贷结合,以贷促存,以存保贷,促使企业存款增长。1986年末,企业存款余额123524万元,比上年增长39.9%。1987年6月增设“单位定期存款”,深受企业欢迎。年末“单位定期存款”达7373万元。1988年,企业存款因交通银行合肥支行成立,而该行信贷计划未纳入合肥地区综合计划,故比上年少增加10740万元。1989年,因受市场疲软影响,企业存款较上年增幅下降。对此各家银行先后开办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业务,满足不同单位对存款种类的需求。市工商银行成立对公存款领导小组,开始实行大户存款分类型分层次管理。第一类大户有15户,市支行行长室负责其中的6户,其余由有关职能科室领导、各(处)主任和县支行行长负责;第二类大户由营业部、办事处及所属分理处根据实际自行确定。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书,建立行长(主任)定期走访存款大户制度,召开银行、企业联谊会,健全以增加存款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和个人承包责任制,努力增加存款。1990年,因省、市电力部门在集中补缴全年欠缴电费和邮政部门集中划转报刊预订费用中的资金较多,加上部分企业派生存款增加等原因,年末全市企业存款余额219002万元,比上年增加53807万元,增长32.57%。
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包括中央和地方金库存款、机关团体学校存款、部队存款和基本建设存款等。人民银行经理国家金库,办理财政收支业务,在先收后支或先拨后用的过程中总有一部分资金留存,这部分留存而形成的财政性存款,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合肥地区财政性存款在各项存款中所占的比重,从建国初期到70年代末,占50%以上的有23年,其中有14年占70%以上。1960年末,全市银行存款总额为120657万元,其中财政性存款108621万元,占90%。
在财政性存款中,基本建设存款占有较大比重,合肥地区从1959年到1983年的25年中,有17年占50%以上,其中有15年占70%以上。1978年末,财政性存款余额为69773万元,其中基建存款63421万元,占90.8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本建设存款从1984年起改变归属,因之财政性存款在各项存款中的比重下降。1990年末,各项存款总额为486685万元,其中财政性存款28159万元,占5.78%。
农村存款
建国初期,合肥市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存款仅数千元。1953年农民开始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生产逐步提高,生活较前改善。是年城郊、东区、西区共10个乡647户存款余额2.4万元(包括黄金、银元折价款),占全市全部存款的0.158%。1954年遭受水灾,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挫折,农村存款比上年减少0.4万元。1955年农业大丰收,农村经济好转,年末农村存款达10万元。1955~1957年,农业集体经济有所发展,1957年底,农村存款达58.8万元。
1958年受“大跃进”影响,合肥农村信用社转存款激增,年末达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1959年翻番。1960年高达699万元。1961年后因经济困难,农村存款下降,1963年农村存款开始回升,1966年底农村存款余额为469万元,比1963年底增长225%。
1967~1970年,农村存款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出现徘徊状况。其后银行加强现金管理,结合粮、油、棉等农副产品收购推行转帐结算等措施,农村存款逐年增长,1971年为514万元,1975年上升到105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合肥地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生活发生巨大变化。农村存款余额1980年3792万元,至1985年达到7640万元,占全市全部存款的4.70%,5年增长近1倍多。1986年首次突破亿元大关。1990年乡镇企业存款增加;农村存款19521万元,比1986年增长73.44%。在农村存款中,市农业银行为19494万元,市工商银行为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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