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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贷款
1979年,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决定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有条件、有限度地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1985年改称技术改造贷款)。从此,银行将信贷扩大到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技术改造贷款分为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和国营企业一般技术改造贷款两大类。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又分轻纺、机电、原材料、交通、商办工业、节能及贴息贷款等类别。贷款项目除具备银行贷款的一般性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企业须向银行提供经政府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项目完成后必须经济效益显著,并能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项目工艺成熟,技术过关,产品质量合格,适销对路,并有发展前途;项目建成投产后,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及运输条件有保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分年度实施的方案,建设期内材料、设计、施工力量及环保措施必须落实;企业申请借款时,必须有经济实体(企业法人)作为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技改贷款期限: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到企业还清贷款本息止,一般为1~5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交通部门买车、买船贷款可延长到l0年。贷款利率:统一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国家批准实行优惠利率的(如买船、节能贷款),按规定的优惠利率执行。企业归还借款的主要资金来源:(1)根据税法规定,国营企业技改贷款实行税前还贷,即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归还;(2)用更新改造资金、生产发展基金或其他资金归还;(3)实行利税承包的企业,除在承包合同上标明还贷基数外,超计划部分应按比例还贷。贷款到期时企业如不能归还,银行除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20%逾期利息外,必要时还可从贷款企业或担保单位的帐户中扣收。关停企业应以资抵债;合并企业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数还贷。
技改贷款发放合肥市的技改贷款以编制年度贷款发放计划、回收计划为主要内容,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贷放、回收计划组织实施,按月按季检查放、收计划的执行情况。1979年发放一般设备贷款325万元,支持轻纺工业企业金额小、期限短、见效快的项目29个。1980年,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排合肥市专项贷款指标1073万元,支持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41个专项设备改造项目和购置关键设备扩大生产;开办交通专项技改贷款,支持交通部门扩大运输能力。1981年,安排支持安徽东风塑料厂、安徽新华印刷厂专项贷款567万元,支持两企业从国外分别引进电子雕刻机和电子分色机等先进设备。1984年,下达中央贴息专项贷款指标135万元,地方贴息贷款指标546万元,支持丝绸、轻工、机械、化工等18个项目。1985年末,合肥市专项贷款余额13115万元,比1980年增长8.7倍。1981~1985年,全市累计发放技改贷款指标27563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贷款指标23983万元,占同期贷款总额的87%;共支持工交企业技改项目和从国外引进项目303个。这一时期,银行重点投向轻纺、食品工业技改贷款8457万元,支持技改项目95个,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支持机械、原材料工业贷款7387万元,帮助江淮汽车制造厂、淝河汽车制造厂进行技术改造和购置“高精尖”关键设备;支持合肥市“六五”大会战项目——合肥钢铁公司“565”(即年产50万吨生铁、60万吨钢、50万吨钢材)改造项目,贷款额达2850万元;支持交通专项贷款8670万元,帮助合肥、芜湖、巢湖等5个地、市更新客货车1710辆、钢驳船763艘;发放节约能源贷款1148万元,帮助支持高耗能企业的“煤改油”和窑炉余热发电改造工程;支持引进国外项目贷款32个,支持轻工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发展消费品生产。1986~1990年,为确保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市工商银行运用各种融资贷款17840万元,解决了一大批重点企业引进项目和部分重点在建项目的资金缺口问题。其中当年贷、当年收贷款12672万元,接受省经委委托发放的“安徽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债券”贷款1538万元,接受人民银行合肥分行委托发放的专项贷款和金融债券贷款3630万元。
在这些项目中,有“853”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即扶持80个重点骨干企业、50个重点项目、30个创(节)汇项目),有技术“一条龙”项目(含合肥卷烟厂、矿山机器厂、叉车总厂、江淮汽车厂等20个重点企业的16个重点项目和4个创(节)汇项目),有研制生产叉车、液压挖掘机、高压潜水泵等“龙头”项目,有大中型军工生产企业淮海机械厂、江南机械厂、通用机械厂、皖江机械厂搬迁改造项目等。“七五”计划期间,市工商银行累计发放技改贷款56288万元,比“六五”时期增长1.04倍,其中国家专项贷款4442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78.91%。1990年底,全市技改贷款余额为43439万元。
技改贷款效果1979~1990年,市工商银行累计发放技术改造贷款85448万元,共支持了543个项目,其中已有346个项目投产见效,累计新增产值26.1亿元。银行开办技术改造贷款,使一批企业的产品结构、生产技术结构得到有效的调整和改善,平均每投入1元贷款可新增产值3.05元、利税0.55元,创(节)汇0.05元。同期银行累计收回贷款54464万元,回收率63.74%。
1979~1990年,银行共支持轻纺工业(含烟草、食品)213个技术改造项目,为其发放贷款38225万元,占总发放额的44.7%。重点支持的生产项目有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自行车、手表、电风扇、牙膏、洗衣粉、灯泡、搪瓷制品、服装、卷烟、禽蛋、肉类加工等20多种,其他项目有7万纱锭棉纺设备和漂印前后处理设备。1990年,合肥市区轻工业总产值达31.1亿元,比1980年增长2.34倍;与1978年相比,占市区工业总产值比重由48.24%上升到59.40%。项目投产后新增效益3亿元,创(节)汇3116万美元。1990年,合肥消费品市场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市区商品零售总额达24.52亿元,比1978年增长9倍。
1980~1990年,银行共发放交通、能源专项贷款13877万元,其中用于买车7934万元,用于买船3263万元,用于节能2680万元。使用这些贷款,新增陆路客货运周转量13.27亿吨公里、水运周转量41亿吨公里,累计新增利税9300万元;支持国营工业51个节能项目节煤9700吨(按标准吨煤计算),节约费用910万元。
1979~1990年,国营工业企业运用银行贷款,从国外引进项目85个,其中出口创汇项目26个,累计发放贷款20604万元,引进设备350台(套)、生产流水线10条、吸收消化项目5个。合肥日用化工总厂,先后从瑞士、德国引进牙膏、洗衣粉生产线和关键设备;合肥电冰箱总厂于1985年引进意大利阿里斯顿10万台双门电冰箱生产线;合肥卷烟厂先后从美、英、德等国引进卷接机组12套、包装机组24台(套)、制丝关键设备39台,改建扩建配套车间1.6万平方米。这些项目投产后,3家企业均成为合肥市利税千万元大户,其中卷烟厂曾名列全市利税大户榜首。合肥叉车厂引进日本1~10吨叉车制造技术及配套设备,开发出25个叉车系列新品种,有的产品还打入了国际市场,出口西欧、东南亚和美国,成为安徽省机械行业出口创汇大户。
1979~1990年,银行共对合肥地区大中型企业中的57个企业、277个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发放贷款45055万元,占技改贷款放出数的一半以上,促进了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1990年,全市大中型企业实现产值37.7亿元(1980年不变价),占当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1.9%。到1990年末,全市有11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千万元以上,有17个产品荣获国家金质奖、银质奖。
“七五”计划初期,合肥玻璃厂扩建年产3万吨啤酒瓶生产线改造工程,合肥好华食品厂引进美国年产3千吨花生酱生产线。两个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因立项宏观控制不严,市场预测不准,建成后曾因产品无销路而导致停产,设备被长期搁置。
人民银行专项贷款
自1986年起,人民银行合肥分行开办专项贷款业务。贷款期限:一般项目l~3年,最长不超过5年,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可延长到7年。贷款方式有自贷和委托贷放两种。委托贷放又分“手续委托”和“责任委托”。前者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承担责任;后者由受托银行承担按时收回贷款本息的责任。1990年底,市地方经济开发贷款余额2628万元,除人民银行自行贷款200万元,余均委托专业银行发放。委托专业银行贷放的还有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余额85万元,其他专项贷款余额2500万元。1986~1990年,银行累计发放专项贷款7719万元,支持了52个地方项目。预测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新增产值33850万元,新增利税1800万元,创汇65万美元。如合肥电冰箱总厂为引进意大利10万台电冰箱生产线而贷款160万元。项目完成后,该厂生产的美菱牌电冰箱已成为全国引进阿里斯顿10条生产线中效益最好的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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