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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三大运动”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国土地改革法》。此后不久,合肥市成立“土地改革城乡联络委员会”,合肥市商筹会派员参加,协助开展工作。1951年冬,合肥市成立皖北土改工作团第八分团,合肥市工商联常委兼主任秘书刘秉钧、执委兼主任秘书郝仲英等7人,参加该团,往皖北怀远县农村开展土改运动。
朝鲜战争爆发后,合肥市工商界于1950年12月24日举行大会,全市有35个行业7400余人参加。大会通过《合肥工商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公约》,会后举行示威游行。同年4月,市工商联组织3000名工商业者举行集体纳税游行,有40家工商业户实行集体纳税。7月9日,市工商联召开各行业代表临时会议,集体认捐“合肥号”战斗机50%价款,折合人民币7.5万元,支援抗美援朝。
1951年,全国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市工商联一方面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惩治反革命分子条例》,提高工商界人士政治觉悟,一方面组织工商界人士参加斗争、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发动工商界人士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市工商联主要负责人还受安排参加审理反革命案件,为依法惩治反革命分子开展工作。
参加“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全市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市工商联于6月30日召开有51个同业公会近3500人参加的大会,动员开展反行贿、反欺诈、反偷漏税、反暴利的斗争。会后,工商界成立了“五反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市工商业者参加学习,号召有“五毒”行为的人向政府坦白、立功赎罪。同年2月8日上午,合肥市各界人民约4万人在苗圃举行坦白、检举大会。有的不法商人主动在大会上进行坦白交待,对拒不坦白的不法商人,到会店员、工人及其它各界人士在会上进行现场公开揭发检举。
同年3月底,合肥市“五反”运动告一段落,经审查全市有96.7%的工商户,确认为无严重违法问题,并接到政府通过审查的通知书。随后获得通过的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工商户,均按规定补缴了税款。
推动对私改造
1953年,市工商联先后组织1700名工商界人士学习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促使工商界人士提高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自觉性。1954年,市工商联帮助棉布、百货、土特产、食品、药商等行业由个体私营转向代销、经销、批购、联购、联销等经营方式,并指导48户批发商转业成立新华机械厂、光明胶木厂、新光棉织厂、大众药棉厂;帮助汇川、大成两家服装店组建合肥人民服装厂。
1955年9月,市工商联选择私营光明胶木厂和新华钢铁机器修配厂进行公私合营试点,并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1月20日实行公私合营,为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摸索、积累了经验。同年,市工商联抽调一批骨干,配合政府开展私营工商业和饮食业普查登记,为全面实行公私合营作了准备。
1956年元月,市工商联发动、组织全市工商户,申请实行公私合营。仅三天时间,全市工商业就全部被批准实行公私合营,小商小贩则被组织走上合作化道路。
此后,市工商联在全市工商界掀起一次增资热潮。很多原工商业者和其家属,纷纷拿出帐外资金,私蓄黄金等实物,帮助企业融资。如当时新孚棉布商店经理何子纯,为企业无偿提供5只金戒指、1只金手镯、1副金耳环;华昌布店资方老板范馨山的儿媳,为企业无偿提供6只金戒指和105块银元。在此次热潮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工商界有186人增加工资,月增资总额达2.4万元(旧人民币)。
促进自我改造
1956年,合肥市工商界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为了帮助原工商业者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尽心竭力经营管理,市工商联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统帅,以劳动工作实践为基础,以企业或工作岗位为基地的指导思想,帮助会员加强自我改造。主要做法是:1、举办学习班、专题讲座、政治学校等,对工商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2、组织原工商业者站柜台、下车间劳动和开展上山下乡支农活动,让他们在劳动实践中,体验生活,提高觉悟,促进世界观改造;3、帮助原工商业者解除后顾之忧,以巩固对私改造成果。1960年春,市工商联召开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关于“要一心一意奔社会主义一头,不要三心二意为个人利益分心”的讲话,同时认真贯彻党对工商业者实行“团结、教育、改造”和“包一头,包到底”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企业按党的政策,做好对原工商业者的定息、高薪兑付、年老体弱退职、退休、病假工资等实际问题的落实工作,并召开工商界家属代表会议,成立工商业者家属工作委员会,把做好家属工作纳入正常工作日程。通过这样一系列工作,逐步提高了原工商业者的思想觉悟,使他们增强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落实政策
1978年,市工商联恢复工作后,组派专人深入基层,调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两会”(工商联、民建)成员中113人的冤假错案,予以平反和昭雪(包括改正错划右派84人),补发了124人被扣发的工资90万元,发还了38户被查抄的98件财物,发还了16户被冻结的存款31.4万余元,发放原工商业者1966年第三季度以及以前未领取的定息计1799户42万元,解决“文革”中被占20户私房878平方米。同时,遵照全国民建和工商联中常会联席会议《关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使用工作的决议》精神,市工商联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对原工商业者的安排使用工作,先后有64位同志被安排为工厂车间、门市部、商店、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
1979年,党中央发出84号文件,要求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市工商联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将在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时的原工商业者中的“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1394人,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这部分人员占原工商业者总数的80%以上。
开展咨询服务
经济咨询服务自1982年开始,市工商联和市民建密切合作,坚持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先后为百余家企业提供各类技术咨询服务150余项,产生可以计算的经济效益150万元以上;为合肥和外地有关工商企业“搭桥”,推销积压商品40多万元;协助有关方面办企业8家;组织工商企业参加工商联系统举办的商品展销会3次,场内实现成交额累计达580多万元;为57家新办集体企业、街道企业建帐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等。
自办企业市工商联自办企业从1家发展到3家。该3家企业截止1989年5月,累计销售总额达1552万元,创税利100多万元,安置就业知青人数102人次。此外,“两会”于1988年合作成立的“合肥工商经济咨询公司”,亦取得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政议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改革的发展,市工商联会员普遍提高了对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认识,尤其是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同志,更把搞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看成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市“两会”成员中担任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73人。他们经常应邀参加党政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就重要人事安排、经济建设、城市规划、教育改革、落实政策等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两会”中有不少成员还参加有关企业、部门、单位的各种会议,对重要工作进行对话、协商与评议。不少会员还根据自己的专长,参加省、市政协的有关工作组和其它形式的组织活动,参与对有关国家大政方针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专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写出一些有份量有见解的调查报告,提供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此外,市工商联还多次就经济体制改革、厂长负责制、工业企业法草案、澳门问题等举行专题讨论,并将讨论意见提送省、市有关部门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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