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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合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2~25日在段家祠堂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154人。会议由合肥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章嘉乐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潘月峰作的《关于合肥市基层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张维克作的《关于合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经过的报告》,市委组织部部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杨寒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委宣传部部长范涡河作的《关于宣传宪法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副市长王国昌作的《关于政府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市政府财政科科长薛赞成作的《关于合肥市1953年财政决算及195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主任韩问寒作的《关于审查预决算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徐方兴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提案632件,整理合并为186案,内容涉及政法、财经、房产、市政建设、文教、卫生、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劳资关系、劳动就业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通过《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关于政府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决议》、《关于审查预决算报告的决议》、《关于审查提案报告的决议》,并通过《向毛主席暨中央人民政府的致敬电》。
大会选举曾希圣、丁继哲、章嘉乐、王佑轩、魏廷顺、苏知孔、刘璧城、唐南屏、汪其天为出席安徽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由市委书记丁继哲作大会总结报告,市民建副主委张东野致闭幕词。
第二次会议合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4月12~15日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146人,列席代表26人。
会议听取了市兵役局局长赵振山作的《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情况的报告》、市人民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韩问寒作的《关于节约粮食的报告》、市人民委员会卫生科科长孙海澜作的《关于卫生工作和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合肥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章嘉乐作的关于《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财政科科长薛赞成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五四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五年财政收支初步打算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徐方兴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169件,经整理合并为91案,内容涉及工矿、水利、财政金融、粮食、交通航运和邮电、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商业贸易、民政、劳动就业、农业、市政建设及其他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作出《关于合肥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四年工作情况和一九五五年工作任务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合肥市一九五四年财政决算及一九五五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草案)的决议》,《关于抗议美蒋特务机关谋杀我国参加亚非会议代表团人员的决议》。大会向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发了致敬电。
大会选举:江城为市政府市长,顾浩、王国昌、范涤新为副市长,孔宪章为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合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0月25~31日在安徽省政协礼堂召开,历时7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60人。
会议由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涤新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孔宪章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副市长顾浩作的《关于一年多来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孔宪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民建合肥市委主委、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张东野作的《关于审查财政预决算的报告》,民盟安徽省委办公室主任、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王铸之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有48位代表先后在大会期间作个人发言。
大会收到提案190案计364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邮电、城市建设、农业、商业、财政、粮食、文化、教育、卫生、政法、人事、职工福利、社会福利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作出《关于合肥市人民委员会一年多来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合肥市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合肥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杜炳南为市人民政府市长,顾浩、王国昌、范涤新、潘毅、张东野为副市长,张轩为市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由市长杜炳南作总结发言。市委副书记范涡河致闭幕词。
第二次会议合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11月9~11月20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11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23人,列席代表139人。
在大会预备会上,市委第一书记傅大章作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整风运动》的报告,代表们听取了合肥市人民委员会《关于二届一次人代会一百九十一件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并通过市长杜炳南作的《合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范涤新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五六年财政收支决算与一九五七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张轩作的《关于合肥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杨寒(市委书记)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大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张维克作的《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审查报告》。有76名代表在大会上作了个人发言。
大会收到提案206件,内容涉及工业、手工业、交通、城市建设、商业、服务、农业、水利、文教、卫生、政法等。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所收到的提案作了逐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作出《关于罢免张东野副市长、刘林市人民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的决议》、《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关于审查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由市长杜炳南致闭幕词。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合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10月28~29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2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19人。会议听取了中共合肥市委第一书记刘征田作的《关于当前任务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长杜炳南作的《关于合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王国昌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五七年财政收支决算与一九五八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波作的《关于合肥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孙划云(市委监委会副书记)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王铸之(民盟安徽省委办公室主任)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张维克(市委秘书长)作的《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审查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169案,内容涉及公交、劳动、农林水利、财经、文教卫体、城建房管、政法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作出《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审查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赵凯任合肥市人民委员会市长,芦景洲、王国昌、徐传奇、何谦堂、潘毅、范涤新等任副市长。选举杨勇任合肥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于同学、王中、王祖烈、刘征田、刘璧城、杜炳南、李真、陆福根、陆耀先、苏知礼、易清源、赵凯、桂蓬、梁慧德、唐南屏、张行言、曾希圣、臧永珍、谢海根等为合肥市出席安徽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由新当选的合肥市市长赵凯致闭幕词。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合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12月25~30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五天半。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59人。合肥市第三届政协委员223人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187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委员会秘书长李冠群作的《关于基层选举情况和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委书记郑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长赵凯作的《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芦景洲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刘璧城(市工商联主委)作的《关于财政预决算情况的审查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174案,内容涉及工业、农业、交通、文化、卫生、城建、政法、财贸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作出《关于合肥市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一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赵凯任合肥市政府市长,芦景洲、徐传奇、胡锡光、何谦堂、许移山、范涤新、潘毅、林德等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选举杨勇任合肥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合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9月7~14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7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42人。出席合肥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代表293人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104人列席会议。
会上,中共合肥市委第一书记高思明作了重要报告;副市长林德向大会传达了安徽省省长黄岩在省二届三次人代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副市长许移山传达了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李葆华在省二届三次人代会上的重要讲话;副市长何谦堂传达了省二届三次人代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有37名代表在会上作了个人发言。
大会收到提案220件,经整理合并为174案,内容涉及工业、农业、交通、文教、卫生、市政建设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会议审议并通过合肥市市长赵凯作的《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秀(市委书记)作的《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大会向击落美制U—2型高空侦察机的华东空军部队发了贺电。
第三次会议合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3年7月23~26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26人,列席代表215人。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长李冠群(市人委秘书长)作的《关于合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汇报》和《关于四届二次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秀(市委书记)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市长赵凯作的《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芦景洲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六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三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184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邮电、市政建设、房屋维修和管理、财政、金融、粮食、贸易、农业、水利、园林、绿化、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治安、民政、生活福利及其他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通过《关于合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合肥市一九六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三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合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0月23~31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八天半。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78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162人、出席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共合肥市委书记刘征田作的政治报告,市选举委员会委员王学芝(市民政局长)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六三年基层选举工作报告》,大会秘书长李冠群(市人委秘书长)作的《关于四届三次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长赵凯作的《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勇作的《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秀(市委书记)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顾浩(副市长)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204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农业、水利、副业、商业、财政、金融、粮食、文化、教育、卫生、城市建设、房屋维修、民政、公安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代表们提出的273条意见和建议,由市人委交各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大会作出《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赵凯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芦景洲、徐传奇、何谦堂、潘毅、林德等任副市长,杨勇任合肥市人民法院院长。大会并选举李葆华、赵凯、徐传奇、何谦堂、刘璧城、唐南屏、冯战、陆跃光、龚维蓉、陆福根、梁慧德、王超、谭乐加、梁崇义、沈来莲、臧永珍、娄鸿、谢让耿、刘正荣等为合肥市出席安徽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合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7月27~30日在合肥剧场举行,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61人,出席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共合肥市委书记刘征田作的政治报告、市人委秘书长李冠群作的《关于五届一次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市长赵凯作的《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芦景洲作的《关于一九六三年财政决算与一九六四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潘毅(副市长)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有31位代表在大会上作个人发言或作书面发言。
大会收到提案118件,内容涉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民政、城建、文化、教育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的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通过《关于拥护市委书记刘征田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合肥市一九六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四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合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1月30~12月4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12人,出席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市人委各工作部门及部分人民团体、工厂、企事业单位、学校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共合肥市委书记郑秀传达中共安徽省委书记李葆华在省三届一次人代会和省三届一次政协会上作的政治报告、副市长潘毅传达安徽省省长黄岩在省人代会上作的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芦景洲作的《关于五届二次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大会收到提案129件,内容涉及农林、水利、工业、交通、财贸、城建房产管理、文教卫生、民政、公安及其他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的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审议并通过市人民委员会市长赵凯作的《关于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四次会议合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5月31日至6月3日在合肥剧场举行,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共242人,出席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和市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长李冠群(市人委秘书长)作的《关于五届三次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市长赵凯作的《关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群众深入开展比学赶帮的社会主义竞赛,把工农业生产继续推向前进的报告》、副市长潘毅作的《关于一九六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五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思明(市委副书记)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潘毅(副市长)作的《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124件,整理合并为88条,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农业、财贸、城建、房产、文教卫体、民政、公安等方面。同时收到人民来信11件,提案审查委员会对以上提案及人民来信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和处理意见。
大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群众深入开展比学赶帮的社会主义竞赛,把工农业生产继续推向前进的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一九六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六五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合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5年12月23~28日在合肥剧场召开,历时6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75人,列席代表67人。出席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大会听取了中共合肥市委书记杨效椿作的政治报告、大会秘书长李冠群(市人委秘书长)作的《关于五届四次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长赵凯作的《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勇作的《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165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农林水利、财贸、市政建设、房屋维修、文教、卫生、体育、政法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大会通过《关于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赵凯任合肥市市长,芦景洲、徐传奇、何谦堂、潘毅等任副市长;选举崔波任合肥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革”期间未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当时政权机构为合肥市革命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革命委员会”算作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合肥市革命委员会1968年4月18日成立,按届次计算,亦即作为合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其机构延伸到八届一次人代会召开之日止。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合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月25~31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7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750人。
大会由中共合肥市委书记郑锐致开幕词,副书记赵平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合肥市革命委员会主任魏安民作的《关于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丁邦益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七九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八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杨连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七九年财政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勇作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大会收到提案1045件,整理合并为845案,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农业、城建、财贸、科教文卫、政法、社会治安、民兵建设、人事工劳、外事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项提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选举郑锐任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化东、林华春、冯战、李焕章、顾浩、徐进、孙海澜、董皖白、刘璧城任副主任;选举魏安民任合肥市市长,杨永良、魏瑞峰、伊良辰、葛禹平、金翠珍、张国辉、丁邦益、黄连海、吴翼任合肥市副市长。选举王文昭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杨本成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合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3月17~20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685人,列席代表468人。
大会由中共合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锐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副市长兼计划委员会主任丁邦益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八一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杨连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一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教育局局长季新如作的《关于合肥市教育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化东作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文昭作的《关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关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大会收到提案619件,内容涉及交通、基建、农业、城建、财贸、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研、政权建设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增选潘月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合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3月11~15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697人,列席代表486人。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魏安民作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杨连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一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二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化东作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文昭作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大会收到提案501件,整理为499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财政、城建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另有2件提案作为人民来信交有关部门研处。
大会经讨论审议,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向郭俊同志学习的决议》及《关于接受董皖白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合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4月4~6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650人,列席代表143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魏安民作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市计划委员会主任丁邦益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杨连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三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化东作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文昭作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大会收到提案268件,整理为267件,另一件作为人民来信转交有关部门研处。各项提案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农业、城建、财贸、科教文卫体、政法、劳动、民政、人事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提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案问题的决议》和《关于接受冯战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议》。大会选举郑锐、魏安民等49位同志为合肥市出席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7月6~10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723人,列席代表518人。
大会由中共合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锐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丁之传达第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副市长、市计划委员会主任丁邦益作的《关于合肥市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及《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大会收到提案431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农业、城建、财贸、科教文卫体、政权建设、政法、劳动、人事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项提案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大会选举37人组成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杜宏本任主任,孙海澜、伊良辰、刘璧城、徐进、潘月峰、葛禹平、金翠珍、王彦才、冯希仁、张培修等10人任副主任;选举张大为任合肥市市长,崔宗鋆、吴翼、黄静、江孝鸿、黄连海等5人任合肥市副市长。选举王文昭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本成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3月31日至4月3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730人,列席代表500人。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冯希仁作的《关于市九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资格的审查报告》。大会审议并通过市长张大为作的《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崔宗鋆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四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余用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四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宏本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文昭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同时还审议并通过市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主任金翠珍作的《关于财政预决算审查情况的报告》。
大会收到提案305件,整理合并为208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农业、城建、财贸、科教文卫、政权建设、政法、民政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会议另收到代表批评建议198件,经由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转交有关部门研处。
第三次会议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1~3月6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6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21人,列席代表533人。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副市长崔宗鋆作的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程干桐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余用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五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宏本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建民作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大会收到提案217件,整理为111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教科文卫体、城建、工业、农业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另有建议、批评、意见106件,交有关部门研处。
大会选举周本模任合肥市市长。
第四次会议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4月6~4月10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的代表723人,列席代表531人。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周本模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崔宗鋆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和一九八六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余用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六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宏本作的《关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文昭作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经审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进、潘月峰、张培修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翼、黄静请求辞职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大会收到各种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共348件,整理合并列入提案的124件,内容涉及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农业、城镇建设与城市管理、商业财贸、教科文卫、政权建设和政法、民政等方面。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案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另有批评、意见、建议224件,人民来信2封,由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转交有关部门研处。
会议选举,增补黄静、潘培咸、徐狄、郜钟灵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学模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发布公告。
第五次会议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8日至4月1日在江淮大戏院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的代表共721人,列席代表533人。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长周本模作的《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程干桐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余用渠作的《关于合肥市一九八六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七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宏本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文昭作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本成作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审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作的《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学习和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和《关于开展向陆忠同志学习的决定》。
大会收到各种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共161件,根据《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审查和处理办法》的规定,整理合并列入提案的3件,另有批评、意见、建议158件,内容涉及工交基建、农林水、城镇建设、财政金融、教科文卫、政法劳动、人事、民政等方面,议案审查委员会逐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副市长崔宗鋆在会议期间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会议,迅即解决落实10件提案,其余提案等,由市人大议案委员会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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