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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军
咸丰年间,清军与太平军曾激战于合肥。太平军到来之前,有合肥名绅龚于修在北乡下堰圩子、双墩集一带办团练防太平军。然而,驻扎合肥的清军却在四乡以“捉拿嫌疑”、“打土匪”为名,到百姓家强取豪夺。龚于修差人趁天黑伏击,捉住了几个抢劫的清兵,遂割去其耳朵,以儆效尤。
清军与太平军在合肥地区打了8年仗,有肥西人吴光大记载了当时的情况,对清军表示极端不满,于书中写了“官营弊政六条”:一不蓄刍粮(注:刍,喂牲口的草);一士卒骄悍;一开赌;一宿娼;一虏掠;一采樵(注:入民宅搜柴)。
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清军在合肥的驻军只有绿营的庐州营。光绪二十四年,合肥沈永丰号瓷器店主之女与庐州营营弁之子勾搭,被店主发觉。吵闹之中,营弁之子被店员责打,遂服毒后至沈店中殒命,尸卧店中,使商店不能营业。此事引起商界公愤,全体罢市。有人站出与知县辩论,指出商店罢市是由营弁压迫商人、借尸讹诈引起,迫使知县先处理营弁借尸讹诈一案,然后才开市营业。此事使合肥商界感到有必要团结一致,成为组织合肥商会的起因。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庐州营都司(营指挥官)长兴纵兵黑夜纠众扰害市商,庐州城各商店愤而罢市2日。
清军与太平军在合肥地区打了8年仗,有肥西人吴光大记载了当时的情况,对清军表示极端不满,于书中写了“官营弊政六条”:一不蓄刍粮(注:刍,喂牲口的草);一士卒骄悍;一开赌;一宿娼;一虏掠;一采樵(注:入民宅搜柴)。
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清军在合肥的驻军只有绿营的庐州营。光绪二十四年,合肥沈永丰号瓷器店主之女与庐州营营弁之子勾搭,被店主发觉。吵闹之中,营弁之子被店员责打,遂服毒后至沈店中殒命,尸卧店中,使商店不能营业。此事引起商界公愤,全体罢市。有人站出与知县辩论,指出商店罢市是由营弁压迫商人、借尸讹诈引起,迫使知县先处理营弁借尸讹诈一案,然后才开市营业。此事使合肥商界感到有必要团结一致,成为组织合肥商会的起因。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庐州营都司(营指挥官)长兴纵兵黑夜纠众扰害市商,庐州城各商店愤而罢市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