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基本建设投资
1949年,基本建设投资1万元,用于商业、农业部门建设。1950至1952年恢复时期,总投资额79万元。1953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一五”时期),总投资额527万元。1958至1962年“二五”时期,总投资额2440万元。1963至1965年调整时期,总投资额307.71万元。1966至1970年“三五”时期,总投资额615.2万元。1971至1975年“四五”时期,总投资额544万元。1976至1980年“五五”时期,总投资额615.2万元。1981至1985年“六五”时期,总投资额3924万元,其中:工业部门1515万元,运输、邮电部门60万元,农林、水利、气象部门1577万元,商业、粮食、外贸、财政部门332万元,文教、卫生部门112万元,城市建设部门24万元,其它部门304万元。(基建投资包括国家拨款和贷款)。
肥西县基本建设投资表
表13—3单位:万元
肥西县基本建设投资表
表13—3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