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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沿革
1950年2月29日,在九龙岗召开了淮南矿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出淮南矿区民主妇联筹委会。3月8日,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总务处。
1952年6月,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市民主妇女联合会,并于同年11月召开市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市民主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了民主妇联的主任、副主任。内设福利部、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办公室。
1958年初,市民主妇女联合会易名为市妇女联合会。内设福利部、宣传部、组织部、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妇联机构解散,干部下放,工作停止。1971年基层妇女组织经过整顿,逐步开展工作,隶属市群工小组领导。1973年后,重新恢复,内设宣传部、城乡工作部、办公室。1979年成立保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1984年市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执行委员,市妇联成立了法律顾问小组。至1990年,内设办公室、组宣部、权益部、儿童部、法律顾问小组。
二、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1952年11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0多名,大会通过《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做好保勤工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做好保勤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市妇联主任、副主任、常委、执委。
〔第二次代表大会〕1958年4月18~2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5名,实到281名。大会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妇女工作成就和经验教训,贯彻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贯彻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和决议;布置1958年的妇女工作任务,选举第二届执行委员会。
〔第三次代表大会〕1964年5月3~5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82名,列席代表8名。大会总结6年来的妇女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妇女工作任务,选举市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大会还通过了关于6年来妇女工作和今后任务的决议。
〔第四次代表大会〕1973年6月15~18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800名。大会总结妇女工作的经验,分析妇女工作形势,讨论妇女工作任务,选举市妇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大会通过了关于《团结起来,为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中的重要作用而奋斗》的决议。
〔第五次代表大会〕1979年12月16~18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815名。大会总结5年来的妇女工作,布置新时期全市妇女工作任务,选举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大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活动的决议案。
〔第六次代表大会〕1984年4月26~29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60名,特邀17人。大会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妇女工作,布置今后5年的妇女工作,选举市妇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
〔第七次代表大会〕1989年11月23~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52名,特邀代表12名。大会总结了改革开放5年来妇女运动的发展,布置今后5年全市妇女工作任务,通过关于六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市妇联第七届执行委员会。
三、主要活动
〔组织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建国前,淮南农村绝大多数妇女没有下田劳动的习惯。建国后,随着妇女权力地位的提高,成为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建国初,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淮南有一千余名妇女送子送郎参军,近5万名妇女在和平书上签字,并捐献人民币800万元(旧币)。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矿山、工厂、市镇妇女有90%以上的人参加,并普遍订立了爱国公约,积极投入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土地改革中,许多妇女成为积极分子。土改后,农村女劳力开始参加田间劳动。1952年,参加互助组的妇女3000人,占参加农业生产妇女20%以上,有50名妇女当上互助组长或副组长,200多名妇女当上了生产模范。黄菊英、邱传淑在1951年土改后即组织13户农民成立互助组,1952年被评为市甲等模范互助组,奖黄牛1头,产生很大影响。
随着互助合作的发展,参加生产和互助合作的妇女日益增多,1953年在3个试办的合作社中有95名女社员,妇女参加互助组已达9486人。1954年市郊68个农业社中,有女社员1678人,其中社长1名,副社长38名,社委70名。1955年合作化高潮时,有32995名妇女加入了合作社,28人担任了社长,1232人担任社委员,91人担任了生产队长,成为合作化运动的骨干力量。在矿场的家属妇女,组织了宣传鼓动委员会,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慰问活动,鼓舞工人的生产情绪。市镇妇女分别组织了洗衣、缝纫,做鞋等小组,进行副业生产。私营工商业家属,纷纷动员和鼓励丈夫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有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投入企业。1958年全市女职工增加到2753人,是1952年的4.2倍。1954~1958年全市共评出市级女先进工作者和先进生产者430人次。1959~1960年,市妇联在全市妇女中先后开展了以技术革命为中心的红旗竞赛活动和以增产节约、技术革新为内容的争当“三八”红旗手、巧姑娘竞赛活动,全市女工提出改进工具、改进操作、改良品种等建议917件。
三年困难时期,响应市委种菜养猪号召,开展抢种蔬菜突击周活动,全市有3万余名城乡妇女投入养猪种菜活动,建立妇女专业蔬菜队21个。1963年市社会主义建设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有20多名妇女受到表彰。
1973~1978年,全市有2万多名职工家属和街道妇女走出家门办起30多个“五七”工厂。1978年,全市有12名女工程师在工农业和科研中做出巨大贡献,唐其兰、陈焕英、施竹青等10名妇女当选为市劳动模范。
1979年,市第五次妇代会通过开展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活动决议,各行各业妇女积极响应。淮南供电局大通“三八”变电所,开展了百日值班无差错、百日操作无差错的“双百”竞赛;田家庵区东风童装刺绣厂车间之间、班组之间、个人之间开展质量、产量、出勤、学习、团结“五赛”活动。当年表彰市“三八”红旗手296名、“三八”红旗集体35个。1980~1986年,全市评选出市“三八”红旗手701名、“三八”红旗集体94个,省“三八”红旗手42名、“三八”红旗集体11个,全国“三八”红旗手32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1987年,市妇联在商业、粮食、供销、公交、银行、邮电七大服务系统开展“六比”、“六赛”活动,1988年市妇联牵头举办了市级珠算、点钞、烹饪、理发四项夺魁赛,全市120个单位,178名选手参赛,其中33名选手分别获得晋升工资奖励。1989年响应全国妇联、农业银行等单位号召,开展女子爱国支农储蓄活动,全市妇女共储蓄支农款616万元,超额137%完成任务。
〔“五好”家庭活动〕1950年5月始,矿区妇联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婚姻法》,配合法院等部门处理包办婚姻、虐待妇女儿童案件。1953年1月,在全市开展评选“和睦家庭”活动,以大会报告、小会座谈、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全市受教育妇女达21000人次,到1954年全市共评出“和睦家庭”239户,并有103户订立家庭和睦公约。1956年,开展以“勤俭持家好、团结互助好、教育子女好、清洁卫生好、个人学习好”为内容的“五好”竞赛活动,除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座谈会、典型人物报告会外,还发动积极分子根据家庭情况,制定竞赛计划,开展个人、夫妻、集体之间的挑应战。1958年市“五好”先进户达31446户。1961年淮南矿务局10个矿5个厂开展了以勤俭持家,围绕保勤为中心的五好活动,组织家属下井参观、座谈,提高家属的保勤意识,谢二矿水采区职工出勤率达到90%。“文化大革命”期间,“五好”活动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争创“五好”家庭活动重新开展起来。1979年6~9月,市妇联在田家庵东风街道和平居委会抓争创“五好”家庭活动的试点工作。从1981年开始,“五好”家庭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起来,全市共评出“五好”家庭7378户,占全市总户数的2.2%;1982年评出“五好家庭”9514户,占全市总户数的2.6%。1983年,由“五好”家庭,发展到文明楼院,活动的内容也统一使用全国第五次妇代会提出的“五好”条件。1984年以后,活动内容从重在人际关系逐步转向与贯彻党的富民、改革开放政策相结合,评比重点也从活动初期偏重评选几代同堂“和睦型”的传统家庭,特殊家庭以及病残人家庭,转向注重评选专业户、重点户和夫妻互帮互学,努力提高文化科学素质,在改革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型”的核心家庭。到1990年全市有“五好”户129027户,占总户数的32.6%,文明楼院669个,“五好”标兵和“美好家庭”30户。
〔发展托幼事业〕50年代初,由市妇联福利部抓托幼园所建设。1951年10月,创办全市第一家托幼园所——矿务局直属机关托儿所,收幼儿60名。1952年改为幼儿园。1954年开办第一所公办幼儿园——淮南市幼儿园。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妇女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城乡的托幼园所发展起来,城市有公办、厂(矿)办和街道民办三种形式,具有一定规模。1958年,全市开办各种类型幼儿园89所,在园幼儿10074人,教职工2260人。1959年以后,幼儿园数有所下降。“文化大革命”期间,托儿所、幼儿园数量减少,质量下降。1976年,幼儿园只有30所左右,在园幼儿5000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托幼事业得到振兴。1980~1983年,全市新建园所5400平方米,扩建16612平方米,到1985年,有18个单位新建和扩建了托幼园所,个体园所发展与日俱增。到1990年底,全市已有公办、厂(矿)办、乡办、个体办园所550所(不含学前班),入托幼儿58756人,入托率85.47%,保教人员近4000人,基本上解决了入托难的问题。
50年代初,全市开展多次健康儿童评选活动,三年困难期间,针对儿童营养不良的状况进行调查,并向有关方面反映,争得资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儿童事业迅速发展起来。1979年3月,成立了市保教委员会。接着,市辖五区一县和矿务局也相继成立了保教委员会,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幼儿体检和预防接种,开展独生子女健、优、美评比活动,1982年还进行了幼儿膳食大检查,评选出16个先进单位和4个先进集体。1979~1981年,召开保教先代会31次,共表彰保教先进个人812名,先进集体68个。为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1981年10月2日成立了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1984年,市保教委员会与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合并,组建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当年经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淮南市儿童基金会”,得到了各大厂矿等单位的关心支持,1985~1986年由部分厂矿赞助近20万元设立基金。1985年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来淮为儿童基金会作义演,1988年市儿童活动中心破土动工。1986年、1990年召开两次市儿童少年工作表彰会,表彰先进个人498人,先进集体48个,好家长43人,优秀家长学校11个。
〔贯彻实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婚姻法》颁布后,矿区妇联与宣传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活动,层层召开干部会,利用广播逐条宣传,乡村召开大会,《婚姻法》的内容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些深受包办婚姻之苦的青年,勇敢地与封建婚姻制度抗争。1950年,市法院审理的495件离婚案件大都属于反包办婚姻性质。到1952年,全市有近500名童养媳回到了娘家,有近300名寡妇自由地改嫁,3000对夫妻脱离了旧式婚姻,有5000对男女得到美满的婚姻。1952年,全国开展了宣传《婚姻法》运动,全市共抽调136名干部,组成宣传队,深入基层宣传。民主妇联还把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与贯彻《婚姻法》运动结合起来,宣传《婚姻法》,支持妇女与封建包办婚姻作斗争,各区利用各种会议、冬学、夜校、读报组、文艺节目、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使《婚姻法》深入人心。1953年全市法院受理离婚案达1416件,许多童养媳、望郎媳解除了不幸的婚姻,一些男女青年经自由恋爱组成了美满和睦的家庭。
1980年9月10日,经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颁布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12月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全市各级妇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幻灯、墙报、漫画、文艺演出等各种宣传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共出宣传栏650期,漫画图解360期,放幻灯1100次,办培训班286期,受教育群众达11万人。市和各区还组织正确处理婚姻、恋爱、家庭关系先进典型巡回报告。结合宣传《婚姻法》,全市还开展了“五讲四美”、“五好家庭”活动。1981~1983年连续几年开展了宣传《婚姻法》活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并在每年冬季开展移风易俗,勤俭办婚事的教育活动。1990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展了《婚姻法》宣传月活动。宣传月中,针对存在问题,重点抓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和结婚登记工作,解救受害妇女47人,公开审判了一批人贩子。当年,全市共补办结婚登记近10000对。
〔维权工作〕建国初,市民主妇联配合卫生部门建立保健站,积极宣传妇女卫生知识,推广新法接生和宣传避孕知识,大大减少了婴儿和母亲的发病率。1956~1957年,举办妇幼卫生知识讲座2235次,66855人次受到教育,训练了新法接生员208名。婴儿产妇的死亡率显著下降。1961年,市妇联协助卫生保健部门开展妇女疾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61年4月下旬召开全市防治疾病、巩固疗效经验交流会。针对儿童营养不良疾病,组织治疗,建议有关部门在粮食品种和其他副食品、营养品方面予以照顾。农村根据妇女生理特点,贯彻劳逸结合,实行合理派工,注意妇女四期保护。市妇联还配合劳动部门进一步修订劳动保护措施。1963年,市妇联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宣传妇女劳动保护的各项政策,对妇女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厂矿企业着重检查女工保护十二条,农村着重检查劳力合理分工、男女同工同酬等项。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联组织解体,1973年,市妇联恢复建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分子,妇联在群众中威信逐渐增高,信访量日增,1979年有46件,1980年64件,1981年138件,结案率均达100%。
1984年1月,在全市开展第一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各级妇联全力以赴,广泛宣传了妇女合法权益,配合政法部门严厉打击了一批残害妇女的犯罪分子,调解了一大批家庭纠纷。1984年,市妇联成立了法律咨询小组,坚持每月10日、20日开展法律咨询,全年共咨询87件,信访87件。针对招生、招工、女大学生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妇联写出了调查报告,市委办公室以[85]45号文件下发了《严格制止在招生、招工、提干中轻视、歧视妇女问题的通知》。各级妇联结合信访接待,开展妇女劳动就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离婚案件等妇女问题的社会调查。利用接待处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向妇女群众进行《婚姻法》和《安徽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和制止卖淫嫖娼。1987~1989年,全市各级妇联共解救受害妇女儿童105人,接待信访1861件(次),结案率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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