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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建国前淮南煤矿自发电自供电。建国后,供电事业先后由淮南电厂、淮南电业局下属的供电科,供电工区、线路管理所、电力网管理所、供电所等部门管理。1962年12月20日淮南供电局成立后,由供电局管理淮南的供用电事业。从1962年底到1986年,淮南供电区域为一市五县,即淮南市、凤台县、长丰县、定远县、寿县、霍邱县,供电区域总面积为14092.94平方公里。1985年底,淮南供电地区拥有35千伏至50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676.2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2622.5公里;35千伏至220千伏变电所40座,主变压器73台,总容量850131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1568台(包括用户专用变压器),总容量173830千伏安;年售电量为16.0463亿千瓦时,占全省全年售电量的15.5%,居全省各地、市之首。其中淮南市用电量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88.9%。供电区域内的农村有88%的乡、68%的村、51%的农户用电。1986年以后寿县、霍邱两县划归六安供电局管辖。到1990年底,淮南供电地区拥有35千伏至500千伏输电线路1665公里,35千伏至220千伏变电所46座,主变压器83台、总容量为1068150千伏安,配电线路1103公里,配电变压器162台(自管)、总容量33790千伏安。1990年总供电量为21.5357亿千瓦时;总售电量为20.173亿千瓦时,占全省售电量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