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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路绿化
1955年淮南公路站成立后,省公路局即拨专项资金用于公路植树,当年植树1500株,1958年植树1.55万株。1960年市政府发动公路沿线农民和机关、厂矿企业参加公路绿化,植树4.69万株。“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乱砍滥伐现象严重。1977年春采取专业植树与群众植树相结合,当年植树8.77万株,1985年春交通系统组成100人的绿化队伍,新栽补栽各种树苗3万余株。1989年拓宽公路林地30.48公里,新植悬铃木等树4.44万余株,成活率76.1%。截止1989年底,共有龙柏、松柏、悬铃本、榆树等树种5.1万株。
在管理形式上,干道先是采取国栽国有形式。由公路部门投资、公路部门管理,收益归公路部门所得。这种管理形式,往往责任不落实,造成“年年栽树年年忙,不见公路树成行”。后采取合作造林形式,由公路部门提供树苗,与沿路乡、村签订协议,乡、村抽劳力管理,公路部门每公里建一护林棚,收益按国三村七分配。县乡公路则主要采用村栽村有的形式,由沿路村、队出资购树苗,并派专人护林,收益归村、队集体所有。
在管理形式上,干道先是采取国栽国有形式。由公路部门投资、公路部门管理,收益归公路部门所得。这种管理形式,往往责任不落实,造成“年年栽树年年忙,不见公路树成行”。后采取合作造林形式,由公路部门提供树苗,与沿路乡、村签订协议,乡、村抽劳力管理,公路部门每公里建一护林棚,收益按国三村七分配。县乡公路则主要采用村栽村有的形式,由沿路村、队出资购树苗,并派专人护林,收益归村、队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