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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帆船联合运输社
1951年7月3日由个体船民联合组织,1952年5月命名为“联运社”。联运社船舶归个人所有,实行联合经营,既能联合抗拒自然灾害,又能消除货源、码头的争端。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的方式,民主产生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社务、财务进行监督,同时对船民进行文化教育训练。业务经营接受航运管理站指导。联运社按照政府法令开办运输业务,实行“统一调配、统一货源、统一结算运费”的政策。管理部门只在民船结算运费中收取2%的手续费。联运社制定了12条营业章程,统一填制发运单、交船单,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偷盗行为,实行“十船一联,一船有事,十船负责”的联保法;开办船民自治保险金(即船民储蓄积累金),作为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理赔押金。联运社刚建时仅有船舶10艘,全部是木帆船,在当年防汛、抢险、救灾运输中又陆续从淮河流域、江浙一带调来252艘3300载重吨船舶加入联运社。联运社于1954年解散。
二、淮南市航运公司
市航运公司是省内较大的集体所有制水上运输企业,前身是50年代成立的船民互助组。1955年5月24日,淮南港政府按照船民自愿结合的原则,成立了6个互助组。每组民主选举产生组长和船民协会会长1~2人,由组长、协会会长出面安排运输生产,指挥航行,从运输收入中提取20%作为公积金和行政开支,船民自得80%,船舶产权归个人所有。1956年1月在互助组的基础上成立4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有1024艘木帆船入社,总吨位10399吨。私人船舶、工具等生产资料,以每吨不超过100元折款入股,股金计80.3万元。企业内部实行按股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9月将4个合作社重新划分为11个水运合作社和1个排业社,共有船舶918艘9283载重吨。社下设若干生产队,实行社、队两级管理。
1958年5月,第九合作社率先转为木帆船高级运输合作社,仍然实行两级管理核算制度,当年11个水运合作社和1个排业社合并,成立红旗人民公社。公社人事管理、运输生产全部划归市航运办事处领导。公社机关设生产管理部、工业部、财务部、多种经济部、生活福利部、文教卫生部、供应部、办公室等,还有1个船舶修造厂。1959年以后,由于受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影响,水运业盲目冒进,造成水运生产停滞不前。1963年11月全社共有船舶675艘9079载重吨,船舶完好率仅35.14%。60年代由于支流航道上到处建闸打坝,航道普遍年久失修,再加上在收益分配方面实行的是四六分成制,船上人员实行“七包”(包吃、包穿衣、包教育、包生育、包医疗、包婚嫁、包丧葬),船民积极性受到挫伤。1974年2月,水上红旗人民公社改为市水运公司,行政上隶属市交通局,运输业务归口市航运管理局管理。
1982年公司内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行多层次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经济指标分解承包到拖队、船舶。船舶完好率提高,运输周转量上升,运输收入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明显增加。1984年11月20日水运公司改名为淮南市航运公司。公司废除了计划经济时期推行的“三统”政策(即统一调度、统一计划、统一结算运费),企业有了自主权,同时建立了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船舶进行技术更新改造,公司迅速扭亏为盈。1990年底公司共有职工2022人,其中船员1032人;各类船舶343艘23231载重吨,所有船舶均实现了机械化操作;全年运输收入274.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70.1万元。
三、淮南市第二航运公司
市第二航运公司是个体联户专业水运企业。70年代,下放农村的水运社船民先后返城,部分船民购买船只投入社会运输。1982年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为了安排闲散船民和船只,成立了水上运输组织,取名为市水上运输队,1984年更为现名,1985年移交给市交通局轮渡管理所归口管理。1990年底有船舶89艘5962载重吨。船舶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四、淮南市第三航运公司
市第三航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57年的市渔业社,职工以捕捞鱼虾为生。70年代,渔民依靠捕捞鱼虾无法维持生计,纷纷自找生活门路。1973年渔业社建成淮河黄沙厂,一部分渔民购置吸沙机,以捞取淮河水下黄沙为业。因淮河捞沙受洪水汛期的影响,渔业社开始酝酿筹措资金成立航运公司参加水上长途运输。
1984年6月,渔业社采取国家贷款、集体集资、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第三航运公司,隶属于农林局。渔民对捕鱼小船进行更新改造,逐步从小河支流运输扩展到长江流域长途运输。公司正式开业时共有船舶90艘3720载重吨1560马力(1161千瓦)。1985年累计运输量4.6万吨,营运收入92.9万元。1990年底船舶发展到130艘9728载重吨2257马力(1659千瓦)。
五、淮南市淮河轮船运输公司
市淮河轮船运输公司是兼营客、货运输的专业水运企业,与市轮渡管理所一个企业两块牌子。1962年市轮渡管理所成立,隶属市交通局,事业单位,定编7人。后从市红旗水上人民公社调入船员74人转为国营正式工人。1963年起经营田家庵渡口摆渡工作。1964年开辟田家庵至架河短途客班,每天对开4个航班。1966年增开田家庵至上窑航班,每天夜宿上窑,早发田家庵。1968年后,先后改建和新建5艘轮船,开辟新航班线路,改造了田家庵渡口,实行客(渡)运为主,兼营货运。1970~1978年间累计客渡运量970.84万人次。
1985年1月轮渡所投资62万元,从江苏邵伯第三造船厂购进每艘载重吨为100吨级钢质驳船7艘。8月份又购进180马力(132.5千瓦)钢质拖轮1艘,建立船队,成立淮河轮船运输公司,从客运转为以货运为主。公司与轮渡所合署办公,人、财、物三权属交通局直接领导。同年公司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工资分配方案,层层推行经理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6万元,比上年增长290.9%,职工平均月收入增加30%。1990年底共有船舶11艘1000载重吨,职工53人。公司还有1个五金加工厂,属集体性质。
六、其它水运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水运行业实行开放搞活的政策,走多种经营的道路,航运管理部门积极扶植水上运输专业户,所有港口码头一律对外开放,个体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1985年全市个体运输船舶共有50艘7200载重吨。1985年后新成立的航运企业有谢家集航运公司、潘集航运公司、田家庵区淮滨街道船队、安徽造纸厂船队等,共有船舶79艘5136载重吨,新增加的社会运力解决了临时性的运输任务,缓解了运力紧张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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