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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种植、养殖业
从事种植、养殖的乡镇企业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公社、大队办的种植、养殖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三年困难时期被调整“下马”一部分,保留了一部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种植、养殖企业得到较快发展。1978年全市社队企业的乡村两级种植、养殖企业的产值为16万元。1980年产值达28万元。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的发展速度为71.4%,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的发展速度为81.6%。多年来,种植业、养殖业在培育优良种、苗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自身也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占全市乡镇企业的比重却很小,特别是联户、个体办企业还没有突破。1990年,全市乡村两级的农业企业发展到35个(其中乡办10个,村办25个),从业人员518人(其中乡办351人,村办167人),生产水果249吨,水产品293吨,总产值408万元(其中乡办155万元,村办253万元),比1980年增长13.5倍,比1985年增长3.1倍。而占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0.75%下降到1985年的0.35%;1990年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