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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物征管
50~70年代,谢家集区赖山、唐山、红卫轮窑厂等处陆续发现古墓葬,博物馆工作人员及时对墓葬进行清理发掘,同时征集流散文物,避免了文物的破坏与流失,共征集社会流散文物近千件。市博物馆主动与物资回收部门及银行、造纸厂等有关单位协作,先后拣选征集了一千余件文物,其中有数百件国家二、三级文物。1985年3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文物工作会议,5月,以博物馆工作人员为主,兼聘寿县及淮南有关人员组成文物普查队,在全市广泛开展普查工作。历时3个多月,基本查清了淮南的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古窑址分布范围、数量,并对查清的文物单位,依次划分保护级别。1986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市共有10处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上半年成立了市文物管理所,文物管理进一步加强。1985年以来,按照中央及省政府的布署,先后在五区一县建立了区、镇、乡、村各级文物保护组织,成员近百名。市文物管理所先后与各区、镇、乡及有关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配合城乡工农业生产建设,清理发掘古墓葬50多座,出土文物数百件。先后制定了地区性文物保护管理措施,防止和打击各种文物破坏活动,同时举办各种形式的文物展览和法制宣传,提高了全市人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