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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濉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次会议。
濉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6月18日至22日在相城召开,出席代表12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兴平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马诚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作的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郑春田为市人民委员会市长,马诚义为副市长;选举出席了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3名;选举孔凡寅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四届人大代表4名。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次会议。
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9月23日至26日在相城召开,出席代表15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窦继仪作的政治报告,孟庆林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作的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大会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马诚义为市人民委员会市长,孟庆林为副市长;选举产生了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5名;选举孔凡寅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五届人大代表4名。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1次会议。
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2月8日至12日在相城召开,出席代表24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倪森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高心泰作的政治报告,马诚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所作的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袁迺英作的提案审查情况报告。会议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马诚义为市人民委员会市长,孟庆林、鹿崇山、杨杰为副市长;选举产生人民委员会委员17名。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此时政权机构为濉溪市革命委员会。据此,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革命委员会”算作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濉溪市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8月成立,按届次计算,亦即作为濉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其机构延伸到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日止。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淮北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
1980年7月30日至8月4日,第一次会议在相城召开,出席代表24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革委会副主任张畏三作的淮北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计划委员会作的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书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书面)。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名,委员19人。选举邹云龙为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利绪、谢伯华、王文汉、朱玲、杨毓芝、宋孝贤为副市长;选举孔凡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兴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8月30至9月2日,第二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伯华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叶世泰作的淮北市1980年、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陈春明作的淮北市1980年、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孟庆林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
1983年3月26日,第三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选举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29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淮北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
1983年9月8日至12日,第一次会议在相城召开,出席代表42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孝贤作的淮北市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倪森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10人,委员16人;选举李少英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宋孝贤、曹晓兰、张林庄、方纯如为副市长;选举李祥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4年9月7日至11日,第二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少英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葛宝琳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委员2人。
1985年4月9日至13日,第三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纯如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葛宝琳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方纯如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杨生明为副市长;选举宋传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86年4月2日至5日,第四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继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杨生明作的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葛宝琳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学胜作的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决议。
1987年4月7日至11日,第五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纯如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8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葛宝琳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委员1人;会议接受1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1名委员辞职。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淮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
1988年1月5日至9日,第一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纯如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8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李学胜作的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葛宝琳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11人;选举张继忠、曹晓兰、吴孝雨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宋传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建尧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省七届人大代表22人。
1989年4月1日至6日,第二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诸宗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8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物价局作的当前物价情况和控制物价上涨措施的报告,市公安局作的淮北市治安情况和综合治理措施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王邦杰作的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李少英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选举诸宗智为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0年3月20日至24日,第三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诸宗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所作的淮北市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199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李少英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委员4人。
1991年3月26日至29日,第四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一本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范鹏飞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选举方一本为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2年3月16日至20日,第五次会议在相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一本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作的淮北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作的淮北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李少英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会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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