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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中共宿怀县委根据豫皖苏边区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在环境较为安定的老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首先在褚集、双桥、淝河三个区52个行政村进行土地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党的历史上称为武装土改,由于没有经验很不成功。翌年(1948年)元月二十日,通过整党后重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先在褚集区洄沟乡和顺河区赵集乡进行试点。根据“一亩穷、十亩富、三亩五亩中农户”的标准进行土地分配,同时开展贫苦农民与地主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宿怀县委在试点中提出:“土地还老家,合理又合法;有冤伸冤,有仇报仇;打倒恶霸地主,保卫民主政权”的斗争口号。土改工作队在试点中先后发动群众斗争了恶霸地主姚景华、赵伦玉等18人,没收土地3300余亩,耕畜48头,粮食18万斤,房屋28间和大批农具,分配给少地和无地的农民。六月,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总结武装土改有打击面过宽、过左、过急现象,决定暂停,在解放区实行“减租减息”的合理负担。对地主富农实行四(地主)六(佃户)或三·五(地主)六·五(佃户)分成等方法。对地主放出的高利贷全部没收,富农放出的还本不给息,中农或小土地出租者放出的减半息。雇工者给雇工增加原工资的20%。
怀远县土改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统计

建国后,1951年7月16日,县委组织60人的工作队,首先在沙沟区沙沟乡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宣传土改政策,再行调查研究,发动农民群众。26日召开乡民大会,斗争地主孙为月(外号小五魁),会上百余名受苦农民控诉地主罪行。8月5日,县委在试点基础上,开办土改青年训练班,训练土改队员707名。10月3日,再在新马桥区梅桥乡,沙沟区新民乡、何巷乡重点展开。12月全县11个区、123个乡全面开展。这次运动全县共组织土改队员979名,执行“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击地主”的方针,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开展。1952年4月土改运动结束,总没收地主土地243781.12亩,全县263953名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领到了土地证,封建土地所有制至此结束。土地改革后,全县人均占地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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