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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铁路治安
1950年,为保护陇海、津浦铁路线在我区地段的安全,7月27日,本区沿陇海、津浦铁路线成立了萧县、砀山、宿县、灵璧的固蚌段四个县的剿匪护路〖CM(34*5/6)治安委员会。军事上由军分区司令部派出三个营兵力,以黄口、苻离集、固镇为重点分驻。以连为单位分散活动,进行铁路两侧清剿与重点护桥,对宽达50
二、剿匪,镇反
(一)剿匪
1949年4月,我区根据皖北区党委剿匪工作指示精神,专署公安局召开了各县公安局长会议,这次会议制定了剿匪计划和措施,并在方法和任务上作了详细的布置,使剿匪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力量上有了充分的准备,5月中旬,我区公安机关在剿匪部队的紧密配合下,全力清剿了国民党预置匪特军统少将组长李华堂勾结全区八个县的一些封建地主、恶霸和会道门等组织的残匪武装,此次清剿战斗,捕获了数十名匪首和匪众,缴获了大批枪支和弹药,给暴动的土匪以沉重的打击。6月,为在青纱帐前集中主要力量歼灭流窜土匪,保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皖北军区决定:在怀远、蒙城、涡阳、亳县以北,陇海路以南成立剿匪第四指挥部。同时分区制定了在军事上实行分散的方针,并成立了夏水砀、涡永宿、宿蒙怀、萧宿铜灵,灵五怀五个清剿区,在兵力上将警卫团分散,作为清剿武装骨干,为统一清剿区的军政工作,还组织了清剿区临时工委。在清剿中,对主要股匪、顽匪采取军事围剿,对分散隐藏的土匪,开展政治攻势,进行瓦解。至年底,全区共剿匪49次,俘土匪、会匪200余人,捕获小队长以上的匪首40人,瓦解土匪及会匪2400余人,开办匪特人员训练班,接受教育者800余人。缴获各种枪支96支,1950年,为集中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歼灭萧、宿、永边之股匪和摧毁特务土匪组织,紧密配合生救中心工作,改造基层政权。4月6日有11名同志组成了萧、宿、永边剿匪工作委员会,及时扭转了剿匪中轻敌麻痹思想和片面执行宽大政策的现象,并统一了部队、公安、人武三部门的力量,确立了军事清剿、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侦察破案四者密切结合的方针,从政治上、军事上严重打击了土匪地下武装和其他反动组织。全年共消灭土匪2309人(其中匪首264人),捕获匪特都统、司令、军、师、旅、团、营、连等级军官221人,匪乡长20余人,争取瓦解匪众1 029人,缴获长短枪11 698支,轻重机枪29挺,伪委派令96件,伪印25块。
(二)镇反
1950年至1953年,我区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共分三期进行。第一期,1950年冬至1951年8月,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6 633人,死缓187人,判徒刑5 311人,放管2 770人,释放2 046人,转走137人,地方未捕管制6 378人。缴获轻机枪11挺,冲、步枪877支,短枪339支,炸药和毒药18包,伪证件258件,委令33件。第二期,1951年11月至1952年12月,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 374人,死缓177人,判刑3 318人(包括原积案数),未捕管制的1 400人。第三期,1952年12月至1953年5月,共捕反革命分子454人,死缓31人,判刑341人,管制41人,释放99人。1955年6月20日,为贯彻公安部全国第六次公安会议和省厅扩大会议、省政治会议精神,我区再次开展镇反工作,这次镇反共逮捕反革命分子3 102人。1958年,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我区集中力量,对镇反不彻底的各县结合部分城镇,进行了多次认真清理,并逮捕了一批内地残存和外地逃来的反革命分子。据对七个县元月至9月份的统计,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 088人,缴获长枪83支,短枪24支,手榴弹232枚,子弹1 000余发。
三、取缔反动会道门
解放前,宿县地区封建会道门组织基础雄厚,活动范围遍及全区各县(市)77个区849个乡,各种反动会道门多由山东、江苏、河南三省相继传入。历史甚久,名目繁多,组织庞杂,活动猖獗。据统计主要反动会道门有:一贯道、天门道、先天道、大刀会、圣贤道、同善道、长毛道、古佛道、九宫道、猴子会、眼光道、西华堂、离门道、黄旗门、红旗门等80余种,共有大小道首2 735人,道众132 934人。这些反动会道门的道首,大部分是地主、恶霸、流氓头子以及反动党团骨干、汉奸、特务等。他们互相勾结,利用农村偏僻落后的特点,积极传播封建地主阶级思想,蛊惑人心,愚弄群众,秘密进行着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的反革命阴谋复辟活动。1949年至1950年期间,通过剿匪,破获会道门暴动和破坏土改运动案件等,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各种反动会道门组织。并零星进行过一些取缔工作,但未能全部解决问题。1951年初,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后,我区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取缔工作,沉重地打击了各种反动会道门组织。1953年,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文件精神,按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争取分化一般道众,打击反动大道首”的方针,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二月份取缔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至5月份结束,共逮捕反动大道首33人,管制有罪道首83人,被斗道首69人,登记悔过一般小道首837人,主动退道的道众有19 084人,收缴获大量的枪支弹药和道牌、经书、证章等。通过取缔,全区尚有残存大小道首93人。道众12 396人,但以后的几年中,公安机关一度忽视了对会道门的控制,因此会道门组织又有发展。1958年8月,再次在全区开展取缔会道门的运动,共查出会道门组织85种,各种大小道首7 169人,道首175 003人,对查出的道首道众,通过取缔、集训处理等工作,使我区会道门组织大大减少。1980年,在对“八种人”的调查中,共查残存会道门组织33种,道首及骨干人员1 111人。1984年调查中,残存会道门组织还有30种,残存大小道首708人。
四、禁毒、禁赌
(一)禁毒
1949年至1950年间,本区种植罂粟(大烟苗)和吸毒贩毒的现象十分严重,全区共种植大烟苗五万亩,吸毒品者有877人,贩毒品者有476人。针对这一情况,1950年4月,皖北宿县地委下发了“关于禁止鸦片种植的通知”,11月,皖北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烟土处理问题五项规定”,对吸毒贩毒犯和种植烟苗者,分别进行了严惩、改造和教育。计改造烟鬼640人,缴获烟枪50支,烟土80两,烟苗的种植大大减少。
1952年6月,全区在宿城市、固镇、临涣三个重点地区开展了肃毒运动,至10月25日结束,检举出毒犯5 385名;逮捕毒犯231人,其中判刑198人,死刑2人,劳役及释放管制31人,缴获烟土4 861两,老海(烟土)8两3钱7分,老海料25两3钱5分,假烟141两1钱,烟膏200两5钱,制毒药品317两3钱,毒具1 216件。
1963年,公安处针对全区贩卖烟毒和种植烟苗的严重现象下发了“关于当前贩卖鸦片烟毒情况和今后意见的通知”,对贩卖吸食、存毒和种植烟苗者,以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判刑、罚款、没收和教育。据宿县、濉溪、五河、萧县、灵璧五县统计,全年共破获贩毒案件20起,掌握贩毒线索一百余起,查获烟毒犯93名,其中逮捕24名,拘留23名,批评教育39名,缴获鸦片烟毒7.7斤,铲除烟苗8亩。
1985年,根据省政府通知,全区狠抓了铲除和禁种罂粟工作,共铲除罂粟18669棵。
(二)禁赌
解放以来,全区赌博现象仍较普遍,尤其是萧县、泗县、灵璧,五河、泗洪等县更为严重。本区每年都根据各县赌博的轻重情况,开展不同程度的禁赌工作,曾发下了多期有关禁赌指示、布告、通知等。1954年4月,地委下发了“关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平息赌风”的指示。1958年1月,蚌埠专员公署转发了萧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严禁赌博的布告”。1962年1月,宿县专署发出了“关于严厉禁止赌博的布告”,2月,中共宿县地委、宿县专署联合发出“关于严禁赌博的通知”。这些文件对指导全区禁赌工作起到了较好作用,严厉打击了一批赌徒。“文革”期间,由于公安机关瘫痪,赌博歪风更为盛行。据1973年统计,全区201个社(镇)中,赌博较严重的就有150个社(镇),参赌者达20万以上人次。赌具有麻将、纸牌,牌九、扑克、四子宝、掷骰子等。大的输赢在千元以上。有的赌输了钱,铤而走险,进行犯罪活动,有的因输钱过多而自杀。当年灵璧、泗县、固镇等县,因赌博输钱发生自杀者6起,死亡5人。三中全会后,公安机关恢复了正常工作,禁赌工作也随之加强。但近年来赌博现象仍严重存在,赌码越来越大,多至上万元。
五、户籍管理
1949年底,宿县地区对16个城镇的户口进行了登记,并整编了街道门牌、户牌,划分了警管区,建立了户口管制制度,当时全区城镇有40 650户,181 698人。1953年,全区进行了人口普查(即第一次人口普查),1956年全区有派出所12个。公安机关接管了农村的全部户口,同时结合基层选举,普遍进行了户口整顿和复查登记。1958年,建立健全了“四项”(即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动登记制度以后,每年核对户口一至二次,并建立了档案。1960年,公布了《农村人民公社户口管理制度》。1963年办理了大量的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迁移手续。1964年7月,为准备国家举行第三次普选,进行了第二次人口普查。1981年,全区有派出所29个,(城镇15个,乡村14个)有干警372人,其中城镇户籍警85人。当年检查评比了城镇派出所的基础工作,抽查考核了62名户籍民警的“四知”、“六熟”清况,1982年,为迎接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区进行了户口整顿工作,公安机关采取不同形式,培训了约53 990名整顿骨干,为普查工作打下了基础。1985年,对重点人口、暂任人口和自理口粮户口进行了整顿,进一步加强了户口管理。
六、消防
解放初,我区仅有义务消防队员40人,消防设施极为简陋,1956年,宿县城关成立了我区第一个专职消防队,有队长一人,组长一人,队员六人。同时各县城镇也不同程度地组建了义务消防队。1957年,根据《消防监督条例》精神,贯彻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全区90%的居民订立了安全防护公约,并在大部分城镇居民区中设有太平缸和防火砂。1963年,全区各区乡都成立了安全防护委员会,各单位普遍建立灌全了安全防护责任制,增添和维修了一些消防设备。1965年5月,消防民警实行了义务兵役制,征集一部分新兵,并更新了装备。8月,公安处成立了公安消防大队,经年底统计,全区共有专职消防干警64人,并建立义务消防队116个,共有义务消防队员3 726人。1974年,消防队伍发展较快,9月份全区九个县都成立了专职消防队,消防战士110人,干部11人,有消防车九辆。1985年,全区已有一支由公安消防队、企业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组成的,有战斗力的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队有一个大队,五个中队,干警102人,拥有消防车11辆,指挥车4辆。企业消防队有二个队,消防队员16人,消防车一辆。义务消防队213个,队员1 300余人。
七、反动党团登记
对反动党团的登记工作,早在1948年冬淮海战役期间,我区部分先解放的县即已开始,1949年元月以后,中共中央、华东局、江淮二、三地委先后颁发了《中央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机关处理办法的指示》、《对反动党团特人员登记后的处理办法》、《关于特务分子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几点说明》、《对蒋方人员登记自新几个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1949年2月,我区抽调公安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登记委员会和登记办事处等机构,以政府名义发出布告,宣布国民党、三青团及青年党、民社党等反共反人民之党派团体组织,及凡属中统、军统之特务组织为反动特务组织,一律解散封闭。规定凡国民党、团、特、政、军、特情及其外逃回归人员,限期二至三周内向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或登记处办理自新登记手续,加以适当管制。
据江淮二、三专署所辖之泗灵濉,宿东、灵璧、萧铜、宿城市等五县、市不完全统计,仅1949年2月以前即办理自新登记3 021人,其中行政人员1 162人,县以上人员27名,区以上130余人,国民党员625人,团员149人,军职人员968人(其中连排以上官佐103人)。土匪及敌特情报人员430人,缴出机枪22挺、步枪354支、短枪37支,子弹4 000余发,县党部党员花名册一份,党证、团证、团章、申请书380余件,文件69份。由登记中提供线索清理出土匪五股63人,国民党、团员168人及一个区党部五个区分部,二个团分队六个团小组,1949年2月以后随登记工作的深入,成果进一步扩大,据1951年12月10日全区不完全统计,登记已有10 043人,其中国民党员7 215人,三青团员1 822人,民社党6人。仅萧县一县,敌占时发展党团员4 000余人,登记2 000余人。
解放后若干年份发、破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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