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为了保护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迅速恢复私营企业的经营和生产,提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正确方针。国家银行给私营企业大批贷款,使私营商业者纷纷恢复了营业。1953年在县工商科的领导下,各区、镇都建立了工商联合会,对工商业者加强领导。全县参加工商联合会组织的有44个单位(同业委员会30个,分会2个,办事处4个,工商小组8个),4308人(统计表1—2附后)。同时妥善安排私营商贩,改变过去对小商贩一律当作资本家对待的错误看法。由于采取了各种扶持私商的措施,1953年比1951年商业总营业额增加四倍多(表3)。
1956年全县掀起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将绝大多数私营工商业纳入社会主义的经济轨道,分别组成公私合营、合作社、店、组。在县城经营的合营商店有23个,合作商店233个,合作组67个,代购代销点176个,个体1071户。公私合营的有:百货、棉布、文化用品、中药、烟酒、粮食、陶瓷、浴池等;合作商店有:委托、杂货、蔬菜、估铁、煤建、洗染、照像、理发、饮食等。公私合营商店由政府派去干部,称公方代表,任书记或经理,原商店主任任副经理,为私方代表。这些不同类型的合营、合作商店、组,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了社会主义商业的性质。为了发挥他们经营的积极性,对私方人员量才使用,适当予以照顾。资金周转不足的及对给予贷款。
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完成后,县私改办公室抽调人员,配备专职干部,对合作商店进行归口管理。对未进行改组的商贩,组成合作小组实行联营。这样,使私营商业基本上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
1958年商业战线进行大合并,小合作社转为大集体,部分行业和厂、店过度为国营或地方国营,一些便利群众购销的流通商贩和供应点被撤销,经营特色减少了。而并入国营企业的小商贩有吃大锅饭思想,出现了营业时间缩短、服务质量差等问题。1961年认真贯彻中央的“八字”方针,改革商业管理体制,有计划调整合营、合作商店、(组)的组织机构,根据划小划细加强管理的精神,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原小商贩从合营企业中调整出244名,分别纳入各行业体的合作店(组)。将8个合作商店划为47个,一个合作小组改划为6个,恢复了商业网点,并妥善安排了367名小商贩,同时取缔412名商贩的不法经营,打击了投击倒把活动。1962年8月全县工商业调整工作全部完成。调整后,全县工商业者有2658人,其中城关国营企业有152人,公私合营的294人,合作商店1077人,合作小组13人,在苻离、时村等区镇的集市中,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是751人,个体71人。
为便利对公私合营、合作商店的领导,进行归口合并,把陶瓷、棉布、文具、五金、交电、百货合并到百货口;食糖、烟酒、饮食、服务行业成立三个党支部,划成三大核算单位,下设83个门市部,从业人员787人,靠养人员343人。1965年国营商业、企业在归口管理的商贩中建立指导员制度,人员列入企业编制,由国营商业支付工资,受归口单位党(总支)支部领导。各级党组织注意在从业人员中培养先进,发展党员。在集体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同工同酬,提倡“三讲三不讲”(即讲政治不讲钱,讲劳动不讲闲,讲贡献不讲享受)。
“文革”中,集体商业的经营管理陷于混乱状态,亏损单位大大增加,三个党支部处于瘫痪状态。所有商店公、私方经理被说成“走资派”而靠边站。一些画有龙、凤、仙女图案的绣花织品、瓷器和香脂,雪花膏之类的化妆品、装饰品被当着“四旧”砸毁焚烧,商业遭到很大损失。“一打三反”运动中,再次清查了商业队伍。把经审查批准一批从业人员转为国营全民的正式职工562人,除烟酒、饮食、服务业保留一部分集体外,其余全部划为全民。由此人员增多,机构庞大。从1971年,百货公司改为东西南北四片、每片设领导组便于领导。集体商业归口领导,改为同业合并,将理发、浴池、饭店、旅社、照像统一交饮食服务公司管理;蔬菜公司将集体性质的水作坊、蔬菜社联为一体,以国营企业取代集体小行业。同时还明确规定:“除国营商业、合作社、有证商贩经营外,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从而使几家经营变成独家经营,几条渠道变成单一渠道。减少了市场必要的补充,城乡供应又出现紧张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集体商业本着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大力扶持、积极发展的精神、全县集体商业的面貌在短短的几年内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底统计,五个业体共有门市部67个,职工786人,分布在城关各个区域。在党的搞活经济政策的指导下,各级领导对集体商业在业务上大力支持,政治上、生活上亲切关怀,使新老集体商业出现了繁荣景象。
1953年宿县工商联合会所属业体统计表(1)

1980年宿州市成立,原宿县管理的城关集体商业、合作百货、合作烟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所属各业体一律移交给宿州市。共移交门市部108个,职工1460人。县商业局只保留部分集体商业。1982年经县劳动局批准,将下属公司的几个知青商店改为大集体,单独核算,与全民所有制职工共同经营。
1951—1953年宿县私营主要行业三年销售情况统计表(3)
单位:万元(旧币)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