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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沿革
中国共产党在阜阳城最早建立党组织,是民国14年(1925年)8月建立的中共阜阳小组。这个党小组是由在上海、南京、武汉上学的本籍中共党员秘密建立的,组长张子珍,组员有周传业、周传鼎、张蕴华等。在此基础上,民国15年(1926年)12月,中共阜阳县临时支部建立,周传业任支部书记。中共阜阳小组与中共阜阳县临时支部,先后均受中共上海区委员会领导。翌年,国民革命军高桂滋部进驻阜阳城,中共在该部建有秘密特别支部,曾晓渊、南汉辰先后任书记。同年冬,中共阜阳县临时县委建立,书记先后为乔锦卿、李端甫。民国17年(1928年)春,中共皖北特委建立,魏野畴任书记,领导了著名的阜阳“四·九”起义。起义失败后,李端甫于同年秋重建中共阜阳县临时县委并任书记。民国18年(1929年)5月建立中共阜阳中心县委,民国22年(1933年),中共阜太县县委建立,陈伯领、王朝廷先后任书记。
抗日战争时期,李宗仁第五战区长官司令部政治部政治工作第一队(简称政一队)于民国27年(1938年)派来阜阳,该队内秘密建有由贾士珍为书记的中共特别支部。次年初,中共阜阳县工委建立,贾士珍任书记。同年3月,中共豫皖苏边区党委组织部长周季方来阜阳城,组建了中共皖北特委并任书记。民国28年(1939年)5月,中共阜阳县委建立,贾士珍任书记,同年8月,朱洪翔接任中共阜阳县委书记。
解放战争初,阜阳城的中共党员大都奉命撤往解放区,仅有少数党员留本城坚持秘密活动。民国36年(1947年)5月,重建中共阜阳县委,书记张立志。同年10月,中共阜北县委建立,书记仍是张立志。1948年8月1日,阜阳城解放,随即建立了中共阜阳市委,刘玉柱任书记。
1949年3月,中共阜阳市委撤销,建立了中共阜阳县城关区委。1956年7月,城关区委改为城关镇委。1959年3月,城关镇委改为城关公社委员会。1962年1月,复称城关镇委。1965年6月,改建为阜阳镇委,直属中共阜阳地委领导。1969年6月,复归中共阜阳县委领导。1975年12月9日,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市。翌年4月,中共阜阳市核心领导小组建立。1978年9月,中共阜阳市委正式建立。
市委初建时,辖大隅首、北关、三里、向阳、水上5个公社党委。1979年调整建置,保留水上公社党委,撤销其余4个公社党委,建立西市区、中市区、东市区和郊区4个区党委。1983年9月,水上公社党委改为水上乡党委,新建闸东、泉河2个乡党委,4个区党委不变。
1985年,市委内设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办公室、统战部、党校、政法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领导下,还设有中共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监察机构。
解放初期阜阳市党组织演示意表
(1948—1949年)

二、基层组织与党员
1975年建市时,全市共有党支部122个,党总支5个,基层党委5个。1985年,全市计有党支部563个,党总支35个,基层党委23个。
1985年中共阜阳市委下属的基层组织按行业分布情况表

全市中共党员人数:1975年有1443人,1976年有2108人,1977年有2561人。1978年是建市后11年发展党员最多的一年,是年发展新党员2228人,党员总数达4789人。1985年全市党员数发展到6919人。建市后10年全市党员增加4倍。
阜阳市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阜阳市中青年党员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党员的文化程度已大为提高。1985年,全市6919名中共党员中,有大专文化程度者627人,中专文化程度者649人,高中文化程度者1246人,初中以下者4397人。党委正副部长34人,其中大专以上15人,高中文化9人,初中文化10人。党员中任政府正、副局长的165人,其中大专文化51人,高中文化58人,初中以下56人。
三、党代会
自建市至1985年,阜阳市召开过2次中共党员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党代会)。
中共阜阳市第一次党代会于1982年1月5日至1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2人。此次党代会的议程有4项:一是审议通过了《中共阜阳市委工作报告》;二是审议、通过了《中共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四是选举产生了新的市委和市纪委。新选出的市委委员41名,候补委员6名。市委委员中,男37人,女4人,平均年龄49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6人,占14·7%,中专文化程度者7人,占17%,初中以下者28人,占68·3%,少数民族2人。选出市纪委委员9名,纪委书纪童春阳。这届市委首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9名常委,并从中选举了市委书记、副书记(详见下表)。
市二次党代会于1984年8月7日至10日召开,出席代表350名,列席代表41名。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届市委、市纪委的2个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市委、市纪委。市委委员33名,候补委员4名。新选出的市委委员平均年龄44岁,比上届低5岁;文化程度大专以上者17人,中专6人,初中10人,比上届高;女同志5人,所占比例比上届多;少数民族1人,比上届少。新选出的市纪委委员13名,书记张凤荣。这次党代会还选出4名代表,出席中共安微省第四次党代会。第二届市委于8月10下午举行第一次全委会,选举出10名常委和市委书记、副书记(详见下表)。中共阜阳市委主要领人更迭表
1976—1985年

附:1986年1月—1993年4月
中共阜阳市委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四、党员教育
阜阳市的党员教育,主要有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党校组织实施。党员教育的对象,分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两个方面。党员教育的形式,普通党员主要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和党课制度;领导干部除此之外,还参加党校学习及各种理论培训班学习。党员教育的内容,普通党员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政治经济形势;领导干部除此以外,还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
1979年和1980年,全市各级党组织普遍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围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学习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马克思主义论著和《光明日报》社论,着重端正思想路线,清除“两个凡是”的影响。举办两期党支部书记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对农业生产实行责任制的认识。
1981年、1982年春,全市党员分批分期参加轮训学习,每期7天至10天,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清除“左”的错误的影响。
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后,全市党员学习十二大文件,结合学习《陈云文稿选编》和省委宣传部编印的《社会主义经济若干问题》。举办股以上党员干部轮训班6期,共培训1028人,还培训学习十二大文件辅导员160名,向地委、省委党校输送学员34名。
1983年,市委成立7人党员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员教育的领导。举办2期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班,参加人数607名,主要学习《邓小平文选》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一书。市委党校轮训区以上干部1500人次。基层党组织轮训党员达5371人次。市委组织部举办10讲《学习十二大新党章广播讲座》。
1984年,市委宣传部分4批轮训党员干部897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政治经济学教材》,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有关文件,学习邓小平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论述,排除错误思想的干扰,坚定改革开放搞活的信心。
1985年,举办4期局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学习邓小平、陈云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研讨经济体制改革、振兴本市经济的方略大计,共参加学习人数807名。市委组织部编写5篇党课教材,供基层党支部讲党课使用。组织部和宣传部举办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如何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参加者共300多名。是年,在全市党员中进行了法律常识教育,以增强党员的法制观念。
五、纪律检查
1979年7月,中共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委员9人,书记刘广钧(1980年7月李树梓接任),副书记刘春树、任炳南。市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市纪委由9名委员组成,童春阳、刘嘉宝分别任正、副书记。市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市纪委由13名委员组成,张凤荣任书记,郝竹芳、王干忠为副书记。
市纪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纪检科、案件受理科、信访科。
市纪委建立以来,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对党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其二,检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1979年至1981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平反冤假错案,为197名党干部落实政策。举办学习班,召开经验交流会,贯彻和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982年,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在全市抽调183名干部,组成97个专案组,对140起经济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有2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受到法律制裁。
1983年,举办6期区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共530人参加学习,主要学习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陈云有关党风党纪建设的论述。贯彻中纪委《致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对全市3861名干部的住房进行丈量,查出超住房标准的255户,超住房标准面积5195.38平方米,处理结果:规定38户退出住房面积1543.12平方米;47户的444.04平方米住房加收房租。查处违犯《公开信》规定的8名干部,其中5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限期搬出。
1984年,举办区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4期,共参加学习者580名,着重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在全市52个局级单位和11个县级工厂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有4500名党员参加,学习党的优良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狠刹不正之风。
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84)27号文件和中纪委(85)7号文件精神,在全市查处党政干部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擅自提高工资、突击提职提级、放映黄色录相等违纪案件154起。
从1979年至1985年,举办全市纪检干部培训班4期。对250名纪检干部进行培训;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42件,转办1358件,自办197件;共受理党内违纪案件142起,已结案117件。
六、统战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委的统战机构被取消,党的统战工作横遭践踏。1976年,中共阜阳市核心领导小组批准建立统战工作组。1978年建立中共阜阳市委统战部。党的统战工作在本市得以恢复并走上正轨。
从1979年至1986年,统战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积极地贯彻中共中央的有关文件,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
1979年,对全市错划“右派分子”的136人进行普查审理,全部予以甄别平反。至1980年8月,这项工作结清,给90人按排了工作,有11人作退休退职处理,为已经死亡的35人办理了抚恤手续。
1979年和1980年,对原参加公私合营的441户业主进行重新审理,改划为劳动者的341人。对公私合营后在单位担任过正、副股长,正、副门市部主任的工商界86名人员,承认其干部身份,恢复其原职务。
1980年,对因冤假错案受害的41名政协委员落实政策,清退36人的档案材料,给4人补发工资,为7人退还查抄财物,为2人退还住房。是年,对受过迫害的9名起义投诚人员也进行了复查,为其恢复名誉,落实了政策。
1984年,对党外知识分子1795人进行摸底调查,其中中级知识分子572人,高级知识分子57人,建立了档案和卡片,计划从中推荐提拔一批干部。对本市的少数民族,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政策,实行优惠照顾。市政府明确规定,对少数民族每人每月供应植物油7两,比汉民多2两;对少数民族职工,每月额外补助4元。截止1986年,本市为少数民族办有糕点厂3个,烧鸡组4个,贸易货栈1个,3至50吨冷库2个,其他生产小组15个。市政府在升学、就业、计划生育等各方面对少数民族均给予优先照顾。市人事、组织部门注重选用、提拔少数民族干部,提高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从1977年至1986年,回民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的有19人,出任市政协委员的有8人,当选为市委委员的有1人。市政府还特别重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1977年创办了民族中学,1983年又开办了民族小学。
1978年至1980年,市有关部门为宗教人士平反了全部冤假错案,对受害者的住房和生活作了妥善安置。1981年,市政府拨款1万元,重建清真寺,并于翌年正式开放。1982年2月,在南关天主教神甫霍牧声处新建简易的天主教堂。1983年7月,对原北关基督教教堂修整并开放。1985年8月15日,天主教举行了“圣母升天瞻礼”。为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自1984年起,全市宗教活动划分4个片、121个小组。从1985年开始,市宗教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投身于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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