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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抗日战争时期,颍上组织民众自卫队。1949年3月,颍上县民主政府成立后,各乡组织起民兵,协助政府维持治安。5月,全县发展民兵1200人。12月,为配合剿匪反霸运动,各乡建立起民兵中队。1950年,各乡建立基干和普通两类民兵组织,先后编成民兵中队、民兵分队和民兵班、组。年底,全县发展民兵8000人。1951年5月16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规定民兵组织的基本形式为能单独执行作战任务的基干民兵(年龄18~23岁)和能执行支前、通信、站岗、放哨任务的普通民兵(年龄18~40岁)两种。年底,全县有116个民兵中队,基干民兵6530人,普通民兵11522人。1958年9月2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后,县成立民兵师,人民公社成立民兵团,大队成立民兵营。基干民兵的年龄也进行了调整。这一年全县民兵发展到近40万人,编为25个民兵团,564个民兵营。1961年,国务院颁发民兵工作条例,全县民兵进行大整组,把身体健康的16~45岁的男公民,16~35岁的女公民都编入民兵组织。并将其中16~30岁的男青年,16~25岁的女青年编为基干民兵。1962年,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此后,每年冬季武装部对全县民兵组织都要进行一次整组,对基干民兵进行“月课”教育,安排军事训练。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全县民兵组织进行紧急整顿,迅速组建武装基干民兵团。1975~1980年,全县79个民兵团,637个民兵营,有民兵266253人,1个武装基干团,有武装基干民兵6883人。配备了自动步枪和半自动步枪,以及六O迫击炮,四O火箭筒等反坦克武器,总配备各种武器3067件。1981年,民兵组织进行整顿,普通民兵不吸收女性,不编武装基干民兵。区编基干营,公社编基干连,生产队编基干排。全县共有82个基干连,基干民兵17045人。1984年,民兵整组,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这一组建形式,加强民兵专业分队和火器分队的建设。共组编17个基干营,76个基干连,2个高机连,2个重机连,2个通信连,1个侦察连,1个汽车连,1个工兵排,1个卫生排,1个军械修理排,还有六O炮分队和四O火箭筒分队,共有民兵103194人,其中基干民兵17000人。1985年,中央确定基干民兵数量要进一步压缩,至1988年已减少到40%。
二、参军参战
1951年3月,全县有550名优秀民兵被批准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5月,又有1004名优秀民兵被批准参加志愿军。全县有370人牺牲在抗美援朝战场上。
三、支前
1948年冬,全县组织440名优秀青年、110副担架支援淮海战役。另外支援白土布267米,白细布508米,军鞋2.75万双,麻袋0.23万条,中洲币6.29万元,小麦146.78万公斤,杂粮414万公斤,柴499.35万公斤。1949年春,颍上县人民政府挑选1000多名民兵,400名武装队员和150名担架队员、水手参加渡江战役。1950年9月,支援抗美援朝捐献“颍上号”飞机1架——计捐献粮52.6万公斤,款1.7亿元(旧币)。
四、训练
1958年以前,县人武部每年都在冬季用20天左右时间培训各乡基干民兵骨干,做为组织民兵普训的小教员。基干民兵的训练至1984年均由乡(公社)武装部具体组织实施。训练内容主要是队列、投弹、刺杀、射击、爆破、战术、轻武器分解结合,擦拭,以及夜间紧急集合等。1967~1968年,全县民兵组训停止。1973~1975年,全县民兵开展以“三打”(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为主要内容的军事训练。1974年,县人武部举办两期“三打”、“三防”民兵骨干培训班,共培训骨干195人,集训民兵营长和武装基干连长544人。16个公社武装部共自制炸药87.5公斤,地雷175个,拉火管1136个,各种训练器材6806件。1978~1980年,采取分散各区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训练方法。县人武部负责集训民兵、干部、民兵小教员和武装基干民兵骨干;各区、公社人武部负责基干民兵的普训。1981~1984年,民兵年度训练改为周期训练。2年为一周期,训练时间30天。训练内容也由单一的步兵训练发展为有通讯、侦察等多兵种、多课目的综合训练。1984年11月,颍上县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建成。建房108间,建筑面积3133平方米,占地26.7亩,造价38万元。一次可供800多名参训民兵的吃、住和训练。1985年1~4月,组织两批基干民兵1100人在训练基地进行军、政训练。1985年11月,中央规定将周期训练改为年度训练,训练时间改为20天。训练重点对象为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兵。政治教育工作主要结合民兵工作任务和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基干民兵的政治课改为每年4次,教育内容以增强国防观念为主。1986~1988年,对普通民兵每年训练1次20天,专业技术训练时间延长25~30天。
五、拥政爱民
1949年以来,全县民兵在反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中,协助人民政府维持地方治安、缉拿追捕罪犯、站岗放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广大民兵在生产救灾、兴修水利、抗洪抢险、打击刑事犯罪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中心工作中起了模范带头作用。1975年,全县民兵被评为生救治淮模范500多人,出席中央民兵模范1人(江口镇王德举)奖给自动步枪1支。出席华东军区模范代表1人,出席皖北模范代表2人,出席军分区模范代表5人。在三年(1983~1985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全县民兵参加执勤8000余人次。1986年12月,全县有“民兵青年之家”325个,民兵“五好家庭”3619户,民兵“双文明户”436户,扶助五包户、困难户、军烈属5462人次,学雷锋做好事21730件,捐献、粮、物共折款3.11万元。杨湖区民兵营长黄树国带领民兵冒雨为粮站抢收粮食100万公斤。基干民兵汪强5年行程1.5万公里,热心为群众义务投递报刊7万多份、信件1万多封,被群众誉为精神文明的传播人,信息传递的好青年。1987~1988年,组织学雷锋送温暖小组634个,帮助386户五保户排忧解难,扶持困难户367户脱贫致富,为1423户军烈属做好事,创办642个青年民兵之家,2126户五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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