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五节 农田排灌
(一)排涝
亳州涝灾频繁,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因境内地势平坦,河流密布,故排涝一直以自流排涝为主。建国初,在全县掀起的以治理内涝为中心的疏浚河道高潮,使主要河道均达3年一遇除涝标准。同时,在低洼地区修筑条田、台田,并实施机械排涝。1952年,治涝工程能力达到21.5万亩。1957年,全县共有排水河道20条、496.43公里,排水大沟17条、211.15公里,沟河排涝面积达到48万亩,构筑台田4900亩。1963年,全县已治理低洼易涝面积86万亩,其中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的有42.77万亩。1969年,低洼易涝已治理面积增加到110.71万亩,均为沟河自流排涝,其中有67.15万亩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台田总面积达到49.28万亩。70年代,完善了水利配套工程,并开挖了多条新河道,排涝能力增强。1974年,低洼易涝农田有44.56万亩达到3~5年一遇除涝标准,71.15万亩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全县旱涝保收面积40万亩。1976年,全年除涝26万亩。此后每年结合冬修水利,在易涝农田内开挖小型排水沟渠,一般内涝均能迅速排除。农业实行分散个体经营初期,排水系统工程受损,达5年一遇以上除涝标准的农田降至23万亩。达3~5年一遇除涝标准的农田为100万亩。全县仍有50万亩易涝农田。1982年后,对原有水利工程进行了修复,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完善排水系统。1984年,易涝面积降到27.5万亩。当年秋季作物排涝71.85万亩,因排涝而挽回损失2607.29万元。至1986年,全市有效除涝面积占全市低洼易涝面积的85%。全市大沟除涝配套投资80.4万元。
(二)灌溉
建国前,亳州农业生产一直属“望天收”。农田灌溉全系人力提水,小规模分散进行。1951年,有效灌溉面积为500亩,均为人力流动器械井灌。用于灌溉的有效蓄水量10万立方米。1957年,有效灌溉面积上升到2.67万亩,其中机械排灌站有效灌溉面积2400亩,水井有效灌溉面积2.43万亩。当年实际灌溉5000亩。全县用于灌溉的有效蓄水量200万立方米。1960年,全县1.68万亩有效灌溉农田为水并人力提灌。当年实际灌溉1.22万亩。全县旱涝保收面积达到2,88万亩。1964年,建设了电力井灌区。1966年,电力有效灌溉面积为3000亩,全县共有电力灌溉机井16眼,形成了城北、减店井灌区。1970年,扩大了城北、减店灌区,新建了余集、赵曹井灌区。当年有效灌溉面积32.62万亩,其中井灌20.08万亩,沟河塘灌溉8.98万亩,机电排灌站灌溉3.56万亩。当年实际灌溉17.88万亩。1972年,全县实际灌溉14.10万亩,其中机电流动机械灌溉6.4万亩。旱涝保收总面积为36万亩,农业人口人均0.43亩。1976年,电力排灌受益耕地17.58万亩。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73万亩,实际灌溉66万亩。1978年后,农业生产实行了承包责任制,灌溉以户或联户为单位,采用移动式微型灌溉机具进行,喷灌机、手压井迅速普及。1979年,实际灌溉农田58.96万亩,其中流动机械灌溉26.15万亩。在50.25万亩旱涝保收田中,有电力站灌区7.49万亩,机械站灌区2.95万亩,水井灌区30.01万亩,沟塘流动机械灌溉8.8万亩。1980年,有效灌溉面积66.9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3.22%。1984年,全县井灌占有效灌溉面积的44%,喷灌总面积为11.7万亩,其中电力喷灌0.68万亩,机械喷灌11.02万亩。全县有国家管理的1~10万亩灌区2处,面积2.1万亩。此后,因水利工程设施部分废弃,大规模灌溉能力降低。1985年,全县实际灌溉18.03万亩,因灌溉增产折价397万元。1986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仅有30.5万亩,其中机灌16.2万亩,电灌14.3万亩。
(三)排灌设施
境内排涝一直属自流排涝,灌溉在建国前及建国初以人力提水为主。1951年,全县仅有柴油机5台、60马力,水泵5台。1954年,有铁木水车14部。1955年,在油河上建立了1座国营排灌站,有效灌溉能力6000亩。全县共有铁木水车963部,柴油机10台、120马力。1958年,铁木水车猛增到10493部,水泵83台,灌溉水井17268眼,柴油机44台、410马力。1960年,有机灌站3处,配有设备12台、240马力。全县总计有机电排灌设备248台、5258.5马力,其中电动机3台、408马力,柴油机134台、3099马力,煤气机83台、917马力,锅驼机28台、834.5马力;属公社所有的201台、3236.5马力。1964年,开始发展电灌。1966年,在涡河之上建设了3座电灌站,有设备4台、94千瓦。70年代,共在各主干河道上建机电排灌站79座。1971年引进了喷灌设施,但未能普及。1979年,全县共有固定排灌站160座,其中机灌站66处,设备109台、2860马力;电灌站94座,设备130台、4782马力,灌溉水井11194眼,其中电井3052眼,已配套2408眼,机井8142眼,已配套4215眼。农村经营体制变革后,大部分排灌站被毁。1980年,全县仅有农用排灌机械16.2万马力。1981年夏,为排泄城区积水,在东、西关各建1座排水站,配有55千瓦电动机和丰产55水泵等设备。1982年,全县仅有30%的电灌站和10%的机灌站投入抗旱。1984年,农村喷灌机械增至2342台(套)、2139马力。手压水井也广泛应用于灌溉。经过修复后的电灌站有109座,有设备157台、7060马力。当年,因机电井报废,减少灌溉1万亩,因工程设施损坏,减少灌溉面积3600亩。1986年,全市共有农用排灌动力机械4702台、40787千瓦,农用水泵3577台,喷灌机械2002套;修复机电灌溉站59座,增加有效灌溉面积5.7万亩。
亳州涝灾频繁,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因境内地势平坦,河流密布,故排涝一直以自流排涝为主。建国初,在全县掀起的以治理内涝为中心的疏浚河道高潮,使主要河道均达3年一遇除涝标准。同时,在低洼地区修筑条田、台田,并实施机械排涝。1952年,治涝工程能力达到21.5万亩。1957年,全县共有排水河道20条、496.43公里,排水大沟17条、211.15公里,沟河排涝面积达到48万亩,构筑台田4900亩。1963年,全县已治理低洼易涝面积86万亩,其中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的有42.77万亩。1969年,低洼易涝已治理面积增加到110.71万亩,均为沟河自流排涝,其中有67.15万亩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台田总面积达到49.28万亩。70年代,完善了水利配套工程,并开挖了多条新河道,排涝能力增强。1974年,低洼易涝农田有44.56万亩达到3~5年一遇除涝标准,71.15万亩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全县旱涝保收面积40万亩。1976年,全年除涝26万亩。此后每年结合冬修水利,在易涝农田内开挖小型排水沟渠,一般内涝均能迅速排除。农业实行分散个体经营初期,排水系统工程受损,达5年一遇以上除涝标准的农田降至23万亩。达3~5年一遇除涝标准的农田为100万亩。全县仍有50万亩易涝农田。1982年后,对原有水利工程进行了修复,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完善排水系统。1984年,易涝面积降到27.5万亩。当年秋季作物排涝71.85万亩,因排涝而挽回损失2607.29万元。至1986年,全市有效除涝面积占全市低洼易涝面积的85%。全市大沟除涝配套投资80.4万元。
(二)灌溉
建国前,亳州农业生产一直属“望天收”。农田灌溉全系人力提水,小规模分散进行。1951年,有效灌溉面积为500亩,均为人力流动器械井灌。用于灌溉的有效蓄水量10万立方米。1957年,有效灌溉面积上升到2.67万亩,其中机械排灌站有效灌溉面积2400亩,水井有效灌溉面积2.43万亩。当年实际灌溉5000亩。全县用于灌溉的有效蓄水量200万立方米。1960年,全县1.68万亩有效灌溉农田为水并人力提灌。当年实际灌溉1.22万亩。全县旱涝保收面积达到2,88万亩。1964年,建设了电力井灌区。1966年,电力有效灌溉面积为3000亩,全县共有电力灌溉机井16眼,形成了城北、减店井灌区。1970年,扩大了城北、减店灌区,新建了余集、赵曹井灌区。当年有效灌溉面积32.62万亩,其中井灌20.08万亩,沟河塘灌溉8.98万亩,机电排灌站灌溉3.56万亩。当年实际灌溉17.88万亩。1972年,全县实际灌溉14.10万亩,其中机电流动机械灌溉6.4万亩。旱涝保收总面积为36万亩,农业人口人均0.43亩。1976年,电力排灌受益耕地17.58万亩。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73万亩,实际灌溉66万亩。1978年后,农业生产实行了承包责任制,灌溉以户或联户为单位,采用移动式微型灌溉机具进行,喷灌机、手压井迅速普及。1979年,实际灌溉农田58.96万亩,其中流动机械灌溉26.15万亩。在50.25万亩旱涝保收田中,有电力站灌区7.49万亩,机械站灌区2.95万亩,水井灌区30.01万亩,沟塘流动机械灌溉8.8万亩。1980年,有效灌溉面积66.9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3.22%。1984年,全县井灌占有效灌溉面积的44%,喷灌总面积为11.7万亩,其中电力喷灌0.68万亩,机械喷灌11.02万亩。全县有国家管理的1~10万亩灌区2处,面积2.1万亩。此后,因水利工程设施部分废弃,大规模灌溉能力降低。1985年,全县实际灌溉18.03万亩,因灌溉增产折价397万元。1986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仅有30.5万亩,其中机灌16.2万亩,电灌14.3万亩。
(三)排灌设施
境内排涝一直属自流排涝,灌溉在建国前及建国初以人力提水为主。1951年,全县仅有柴油机5台、60马力,水泵5台。1954年,有铁木水车14部。1955年,在油河上建立了1座国营排灌站,有效灌溉能力6000亩。全县共有铁木水车963部,柴油机10台、120马力。1958年,铁木水车猛增到10493部,水泵83台,灌溉水井17268眼,柴油机44台、410马力。1960年,有机灌站3处,配有设备12台、240马力。全县总计有机电排灌设备248台、5258.5马力,其中电动机3台、408马力,柴油机134台、3099马力,煤气机83台、917马力,锅驼机28台、834.5马力;属公社所有的201台、3236.5马力。1964年,开始发展电灌。1966年,在涡河之上建设了3座电灌站,有设备4台、94千瓦。70年代,共在各主干河道上建机电排灌站79座。1971年引进了喷灌设施,但未能普及。1979年,全县共有固定排灌站160座,其中机灌站66处,设备109台、2860马力;电灌站94座,设备130台、4782马力,灌溉水井11194眼,其中电井3052眼,已配套2408眼,机井8142眼,已配套4215眼。农村经营体制变革后,大部分排灌站被毁。1980年,全县仅有农用排灌机械16.2万马力。1981年夏,为排泄城区积水,在东、西关各建1座排水站,配有55千瓦电动机和丰产55水泵等设备。1982年,全县仅有30%的电灌站和10%的机灌站投入抗旱。1984年,农村喷灌机械增至2342台(套)、2139马力。手压水井也广泛应用于灌溉。经过修复后的电灌站有109座,有设备157台、7060马力。当年,因机电井报废,减少灌溉1万亩,因工程设施损坏,减少灌溉面积3600亩。1986年,全市共有农用排灌动力机械4702台、40787千瓦,农用水泵3577台,喷灌机械2002套;修复机电灌溉站59座,增加有效灌溉面积5.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