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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民国初,本县医疗条件较差,缺医少药,传染病、地方病严重危害着人民身体健康。
民国18年(1929)立夏节起义胜利后,境内红军医院和苏维埃医院发展很快,广大医护人员在极端艰苦恶劣的条件下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实为本县卫生史上的典范。抗日战争时期,县境设省属医疗机构多所,后随省府迁走。
1950年,建立县卫生院,嗣后区、乡建联合诊所。1965年被列为省卫生建设重点县,至1987年,全县有县卫生单位6个,区乡卫生院59所,村诊室(所)407个,厂(场)、站、学校等单位医务所(室)18个,基本形成了以县医院为主体的全县医疗系统和县、区、乡、村四级卫生网络。
本县卫生工作受到党和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单位的关怀和支持,50年代基本上消灭了天花,60年代消灭了梅毒。1986年基本上达到控制地甲病、痴呆病标准。60年代以来,省、地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共派遣20多支医疗队,为本县卫生防治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