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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当、钱庄
典当大都属地主豪绅或达官富商所开设,他们以抵押当票生息盘剥,一般月息为2分。
至德县公益典建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系清廷两江总督周馥资助银元1万,在尧渡街开设的典当。后因典大质小更名为公益质,又因换主频繁,于民国10年(1921)停业。
东流县一家典当建于光绪三十四年,由徽州人庆老在胜利区章村开设,后因多次被盗,于民国11年停业。
至德县最早钱庄为尧渡街协茂润号钱庄,是徽州人老祝创办于清宣统二年(1910),民国3年因遭劫而停业。民国20年,由杨万源等5户集资合股,每户投股银元两千,集资1万元在尧渡中街开设万康内号钱庄,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后停业。万康内号钱庄业务主要经营茶号内部汇兑结算获益,业务融通景德镇、安庆、上海等地,一度生意兴隆,对外不公开办理业务。
二、信用社
民国23年底,东流、至德两县共建立信用社514个,入社农民15714户,认股19194股,股金40866元,抗战胜利后歇业。
1951年底至1952年初,东流县在大渡口区试办瓦沟信用社。至德县在城关区东山试办信用互助组,1953年底,两县共试办了5个信用社、3个信用互助组、33个民间资金介绍组。1954年到1955年,信用合作网点大发展,两县共成立信用社114个,信用组2个。1956年,信用社通过整顿,采取合并扩股等办法,到1957年底,两县信用社合并为43个。1959年,信用社全部转为人民公社信用分部。196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农村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信用分部普遍进行调整,到1965年又恢复为信用社。“文化大革命”打乱了信用社隶属关系,业务不能正常开展。其间,县级金融机构亦与财政、税务合并,称财政金融管理站。1978年以后,组织县联社,全县建立了44个信用社,36个信用站。至1987年,境内平均每26.5平方公里就有一个信用网点。
三、银行
解放前,至德县设立两家银行。民国26年(1937)7月,成立安徽省地方银行至德县办事处。同年,至德县银行(专管辖地方财政机构)在尧渡成立。28年,日军侵占东流,至德县办事处和县银行迁至花园金家村及利安苏村畈。34年3月,又由利安苏村畈迁至祁门县历口同德生油坊营业。日本投降后,该办事处于同年12月迁回尧渡老街营业,至德县银行也随县政府迁回尧渡街。
民国30年,安徽省政府颁发县银行组织通则,并规定东流县为第二批建行县。32年12月,东流县银行开始筹备,遵章筹募股金50万元(伪币),即商股30万元,公股20万元。至次年1月底,实收商股29.7万元(公股因经费枯竭,分文未交)。原计划5月1日开业,因登记注册领照手续未办全,业务未能开展。又因县供销社经理周雅轩向该行贷款购棉到后方换取物资途中被劫,致使开业时间一再延误,直到周筹借资金后才开业。
1949年4月两县解放后,两县人民政府派员进驻至德县办事处和东流县银行(筹建期)办理接收工作,建立新型的金融体制。到1987年,全县金融系统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东至县支行是由东流、至德两县人民银行合并而成。东流县人民银行于1949年11月在大渡口成立,1954年9月迁至东流县城关镇。1956年7月成立农业银行(从人民银行划出分设),1957年7月农业银行又并入人民银行,直到1959年两县合并时止。
至德县人民银行于1949年11月在尧渡成立。1956年人、农两行分设,1957年7月两行合并。1959年,与东流县人民银行合并,建立东至县人民银行。
1964年1月农行机构恢复(从人民银行划出分设),1965年人、农两行合并。1968年11月,银行、财政、税务3家合并,成立东至县财政金融管理站。1973年6月,恢复东至县人民银行,设大渡口、胜利、东流3个办事处和张溪、尧渡、葛公、香隅、官港、昭潭6个营业所。1980年1月,人、农两行第三次分设,除东流办事处仍隶属人行,其余均划属农业银行。1985年1月,建立东至县工商银行。在工商银行内保留人民银行机构,设代理人行业务股,对外分挂两块衔牌。1986年9月,人、工两行正式分设。从此,县人民银行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领导和管理全县金融事业。主要任务是:在总行领导下,根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以及国家制定的金融方针政策,调节本辖区的信贷资金和货币流通,并对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国工商银行东至县支行成立于1985年1月,辖东流、大渡口、香隅3个办事处和尧渡、车站、红旗3个储蓄所。主要任务是:广泛筹集和动员工商企业闲散资金以及居民储蓄,支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统一管理国营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采用多种形式引导企业投资,合理使用积累基金。对城镇企、事业单位实行现金管理、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保持货币和物价的基本稳定。
中国农业银行东至县支行曾与县人民银行几分几合,于1980年1月正式分设,辖昭潭、官港、尧渡、葛公、张溪、香隅、东流、胜利、大渡口9个营业所和44个信用社。农行是经办全县农村金融工作的专业银行。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建立、撤销、恢复、再撤销、再恢复过程。初建时期主要任务是:办理农村贷款业务,积极组织整顿、提高和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业、手工业合作化服务。再建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的资金,管理国家支援社队的财政拨款,整顿提高信用社,打击高利贷活动,清理好1964年以前的旧贷,办理人民银行委托的业务。三建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和各项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业务,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东至县支行成立于1978年6月。1982年开始由原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转向发展地方工业和地方工业的技术改造。随着金融系统改革的深化,1984年,由过去注重财政职能转向注重发挥银行职能。其主要任务是:发放基本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的贷款,监督建设单位按计划使用建设资金,吸收基本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的临时性存款,办理基本建设结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至县支公司,原为东流、至德两县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保险业务始于1951年,1959年歇业。1983年1月,恢复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仍属县人民银行二级机构。1984年7月,保险公司从人民银行分出并升格为局级机构,独立行使金融职能,辖44个乡镇保险代办站。保险的任务是:促进社会生产,减少灾害损失,不断扩大保险服务的领域,积聚保险基金,保障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和劳动人民经济生活的安定。
附信托公司、城市金融服务杜
信托公司成立于1982年4月,隶属人民银行,为二级机构。1985年后隶属县工商银行。主要任务是:委托、代理、租赁、咨询等,并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办理地方性存贷业务。
城市金融服务社成立于1987年3月。隶属县工商银行,属集体经济性质。主要任务是:为城镇集体、个体经济服务,是对工商银行业务网点的补充。业务经营范围有结算、存贷、租赁、代保管、代理业务等。
1987年金融机构、网点一览表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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