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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木消长
1976年后,本县林木总蓄积量及复被率逐年增加,1985年,全县林木总蓄积量比1976年的195.20万立方米,增长45.8%;森林复被率42.7%,比1976年的23%增加19.7%。据1985年清查统计,森林年生长量为10.10万立方米,年增长率3.54%,其中杉木1.99万立方米,松木3.84万立方米,杂木3.72万立方米,其他5500立方米。年可伐量2.92万立方米,实际年采伐量均在3.10万立方米左右。
森林资源年消耗量为9.13万立方米,其中木材生产3.10万立方米(含生产消耗1.31万立方米),能源消耗5万立方米,自然损耗6900立方米,其他消耗3400立方米。
1985年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表
森林资源年消耗量为9.13万立方米,其中木材生产3.10万立方米(含生产消耗1.31万立方米),能源消耗5万立方米,自然损耗6900立方米,其他消耗3400立方米。
1985年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