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流通币种
清代,县内流通的币种主要为铜铸币、银铸币。铜铸币有铜钱(又名制钱)、铜钞(俗称铜元),银铸币有白银、银元。光绪十三年(1887)后有“光绪通宝”,光绪二十六年有“光绪元宝”、“大清铜币”。民国初年,县内流通的货币主要有银元、纸币,以银元为主。银元有龙洋、大头(铸袁世凯头像)、小头(铸孙中山像,俗称船洋)和从国外流入的墨西哥鹰洋、西班牙本洋、英国的站洋等。北洋军阀时期,四川铸“汉”字银元及铜元(250至300枚兑换银元一枚)也间有流入。民国10年(1921)后,制钱在县内即不流通,抗战时期,铜元在石埭市场近于绝迹。民国24年,国民政府实行白银国有,禁止银元流通,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时县内银元与纸币仍同时流通。
民国24年后,县内主要使用“法币”,翌年,又流通铜、镍两种辅币,收兑旧铜元。当时江西省裕民银行和浙江省实业银行发行的钞券,也曾在石埭市场流通。民国31年起,县内除流通法币、关金券外,还兼有抗日民主革命根据地发行的“北海币”。抗战胜利后,老解放区华中银行发行的“华中币”也有少量流入县内,民国37年8月,开始流通金圆券,为解决找零困难,广阳镇商会印发小面额代用券在县内使用。石埭县解放后,县内禁用银元、金圆券等,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并以人民币陆续收兑解放区发行的边币。1955年3月1日始,改用新版人民币,老版人民币于4月起停止使用。
民国24年后,县内主要使用“法币”,翌年,又流通铜、镍两种辅币,收兑旧铜元。当时江西省裕民银行和浙江省实业银行发行的钞券,也曾在石埭市场流通。民国31年起,县内除流通法币、关金券外,还兼有抗日民主革命根据地发行的“北海币”。抗战胜利后,老解放区华中银行发行的“华中币”也有少量流入县内,民国37年8月,开始流通金圆券,为解决找零困难,广阳镇商会印发小面额代用券在县内使用。石埭县解放后,县内禁用银元、金圆券等,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并以人民币陆续收兑解放区发行的边币。1955年3月1日始,改用新版人民币,老版人民币于4月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