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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区广大农村盛行引小亲,早结婚。50年代初至60年代末,城乡青年大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但早婚现象在少数边远农村仍有存在。70年代起,全区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加之各级政府采取许多奖励晚婚晚育措施,早婚现象进一步减少。特别在城市,多数青年人结婚超过法定年龄,晚婚晚育使全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开始呈下降趋势。1953年至1957年是全区解放后的第一个生育高峰,年平均出生率为30.30‰,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1.84‰。1962年至1972年是全区解放后的第二个生育高峰,年平均出生率为44.03‰,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37.27‰。到80年代初,全区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下降到12.35‰,年平均自然增长择下降到7.67‰。1992年,全区人口出生率15.12‰,死亡率4.87‰,自然增长率为10.27‰。
全区晚婚晚育、晚婚节育工作成绩最突出的是1985年。是年,人口出生率为10.05‰,死亡率为4.61‰,自然增长率为5.44‰,是新中国建立以来40年中最低的一年。当年,天长县、全椒县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县一等奖;来安县、定远县为计划生育先进县二等奖。以后,先进典型不断涌现,1986年,天长县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县(全省只有一个县);1988年,全区有56个乡、镇受省政府表彰,为无多孩生育乡、镇;1989年度,又有35个乡、镇受到省政府表彰。
本区最早使用的避孕药具是避孕套和避孕膜。80年代起,陆续增加避孕药具品种,计有6种27型。最早使用的节育手术是施行人工流产、男子结扎、女子结扎或放置节育环等四项手术。为提高四项手术的技术水平,全区计划生育和医疗部门积极培训节育技术队伍。到1992年底,全区计划生育部门共有节育技术人员180人,其中县级约90人,乡、镇约90人。采取各种计划生育措施的614598人,节育率达到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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