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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本区日用百货均为私商经营。进货渠道有南北两路,由南京、芜湖、无锡、常州、上海等地购进的百货,称为南路货;由蚌埠、徐州、天津等地购进的百货,称为北路货。私商经营方式大多以信用做买卖,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也多采用赊销方式。商品购销额以滁县为多,天长、凤阳次之。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开始经营百货商品批发业务,兼营少量零售,经营品种有火柴、肥皂、搪瓷面盆、口杯、鞋袜等十几个品种。市场上百货商品零售仍以私商为主。1950年4月,成立中国百货公司皖北分公司滁县支公司,并在滁城鲜鱼巷口设立门市部,经营大小百货、文化用品及其它生活日用品,实行批零兼营,是当时滁城最大的综合性商店。1950年夏至1951年上半年,滁县支公司先后在炳辉(天长)、嘉山、定远、全椒、来安等县县城和凤阳县临淮关、定远县炉桥各设立一个办事处或营业厅,对支公司实行报帐制。1953年滁县支公司改称中国百货公司安徽省滁县分公司,全区各县也先后成立县百货公司,业务上实行单独核算,行政上归属分公司领导。
国营百货公司及其下属百货商店的成立,对支持生产、繁荣商场、稳定物价以及促进商品流通,积累建设资金等都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据统计,1952年全区国营商业百货商品批发额6749万元。1954年国营商业逐渐控制大部分商品货源,私商基本上转向本区内国营商业批发部门进货。1957年,全区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除极少的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外,大小百货和其它商品均由国营、集体或合作商业经营。60年代初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对大部分生活日用百货商品实行凭票或凭证供应。
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工业生产的发展,绝大部分百货商品货源逐渐充裕,国营商业商品经营品种不断扩大,销售额大幅度增长。到1992年底,全区国营商业百货商品国内销售额达15994.4万元,比1977年的9640.9万元增长66%,1978年至1992年,全区商业部门手表、缝纫机销售量为98万只和22.9万台,分别为“文化大革命”10年销售量的近11倍和16.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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