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五节 工商业者组织
一、商会
民国初年,受周围大中城市纷纷成立商民团体的影响,本区滁县、全椒、嘉山等地也成立了商会。抗日战争初期,区境主要城镇大部分沦陷,商民逃散,商会解体。民国28年(1939年)后,商民迫于生计返城复业,日伪统治者为搜刮民财,迫使工商界恢复商会组织。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以戡乱为名强行加码征收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地方商会头目又趁机中饱私囊,害得工商业者苦不堪言,有的家破人亡。
二、工商业联合会
(一)机构
解放后,在旧商会的基础上开始筹建新的工商联组织。1949年8月,滁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工作完成,召开了首次代表大会。此后不久,嘉山县城关区工商联代表会和全椒县城区商业联合会也相继成立。1952年30月,凤阳县成立了工商联筹委会,1953年6月,凤阳县第一届工商联正式成立。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省工商联的大力帮助,全区工商联组织得到了逐步恢复。1985年9月,全椒县首先在全区恢复成立工商联。1986年至1988年间,滁州市、来安县、凤阳县、嘉山县、天长县、定远县的工商联组织也相继恢复成立。
为了加强全区工商联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联对内对外民间商会的作用,由各县(市)工商联倡议,于1988年12月20日成立滁县地区工商联联谊会,解决了因地区不设工商联而承担上下联系和业务指导的实际问题。
(二)活动
建国初期,各县工商联组织建立后,一方面组织工商业者恢复生产经营,繁荣市场,另一方面全面建立基层行业工会,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协同工会解决劳资纠纷,保护合法经营。与此同时,还配合税收机关组织工商业者学习国家现行各项税收政策,提高认识,推动了各期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从1952年底开始,全区各县工商联发起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工商界人士纷纷响应,筹集了相当数额的款项,仅全椒县就一次捐款人民币1亿元(旧币下同),优抚款258万元,慰劳款614万元。
在“五反”(反行贿、反偷工减料、反投机倒把、反偷税漏税、反盗取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中,全区工商联组织在加强对成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针对全区工商业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行贿、偷工减料、投机倒把、偷税漏税和盗取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分行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多数人认清了“五毒”的危害性,划清了界限,放下了包袱,改正了过去的错误行为,主动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1953年30月,全区各县工商联召开各行业代表会议,宣传贯彻国家对私营经济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教育成员遵循中国共产党的教导,掌握自己的命运,沿着过渡时期总路线向前迈进。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全区工商联组织举办了工商界座谈会、学习会,培养骨干,依靠他们组织全行业人员开展学习,增强了广大工商业者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在完成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过程中,全区工商联密切联系广大工商业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协调公私关系,解决货源和银行贷款等实际问题,帮助减免税收等。
1956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全区各县工商联包括同业公会所有工作人员一律转为国家干部,工商联财政预算由地方财政拨款解决。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各县工商联停止活动。许多工商业者遭受迫害,工商联机关一些工作人员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80年代全区各县(市)工商联组织恢复成立后,大力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各县(市)工商联经常召开常委会、执委会,以及私营企业代表和个体户座谈会,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为推动全区商贸发展,各级工商联组织建立了经济信息服务部以及各种形式的信息网络,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种商贸活动。1978年以来,地委统战部工商科及各县(市)工商联先后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了福州的“榕交会”济南的“鲁交会”、杭州的“杭交会”西安的“名优特产品交易会”和南京的“机电产品博览会”,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恢复成立后的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在支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动了全区工商业的发展。截止1992年底,全区私营企业巳发展到342家,从业人员达到9.53万人,注册资金累计达5996万元;个体工商户已突破5万户,注册资金达到17921万元。
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对会员单位在经营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尽力从中协调化解,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如来安县“豆腐大王”张胡宾1989年因租用土地建养猪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此事虽然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表态同意,但土地管理部门坚持要求没收其土地,拆掉违章建筑,后经来安县工商联多方调解,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园满地解决了问题。
民国初年,受周围大中城市纷纷成立商民团体的影响,本区滁县、全椒、嘉山等地也成立了商会。抗日战争初期,区境主要城镇大部分沦陷,商民逃散,商会解体。民国28年(1939年)后,商民迫于生计返城复业,日伪统治者为搜刮民财,迫使工商界恢复商会组织。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以戡乱为名强行加码征收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地方商会头目又趁机中饱私囊,害得工商业者苦不堪言,有的家破人亡。
二、工商业联合会
(一)机构
解放后,在旧商会的基础上开始筹建新的工商联组织。1949年8月,滁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工作完成,召开了首次代表大会。此后不久,嘉山县城关区工商联代表会和全椒县城区商业联合会也相继成立。1952年30月,凤阳县成立了工商联筹委会,1953年6月,凤阳县第一届工商联正式成立。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省工商联的大力帮助,全区工商联组织得到了逐步恢复。1985年9月,全椒县首先在全区恢复成立工商联。1986年至1988年间,滁州市、来安县、凤阳县、嘉山县、天长县、定远县的工商联组织也相继恢复成立。
为了加强全区工商联的横向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联对内对外民间商会的作用,由各县(市)工商联倡议,于1988年12月20日成立滁县地区工商联联谊会,解决了因地区不设工商联而承担上下联系和业务指导的实际问题。
(二)活动
建国初期,各县工商联组织建立后,一方面组织工商业者恢复生产经营,繁荣市场,另一方面全面建立基层行业工会,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协同工会解决劳资纠纷,保护合法经营。与此同时,还配合税收机关组织工商业者学习国家现行各项税收政策,提高认识,推动了各期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从1952年底开始,全区各县工商联发起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工商界人士纷纷响应,筹集了相当数额的款项,仅全椒县就一次捐款人民币1亿元(旧币下同),优抚款258万元,慰劳款614万元。
在“五反”(反行贿、反偷工减料、反投机倒把、反偷税漏税、反盗取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中,全区工商联组织在加强对成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针对全区工商业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行贿、偷工减料、投机倒把、偷税漏税和盗取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分行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多数人认清了“五毒”的危害性,划清了界限,放下了包袱,改正了过去的错误行为,主动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1953年30月,全区各县工商联召开各行业代表会议,宣传贯彻国家对私营经济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教育成员遵循中国共产党的教导,掌握自己的命运,沿着过渡时期总路线向前迈进。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全区工商联组织举办了工商界座谈会、学习会,培养骨干,依靠他们组织全行业人员开展学习,增强了广大工商业者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在完成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过程中,全区工商联密切联系广大工商业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协调公私关系,解决货源和银行贷款等实际问题,帮助减免税收等。
1956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全区各县工商联包括同业公会所有工作人员一律转为国家干部,工商联财政预算由地方财政拨款解决。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各县工商联停止活动。许多工商业者遭受迫害,工商联机关一些工作人员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80年代全区各县(市)工商联组织恢复成立后,大力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各县(市)工商联经常召开常委会、执委会,以及私营企业代表和个体户座谈会,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为推动全区商贸发展,各级工商联组织建立了经济信息服务部以及各种形式的信息网络,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种商贸活动。1978年以来,地委统战部工商科及各县(市)工商联先后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了福州的“榕交会”济南的“鲁交会”、杭州的“杭交会”西安的“名优特产品交易会”和南京的“机电产品博览会”,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恢复成立后的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在支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动了全区工商业的发展。截止1992年底,全区私营企业巳发展到342家,从业人员达到9.53万人,注册资金累计达5996万元;个体工商户已突破5万户,注册资金达到17921万元。
全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对会员单位在经营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尽力从中协调化解,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如来安县“豆腐大王”张胡宾1989年因租用土地建养猪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此事虽然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表态同意,但土地管理部门坚持要求没收其土地,拆掉违章建筑,后经来安县工商联多方调解,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园满地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