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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返城安置
自1962年起,始有一部分城镇知识青年有计划、有组织的动员走上山下乡的道路。滁县地区每年都要接收、安置一批来自上海、蚌埠、马鞍山等外省、(市)和本区城镇社会闲散劳动力和城镇知识青年。1962~1966年,全区共接收、安置下放插队人员3.6万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一年一度的初高中毕业生安置工作被迫停顿,动员、接收安置下放插队人员工作暂停。到1968年暑假,滁县地区共有66、67、68届(俗称“老三届”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14825人。是年9月,省革命委员会明确提出“毕业生的分配去向,主要是面向农村,上山下乡,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家居农村的毕业生,回原社队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家住城市的毕业生,父母有一方在农村的。也应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有亲属在农村且有条件的也可以到那里安家落户;原籍在城市的,统一组织上山下乡和适当安排一部分到国营农林牧渔场及工矿、基层单位。
到1968年12月底,全区初、高中毕业生下放到农村的已达13615人,占全部毕业生14825人的91.8%。其中城镇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的5840人。占城镇毕业生总数的85%。
1968年12月22日以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掀起高潮,所有初、高中毕业生都被动员上山下乡,称之为“一片红”下放。与此同时,本区从1969年2月起,开始大量接收安置上海、马鞍山、蚌埠市等来滁县地区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1968~1972年,本区共接收和安置了上述城市的知识青年43750人,其中上海知识青年21262人。
1974~1978年,继续动员下放和接收安置城镇知识青年25669人,其中本地区知识青年12104人。
1968年到1978年10年的时间里,全区累计接收安置下乡知识青年73064人。其中上海知识青年29358人。
为做好城镇下放人员的安置管理工作,滁县地区于1964年起就陆续成立了安置办公室、“五、七”办公室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等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安置、教育、管理下放知识青年、干部、医生的工作。
滁县地区安置城镇下放知识青年的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分散插队,二是集体插队,三是办知青场队。1970年前分散插队是主要的安置形式,但由于分散居住条件差,知青独立生活能力差等实际困难,加之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发生一些知青遭受迫害和极少数非正常死亡事件。对此类迫害知识青年事件,各级人民政府都严肃予以查处。1970年以后,逐步对分散插队进行调整,到1972年,集体插队成为主要的安置形式,5—7人一组的占下放知青总数的70%,2—4人一组的占20%,单身插队的人数占10%。
城镇下放知识青年安置经费专项使用,主要用于下放知青建房补助、生活补助、小农具补助、旅运费、学习材料费、困难补助费、宣传费等。1968~1972年本区共接收下拨安置经费2600万元,木材计划26285立方米,建知青住房29192间,(其中瓦房728间、草房23762间)。
自1970年开始知青返城安置工作,当年陆续有一部分知青被推荐招工、参军或上大学。1973年以后,一大批下乡知青,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回城镇安置。到1979年6月底,全区先后接收安置7万多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留在农村的尚有27788人,其中本地区城镇下乡知青12988人。之后,在地委、行署统一领导下,通过发展生产服务事业,兴办知青厂、队和服务网点,清理工厂计划外用工,减少使用农村劳动力,做好退休、退职职工子女的顶替;全民、集体企业招工等各种途径,安置待业知识青年。到1981年底,除了妥善解决本区4160名下乡已婚知青的扫尾工作外,历年的待业知识青年全部安置完毕。
到1968年12月底,全区初、高中毕业生下放到农村的已达13615人,占全部毕业生14825人的91.8%。其中城镇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的5840人。占城镇毕业生总数的85%。
1968年12月22日以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掀起高潮,所有初、高中毕业生都被动员上山下乡,称之为“一片红”下放。与此同时,本区从1969年2月起,开始大量接收安置上海、马鞍山、蚌埠市等来滁县地区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1968~1972年,本区共接收和安置了上述城市的知识青年43750人,其中上海知识青年21262人。
1974~1978年,继续动员下放和接收安置城镇知识青年25669人,其中本地区知识青年12104人。
1968年到1978年10年的时间里,全区累计接收安置下乡知识青年73064人。其中上海知识青年29358人。
为做好城镇下放人员的安置管理工作,滁县地区于1964年起就陆续成立了安置办公室、“五、七”办公室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等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安置、教育、管理下放知识青年、干部、医生的工作。
滁县地区安置城镇下放知识青年的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分散插队,二是集体插队,三是办知青场队。1970年前分散插队是主要的安置形式,但由于分散居住条件差,知青独立生活能力差等实际困难,加之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发生一些知青遭受迫害和极少数非正常死亡事件。对此类迫害知识青年事件,各级人民政府都严肃予以查处。1970年以后,逐步对分散插队进行调整,到1972年,集体插队成为主要的安置形式,5—7人一组的占下放知青总数的70%,2—4人一组的占20%,单身插队的人数占10%。
城镇下放知识青年安置经费专项使用,主要用于下放知青建房补助、生活补助、小农具补助、旅运费、学习材料费、困难补助费、宣传费等。1968~1972年本区共接收下拨安置经费2600万元,木材计划26285立方米,建知青住房29192间,(其中瓦房728间、草房23762间)。
自1970年开始知青返城安置工作,当年陆续有一部分知青被推荐招工、参军或上大学。1973年以后,一大批下乡知青,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回城镇安置。到1979年6月底,全区先后接收安置7万多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留在农村的尚有27788人,其中本地区城镇下乡知青12988人。之后,在地委、行署统一领导下,通过发展生产服务事业,兴办知青厂、队和服务网点,清理工厂计划外用工,减少使用农村劳动力,做好退休、退职职工子女的顶替;全民、集体企业招工等各种途径,安置待业知识青年。到1981年底,除了妥善解决本区4160名下乡已婚知青的扫尾工作外,历年的待业知识青年全部安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