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21年(1932),县城三界用吴家祠堂约10间房屋建立第一座监狱,配典狱长一人,看守员3人。监狱设备简陋,罪犯睡草铺,有警卫日夜看守。民国26年 (1937)12月,日军侵占三界后,三界监狱便不复存在。民国34年(1945),嘉山县城改为明光,设嘉山县监狱(地址在现新华书店后面约70米处),设监狱长1人,看守长2人,看守员5人。监狱有房屋16间,可容纳60余人,一般罪犯通过贿赂能见到家属,重要犯人(多系新四军干部和地方基层干部),临时羁押,后送往蚌埠第八绥清司令部处理或被秘密处决。民国36年(1947)秋,新四军干部、战士20余人,从嘉山监狱往蚌埠转送,至龙庙山脚下,被事先埋伏的国民党军队用机枪扫射全部牺牲,毫无人道和法律可言。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嘉山监狱。1951年改建了监房。同年,嘉山监狱改为看守所,迁到高家瓦屋(现看守所住地)。1966年,看守所向外扩建8米,新建监房16间,办公室1间,保管室1间,审讯室4间,浴室1间,伙房2间。1983年看守所配所长一人,指导员一人,副所长二人,所员二人,有监房18间,其中老监房9间,面积306平方米;有办公室4间,值班室2间,审讯室5间,约78平方米。犯人睡木板铺,每个房间不超过10人,每天一个半小时“放风”。所内设有犯人食堂,犯人每日两稀一干,每星期吃一次荤菜,每天供应开水两次,夏天三次。1987年10月,安徽省公安厅拨款12.5万元,改建了9间监房,新建了一个放风场、洗涮处和一个厕所,安装了一些现代化的监视设备。至1987年底,看守所有办公室8间,其中预审办公室4间,会议室2间,观察室1间,审讯室5间。
1951年看守所建立后,除按监视制度和狱侦原则进行正常管理外,还对罪犯的生活进行管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罪犯的生活水准也随之作了调整。1951年后,罪犯月生活费9元,吃饭实行定量分配,标准与城镇居民相同,即人均成品粮27斤。1964年,罪犯成品粮每人增加1斤(28斤),月生活费增加3元(每月12元)。1983年,罪犯月生活费由12元增至16元,成品粮由28斤增至30斤。对罪犯的伙食实行单独管理,保证饮食卫生,犯人生病时吃病号饭,看守所对属于少数民族的犯人,在生活习惯上都给予应有照顾。
看守所备有常用药品,罪犯有病可在所内治疗,重病者由看守人员带到医院医治,或经批准后实行保外就医。
为从思想上改造犯人,先后订有《人民日报》、《新岸报》、《安徽日报》、《滁州报》,定期组织犯人学习时事政策,促使他们认罪伏法。还不定期地请公、检、法、司领导干部给犯人上法制课,增强罪犯的法制观念。
1952年,安徽省公安厅规定:“各县已判决罪犯由各县自行投入劳动改造。”县看守所即组织已判决罪犯400余人到县设立的三界沙站、管店大王郢、明光米厂、金张、卞庄小河沿五个劳改场(点)进行劳动改造,至1958年,上述场(点)撤销。 1954年,县在明光镇郊郑洼设劳改点一个,组织罪犯20余人,从事砖瓦制做。通过劳动改造,多数罪犯悔过自新,成为新人。亦有少数刑满后释放人员,继续作案犯罪。
县看守所在改造罪犯中,采取政治教育与奖惩相结合,奖励和加刑、减刑办法,对服刑期间表现突出的犯人,报请上级,经批准后,给其减刑或提前释放,对不服从管教,认罪态度恶劣的犯人,建议给其加刑,奖惩严明,促进了罪犯改造和管理工作。1985年来,本县看守所在罪犯管理和监房扩建方面都有所加强和扩大。 1990年,本县看守所共收押各类人犯和犯人533人,比1989年上升46%,收审 331人。并切实加强监所管理工作,注意纠正超期羁押案件,当年共纠正14件23人,纠正违法关押数起。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