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传统道德风尚
(一)尊老爱幼
1.尊老
建国前,县境城乡普遍设立“香火”供“天地君亲师”牌位,凡辈尊或同辈中年长者,应受到下辈或同辈年轻者的尊敬。称呼他人时,凡对应尊重的人称呼前面喜冠以“老”字,如“老伯”、“老爹”、“老兄”、“老大姐”等。
建国后,尊老增加了新的社会内容,在车站、码头、剧场等公共场所,形成了一种普遍尊老风气。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种社会公德受到了破坏。“文化大革命”后,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又得到了恢复,并有了进一步发展。县成立了老干部局、各基层单位都开辟了“老干部活动室”,县政府在神山寺设立了“敬老院”,农村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依靠的人实行“五保”。共青团、妇联、驻军经常组织人义务为老人做好事,保证老人们能幸福地安度晚年。
2.爱幼
建国前,就家庭而言,所有的孩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父爱和母爱。虽然封建道德也提倡爱幼,但由于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贫富悬殊,穷苦人家的孩子社会地位低下,常常受到凌辱,甚至流浪街头。还有些孩子未成年就当学徒,给人帮工。
建国后,“爱幼”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车船上,旅客主动给怀抱婴儿的妇女让座,车站、码头设立了母婴候车(船)室。城镇办起了幼儿园,有条件的单位办了托儿所,每个公社都办起了幼儿班和学前班,对幼儿加强学前教育,使他们能健康成长。防疫站和有关医疗单位每年免费给幼儿接种卡介苗,打防疫针,县医院还设立了小儿科,方便儿童就医。每年“六·一”儿童节,政府都要为儿童举行庆祝活动,各单位也都捐款捐物(衣物、玩具、食品等),尽量让孩子们吃好、玩好。孩子不光受到父母之爱,同时受到全社会的保护和关心。
(二)拾金不昧
建国前,大多数人拣拾他人钱物能够归还原主。但由于社会普遍贫困,也有少数人拣拾他人钱物不还,给遗物者带来不幸和灾难。建国后,自五十年代开始,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以“拾金不昧”为荣的良好社会风气,不管是国家、集体个人丢失的东西,拣拾者首先交公,特别在青少年中已形成了自觉行动。学校里普遍设立了“遗物箱”和备有“拾物(金)登记簿”,并定期公布,让失主认领。拾到国家和集体钱、物及时交公者不仅受到表扬、奖励,还受到公众舆论的赞扬。
(三)扶困济贫
全椒古来民风淳厚,乐于扶困济贫。建国前,因天灾人祸而造成生活极端贫困者,往往受到他人的接济;大灾之年,也偶有寺庙和商贾人家施舍粥饭,以赈济饥民。这在民间被视作良好风尚。
建国后,这种传统的道德风尚得以继承和发扬,并赋于新的时代内容。县内和县外,如有大的灾害出现,机关、团体和群众,必自动组织起来捐款捐物。1983年,皖南大水,县领导亲自带领车队将全县人民群众捐献的衣物、粮食、人民币送至郎溪县,解决了兄弟县的一时困难。八十年代起,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极少数劳力少的农户面临一时困难,县委组织科、局长干部,定人定户开展扶贫工作,坚定了贫困户战胜困难的决心。
(四)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建国后,这一传统得到了很好的发扬。人民群众均将国家、民族、集体、人民的利益看作自己的利益。35年来,我县涌现了一批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见义勇为的英雄:他们送子、送郎抗美援朝,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他们不顾生命危险与坏人英勇搏斗,勇堵决堤,抢救集体财产,其中杰出代表是南屏公社饲养员施金山。
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一)男女平等
建国后妇女真正得到了解放,“三从四德”受到彻底批判,一切束缚和残害妇女的制度被彻底摧毁。妇女在参加工作、接受教育、养老抚幼、继承财产等方面和男子享有同等权利。
在社会分工方面,有关部门注意妇女的特点,因此在教育、卫生、商业、服务业及其它第三产业中,妇女所占比例较大。此外,绝大多数家庭均由男女双方共同担负家务劳动,加深了夫妻感情,增进了家庭和睦。
(二)学雷锋
1963年3月5日,党中央主席毛泽东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群众运动。当时我县男女老幼,特别是青少年一代都以雷锋为榜样,刻苦学习,争做好人好事,助人为乐。
在学雷锋活动中,我县教育系统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争‘三好’”活动,各校纷纷成立了学雷锋小组。襄河镇各小学开展了“戴小红花”活动,利用星期天和其他课外时间到车站、商店、街道帮助打扫卫生。县襄河粮店团小组组织“学雷锋送温暖”小组,做到为困难户送粮上门档案化,1982年在省“学雷锋树新风”代表会议上受到了嘉奖和表彰。
(三)“五讲四美三热爱”与“文明礼貌月”
1981年3月,根据中宣部等八个部门倡导精神,县委宣传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向全县发出了开展“五讲四美”(即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的倡议。县委和各区、乡、镇党委相继成立了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同年5月,全县开展了“五讲四美”活动检查评比,共有68个单位被评为“五讲四美”活动先进单位。
1982年3月,把“五讲四美”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在县内开展了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主要解决“脏”、“乱”、“差”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搞好环境卫生,解决“脏”字;抓好公共秩序,解决“乱”字;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差”字。当月底,经检查评比,全县有51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118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983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县继续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进一步治理脏、乱、差。同年3月,我县开展第二个“文明礼貌月”活动,把“五讲四美”活动和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三热爱”活动结合起来。各地、各单位深入地开展“三优一学”(即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学雷锋及其他先进人物)的活动。
1984年,县设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同时,组成了“治脏、治乱、治差”三个组。通过“文明礼貌月”活动,全县共评出“文明卫生村”189个,“文明卫生街”一条(襄河镇新华路),“文明卫生单位”119个(其中县直机关76个)。
同年,县人民医院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医院”,南屏影剧院被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影剧院”,武岗道班被地区公路总站授予“文明道班”。
(四)“五好”家庭
七十年代后期,全县开展了“五好”家庭活动,促进了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使县内涌现了一大批好婆媳、好夫妻的和睦家庭。仅1983年,全县就有400户“五好”家庭受到县妇联表彰,有七户受到省妇联表彰,有三户受到全国妇联表彰。
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的三圣乡排房生产队陈正偿一家,是个“四世同堂”的17口之家。陈正偿上有90多岁的老母,下有两、三岁的孙子,侄孙,全家人敬老爱幼,三代婆媳、妯娌之间团结友爱,亲密无间,是个和睦的大家庭。
蔡集乡李桥村赵以琴70多岁的老婆母全身瘫痪,多年卧床不起,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赵以琴几年如一日,不嫌脏、不怕累,一日三餐喂吃喂喝,为婆婆端屎倒尿,这一精神和行为受到县、省和全国妇联的表彰。
(五)尊师月
1984年,国家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县委和县政府决定每年2月为全椒县的“尊师月”。“尊师月”期间,全县要掀起一个尊师重教的热潮,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须深入学校和教师家庭了解情况,为教师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