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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民国17年(1928年)夏,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山后党支部书记方建平(原名方在王宣,又名方再王宣)到定远县臧陈、永康一带从事建党活动。首先,他发展农民臧德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夏,又发展王庆春、张汉民、王仲亚、李明远、臧家兵5人入党,建立定远县最早的党支部——中共臧陈党支部。王庆春首任党支部书记。随后,在永康、枸桔梨王、河北魏、能仁、凉亭、靠山、西卅店等地先后建立8个党支部,发展党员达200余人。民国18年(1929年)春,中共凤阳县委决定:以永康为中心建立中共定西特区委(又称永康特区委)。同年2月和民国19年3月,中共凤阳县委分别派秦子杨、沈侠飞到吴圩地区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民国20年3月,组建吴圩区委,隶属中共长淮特委领导。是年8月,下辖党支部发展到8个,党员发展到180余名。民国20年(1931年)8月,中共长淮特委批准在吴圩区委的基础上成立中共定远县委。县委建立后,发动了以吴圩为中心的农民暴动。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暴动的烈火被国民党反动派扑灭,党组织遭受破坏。
民国20年9月,长淮特委派陈新然到定远进行党组织恢复和发展工作。经过1年多的努力,基层党组织相继恢复。先后新建和重建了吴圩、九梓、卜店、定城、杜集、长里徐党支部。民国21年秋,正当陈新然重新筹建定远县委时,长淮特委军委书记刘小平叛变告密,使刚刚恢复的长淮特委下辖的党组织、定西工委等全部遭到破坏,党的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定远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组织分布图

定远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织沿革表(一)

定远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织沿革表(二)


(二)抗日战争时期
民国28年(1939年)4月,新四军四支队挺进团、第八团以及中共苏皖省委先后抵达定远县藕塘,并分别派出民运工作组,深入群众,进行抗日救亡宣传和共产党的发展工作。同年11月底,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刘少奇率中原局机关到达定远县藕塘附近的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直接指挥皖东军民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随着抗日游击根据地的不断扩大,给党组织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至12月,先后建立了中共定(远)凤(阳)县委、定西工委、藕塘中心区县委和定凤中心县委。民国29年春,新四军第四、第五支队一部遵照刘少奇指示,对国民党顽固派军队三面合击驻大桥集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和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的妄举,奋起自卫反击,不仅击退了进攻大桥集的国民党军队,并于当年3月4日攻占了定远县城,3月9日成立了中共定远县委和定远县抗日民主政府。石光、陈少景、时生等先后任定远县委书记,魏文伯任县长。下辖定一(定城)、定二(永康)、定三(张桥)、定四(藕塘)共四个区。
民国29年(1940年)5月14日,日本侵略军第二次侵占定城,中共定远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被迫转入农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扫荡”、大生产、减租减息、拥政爱民和整风运动。10月,因国民党军队不断骚扰,县委由藕塘地区移驻县西靠山一带。12月,中共皖东津浦路西省委决定以藕塘为中心新成立中共定东南县委员会和定东南办事处,负责领导县东定三区(张桥),定四区(天长集)、池河区、定五区(藕塘)等党组织,开展抗日斗争。民国30年(1941年)2月,定远县委改称定怀县委。定怀县辖定二区、怀二区、定六区和定七区。民国31年1月,凤阳县的凤一、凤二两区划归定怀县,皖东津浦路西区党委决定,定怀县改称定(远)凤(阳)怀(远)县。民国31年10月,以定四区(天长集)为基础组建中共定滁嘉工委。民国31年1月,工委改称中共凤(阳)定(远)嘉(山)县委。县委常驻天长集一带,辖定四、池河和凤四区(今属凤阳县)。同年2月,中共定东南县委改称定远县委。定凤怀县委、定远县委、凤定嘉县委都隶属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领导。
民国31年春,中共皖东津浦路西区委员会决定,定寿公路以南包括当时合肥县的一部分,新建中共定(远)合(肥)县委。定合县先后辖定六区、定八区、定十区、海清区和今属肥东县的合五区(青龙厂)、合六区(花张集)及长丰县的湖塘区。定合县委先后隶属中共皖东津浦路西区委员会和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领导。县委常驻吴家圩、九梓集、朱家湾等地。民国33年(1944年)10月,经上级批准,成立了中共藕塘市委,驻藕塘镇,隶属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领导。下辖藕塘镇及世新、陶庵、石门、塔山、永宁5个乡。 民国34年8月14日,凤定嘉县并入定远县,成立中共定远县委,县委机关迁驻定城镇。辖原凤定嘉县的池河、定西区和凤四区,以及原定远县的定一区、定三区、定五区、大桥区和回民自治区。
定远县抗日战争时期党组织分布示意图

定远县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织沿革表(一)

定远县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织沿革表(二)

(三)解放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顽固派调集重兵,全面进攻淮南津浦路西解放区,民国35年(1946年)5月,淮南津浦路西地区党政领导机关和绝大部分干部被迫北撤。是年年底至民国37年,在中共淮南工委和中共江淮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先后派出几批干部和地方武装,从山东、苏北打回路西解放区,恢复了定凤怀、定凤嘉、定合等县党组织。1949年1月撤销,淮海战役胜利后,路西地区全面解放,正式按定远、凤阳、全椒的原辖区,恢复了各县的党组织。
解放战争前夕,定远县境内,设有定远、定凤怀、凤定嘉、定合等四个县,均属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民国34年11月,改称中共华中四地委)领导。
民国34年(1945年)9月,原属皖中抗日根据地的中共巢(县)合(肥)县委并入中共定(远)合(肥)县委。定合县辖定六、海清、定十、张桥4个区。同年11月,定五区(藕塘)、大桥区、回民自治区划归新成立的定滁全县。民国35年(1946年)5月,定滁全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定东南工作委员会,代表定滁全县领导大桥区、定五区和回民自治区。同年5月至7月,路西除留少数几支干部和地方武装坚持游击斗争外,大部分党政机关干部被迫撤离。
民国35年底至次年初,中共淮南工委派出孙传家等一批干部和地方武装由苏北打回凤阳山区,同坚持凤阳山的干部汇合,组建了中共淮南津浦路西中心县委,在定(远)凤(阳)怀(远)地区开展游击战争。
民国36年1月,中共淮南津浦路西中心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定(远)凤(阳)嘉(山)工委,下辖三和、凤阳(今属凤阳县)两个区工委。为了恢复和发展定合地区党和政权组织,还决定设立中共定(远)合(肥)工作委员会(亦称第二工委),下辖第六、第八和海清三个工委。
民国37年,津浦路西解放区的形势有了较大的发展。是年1月,在中共淮南津浦路西中心县委的基础上,成立了领导全区的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工委。4月,正式成立了以杨效椿为书记的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地委。5月,路西地委改称中共江淮区第四地委,全面领导路西地区各县的革命斗争。
民国37年1月,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工委决定撤销中共定凤嘉工委,成立中共定(远)凤(阳)嘉(山)县委,辖三和、池河、凤四和鹿塘四个区委。民国38年1月,定凤嘉县撤销,其所属三和、池河、凤四区划归新建的定远县,鹿塘区划归凤阳县。
民国37年1月,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工委决定,在定合工委的基础上成立中共定合县委。定合县辖六区、八区(后称杜集区)、十区、海清区和炉桥区。定远全境解放后,定合县委住地朱家湾。1949年5月,撤销定合县。其所属区、乡并入定远县。
民国37年3月,中共淮南工委决定成立以藕塘为中心的中共定滁县委。1949年1月撤销,其所属大桥、天长集两区划归定远县。藕塘、皇甫、花山三区隶属以施集为中心新建的定滁县。是年6月,定滁县撤销,藕塘区复归定远县。
1949年1月18日,定远重新获得解放。1月,中共定远县委在定城成立,辖定城、张桥、大桥、老人仓、池河、三和、凤四7个区。是年5月,撤销定合县,其所属站岗、海清、炉桥、杜集4个区并入定远县。是年6月,将凤四区划归凤阳县,定滁县的藕塘区划给定远县。定远县委始属中共江淮四地委,1949年4月初,江淮四地委改名中共皖北定远地委。7月初,定远地委和皖北一地委合并,成立中共滁县地委,定远县委改属滁县地委。
定远县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各县党组织沿革表

定远县解放战争时期党组织分布图

建国前中共党组织情况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建国后,在中共定远县委的领导下,党组织机构逐步建立健全。1949年10月,全县设立11个区委,124个乡镇党支部。1955年底,发展到173个党支部。1956年,将11个区委合并成6个区委,59个乡镇成立党总支部。1958年,撤区建社,设立22个人民公社。1959年8月县委诀定恢复定城、炉桥两个镇。社镇设立党委,生产大队成立党支部。1961年,恢复8个区委、48个公社、2个镇。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委会、农工部、文教部、工交部、财政经济委员会、财贸部、政法领导小组、党校、县直机关党委。至1966年6月,县委职能机构减为9个,下设7个区委、51个公社镇党委和469个大队总支部,党员发展到10,427人。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共定远县委以及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党员干部有的被批斗,有的靠边站,有的卷入派性斗争,党的组织处于瘫痪状况。1968年7月,定远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党的核心小组,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1971年6月28日,恢复中共定远县委员会,但没有设立党委机构,由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行使党委机构的权力。1976年8月,党政机关分设,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机关党委及基层党组织。1978年恢复党校,增设审干室。1979年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改档案组为档案局。1981年改信访组为信访办公室。县政府、人大、政协设立党组。1982年,政法领导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
1984年3月县级机构改革后至1990年初,县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县直机关党委、老干部管理局、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档案局、信访办公室、党校12个职能机构。下设2个镇党委、6个区委、53个乡党委、23个党总支、1,097个党支部。至1990年底,党员发展到26,837人。
建国后全县中共党组织情况表

建国后全县党员基本情况表

定远县建国前历任中共县委书记一览表

建国后中共定远县委书记一览表

建国后中共定远县委副书记一览表

二、历次党的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定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1956年5月13日至15日在定城召开,440名代表,代表全县5,881名党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定远县委关于1956年至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定远县委领导成员。
中共定远县第二次代表大会1958年2月28日至3月9日在定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继续深入地完成全民性整风》和《全面动员起来,为在三四年内达到或超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
中共定远县第三次代表大会1960年2月4日至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县3年大跃进规划》的报告。
中共定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971年6月25日至28日,在定城召开,选举中共定远县委员会。会议决定在全县掀起“学大寨,赶郭庄”,大办农业的热潮。
中共定远县第五次代表大会1980年11月5至10日在定城召开。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全党动员,同心同德,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四化宏伟目标而奋斗》等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会议认真总结了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经验教训,对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正确的意见。
中共定远县第六次代表大会1984年8月30日至9月2日在定城召开。总结改革开放全县取得的重大成就,制定了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今后三年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全面开创定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任务。
中共定远县第七次代表大会1987年10月2~14日在定城召开,会议总结了三年来的工作经验,分析了形势,制定出县委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把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的决议。
中共定远县第八次代表大会1990年5月16日~17日在定城召开。会议审议了县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县委工作报告》和《中共定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国后中共定远县历次代表大会情况表


三、宣传教育
(一)宣传
1949年元月,中共定远县委成立时,设立县委宣传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机构逐步扩大,人员相应增加,至1964年,宣传部定编9人,另有理论教员2名,内设宣传、教育、通讯、理论学习等机构,分别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工作。1967年3月,县成立了“三结合”革命生产委员会,宣传部门停止活动。1968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在政治工作组内设立党的宣传小组。1976年9月,恢复县委宣传部编制,定编15人,内设宣传、理论、通讯、秘书4个小组。1979年7月,撤销秘书小组,增设组干小组。1981年5月,宣传、理论、通讯、组干四个组改为科。1984年4月,改通讯科为新闻科,撤销组干科,增设文教科,新设了县委理论讲师组。同时,在各个历史时期,区、镇、乡均配备宣传委员,受县委宣传部指导,开展党的宣传教育工作。
建国初期,主要围绕着“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等政治运动,开展党的宣传工作。1950~1952年,先后组织了400多个宣传队,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的具体政策的宣传。
1953~1957年,主要围绕以“一化三改造”为内容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宣传活动。全县先后组织了782个宣传队和5740个宣传小组,形成了县、区、乡、村4级宣传网络。1958年至1965年,党的宣传工作前一段主要是宣传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宣传大办人民公社。在这过程中,也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助长了形式主义和浮夸风。后一段大力宣传全党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宣传中央紧急指示信(即《12条》)和《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定(60条)(草案)》;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宣传活动。1964年6月开始,持续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活动,后在“活学活用,立竿见影”的渲染下,学习活动一度流于形式。
1966年至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县委宣传部停止活动。
1976年9月,县委宣传部恢复,至1990年,在全县先后开展了深入揭批“四人帮”运动,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三本政治理论书籍(即《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邓小平文选》和《陈云文稿选编(1949~1956)》,在城乡广泛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教育
1951年,县委创办党训班。1952年,第一期区、乡党员干部训练班于定城开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宣讲党的方针政策、马列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础知识。当年共办3期,参加培训达800人次。
1953~1954年,以短期轮训班形式,培训干部1,400多人次,对巩固“土地改革”的胜利成果,推动兴办“农业互助合作”以及“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抗美援朝”等运动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作用,为加强政权建设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做出贡献。
1954年起,为了适应“一化三改造”(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新形势,党训班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各条战线上的积极分子进行训练,到1956年党训班共办26期,培训党员、干部115,000多人次。
1957年,党训班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带领学员认真学习党的“八大”文件,开展整风运动。举办纪检干部、妇女干部等各种对象的培训班6期700多人次。
1958年,中共定远县委根据中共中央、省委党校工作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在原党训班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共定远县委党校。该年党校对党员和基层干部进行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与“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教育,共培训党员干部6期7,000多人次。
1959年2月至1962年9月,党员教育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农业六十条》、《工业七十条》、《商业四十条》、《手工业三十五条》等。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4年中,党校共举办培训班30期,参加培训的有1,600多人。
1963年,为了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关于目前农村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双十条”),开始了全县面上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1965年初,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面开展。此间三年,党校主要是进行形势教育,围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培训骨干。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校正常教学工作被迫中断。党员教育围绕“文化大革命”政治运动进行,其教材为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和“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社论。
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定远县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此后,举办过“批判派性”、“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学习班,共46期,参加学习人员11,619人次。
1976年,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以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好各级党校的决定,经滁县地委批准,于1978年4月9日恢复党校,直属县委领导,由县委书记张洪宇兼任校长。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党校恢复了生机。截止1983年底,围绕学习党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重要文献和文章以及《陈云文稿选编》、《邓小平文选》、《十二大党章》等,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4期,训练党员干部3,600多人次。1984年,根据省委关于党校的领导体制改为校委会制的决定,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定远县委党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教科、教研室、行政科、函授办公室(编外)。直至1990年,党校主要是围绕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培养“四化”人才等内容,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受教育者1,275人。
县委除采取轮训班、学习班形式向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外,还通过各级党组织利用“民主生活会”、“三会(每月一次小组会,三个月一次支部大会,两个月一次支委会)一课(三个月一次党课)制度”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政治思想路线、党的方针政策及其优良传统教育。自1979年至1990年,全县每年年终开展一次“两先一优”(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评选 活动,县委召开表彰大会进行大力表彰,号召和教育党员向优秀党员学习。以1990年为例,全县共评选出先进党支部86个,占党支部的7.8%;先进党小组70个,占党小组总数的1.6%;优秀党员285名,占党员总数的1%。
四、统一战线
抗日战争时期,定远县委为了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将地方有声望的民主人士选进参议会。民国30年9月18日,皖东津浦路西各县抗敌联防委员会办事处临时参议会第一届一次会议在藕塘镇召开。会议明确把“反映民众正确意见,制订各项暂行法令,监督执行民众的正确意见;协助县政府宣传三七分租,精兵简政等政策;动员参军,抗日反顽”等工作作为参议会的主要任务。
解放战争时期,通过党的政策宣传,不少国民党军携械投诚。民国36年2月,定城东北炮楼住有保安团的一个机枪班,有8名士兵,一挺机枪、八支步枪,由于受到广西兵的欺压,愤愤不平,经城北工委书记陈材阁、大队长陈华派员做工作,全班在班长带领下,起义投诚,受到工委书记、县大队领导的热情接待。1949年元月17日,驻定城的国民党县政府被解放军包围。县委书记陈振亚写信劝降;军分区司令部情报员尹少臣向守城的国民党军官兵说明,国民党大势已去,尽快起义投诚,走爱国之路。五中队吴家广与杨排长开枪打死中队长徐仁培,带领两个排人起义。
建国后,党对统一战线工作更为重视。1953年6月,中共定远县委正式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积极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一)关怀少数民族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做好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据1985年统计,定远共有回民11,561人,占全县总人口713,462的1.62%。在历届乡县人民代表及县政协委员会中的回族名额人口比例均大于汉族。全县回族有省人民代表1人,省妇联执行委员会1人,省联社处长1人,县政协副主席2人,县人民代表16人,县政协委员会17人;任中学校长、副校长3人,县医院副院长2人,在外地任大学教授1人,研究员2人;培养提拔少数民族干部62人,乡党委书记2人。1956年7月,县统战部曾组织回民代表阿訇、乡老等48人到国营方邱湖农场炉桥分场、灯塔高级社、响水坝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国营马厂湖机耕农场进行实地参观。
1956年夏秋之间,回民聚居的二龙乡遭受严重旱灾,县委统战部同张桥区委组织44人检查组,分头深入各队进行检查,发现有断炊户,从县民政科拨给2000元现款给予救济,县粮食局贷给粮食25万公斤,帮助回民度过灾荒,发展生产。为了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党和政府在定城、二龙、三和、仓镇、青岗、池河、藕塘等乡镇兴办了清真饭店 、清真糕点坊、豆制品加工厂,并在定城西北地方划出50亩地,作为回民墓葬地,照顾了回民土葬习惯。
(二)关心台属台胞
1981年6月,成立“定远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项对台工作全面展开。全县共有去台人员809人,台属304户,2503人。从1987年至1990年共接待从台回籍探亲和旅游台胞计222人次,办理赴台奔丧的5人次,赴香港会亲的26人次,台胞回籍定居的1人。
根据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对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精神,从1982年起给因台湾关系而受到各种错误处理的台属落实政策。到1990年底,共有21户台属53人落实了政策。全县共退房屋20.5间,房屋折价退款7千元;恢复工作3人,恢复工作作退休安排的8人。1986年,成立“定远县台属联谊会”。1986年5月9~10日,本县首次召开“去台人员亲属代表会”和“黄埔军校定远同学座谈会”。出席两会的代表56人,其中,黄埔军校同学16人,各区、镇统战委员出席了会议,县委书记陈六和县长杨长文、县委副书记黄德成会见了与会代表。黄埔同学滁县地区联络组长穆靖先生应邀出席了会议,省、地统战部和台办分别向“两会”发了贺电、贺信。这次会议成立了“定远县台属联谊会”,推举了黄埔同学定远联络人。定城、炉桥、池河、藕塘等乡镇也相继成立台属联谊会,为台属寻找亲人做好联系工作。同时,对台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联络感情,增进友谊都发挥了一定作用。在台属联谊会的引导下,台属集资先后办起海华商场、台联综合商场,为繁荣定远经济、改善台属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解决了30多名台属子女的就业问题。
1989年5月,县召开台属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了县台联第二届理事会。
(三)慰问活动
县统战部每逢春节、中秋节,均开展对党外人士的慰问活动,并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党外人士及其遗孀给予救济。1986~1990年,共为300多人发给救济款1.5万元。每年春节和中秋节的茶话会,本县各界人士代表皆欢聚一堂,交流经验,畅谈大好形势,吟诗唱歌,抒发情怀。
(四)办理案件
1981年至1990年,落实统战政策中,办理案件148件,接待来访300多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00多件,其中包括转办62件,不符合政策消案的16件。在平反冤假错案中,落实台属政策,结案69件,其中恢复公职的19人,收回非农业户口895人,退还15户房屋,共53间。
(五)区别原工商业者
本县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过快,未能正确处理无雇佣剥削的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混淆了剥削者和劳动者的界限。1979年,中共中央发出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劳动者的指示。1980年2月,根据县委文件精神,由副县长张孝宗等7人组成县区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等事宜,历时8个月,全县区别出“三小”共130人,其中工业20人、商业55人、饮食服务业55人。
(六)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1986年3月,正式成立外事侨务办公室,具体办理外事侨务工作。在接待侨务对象中,要求落实房产的9户,现已全部解决,退还土改没收和征收侨房的5户(635平方米),退还代管的4户侨房(930平方米),共计1565平方米,补偿经济1.7万多元。在60年代初期,受到冤假错案处理被精简的归侨侨眷12人,全部得到平反,其中:复职的6人,退休的2人,给生活费的4人,解决夫妻长年分居的6人,解决农转非户口的38人,解决子女就业的58人。兴办侨眷集资企业一个,兴办个体企业8个,安排就业35人,为社会创造一定财富。
中共定远县委统战部领导人更迭表

五、纪律检查
建国初期,纪律检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代管。1951年7月,成立了中共定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5月至1960年2月,中共定远县第一、二、三届党的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历届中共定远县委纪律监察委员会。1966~1974年,纪律监察机构被取消。1974~1979年初,县委组织部内设纪律检查组。1979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有关规定,恢复和重建了中共定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8月,中共定远县第六届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定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升格为副县级领导,定编23人,并增设了常务委员会。1987年10月和1990年5月,中共定远县第七、八两次党的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定编27人;内设办公、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来信来访、调查研究等5室。
县委纪委(监委)领导人在中共定远县代表大会前,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再由每届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1951年7月,中共定远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至1956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三反”、“三大改造”、“整风”等运动中,开展了检查处理党员违法乱纪的行为;决定或取销对于党员的党纪处分;受理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等工作。1950~1956年,共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429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68人;留党察看的78人;撤销职务的51人;严重警告的7人;警告处分的108人;劝告17人。
1957~1960年,共查处党员干部924人。由于在掌握和执行政策上出现了扩大化的错误,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批斗、“攻心”,乱扣帽子,造成一部分冤假错案。1961年,县委对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根据“有错必纠,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对1957~1960年受到错误处分的党员干部作了甄别平反;但在1963~1965年的社会主义的教育运动中,又因“左”的错误影响,一批党员、干部受到错误处理。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由县革委会政治工作组代替。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大部分党员干部挨整,造成一大批冤假错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纪律检查机关得以恢复,大量的工作是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处的党员、干部 进行全面复查、平反。1979~1981年,全县共受理复查平反案件285件,查结264件,全错全平的153人;部分错部分平的71人;维持原结论的40人。
自1982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端正党风为主要内容,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新党章活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并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1982~1985年,全县共受理案件1,260件,查结1,233件,处理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 95人。
1985~1990年,纪律检查工作重点是为党的“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本路线服务,认真履行“两个管好”(协助党委管好党风、集中精力管好党纪)与“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查处各类违纪案件971件,处理违纪党员235人,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中共定远县(委)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六、重大活动纪略
民国20年(1931年)8月下旬,中共定远县委组织发动和领导了声势浩大的吴圩农民武装暴动。直接参加暴动者1,000余人,报名者近万人,称之为“万人红军闹革命”。此次暴动虽然时间很短,因条件不成熟而失败,但它扩大了党的影响,唤醒了沉睡的人民,为此后的革命斗争打下了基础。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中央中原局书纪刘少奇率中原局机关于民国28年(1939年)11月底亲临定远县,直接指挥皖东乃至整个华中地区的军民,开展抗日斗争,建立了以定远藕塘为中心的津浦路西抗日根据地。民国29年3月上旬,共产党领导的定远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定城成立,这是刘少奇来皖东后亲自建立的第一个县级政权。此后,以定远为中心,又相继建立了定东南、定怀和定合等县政权,使津浦路西抗日民主政权联成一片。
民国37年4月,以杨效椿为首重建中共津浦路西地委,统一领导路西各县军民开展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5月,国民党调二十五师六个团、四十六师五六三团和省保安五团等 1万余兵力,对淮南津浦路西实行惨无人道的“百日清剿”。路西各县党政军,采用分散游击的办法,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与国民党军队进行游击战争,终于取得反“清剿”的胜利。
1949年1月18日,由于人民解放军在淮海战役获得全胜,国民党定远县军政人员在我地方武装围攻下,被迫南逃。中共定滁县委、县政府负责人进驻定城,遂成立定远军事管制委员会。是月下旬,中共定远县委、县政府在定城成立。
1949年至1952年,县委抽调大批工作队下基层,先后开展支援前线,反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运动。1949年5月15日,为了支援解放大军渡江作战,县成立支援前线指挥部,掀起声势浩大的渡江支前热潮。全县出动民工224万多人次,组织1,000余付担架,调运粮食200多万公斤,安装电线杆2200根,做军鞋1900双,修筑公路55.5公里,架设桥梁22座,支援人民解放军南下渡江作战。1950年1月至1951年夏,县内小股土匪、特务活动猖獗,阴谋组织暴乱,县委组织开展了剿匪、散会道门、加强治安保卫工作。1950年9月,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开始在全县进行了土地改革,至1951年12月底,完成土地改革工作。全县没收地主多余土地444633亩,67,109户农民分得土地。经过三年的努力,党的政策得到了贯彻落实,新生民主政权得到了巩固,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进一步得到提高,共产党员和广大基层干部经受了锻炼。
1953年,中共定远县委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全县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在农业互助组的基础上试办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底,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迅速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年底,全县各乡普遍建立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引导全县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1957年夏,全县党政机关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动员干部群众和党外民主人士“大鸣大放”,向党提意见。11月,根据上级指示,整风运动转入反右斗争。由 于“左”倾思想的指导,造成反右扩大化,全县被错划的“右派分子”达384人。
1958年夏季,县委按照上级指示,在全县迅速掀起了大跃进和大办人民公社的热潮。至9月初,全县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化。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各地出现刮“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风”,损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农业严重减产。该年夏秋,全县还掀起大办工业热潮。县成立了冶金指挥部和钢铁师司令部,抽调5,700名民工开采大红山铁矿炼铁,动员全县农村、城镇、工厂、学校、机关团体65,000多名劳力投入钢铁生产。由于“土法”炼钢铁技术不过关,炼出大批废品。1960年2月4日至7日,中共定远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关于全县3年大跃进规划》的报告,继续鼓动大跃进,出现左的偏差。由于刮“五风”和3年自然灾害,生产力遭受严重破坏。1959年全县粮食产量仅有0.7亿公斤,比1949年还少收0.5亿公斤粮食。征购粮食0.36亿公斤。全县城乡粮食、副食品供应严重不足。1960年,全县开展“小秋收”活动,以野菜、萝卜、榆树皮等作代食品,浮肿病、肝炎病等患者日益增多,并出现大批非正常死亡。是年底,县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布置整风整社运动,纠正1958年以后出现的“共产风”等错误。
1961年至1962年,中共定远县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的指示,在全县农村推行“责任田”,并采取开放市场,搞活经济,扩大自留地等措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克服和战胜经济困难。从1962年开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错划的384名“右派分子”进行了甄别平反。
1963年6月,在县直机关、定城、炉桥镇的103个单位开展了“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首先动员干部“下楼洗澡”,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由于运动的深入,揭出问题严重复杂,力量不足,运动由103个单位压缩到少数几个单位,其余的均转入面上“四清”运动。
1963年春至1965年8月,在县委领导下,先后在拂晓等12个公社99个大队开展面上的“四清”(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清思想)运动。1965年秋到1966 年6月,由中共中央华东局直接领导的重点“四清”运动在定远开展。华东局组织部长罗毅带领华东局及从省、地、县抽调的8,000多名工作队员进驻定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四清”运动对端正干部的作风,搞好经济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下,造成了人人自危,在某些地方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处理干部扩大化,全县共有2656名干部受到处理。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政权机构均遭到不同程度的冲击,领导人受到批判斗争。1967年春,城乡“造反派”受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搞否定一切,全面打倒,在全县上下,搞非法夺权,各级政权组织陷于瘫痪。1967年3月,在县人武部和定远驻军的帮助下,成立了“定远县三结合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临时负责指挥全县的工农业生产。1968年7月25日,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定远县革命委员会,党政工作由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1968年冬—1969年夏,全县共组织一支五六百人的贫宣队,开赴各人民公社,建立500多个大队革命委员会。1969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
1971年夏至1975年夏,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选派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机关、学校领导斗批改和开展“批林批孔”、“评法批儒”、“反击右倾翻案风” 政治运动。1975年10月,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至1977年10月结束,虽解决了一些由于“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实际问题,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受到“左”的思想某种程度的影响。
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 ”反革命集团,结束了10年“文化大革命”。县委按照中央布置,向全县人民传达了《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1—3)等文件,并组织全县人民对“四人帮”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和批判。
1978年12月下旬至1979年春,中央定远县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领导人民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平反冤、假、错案,进行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端正思想路线。1979年2月6日,县委下发了(79)31号文件向全县推广斋朗乡斋朗大队“包产到组,以产记工”责任制的试点经验。年底,全县4,812个生产队中,实行“包产到组,以产记工”责任制的生产队达3,740个,占77.7%;实行“包干到组”“包干到户”等责任制形式的生产队为1,072个,占22.3%。实行“责任制”的头一年—1979年,全县粮食产量达2.4亿公斤,比1978年增长0.864亿公斤。
1983年3月,县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全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改革;分别建立了乡(镇)党委、乡(镇) 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较好地解决了各乡镇权力集中、分工不明、精力分散、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等问题。
1984年元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中共定远县委对全县的机构进行了改革。设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五大机关。同时,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条件,对县直机关的部、委、办、室、局等机构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充实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基本趋向合理化。12月,县委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了历时3年的整党工作。县委在抓整党工作中,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方针。通过整党,广大党员素质得到了提高,党风有了较明显的好转。
19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发生反革命暴乱及全国一些城市发生动乱的情况下,中共定远县委带领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坚持工农业生产,坚决拥护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定,使我县政治上稳定,经济上发展,特别是农业取得了较大丰收。
1990年2月至11月6日,从县直机关抽调237名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到农村53个村、队和42个厂矿企业驻点工作。其主要任务:倾听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进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促进安定团结;同基层干部群众一起想办法,解决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经过将近一年时间,走访16510农户,促膝谈心25万多人次,写出了调查报告296篇,办各类实事475件。当年12月8日,县委从县直机关抽派出第二批工作队249名,到农村基层开展为期1年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扶贫工作。
七、信访
(一)机构
建国初期,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民政科办理。1952年,县委办公室指定一名秘书兼办信访。1957年,县委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秘书负责办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1962年10月,县委、县政府成立来访接待室,配备3名干部处理信访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信访机构被取消。1967年初,支左部队介入,信访工作由县人武部代办。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内设信访小组。1978年,县委办公室内设信访办公室,配备信访干部5~7人,信访工作恢复正常。1981年4月,县委、县政府正式成立信访办公室,配专职信访干部7~9人,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制度
1957年前,县委明确规定,县委办公室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县委办公室确定1名秘书兼办信访业务。1957年后,县委确定1名副书记分管信访工作。1962年,实行县委正副书记、政府正副县长每月接待1次来访群众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信访制度被破坏,群众的来信、来访无人过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共定远县委决定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5日至20日为县委常委和正、副县长接待日。10年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共参加接待349人次,接待来访群众3,139人次,批阅人民来信14,832件。1985年,县委书记陈六亲自批阅来信757件,为解决群众疾苦,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52年至1989年,全县共受理人民来信38,994件,接待群众来访7,424人次;1987年至1990年查结上报案件2,067件,自办8,265件。1982~1990年,全县信访连续9年无积案,连续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1988、1989年,两年被评为滁县地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若干年份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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