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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属单位
(一)普济医院
民国31年(1942)4月,在淮南津浦路西根据地中心区藕塘镇设立普济医院,开展门诊,宣传防病知识,供给药品,广为群众治病。当年春,流行麻疹,夏季菌痢流行,医务人员大力宣传防病知识,认真进行防治,很快控制病情。次年,普济医院改为藕塘药房,其人员和任务不变。民国35年,工作人员随军北撤,医院解体。
(二)定远县卫生院 民国34年(1945)秋,民国定远县政府在炉桥筹办定远县卫生院,35年5月在定城正式建立,院址在定城东大街(现农业银行业务处),租民房6间。卫生院为丁等卫生院,编制11人,主任医师1人,医师1人,护士3人,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药剂员、检查员、卫生稽查员各1人,另设工役3人。
(三)定远县人民医院
1949年,定远县公立卫生所在西大街陈家菜园建立。9间民用草房,有卫生人员7人。国家拨大米2万公斤,除购置必须药品外,其它设备一无所有。1951年春,所址迁至南大街后天宫。同年秋,卫生所改称县卫生院,上级奖励显微镜1台,手术包1个,有医务人员27人。1956年10月,在南门外新建病房20间,住院部迁至南门外,医院自己购置一些医疗器械,以后国家逐年有计划下拨一些大中型医疗设备(主要医疗设备见表26—1)。1957年3月,县卫生院改称县人民医院。
1968年9月,县医院、县防疫站、县保健站合并成立“定远县卫生防治院”。1969年1月,与县医药公司合并成立县人民卫生防治服务站。1970年在原门诊处建一幢两层门诊楼,面积740平方米。1971年,更名为定远县医院。1978年复称定远县人民医院至今。 1980年在原住院部建4层病房大楼,面积3450平方米。1985年底,老干部病房楼落成,面积1079平方米。1986年,在住院部西侧建第二门诊楼,建筑面积1888平方米。至1990年,全院有工作人员3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4人,包括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16人,主治医师35人,主管护师13人,主管药师4人,主管检验师2人,初级卫技人员173人。住院病床250张,拥有800多万元各种医疗设备。
建院时,只有综合门诊部和西药房。1951年综合门诊部分设内科、外科、手术室、化验室。1952年增设住院部,内设手术室、检验室、调剂室。1953年增设供应室。1957年增设中医科、针灸室、中药房、中西药库。1958年增设妇产科、儿科、传染病室、五官科。1962年增设透视室、制剂室、注射室、换药室。1971年增设口腔科、生化室、推拿科。1972年增设眼科。1980年增设皮肤科。1982年增设急诊室。1984年增设胃镜室。1986年增设老干部病区,内设脑电图室。1988年,在住院部开办第二门诊,内设18个科室,新增阿洛卡SSD—630型B超、心电图室。至1990年,全院共有51个科室。
(四)县中医院
县中医院以中医药为主,中西结合综合性医院。其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定城联合诊所。1956年定城联合诊所与益民中医联合诊所合并,设立中医科,有3名中医和2名药剂人员,中药400多品种。1957年5月,改为定城卫生所,转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院19人,有简易病床10张。1958年11月 ,改为定城人民公社医院。1962年改为定城区卫生院。1969年3月,撤销区卫生院,人员下放到范岗、城西等公社卫生所。1976年元月,恢复定城区卫生院。
1983年8月24日,在定城区卫生院基础上,成立定远县中医院,下设医务股、总务股、财务股、办公室、住院部、门诊部、护理部、医技科、药剂科。1985年,建门诊大楼,面积为1520平方米。至1990年,全院有正式职工132人,临时工1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4人(中医2人,西医2人),主治医师13人(中医5人,西医8人),初级医务人员80人,有病床100张,共设28个科室。
(五)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防疫站的前身是县卫生院下属的一个防保科,有3名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疫情统计、预防接种等。1956年9月,正式成立定远县卫生防疫站。站址在定城东大街(现中医院住院部内),有8名工作人员。1961年2月,卫生防疫站和县卫生科合并,防疫站内设防疫组、卫生组、检验室,共有工作人员10人。1965年2月增设地方病组,人员增至16人。1968年底,防疫人员留下5人,其余全部下放。1972年,防疫站从卫生防治服务站分出与保健站合并,成立卫生防疫保健站,共19人(其中防疫人员10人)。1973年10月,防疫站、保健站分开,县卫生防疫站下设防疫组、卫生组、化验室。1974年10月,防疫站、保健站联合办公楼建成,面积750平方米,有职工22人。1979年8月,防疫站内设防疫股、卫生股、检验股。1987年增设地方病股。1990年建成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至年底,有职工4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管医师7名,医师13名,医士9名。
(六)妇幼保健站
1949年7月,县卫生所确定1名保健员负责做妇幼保健工作。1950年下半年,县卫生所建立妇幼保健室,配2名保健人员。1951年成立县妇幼卫生工作委员会。1952年4月,成立县妇幼保健站,与县卫生院合署办公,工作人员4人(助产士2人,保健员2人)。1966年春,县保健站在曲阳北路盖草房4间,单独办公,年底有工作人员11人。1968年12月,县保健站5人下放到区、社卫生院,6人到县医院上班,保健站财物划归县卫生防治院。1969年,全县妇幼保健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卫生防治站防治组负责,妇幼保健具体业务由县医院门诊部负责。1973年8月,恢复县妇幼保健站。1974年迁至曲阳南路新楼办公,开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门诊,设病床14张。1990年8月,设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两个股,全站人员增至19人,其中主治医师4人,医师6人,医士5人。
(七)韭山医院
系全民性质的专职麻风病防治机构。它的前身是白云山病院,1964年秋建,1969年3月撤销,1972年3月在韭山重建麻风病医院。1990年全院有职工16人,其中医务人员7人,有3名麻风专业的中专毕业生。
定远县人民医院主要医疗器械设备一览表

二、区、乡卫生院(所)
区卫生院1951年8月,海清区卫生所成立,是本县第一个公办区卫生所,有医务人员5名。同年10月,炉桥、池河、张桥3区分别建立民办公助的区卫生所。1956年,海清、炉桥、池河、张桥4个区卫生所改名为中心卫生所。同年,定城、吴圩也成立区卫生所。1958年9月,区卫生所就地转为人民公社医院。1963年10月27日,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下文:定城、张桥、藕塘、池河、吴圩、炉桥、杜集、海清8个区和二龙公社医院改为区(公社)卫生院。至1990年,全县有6个区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2所)。
区镇卫生院除担负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任务外,还负责辖区内卫生行政管理,指导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医疗卫生业务。1972年,县卫生局加强对区(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建设,大、中专毕业生不断分往区(镇)卫生院,装备200毫安X光机、恒温箱、显微镜等较大型医疗器械。上级拨款为炉桥、吴圩、张桥、藕塘、池河区卫生院建医疗用房2~3幢(每幢9~11间),平均每院达600平方米。80年代,区(镇)卫生院发展较快,至1990年,每院均设有门诊部和住院部,临床医疗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放射科、化验室、心电图室等。每个区(镇)卫生院都建起一幢门诊楼,其中藕塘中心卫生院建起2幢。每个区级中心卫生院都配备100~200毫安X光机,池河、藕塘区中心卫生院各配B超一台。区中心卫生院能抢救农药中毒和危急病人,处理一般疑难病症,外科一般能开展下腹部和计划生育手术。
乡卫生院(所)1958年7月,蚌埠专区召开卫生行政扩大会议,号召大办乡村医院和产院,要求乡乡有医院,社社(农业社)有产院,队队有4员(保健员、接生员、卫生员、防疫员)。本县将乡所在地的联合诊所改建为卫生所,同时,把仍未参加联合诊所的个体医生组织起来,纳入农业社医疗室或产院,组建新的联合诊所。1958年9月,大办乡、村卫生所,乡卫生所或乡联合诊所就地转为人民公社医院。全县成立人民公社医院34个,分院11个,设病床752张,建立妇产院127所,设产床418张。乡村共建医疗保健室98个,设病床315张。
1963年春,对1958年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精简下放,造成部分医院业务水平下降。同年10月,全县43个公社医院改为公社卫生所,二龙公社医院改为二龙卫生院。卫生所集体人员工资按全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评定。1979年,全县公社卫生所一律改称公社卫生院。1983年8月,各公社卫生院随乡人民政府的建立改为乡卫生院。至1990年,全县55个乡(镇)均建立了卫生院,每个乡卫生院有医务人员5~20人,设内、外、妇产、注射等科室,有三分之一卫生院有放射科、化验室、中医科,设置病床5~15张,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农药中毒抢救,外伤包扎、脓肿手术;三分之一的乡卫生院能开展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五分之一乡卫生院能进行下腹部手术和化验室的三大常规检查。有11个乡卫生院盖起了门诊楼。
乡卫生院除担负医疗任务外,还担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运动、医政医药管理、指导村卫生室的医疗防疫等业务。
三、村卫生所(室)、个体行医
30年代初,西医传入本县。民国23年(1934),定城有私立医院3所:坚武医院、绍武医院、蔺家医院。抗日战争时期,西医逐渐增多,全县西医诊所(医院)有10余家,如同庆医院、寿康诊所、何炳钧诊所、志坚诊所、怀斌诊所等,这些私人诊所(医院),设备简陋,西药品种少,技术力量薄弱,没有病床。
1951年9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全县各私人诊所、个体医生、“放花先生”(即专为儿童种牛痘的医生)、接生婆和药店(铺)的医药人员,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办起两个联合诊所。1954年发展到30个。1955年,全县贯彻自愿合作、民主管理、集体经营、政府领导的组织原则,使联合诊所发展到46个,并采取登记发证、统一收费标准等措施。1956年,对联合诊所和私人诊所进行改造,全县256名个体开业户和“社医”(农业社医生简称)都参加了联合诊所,当年全县有联合诊所58个。1957年,贯彻提高质量、稳步发展、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方针,对较大集镇的几家联合诊所进行合并和改组并把部分乡村联合诊所迁往区镇乡驻地,当年全县共有乡联合诊所(乡卫生所)74个。1958年,乡联合诊所和乡卫生院改建为人民公社医院,在大队的联合诊所改为人民公社领导下的大队医疗室。
1963年10月,81个大队医疗室(医务人员属县管集体人员)改为联合诊所。1968年底,全县实行合作医疗,联合诊所改为大队合作医疗室。
1968年12月,在大办农村合作医疗中,公社卫生所除留下1至2名医务人员外,其余全部下放大队办合作医疗。据池河、张桥、永红(吴圩)、定城、红店(西卅店)、藕塘六区统计(缺炉桥区),已下放到大队办合作医疗的医务人员180人,暂时缓解农村缺医情况。1970年,全县一轰而起,全部大队办起合作医疗室,实现全县“合作医疗一遍红”。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3元,有的包医包药,有的包医不包药,提倡一根针一把草防治疾病,以后逐步提倡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
1981年,随着农村生产体制改革,出现多种办医形式。1987年全县521个行政村,除街上二华里以内由乡卫生院承包防保工作的83个村以外,建村卫生室438个,达到100%,乡村联办160个,个体行医191个。村卫生室大部分做到有房屋、有人员、有药械、有处方,能做好当地的防保工作。但就村卫生室组织形式看,有90%以上是个体开业,部分存在着看病不登记、用药无处方、收费无单据等混乱现象。个体行医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补充,他们直接担负着农村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卫生宣传和指导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至1990年,全县有村卫生室525个,乡村联办6个,乡卫生院设点8个,个体行医126个。经过省地几次统考,全县取得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121个、医士306个、卫生员1194个。村级卫生组织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民委员会按农业人口数每年每人筹集0.1~0.4元,作为村医开展防保工作的劳务补助。
1949~1990年定远县医务人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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