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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合作商业
芜湖合作商业始创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时值民国二十年(1931)洪水灾害之后,沿江25个县灾情较重。是年,中国华洋义赈会驻皖办事处安庆分处派员实地下乡指导农民组织互助社,承受贷款。民国二十二年(1933)一月,皖赣农赈办事处在芜湖设分处,继续推行合作事业,并择优改组互助社成立农村合作社,当年共组成互助社166个,有社员4853人,集股金4668股,股额62.23万元。
沦陷期间,日军统制国计民生物资,1940年5月,汪伪政府成立中国合作社芜湖支社,下设广福矶、卜家店、清水河、六区、澛港、竹丝港、陶辛、埭南、黄池、石硊分社及农场,职能上分为贩运、配给、信用三种,但主要是对居民配给食盐、蜡烛、肥皂、砂糖、布、烟草、面粉、米等物资。日军投降后,支社及所属分社储存物资由芜湖县政府及专员公署接收,民国三十四年(1945)四月移交国民政府社会部京、沪、苏、浙、皖、赣、鄂合作事业特派员办公处安徽办事处安庆分处。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社会部全国合作社物品供销处安庆分社在芜湖设办事处。次年元月,安庆分处迁芜湖改为安徽分处。该处指导互助社增集资金,协调业务,谋求发展。经营品种有糖、棉、油、盐、布、茶、炭、竹蓆、肥料、火柴、纸张、肥皂、砖瓦等。向外购进之物品,以低于市价配售给社员;按照产销季节,采购合作土特产品,运往外埠推销,并接受外埠合作社委托,采购货品,代为运输。
二、建国后供销合作商业
1949年4月芜湖解放。市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合作事业,于当年9月份开始筹建市供销合作总社,10月4日正式开业。
解放初期,芜湖遭受水灾,货源奇缺,私商抬价,部分市民生活困难。市供销合作总社一面抓组织建设,一面抓商业购销。先后组织群众性的消费合作社14个,生产合作社5个,扶助建立4个区供销社,发展社员9968名,入股额(米)88石4斗余。同时,积极疏通购销渠道,仅1949年10月份,供销社购进纱布、食油、食盐、火柴、面粉等价值4167万元(旧币)。销售棉纱、布疋、面粉、菜油、食盐、肥皂、火柴等价值23645万元(旧币)。保障了各消费合作社必需品的供给、配售及各生产社原料成品的调剂,在消除社员中间剥削,稳定物价,生产救灾,城乡物资交流方面起了一定作用。
五十年代初,芜湖市合作事业发展很快,到1950年底,全市合作社增至26个,社员增至18303名,占全市总人口7.5%。社员股数18724股,折合人民币170161574元(旧币)。经营品种达数百种之多,主要有:米、盐、糖、油、纱、布、肥皂、火柴、蛋、烟叶、柴、菜籽、小麦、秈稻等,全年销售额9364057791元(旧币)。市总社还设立103个生产小组,如棉织、养鱼、收蛋、植藕、卷烟、磨粉等。为解决农民社员生产、生活困难,有计划的拨出大米105万斤,通过合同赊销。还定购菜籽、稻谷等农副产品,帮助农民社员推销多余产品。据统计,市总社先后签定经销、代销、赊销、定购、代购、加工、合营、运输合同65次数,总额为224亿余元(旧币)。
自1951年元月起,市总社依据国家合作社法,实行有领导、有重点、有步骤地整理全市合作社组织。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分别合并成立长街、环城、新芜3个区消费社;郊区8个社合并为东郊、西郊两个大社。到1952年底,全市共有社员51222人,比1950年增加288%,社员总数占全市人口数25%。社员入股金额67148万元(旧币),比1950年增加410%。生产合作社经过整理,有棉织、缝纫、鞋业、建筑、刻字等5个。1952年至1953年,市总社遵循既要为社员服务、又要为国家服务、还要为生产过程服务的原则,努力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两年来,向社员供应生产生活资料946461.1万元(旧币)。其中盐、油、糖等20种主要物资平均低于市价3.74%,减除社员中间剥削35419.9万元(旧币),向郊区农民供应油饼7455担、肥田粉396担、毛肥958担、大小农具2729件、饲料68720担。两年来,收购稻235544担、麦35284担,自购代购菜籽68126担、黄豆5479担,基本上完成了国家交给的收购任务。同时,替手工业生产社推销布匹89421疋、袜子1300打、毛巾1900打、鞋子1600双。
1954年,芜湖洪水泛滥,市合作社提出“灾民到哪里供应到哪里”,在灾民分散地设流动船供应,保证了郊区柴、米、油、盐等几种主要物品的正常供应。还在郊区投放12亿元(旧币)资金,解决了群众暂时渡荒的困难。
1954年底,根据国营商业与合作商业交接方案,将全市消费社19个零售点移交各有关国营公司,除保留6个零售点,其余全部撤除。共有24945名社员和46480万元(旧币)股金移交市百货公司。1955年初,市合作总社分为3个机构,即手工业联杜、城市消费社、郊区供销社。
1956年5月,市农产品采购局成立,该局主要开展畜产品、棉麻等商品的采购、调拨、供应工作。其职能与合作社相类似,是合作办事处的前身机构。当年,采购农产品总值为913888元,占年计划224%;供应实绩为15648686元,占年计划108%,其中棉花实绩为14099797元,占年计划108%。当年,中级棉不足,低级棉稍缺,生产单位在配棉上发生困难,局里及时抽派14人,分别去省内外各产棉区组织货源,调进棉花9993担,保证了工业和民用棉的需要。
1957年5月,市农产品采购局、土产批发站、日用杂品批发站、郊区供销社4个单位合并成立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芜湖市办事处。共有职工641人,主要担负部分工业和手工业原料供应及市场安排工作。当年购进实绩1909119元,供应实绩20165922元,全年制茶896698担,生产猪鬃64629斤,蜜饯加工总值139028元,废布加工总值218261元,生产表芯纸1.78吨。绝大部分计划已完成和超额完成,如:购进有大麻、苎麻、元竹、桐油、草纸、铁锅、废品、化肥、猪肠衣、黄牛皮等;销售有麻类、木柴、元钉、化肥、农药、茶叶、废品类等;调入有大麻、苎麻、茶叶、牛皮、元钉、木炭、雨伞、土纸、废品等,调出有苎麻、猪肠衣、猪鬃、牛皮、什皮、毛竹、元钉、废品等。1958年4月,市合作办事处与市二商局合署办公。同年6月,二商局自行撤销,市合作办事处与市商业局合署办公,对外一律以商业局名义,内部组织及计划财务等均统一管理。
1961年11月,在市贸易公司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恢复成立省供销合作社芜湖市办事处,共有职工1320人。当时,正值三年困难时期,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严重困难,市合作办事处通过购销业务活动,组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开展自营业务和代营工作,加强集市贸易的领导和管理,对支持生产,调剂供求,活跃城乡、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安排市场,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活动,起了较大作用。1962年,全系统商品购进2050.2万元,占年计划13.63%,购进的商品及时投放市场,供应到群众手中。1963年上半年,购进实绩136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66.34%,以工业原料7个品种为例,棉花上升39.47%,苎麻上升6.45%,废钢铁上升10.14倍,废铝锡上升31.57%,废橡胶上升43.95%,毛竹供应量达61180根。生活用品大多数敞开供应,品种比前两年大幅度增加,其中竹蓆上升7.38倍,草蓆上升6.41倍,葵扇上升23.32%,雨伞上升79.39%,肥皂上升22.82倍,胶鞋上升1.89倍。副食品从过去时有时无变为品种多、质量好、价格廉。上半年供应苹果568担,梨子1262担,香蕉259担,粮食18763担,食油169担,猪肉1061担,卷烟114561条。商品价格不断降低,主要有桂元、铁锅、木炭、木柴、草帽、草蓆等,其中铁锅降价19.23%,瓷碗降价22.4%,粉丝降价50%,黑枣降价57%。1963年春,市合作办事处派人深入到郊区各生产队调查摸底,分不同地区、不同习惯和不同生产项目,编制采购供应计划,仅上半年组织供应各种化肥6.37万斤,比上年同期增加130.91%,农药8700斤,小型农具22937件,总值为3.4万元,基本上满足了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的需要。1965年3月,市供销社实行政企合一,撤销下属土产、日杂、废品经理部,统一经营各主营业务。当年购、销、利润计划都超额完成。“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经营受到影响。1970年8月,市供销社撤销。
1976年3月,恢复成立市供销合作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党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拨乱反正,深化改革,开拓经营,搞活流通。先后将土产公司划分为土产日杂公司和果品公司,组建棉麻公司、瓜子公司和农副土特产品贸易中心。到1985年,市社设有5个公司、1个农贸中心和1个郊区供销杜,并代管省社在芜企业(茶厂、农资分公司、土产日杂果品分公司)。市属企业拥有职工3570人(含归口集体职工1017人)。同时自1984年起,所属企业拥有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人员配备、职工调进调出、业务经营、财务、物价和奖金审批权限也有所扩大,调动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自1976年起,市供销系统各单位逐步增设批发机构,发展以零带批业务,支持商办工厂自产自销,开展贸易信托业务,先后增设批发机构23个。1985年初开业的芜湖农副土特产品贸易中心,实行批零兼营,以零代批门点占总数80%,形成了多层次批发流通网络。另外,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营,多数企业开展代购代销或与厂家联营经销。迎春瓜子在北京、上海设立联营分公司和瓜子经营部,就地加工迎春瓜子。
1979年9月份,市供销社在果品公司所属9个门市部推行经济简易核算。1981年起,在贯彻执行“利改税”的前提下,市社挑选38个单位和网点进行经济责任制试点。1983年,市社确定土产日杂公司、果品公司、物资回收公司、蜜饯食品厂实行利润包干责任制。1984年起,全系统全面推行不同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承包合同。在奖金分配上,根据不同岗位,分别制定了利奖率,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承包,1985年,市社规定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对商品销售、费用水平、资金周转进行综合考核,将企业奖金与考核指标直接挂钩,调动了职工经营积极性,增添了企业活力。
1984年上半年,市供销社先后调整了机关13个科室和下属6个单位的领导班子。调整后,下属单位各配备4名领导,平均年龄为44岁,比老班子下降8.1岁。同时,市社采取以点带面和分类指导的方法开展企业整顿工作,各企业先后建立职代会,加强企业民主化管理。
与此同时,逐步深化农村供销社体制改革。1983年起,市社针对市带县的特点,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从恢复“三性”到“五突破”,加强“六个服务”,逐步深化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农民入股252477户,占总农户60.25%,股金总额72.2万元。在综合服务上,一是将原“大而全”公司改为“小而专”公司,加强了对农民的综合服务,二是围绕农副产品资源,发展加工业。1985年,市县商办工业产值2146.87万元,三是内包外联,综合服务。先后开展农商、农农、农工等形式的联营,对外开放仓储运输工具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不断扩大基建规模。多年来供销系统经营用房和职工住房一直比较陈旧、简陋、紧缺。在基础设施方面欠帐较多。1976年以来供销社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到1985年,全系统用于基建投资477万元,总面积26348平方米。其中住宅投资292万元,面积为18156平方米;生产用房投资54万元,面积为3007平方米;仓库投资131万元,面积为51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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