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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货币管理
一、现金管理
芜湖市现金管理工作从1950年开始。在芜所有国营企业、机关、部队、合作社等单位一律在人民银行开户,各户编制收支计划,规定现金库存限额,推行转帐结算,有效实行现金归行。皖南分行辖区内,到1950年底存户14068个,比上年底增长14.9倍,存款余额由上年的旧人民币24亿元上升到364亿元,也增加14倍。实行现金管理制度后,银行聚集一切可以聚集的资金,形成全市的现金出纳中心。
1960年,实行现金管理单位642个。经核定库存限额单位502个,核定总额为100165元,平均各单位不超过200元。12月份检查全市280个单位,超过库存限额的仅占9.6%。1963年检查1142个单位(次),对33个现金收支大户实行编制计划,控制现金投放。1978年四季度起,重点在140个单位推行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现金管理纳入计划轨道。1979年以后,现金管理开始由紧到松。1980年下半年,单位库存现金由100元放宽到200元,采购资金准予转帐或支现,不再限额。当年现管单位共1563户。1982年为1702户。1983年为2206户,库存现金,全市比上年增加37.69万元,增长12.6%。
1984年,简化现金管理手续,对科技服务咨询、授课、民工、零星修理、采购、技术革新成效奖等见票付现;对备用金、差旅费等支现额度不再限制;审核权下放,现金一万元以下者由会计小柜,十万元以内由办事处,十万元以上由计划科审核。1985年全市现金管理单位增加到4455个,比1950年的109个增长40倍,比1981年增长2倍。1985年现金收入总额65997万元,是1978年的272.9%。现金支出总额60632万元,比1978年增长278.6%。
二、工资基金管理
1960年试行工资基金管理,对全市397个应管单位实行监督,工资按计划支付。1961年职工精简,工资压缩74.8万元。1963年堵住以流动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及超计划工资支付97.3万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工资总额控制在3105万元,支出比上年下降776万元。随后几年工资总额均为下降趋势,1970年有所回升,各单位工资基金计划审批权交由人民银行统一执行。1977年调整工资,于次年共补发262.6万元。1978年末,全年工资性现金投放比例:调资占31.59%,奖金占28.83%,新增职工工资占37.53%,各种津贴占2.05%。1980年下半年,核批手续改按半年一次,由劳动部门核定工资基金计划,银行支付。该年度全市工资性投放12773.3万元,比1979年增加2633.9万元。1983年,工资性投放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1984年,对科技服务咨询、授课、劳务报酬(包括承包个体者、零星维修、采购、改造成效奖等)实行见票限付,不再严格控制。对浮动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等均由有关部门审批。租赁或承包经营的企业由厂长、经理签核即可,银行不再干预,原银行计划部门由原来监督转向调查研究综合反映,为搞活经济提供宽松环境。
三、奖金监督
1978年,恢复奖金制度,从三季度开始在162个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1980年,奖金投放比上年增长64.9%。1981年,对14个扩权企业调查,1至5月份奖金实发占标准工资总额的28.56%,高于省标准。1982年后,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奖金发放由主管部门审批,奖金收入作为职工收入的一部份,按章缴纳奖金税,银行依据予以付现。
芜湖市现金管理工作从1950年开始。在芜所有国营企业、机关、部队、合作社等单位一律在人民银行开户,各户编制收支计划,规定现金库存限额,推行转帐结算,有效实行现金归行。皖南分行辖区内,到1950年底存户14068个,比上年底增长14.9倍,存款余额由上年的旧人民币24亿元上升到364亿元,也增加14倍。实行现金管理制度后,银行聚集一切可以聚集的资金,形成全市的现金出纳中心。
1960年,实行现金管理单位642个。经核定库存限额单位502个,核定总额为100165元,平均各单位不超过200元。12月份检查全市280个单位,超过库存限额的仅占9.6%。1963年检查1142个单位(次),对33个现金收支大户实行编制计划,控制现金投放。1978年四季度起,重点在140个单位推行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现金管理纳入计划轨道。1979年以后,现金管理开始由紧到松。1980年下半年,单位库存现金由100元放宽到200元,采购资金准予转帐或支现,不再限额。当年现管单位共1563户。1982年为1702户。1983年为2206户,库存现金,全市比上年增加37.69万元,增长12.6%。
1984年,简化现金管理手续,对科技服务咨询、授课、民工、零星修理、采购、技术革新成效奖等见票付现;对备用金、差旅费等支现额度不再限制;审核权下放,现金一万元以下者由会计小柜,十万元以内由办事处,十万元以上由计划科审核。1985年全市现金管理单位增加到4455个,比1950年的109个增长40倍,比1981年增长2倍。1985年现金收入总额65997万元,是1978年的272.9%。现金支出总额60632万元,比1978年增长278.6%。
二、工资基金管理
1960年试行工资基金管理,对全市397个应管单位实行监督,工资按计划支付。1961年职工精简,工资压缩74.8万元。1963年堵住以流动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及超计划工资支付97.3万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工资总额控制在3105万元,支出比上年下降776万元。随后几年工资总额均为下降趋势,1970年有所回升,各单位工资基金计划审批权交由人民银行统一执行。1977年调整工资,于次年共补发262.6万元。1978年末,全年工资性现金投放比例:调资占31.59%,奖金占28.83%,新增职工工资占37.53%,各种津贴占2.05%。1980年下半年,核批手续改按半年一次,由劳动部门核定工资基金计划,银行支付。该年度全市工资性投放12773.3万元,比1979年增加2633.9万元。1983年,工资性投放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1984年,对科技服务咨询、授课、劳务报酬(包括承包个体者、零星维修、采购、改造成效奖等)实行见票限付,不再严格控制。对浮动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等均由有关部门审批。租赁或承包经营的企业由厂长、经理签核即可,银行不再干预,原银行计划部门由原来监督转向调查研究综合反映,为搞活经济提供宽松环境。
三、奖金监督
1978年,恢复奖金制度,从三季度开始在162个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1980年,奖金投放比上年增长64.9%。1981年,对14个扩权企业调查,1至5月份奖金实发占标准工资总额的28.56%,高于省标准。1982年后,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奖金发放由主管部门审批,奖金收入作为职工收入的一部份,按章缴纳奖金税,银行依据予以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