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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光绪三十二年1906芜湖明远电灯有限公司创立。民国13年1924,湾沚镇沚津电灯公司创立。民国18年芜湖明远电灯有限公司改名为芜湖明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民国26年日军侵占芜湖县,明远电气公司改名为华中水电株式会社芜湖营业所。沚津电灯公司因线路炸毁停业。民国34年9月日军投降后,国民政府安徽省建设厅接管芜湖营业所,改名为安徽省建设厅芜湖水电厂。民国35年5月由国民政府经济部接管,改名为经济部华中水电公司芜湖营业所。同年9月又归还明远电气公司原股东经营。芜湖解放后,市县分治,明远电气公司划归市区。
建国初,本县用电由市区直供,无电力机构。1962年白马山供电站建立,有职工7名,负责管理全县用电。1965年9月成立县供电局,下辖白马、万春、沙河口等供电所和修试所,内外线班,计有职工73人。1968年机构改革,撤销供电、水利、农业等局成立县农林水电管理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9月,农村水电管理站撤销。10月,水利、供电合并成立水电局。1977年10月水电分家,恢复县供电局,时有职工105人,1989年供电局内设政秘、生技、用电、财供、行政股、8个变电所、劳动服务公司,计有职工80人。
二用电报装
民国22年1933,明远电气公司规定,用电户须先至公司营业处登记缴费,向各特约电料店接洽承装。屋内装置费用自理,竣工后报技术处,经检验合格送电。民国28年华中水电公司重新制订芜湖地区供电规定。用电户均先填写申请书,连同保证金送公司营业处安装,由电力工程店铺承担,费用用户自付,安装完毕,经公司检查合格,开始供电。用电者均先委托公司承装商店安装电气设备。竣工后,由承装者将用户姓名、地址、电器种类和容量填入报装单,经公司营业课登记报验,并交纳各项费用,5天内公司派员检验、合格后则派工装表接电。
1961年皖南供电所决定:用电户须先向营业站或承装部门填写申请报装书,报装程序为报装——查勘——允装——承装——完工——检验——装表接电。大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1963年国家颁发了《全国供用电规则》,县供电局进一步完善用电报装程序。特别对高压用电户从申请用电开始,需经过用电监察查勘,供电方案确定,施工图纸审查等14个程序的严格审批。1983年县供电局进行整顿,为方便用户,实行一口对外,用户用电只需向所在地供电所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在供电企业内部进行。
三计划用电
民国23年1934明远电气公司营业不佳,芜湖县城仅夜晚供应电灯。民国24年,白天开始供电,但供用电不正常,民国36年用电负荷达到顶点,公司通告用户在非用电时间每晚6—11时内,不得私自启用马达电动机。同年,又因发配煤减少,明远电气公司再次通告用户,白天停止用电,民国37年1月实行分区轮流停电。
建国初本县用电由芜湖市直接控制。1963年皖南供电局制定了关于实行电力计划分配实施细则,要求各县编制季度的分月需电计划,根据省下达的电量指标,进行电力分配。1977年11月,本县成立“三电”办公室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根据芜湖供电局分配的电力负荷指标和日用电量,按线路分配负荷指标由各区、厂包干使用。遇有旱涝年份,采取工业让电的办法以保证排涝抗旱用电,对工矿企业在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择优供电的情况下,采取调班避峰的用电办法。尽力“削峰填谷”充分利用低谷电量弥补统配电量的不足。1980年全县用电量最高负荷21830千瓦,负荷率92.9%。1985年用电量最高负荷16325千瓦,负荷率达102.5%,是年获市“三电办”奖励电量1017.58万度。1989年用电最高负荷23600千瓦,负荷率79.63%。
四降损节电
配电线路升压改造1978年全县线损率达27.8%。1983年开始对万春、沙河口变电所的变电设备电线路进行升压改造。1984年万春变电所改压配电线路5条计111.6公里。1985年沙河口变电所改压配电线路4条,计78.5公里,通过改压、万春变电所线损率由13.8%下降到4.62%。沙河口变电所线损率由17.1%下降为11.9%。1985年全县线损率已下降到8.89%。
配电变压器更新改造1980年对原有耗量大的TB系列配电变压器进行更新改造。1983年全县更新215台,容量21215千伏安。1989年改造65台,容量825千伏安。同时对320千伏安以上容量的变电电器配备了子母变压器42台。容量1650千伏安,增加节电效果。
无功补偿1978年前,本县没有无功补偿设备。1979年在万春变电所装设电容器2000千瓦。1980年在东风变电所和白马变电所装设电容器2650千瓦。1985年在沙河口、红旗变电所装设电容器4020千瓦。此外在供电距离较大,负荷较高,功率固数较低的配电线路上装设电容器。1985年共投入集中补偿电容器10870千瓦,分散补偿电容器2020千瓦。1989年全县有补偿电容器11875千瓦。
产品单耗电考核1978年对化肥厂、化工厂、水泥厂和利丰窑厂5种产品进行耗电量考核。1981年全县10个企业,16个产品考核结果节电218.8万度。1985年节电76.6万度。
表计管理1980年制定表计定期轮换接管制度,各供电所相继加强变压器桩头、电表和电箱“三封”管理。1985年全县加装铁电表箱472只、计量柜5处。
1982年进行用电户营业大检查,查出窃电户126户,追补电量15.5万度。1984年查获窃电户31户、违章15户,共追补电量110.5万度,罚款0.2万元。
五安全用电
1970年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全县低压线路有90%为拆股线破皮线,电杆有90%以上为小毛竹、活杨树、松杂树等。有的用竹杆支撑电线。用草绳代替钢丝作拉线。易太公社用电7年,电死社员20人,耕牛19条,其中兴隆大队一家三口全部电死。1972年开始抓农电安全、利用幻灯、电影、宣传画和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安全用电。1977年全县开始使用低压触电保安器。1979年为了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全县临聘农电工69人,工资由国家每人每年补贴800元。1980年农电死亡13人,1981年下降到4人。1983年用电乡村设立电网维修基金。是年全县共收集基金21.55万元,开展各类农电安全75次,参加人数7358人次,培训农电工432人次。安装保安器572台,投入率100%,可靠率95%,到1989年连续5年无死亡事故。
六电费计收
民国8年1919,明远电灯公司电价,每度银元2角2分。因电价较高,遭到城市各商号反对,经总商会出面调停,风波平息。民国17年每度电价仍增至2角3分5厘,包灯25支光通夜每盏每月需银元1元9角6分,下半夜每盏每月1元4角8分5厘。民国20年水灾,电费无法收取,公司损失8万余元。随着每度电价增至3分,包灯每度增至2角。马达电动机电价面议。民国28年华中水电公司重新制定芜湖地区电价,电灯每月用电量500度以下者每度21钱旧币单位,500—1000度每度18钱,1000度以上,每度16钱。电力1马力每月用电100度以下,每度8分钱。100度至200度者,每度6分钱、200度以上者,每度5分钱,电热1千瓦,每月用电500度以下,每度6.5分钱,500度以上每度8.5分钱。民国35年国民政府配煤涨价,对电灯费每度加收法币240元原为476元,同时推行电灯电价分级制。年底,平均电价为每度900元左右。民国36年1月至38年4月,电价20次升高。
建国后,电价得到稳定,1949年5月每度照明用电改为人民币129元旧币下同,工业电力电价改为123元。1952年电灯每度上升到3200元,工业用电每度1450元。1954年元月照明用电电价下降,电灯每度1055元。1962年电价每度0.19元,农业排灌每度0.06元。1965年实行工业电价:设备装置容量每千瓦月价3.5元,变压容量每千伏安月价4元。最大需量每千瓦月价6元。电度电价不满1千伏0.063元,1至10千伏0.058元,35千伏以上0.055元。另外优待电镀、电解铝、电石用电1至10千伏0.038元,35千伏以上0.035元,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等1至10千伏0.048元。35千伏0.045元。照明用电0.19元。非工业用电0.08至0.085元。农业排灌用电0.055元至0.06元。大宗工业用电实行两步制电价,甩电力率从0.85为标准高于标准给予奖励,低于标准予以罚款。
1976年对电价进行调整。工业用电每度改为0.085元。1984年停止优待电价。1985年实行160千伏以上的高压用电及320千伏以上高压用电并装有负荷调整电压装置按0.9力率计算。100千伏以上的其它工业用电,按0.86力率计算。非工业用电和排灌站及农业用电,按0.8力率计算电价。
1966年平均电价69.55元/千度。1975年平均电价65.75元/千度。1985年平均电价72.06元/千度。
电费抄收采取每月到用户抄表收费。用户电费按月结算,对县城居民采用坐收方法。对农村用户采取走收办法。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电费的,按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农村用电采取先用电,后付钱。分午季、早稻、晚稻三季登门收取电费。1969年电费回收率低至56.2%。1977年全县欠电费高达2908.73万元。其中农业欠费达2729.72万元。1978年后农村经济好转,1979年电费回收率达100%。至1989年连续10年均收清电费。
七设备检修维修
1967年在沙河口利用原供电所房屋兴办修试所。负责全县的变压器和高压瓷瓶等维修。1980年聘用义务护线员,实行群众护线。1981年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进行维护负责到人。每月检查巡视一次。特殊气候情况下进行特殊巡视。每年清障一次。配电变压器修试,定期普查。对变压器每年取油样化验,配电变压器2至3年检修一次,主变压器5至10年检修一次。高压油开关按规定周期和开断次数检修。继安保护每年检验一次。1984年以前,仅能进行配变压器大修和主变压器的一般性检修,以及绝缘油过滤和简化试验,绝缘电阻的测定、交流耐压试验等。1985年对1800千伏安和3200千伏安气变压器进行改压获得成功。
输电线路检修:1966年配电线路开始全面改造,将木杆换成水泥杆,木横担换成角铁横担。1984年对35千伏以下线路维修。1985年对清水跨河高51米塔杆进行检修并首次架设110千伏输电线路铁塔。
1981年继保动作212次,误动8次,正确率98%。1985年继保动作186次,误动2次,正确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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