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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组织
大革命时期的党组织民国15年(1926年)11月25日,俞昌时、俞昌准等在本县城内建立中共南陵特别支部,书记俞昌时。民国16年4月21日,因南陵国民党右派发动反革命事变,特支解散。
土地革命时期的党组织民国16年(1927年)8月,重建中共南陵特支,书记孙达。12月,建立中共谢家坝支部。民国17年1月,因谢家坝农民暴动失败,中共南陵特支和谢家坝支部均解散。3月,建立中共南陵城关支部。6月,成立中共南陵县委,下辖党支部3个,有党员30多人。10月,任弼时在安徽省团特委书记林植夫的陪同下,来本县检查工作,由于叛徒告密遭逮捕,使党团活动一度停止。民国18年3月,党支部发展到29个,党员80多人。民国20年秋,因党内不团结,县委自行消失。民国23年4月,先后建立中共方家冲支部(属皖南工委领导,后划归木镇工委领导)和中共麟潭小学支部(隶属中共芜湖特支领导)。民国24年1月,方家冲支部消失。民国25年秋,麟潭小学支部遭破坏。
抗日战争时期的党组织民国27年(1938)8月,新四军南三区工作委员会曾如清、胡明率领一支民运工作队来到本县三里店,开展抗日救亡工作,在新四军民运工作队的帮助下,9月成立中共三里区委,隶属新四军南三区工委领导,后划归中共南陵县委领导。11月,在三里店成立中共南陵县委员会,隶属中共皖南特委领导,辖城关、三里、戴汇、刘店、田坊(今属泾县)5个区委。县委会置组织、宣传、民运、青年、妇女、军事6个部。12月,建立中共金阁区委会,隶属新四军三支队五团党委直接领导。民国28年1月,中共南芜宣县委成立,金阁区委划归南芜宣县委领导,辖蒲桥、奚滩、金阁、奎潭、西河5个区委。3月,在本县新村何成立中共南四区委,隶属中共铜南繁中心县委领导,后划归中共繁昌县委。民国29年5月,中共皖南特委决定将原泾县县委管辖的丁桥、小岭、云岭、汀潭、北贡地区党组织划归南陵党组织管辖,改中共南陵县委为中共泾南县委,县委机关由三里店迁往土塘。泾南县委隶属皖南特委领导,辖三里、戴汇、刘店、田坊、汀潭、丁桥6个区委。民国30年1月,形势恶化,中共泾南县委和6个区委奉命解散。4月,中共南芜宣中心县委根据向敌后发展的形势需要,将南芜宣县委下辖的金阁、奚滩、蒲桥等区委划出,成立中共南陵工委。民国31年3月,中共南陵工委改为中共泾南县委,辖山南、奚滩、金阁、蒲桥4个区委和清涟洲支部,县委机关设清涟洲。5月,由于何其雄等人叛变,泾南县委及下属组织遭破坏。民国32年3月,成立中共何湾区委员会,隶属铜青南县委领导。民国33年3月,皖南地委决定,将南芜宣县委改为中共南芜工委,辖奎湖区委和一支90余人的游击队。4月,成立中共工山区委。7月,在本县蒲桥成立中共泾南工委。10月,泾南工委撤销,设中共蒲桥工委。10月底蒲桥工委撤销,其所辖地区划归奎湖区委。民国34年1月,南芜工委从南繁芜县委划出,成立中共南芜县委,属中共皖南地委领导,辖弋江、奎潭、马园、陶辛、竹丝港、清水、方村7个区委。4月,成立中共泾南工委及泾南游击大队,活动区域:泾县的孤峰、童疃、北贡和本县的峨岭、戴家汇、童村街、三里店、烟墩铺等地。9月,因中共部队北撤,何湾区委、工山区委、南芜县委、泾南工委均消失。
解放战争时期的党组织民国34年(1945年)10月,中共沿江中心县委决定:建立中共铜青南和南繁芜两个县委。民国35年3月起,本县边境地区先后建立中共工山区委、中共泾南工委、中共皖南沿江第三工委。民国38年2月,为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在三里店吕山村成立中共南陵县委,并设戴汇、三里、弋江、黄墓4个区委。
解放后的党组织1949年4月22日,本县解放。24日,中共南陵县委书记陈作霖率部进入县城办公,县直机关始建立党支部。8月,城内朝阳、秋浦两镇合并,成立城厢区委会。1950年2月撤销乡级建制,全县由原5个区委划为麻桥、戴汇、合村、三里、十里、奚滩、朱村、金阁、黄墓、城厢10个区委。1953年2月,设立县直机关党总支。1956年1月,区划调整,全县由10个区委调整为弋江、峨岭、合村、工山、许镇、城厢6个区委和1个党总支、115个党支部。8月,撤销城厢区委,建立城关镇党委。1957年2月,基层党组织调整,置弋江、合村、许镇3个区委、22个乡(镇)党委、6个党总支、179个党支部。
1957年3月,在中共南陵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一届委员会。1958年10月,撤销区乡(镇)建制(保留城关镇),成立人民公社,设弋江、家发、三里、烟墩、晏公、何湾、童村、工山、许镇、奎湖10个公社党委及城关镇党委。翌年11月,烟墩公社并入三里公社,晏公公社并入何湾公社。1960年5月撤销城关镇建制,成立城关人民公社。1961年1月,县直机关党总支改称县直机关党委。6月,撤销弋江公社党委,成立弋江区委,辖弋江、奚滩、东河、九连、石铺5个公社党委。是月,烟墩公社从三里公社划出,成立烟墩公社党委。9月,复设峨岭、何湾、工山、黄墓4个区委,辖18个公社党委。1964年11月,增设葛林公社党委,隶属弋江区委。1965年10月,置弋江镇党委,隶属弋江区委。1966年,县委辖弋江、峨岭、何湾、工山、黄墓5个区委,25个公社党委,1个镇党委,1个县直机关党委,1个财贸党委,7个党总支,共306个党支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陆续建立名目繁多的“造反派”组织,县委及基层党组织不断遭到冲击,一度停止了组织生活。1967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3507部队和县人武部联合组成南陵县支左领导小组。4月7日,成立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1969年12月,成立中共南陵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1月,撤销弋江、峨岭、何湾、工山、黄墓5个区委。1971年1月,县直党组织和公社党委、村党支部恢复。1971年9月,恢复城关镇建制,成立城关镇党委。1973年成立拖拉机厂、钢铁厂、化肥厂党委。1974年3月,恢复弋江、峨岭、何湾、工山、黄墓5个区委。1975年1月,成立县公安局党委。
1982年11月,中共南陵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四届委员会。此后,县委及基层党组织均经选举产生。1984年3月,撤销公安局党委。是年,公社体制改革,恢复乡建制,公社党委改称乡党委。12月,增设东七乡党委。1985年2月,丫山、三里、黄墓乡党委改称镇党委。1986年6月,县人武部党委划属县委。1990年,县委辖5个区委及城关镇党委、26个乡(镇)党委、县直5个党委(县直、公安、卫生、交通、农业等局党委)、4个厂党委及县人武部党委。全县共有711个党支部。
民国17年(1928年)6月~民国38年(1949年)2月,党的活动处于隐蔽状态,历任县委领导人均由上级组织任命委派。1949~1957年3月,县委领导成员没有换届选举,充实与调整均由上级党委任命。此后,每届县委领导人一般由该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有时因工作需要,少数领导人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任免。
中共南陵县委(工委)历任书记、副书记简表
表1—1


二、代表大会
中共南陵县第一次代表大会1957年3月12~17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281人,列席人员33名,代表全县4421名党员。司贯吾作《关于七年多来的工作总结和1957年的工作任务的报告》、张维传达了省委会议精神、陈基政作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黄万年作了《提案审查报告》。会议的任务:一是总结解放后七年多来的工作成绩和缺点;二是讨论决定1957年的工作任务;三是按照党的组织原则,选举中共南陵县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南陵县七年多来的工作总结和1957年工作任务的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选出中共南陵县第一届县委委员22人、候补委员3人。一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地委只批准7人)。
中共南陵县第二次代表大会1960年1月30日~2月2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312人,列席人员14人,代表全县4517名党员。范振国代表县委作了《向县第二次党代大会的工作报告》、黄万年作了《提案审查报告》;通过了《中共南陵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19位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选举产生中共南陵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4人,并选举省党代会代表6人、候补代表1人。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名和书记处书记5名,设第一书记1名。
中共南陵县第三次代表大会1971年2月21~25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538人,代表全县6300名党员(当时全县有92名党员未恢复组织生活)。会上,田益民作了《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工作报告,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三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7名和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中共南陵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982年11月6~9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376人,代表全县12477名党员。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总结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确定本县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和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为实现这一任务而奋斗。根据新党章的要求,选举产生中共南陵县第四届委员会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省第四次党代大会的代表和候补代表。与会代表听取和讨论了刘葆玉作的《工作报告》,《县委纪检工作报告》(书面),并分别通过《关于第三届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选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选出出席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5人、候补代表1人。四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县委常委9名和书记、副书记3名,会议还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决议》。
中共南陵县第五次代表大会1984年12月10~13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328人,其中女代表52人,代表全县12780名党员。曹中山代表第四届县委作了题为《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为振兴南陵经济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郑松林代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了《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为实现我县党风根本好转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讨论和审议了上述两个报告,并一致通过关于上述两个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人。五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9名和书记、副书记4名。
中共南陵县第六次代表大会1987年11月1~4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400人、列席83人,代表全县13705名党员。与会代表听取了惠国胜作的《齐心协办,加速改革,为尽快建设富裕文明的南陵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了万相改(女)代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端正党风,保证改革,为加快两个文明建设而努力》的工作报告,并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两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六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9名和书记、副书记4名。
中共南陵县第七次代表大会1990年11月7~10日在县城召开,实到代表374名,列席人员61名,代表全县13990名党员。敬元康代表县委作《发挥政治优势,不断强化自身,加速改革开放,努力振兴南陵》的工作报告、张青秀代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讨论和审议了上述两个报告,并一致通过关于上述两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南陵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南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七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9名和书记、副书记4名。
三、县委工作机构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县委设有组织、宣传、青年、妇女、统战等部。
1949年5月,县委内设机构有秘书处(后改称秘书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1951年,设党员训练班(后为县委党校)。1952年1月,增设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12月,设立县委农村工作部。翌年1月,增设审干办公室。1956年1月,设财贸部(后改为财贸政治部)。7月,设立工交部(1963年改称工交政治部)、政法部、文教部。1958年8月,设立《南陵报》社,1961年撤销。1959年8月,设立工业部、交通部。1961年7月,设立人民来信办公室。至1966年末,县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农村工作、工交政治、财贸政治等6部和党校、人民来信办公室。
“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委被造反派夺权,工作机构一度陷于瘫痪。
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下设办事、政治工作、生产指挥和人民保卫四大组。1976年10月,党政机构重新分置,县委先后设有办公室、组织、宣传、统一战线等部及县委党校、政法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农业领导小组、老干部管理局、农村工作部、信访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讲师组等。
1990年末,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党校、老干部管理局、信访办公室、党史办公室、讲师组、保密委员会。
四、思想、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1949年7月,根据中共皖南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党支部四条任务和发展党员的指示,县委决定以乡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党员少的乡和村成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规定支部大会一月一次,党小组会一周一次;重点在城镇产业工人、农村贫雇农中发展党员。建党对象出身成份好,历史清白,工作积极,作风正派,群众拥护,立场坚定,斗争性强的积极分子,党组织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吸收了一部分新党员,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1950年2月下旬,县委在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公开了党员、党的组织。从此,全县党组织的活动由隐蔽转为公开。至1951年底,全县有39个党支部,党员541人,培养建党积极分子512名。1952年9月起,对全县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一次普遍的整顿,使党员受到一次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至1953年结束。县直、乡村分两批进行,参加学习的党员456人、团员118人、非党积极分子109人、群众239人。通过学习文件,对照检查,绝大部分党员履行了登记手续,对少数错误严重的违纪党员给予党纪处分。62个党支部进行了改选,新建了4个党支部,吸收了37名优秀分子入党,并培养了一大批积极分子,为党组织的发展打下了基础。1953年后,随着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党组织也进入一个发展时期。1954年,全县共发展新党员577名,其中县直机关45名,区、乡482名,超额2.1%完成建党任务。农村新建党支部23个,在全县25个乡镇中共建立89个党支部,33个农业社有了党员。
1957年,根据省委指示,本县暂时停止发展党员,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是年,县委批转了县直总支《预备党员座谈会的报告》和五里乡关于预备党员工作的检查报告,指出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原则性和严肃性。至10月底,全县预备党员中除2名违纪被取消资格,3名延长预备期外,其余都按期办理了转正手续。1958年,根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吸收了470名新党员。1959年,在家发、烟墩两公社进行整党试点,后在全县推开,对全县农村126个支部,2901名党员分两批进行整党,以教育为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边整边改。后期,遵照“严肃谨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51名违纪党员给予了党纪处分。1962年,党员干部轮训,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完善了制度,增强了党的团结,活跃了党的民主生活。至1966年底,全县有党委27个,总支7个,支部306个,党员5741名。年龄结构:25岁以下46人,26~30岁572人,31~45岁3878人,46~55岁1159人,56岁以上86人。文化程度:具有大专文化程度11人,高中69人,初中591人,小学3749人,文盲1321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组织一度陷于瘫痪,停止发展党员。1971年,党的基层组织恢复,社、镇相继成立党的核心小组,部分党员恢复组织生活。1971年初,基层党委恢复,是年,根据中共中央“吐故纳新”的指示,突击发展新党员,至1976年底,全县党员增至10565人。
1981年12月,县委在奚滩乡竟河大队进行党组织整顿试点。翌年2月,县委转发了竟河大队整顿改选的经验方法的报告。全县各公社、镇相继对党支部进行整顿和改造,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制订党员发展计划,确定一批建党对象。至1982年底,整顿改选了194个农村党支部,占支部总数的97%,发展党员52名。1983年,县委在九连、黄塘、桂山、何湾、三里等公社召开基层党代会,进行选举的试点工作,将公社改为乡,选举产生新的乡党委班子。42个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并选举出村党支部(总支部)。1984年,全县17个公社、5个乡、2个镇及县直机关相继召开基层党代会并进行选举工作。17个公社改为乡,成立乡党委,200个大队有191个大队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党支部(总支部),恢复了基层党代会制度。在党员队伍建设上,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使发展工作有所侧重,党员的分布和构成更加适应党的任务的需要和保证新党员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至12月,全县发展党员157名,其中知识分子占发展总数的30%,妇女占16%,35岁以下的青年占42%。12月20日至翌年5月,根据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关于开展整党的决定,本县在县直机关开展第一批整党,参加的有党组8个,总支1个,支部60个,党员757名(含预备党员21名)。通过整顿学习,予以登记的党员734名(21名预备党员不登记),缓登记党员2名。1985年10月~1986年6月,区、乡(镇)、县直二级机构开展第二批整党,参加整党的279个支部的2954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48名),予以登记的党员2765名,受法律制裁和党纪处分的党员25名,缓登记8名,不予登记的8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名。1988年6月,进行第三批整党,年底基本结束。对村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整顿,参加整顿的有372个支部,9291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43人),予以登记的党员8966名,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57名,缓登记的76名,不予登记的50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3名。此次全县整党历时5年,参加整党的有692个支部,党员13022人(预备党员312名),准予登记的党员12612名,缓登记的95名,不予登记的59名,不合格的党员占4.7%。是年,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采取检查督促,分类指导,把发展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上,根据不同对象,认真落实和改进教育措施,提高党员素质。1989年,批判“淡化”、“削弱”党的作用的错误观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1990年,全县整顿了28个后进党支部,通过完善和执行多项制度,强化组织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当年,全县有党员14254名,年龄结构:25岁以下385名,26~35岁2197名,36~45岁4177名,46~55岁3422名,56~60岁1785名,61岁以上2268名。文化程度:具有大专文化程度548名,中专(含高中)2030名,初中3473名,小学7065名,文盲1138名。
思想建设1951年,县委举办党员训练班,分期分批轮训党员。至翌年6月,全县党员分别在县党训班轮训一次。1962年春,对全县生产队长以上的党员干部3788人,分期分批进行了轮训。轮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上课辅导和讨论的方法,着重解决党内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党的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1958年12月起,范振国任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带领群众,艰苦奋斗,使本县于1975年成为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之一,受到全县党员好评。1979年4月,县委在麻桥公社召开了全县政治工作现场会,把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觉悟,提到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位置,把每年轮训党员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以社、镇党委为单位集中轮训。县直党委以系统或主管局为单位集中轮训。从此,党员轮训工作走上了正常化、制度化。1980年,本县开展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党员活动,此活动始在峨岭区委所辖党委进行。至1981年末,全县共评出先进党支部23个、先进党小组19个、优秀党员315名。1982年春,县委在峨岭区召开全县组工会议,肯定推广了峨岭区“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并在全县普遍开展。12月,召开全县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党支部50个,先进党小组16个,优秀党员100名。此后,“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党员教育的正常化轨道。各基层党委每年评选一次,年终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1986年6月,五里乡党委创办了本县第一所农村业余党校。1988年底,全县27个乡、镇都已办起业余党校,使党员轮训初步做到了教学场所、教材、教员、教学计划的落实。是年,全县举办了25期训练班,轮训党员11000人(次)。是年9月,“民主评议党员”首先在工山乡工山村进行试点。评议活动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经过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开展教育,提高素质;坚持标准,民主评议;按照程序,妥善处理4个程序,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4个层次的标准进行评议,最后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理。12月底,工山村试点工作结束。1989年2月,县委在工山乡23个党支部分两批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在12个乡、镇中确定12个党支部进行试点。9月,全县各区、乡、镇和县直部分党组织,全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至1989年底,全县27个党委分别在303个党支部,16个党总支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参加评议的党员有8190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59.1%。此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形成一种制度,纳入党内生活。1990年,全县有703个党支部结束了第二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占全县党支部总数的98.7%,参加党员有14088名,占党员总数的98%。
1981~1990年,县委先后召开3次全县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表彰大会,共表彰先进党支部146个,先进党小组35个,优秀共产党员428名。
五、纪律检查
机构949年10月,成立中共南陵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10月,更名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监察委员会停止活动。1971年2月,监委会自动消失,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纪检小组办理全县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处理工作。1976年10月撤销政工组,成立县委组织部,纪检小组隶属组织部。1979年3月,成立中共南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升为副县级机构,受同级党委及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内设审理科、纪律检查科和办公室。1987年,增设来信来访科。1990年,县纪委内设办公、来信来访、纪律检查、案件审理等4室。全县有专职纪检干部33人。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成员,1956年前由上级党委任免,1956~1980年,由历届县委全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委批准。1984年9月起,改由县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88年起,先后充实、加强基层纪委力量,区、乡、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配纪委书记。
历届中共南陵县纪委(监委)书记更迭表
表1—2

纪律检查工作50年代初,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围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运动,检查处理了一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处理党员70人,其中开除党籍32人、留党察看15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警告10人、劝告4人。
1953~1957年,围绕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中心,着重检查党员丧失立场、贪污腐化、强迫命令等违法违纪行为,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至1957年末,共处分党员260人,其中开除党籍117人、留党察看31人、撤销党内职务20人、严重警告16人、警告70人、劝告6人。
1958年前后,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错误,导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错误地进行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斗争。纪检工作受到“左”的影响,出现“惩办主义”倾向,错误地处理和伤害了一些党员。至1960年末,查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454件,其中开除党籍131人、留党察看116人、撤销党内职务57人、严重警告80人、警告70人。
1962年后,根据“有错必纠、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对50年代末批判处理的1582名党员进行甄别复查,处理正确的377名,占23.8%;部分错了的182人,占11.5%;完全错了的1023人,占64.7%。对受错误处理的党员全部给予平反,其中有20人恢复了党籍。1962~1966年底,为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检查处理违纪党员206人,其中75人被开除党籍。
“文化大革命”期间,纪检工作一度停顿,后由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代理。此间,大部分党员干部挨整,造成一些冤假错案。1970~1978年,共处理党员125人,其中开除党籍80人,留党察看、撤职、严重警告45人,恢复党籍26人。
1979年,县委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复查改正冤假错案,有22人经过复查恢复了党籍。是年,处分违纪党员21人,其中被开除党籍4人。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复查,凡受到错误处分的,均予以平反。
1980~1985年,查处违法违纪党员159人,其中开除党籍29人,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警告130人。复查案件93件,恢复党籍14人,撤销处分11人,改变或减轻处分的18件。其间,还清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三种人,检查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利用职权搞农业户口转城镇户口问题。
1986年起,围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查处典型案件,保护改革。至1990年,共查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221起,处理违法违纪党员187人,其中开除党籍37人,撤销党内职务19人,严重警告和警告123人,有8人被判刑。
1950~1990年末,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自办案件共查处违纪党员1582人,其中505人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警告、劝告处分1077人,经过复查61人恢复了党籍。
1980年以后,县纪委在查处案件方面,基本做到事实清楚,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六、统一战线
解放前的统战工作民国16年(1927年)2月上旬,中共南陵特支书记俞昌时,支持参与建立国民党县党部,并任常务委员。中旬,成立临时政务委员会筹委会,标志本县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民国27年(1938年)5月,新四军军部移驻本县土塘,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动员民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新四军一支队司令员陈毅率战地服务团人员应邀到驻本县的川军郭勋祺部,利用请酒、吃茶、演唱等形式,向国民党军政人员阐述“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道理。6月,新四军政治部主任邓子恢邀集本县青红帮、理教会头目在土塘举办两期学习班,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争取团结各界人士共同抗日救亡。9月,三里、金阁、峨岭、工山、桂镇、戴汇等地相继成立抗日动员委员会。以后,全县各地纷纷成立青抗会、妇抗会、农抗会、工抗会。10月,新四军三支队在本县蒲桥,通过宣传中共抗日救亡道理,收编了余子才为首的70余人的“绿林”武装,壮大了抗日武装力量。至民国34年8月,在铜(陵)南(陵)繁(昌)一带的游击队负责人朱农、王文石、马文杰、陈尚和、王安葆、陈作霖、王克祥等,同日伪军进行过顽强的斗争,他们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广泛地团结各阶层人士,促进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游击队继续在游击区开展统战工作。
民国35年(1946年)4月,中共铜青南游击队负责人陈尚和率部来到南陵西乡水龙山,了解国民党丁殿乡一带的情况,通过丁殿乡干事杨维谱多次与当地有名士绅曹履光谈判,使曹撤走了家中住的国民党常备队两个班,扭转了对游击队不利的局势。是年夏,中共南繁芜县委委员马文杰率部攻打金阁乡公所,先派人与该乡乡丁章孝廉联系,在章的策应下,攻击乡公所,活捉乡长,缴获轻机枪1挺,步枪18支。
民国36年,中共泾南游击队负责人王克祥派党员沈宏盛多次到三里乡乡长蒯俊秀处做统战工作。冬,泾南游击队住在土地埂,县自卫队突然来“清剿”,游击队在翻越土地埂后山时,被自卫队发现了,蒯佯言说“那伙人(指游击队)是砍柴的,误伤了群众不好办”,终于使游击队得以脱险。民国37年夏,蒯还保释了被国民党独立十三旅关押在三里乡公所的东山党支部书记郑福娣和民兵群众等10多人。国民党原石台县县长的勤务兵汪继德,通过统战教育,弃暗投明,参加游击队并主动献出收藏在刘美观家墙壁里的两支步枪。
民国38年2月,国民党一九二师奉命由芜湖调泾县驻防,途经奚滩乡宿营,在中共统战政策的宣传和影响下,副连长吴汉民、排长邵锡山和士兵徐金木等共10人举行了起义,并交出轻机枪1挺,步枪7支,手榴弹30枚,子弹数百发。4月,三里乡乡长蒯俊秀率部起义,并交出轻机枪、汤姆森冲锋枪、步枪、手枪共20余支,子弹1万余发。
解放后的统战工作解放后,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干部、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人士、爱国的宗教界人士、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家属和亲友、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华人等各界人士。“文化大革命”期间,统战工作陷于瘫痪。1978年后,本县统战工作恢复,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达915人,其中改正错划右派373人,改正被错定为右派思想、右倾思想、错误言论、中右分子受到不同程度处理的“四种人”159人,安置371人,恢复工作205人,退职处理14人,死亡抚恤152人,撤销劳教、判刑的195人,收回被株连家属户口102户274人。错划右派、右倾等档案全部销毁。解决历史老案305人,补发错划右派、“四种人”、历史老案人员工资19.94万元;收回安排因台属关系受错误处理9人,其中收回安排工作5人、作退休退职安置2人、恢复干部身份2人。“文化大革命”中,统战成员被抄财产8户,金银首饰、字画书籍、手表衣物等全部退还,散失的已折价5200余元作赔偿;统战成员被扣工资14人,金额27558元,全部补发,其中县里直接补发17320元,单位补发10238元;落实政协委员政策5人,其中补发工资1人,解决户口2人,工作安置1人,恢复干部身份1人;落实工商界人士政策2人,其中生活定期补助1人,收回办理退休手续1人;为统战成员审定成份11户,调查确认起义人员26人,投诚人员3人,县人民政府发给了《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起义投诚人员恢复工作2人,死亡给予抚恤3人,对无子女、无工作单位,已丧失劳动能力的6个起义投诚人员,国家给予长期生活补助。农村人口月补助29元,城镇人口34元。
对台工作做好台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工作,促进祖国早日统一,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1981年3月,成立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5年1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下,积极宣传党的各项对台方针政策,宣传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在肃清“左”的思想影响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据统计,本县去台人员有310人,亲属约400户,2000多人。在去台人员中,中上层人士有22人,其中有高级将领、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等国民党军政要员。此外,还有博士、教授、工程师等高级科技人士,有从事工商企业的经济实力人物。至1990年,回乡探亲的台胞已达290人次。台胞曹文锦(台湾飞圣有限公司董事)向绿岭乡捐款1.6万元人民币,为家乡修路。对“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台属因受到海外关系株连,受到不公正待遇,县委统战部、对台办都认真复查了有关案件,为受株连的台属恢复名誉,落实政策,回收户口,恢复工作,安排就业,归还财物等。同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政治上给予关心,推荐一些台属担任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县妇联代表等。至1990年末,先后有42人次担任县政协委员,有的台属还担任了一些部门的行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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